黑龙江省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布局及战略意义(2013 年—2020 年)
2015-03-22付娜
付 娜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150080)
生态高标准农田是指生态良好、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基础配套、土壤肥沃、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本规划根据各地的自然禀赋条件、土地利用状况、资源环境容量,产业发展基础,通过加强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使水、土、肥、热等资源科学配置,促进产业合理分布,建立不同区域生态农业模式,从根本上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规划在黑龙江省现有1.02×108hm2基本农田中,选择6.67×106hm2集中连片、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地区,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围绕农田生态系统修护和生产基础建设,建立生态标准、田间标准、产量标准,明确建设任务目标,确定重点建设区域,统筹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明晰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到2015 年落实233.3 万hm2,2020 年达到667 万hm2,为实现粮食高产量、农业高效益、农民高收入夯实物质基础。
1 主要原则
1)主要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内,选择具备基础条件区域,集中连片建设667 万hm2生态高标准农田。
2)在现有中高产田基础上,优先发展松嫩、三江两大平原及中部地区粮食主产区。
3)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和建设特征,划分平原区和漫岗区,生态高标准农田主要在平原区安排,漫岗区地面坡度≤6°。
4)以三江平原东部已批复大中型灌区为重点建设区域。
5)森工系统在各县内的农田建设任务由省森工总局统一组织实施。
6)“十二五”期间已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列入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中。
2 总体布局
根据生态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原则,确定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全省大致分为6 个积温带,根据各积温带的光照和活动积温确定粮食品种布局。第一、二、三积温带以水稻和玉米为主;第四积温带以大豆、玉米为主。
松嫩平原耕地面积大,水资源紧缺,土壤风化盐碱化严重,重点解决“旱能灌”,防风固沙,土壤有机质提升的问题。适度发展水田面积,重点发展旱田灌溉、防治水土流失和提高土壤肥力。在龙江、肇源、肇东、北安等33 个市县及5 个农垦分局,建设生态 高 标 准 农 田 357.3 万hm2,其 中,水 田76.4 万hm2,旱田280.9 万hm2。三江平原地势平坦,地下水超采,内涝严重,重点解决“涝能排”和井灌区面积大、土壤酸化日趋严重的问题。充分利用丰富的过境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发展水田[1]。重点抓好三江平原东部灌区和松花江沿岸灌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扩大水田灌溉规模。在依兰、富锦、宝清、密山、绥滨等18 个市县及4 个农垦分局,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254.1 万hm2,其中,水田166.8 万hm2,旱田87.3 万hm2。
中部地区耕地面积少,漫岗占比高,水资源相对丰富,积温相对充足。突出抓好松花江沿岸灌区建设,适度发展地下水旱灌面积;采取生物和工程措施,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主要分布在通河、宁安等8个市县;北部地区耕地面积大,积温不足,地下水资源紧缺,地处偏远,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提高积温,加强路、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是首要问题。主要分布在逊克、孙吴、爱辉、铁力、嘉荫等5 个市县。中部和北部地区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55.3 万hm2,其中,水田23.5 万hm2,旱田31.9 万hm2。
3 战略意义
3.1 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是促进粮食产量持续增长的需要
2013 年,黑龙江省粮食产量实现“十连增”,总产由2003 年251 亿kg跨越到650 亿kg(国家统计局核定为600.4 亿kg)台阶,增产的主要因素包括农田基础设施改善、机械化水平提高和科技贡献率提升,但也与耕地面积和高产作物种植面积扩大直接相关。近年来,全省耕地面积由1 173 万hm2扩大到1593 万hm2(包括不稳定耕地),增加幅度很大。高产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持续北扩,跨区域种植现象更加凸显。水稻、玉米面积分别由 2003 年129.5 万hm2、203.5 万hm2增 加 至 2013 年402.9 万hm2、738.1 万hm2,大豆面积则由最高年份2008 年486.3 万hm2萎缩至2013 年207 万hm2。水稻、玉米和大豆平均成本由2003 年4 740元、2 940元和2 625元提高至2012 年1.8 万元、1.16 万元和8 685元。但从长远来看,增加耕地面积是极为有限的,扩大高产粮食种植面积也是有条件的,大量施用化肥也是不可持续的。要改变目前这种有失科学的粮食增产现状,必须按照生态高标准规范改造农田,更多地依靠提升科技应用水平和机械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通过提高单产来增加总产,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3.2 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是改善农田生态境的需要
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黑龙江省农业生态环境压力将进一步增加。部分地区出现了开垦荒地、林地、湿地、草地的苗头,在坝外地和泄洪区种植的情况屡见不鲜。近一个世纪以来,大小兴安岭林缘线向北推进了100 多km。同时,农业面源污染、土壤退化、地下水超采等环境问题已经显现。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由2003 年314.5 万t、9.25 万吨增加至2012 年601 万t、20.5 万t,9 a分别增长了91%、119%,远高于全省耕地面积34%的增长速度;化肥、农药利用率仅为33.2%、30%。农膜使用量8.5 万t,残留率达12%。全省15°~25°坡耕地10.4 万hm2、25°以上坡耕地2.2 万hm2、严重沙化耕地21.07 万hm2,共计33.7 万hm2急需退耕还林。因此,要立足生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筑牢农业发展的基础,促进粮食产量稳定增长。
3.3 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效益的需要
全省拥有耕地1 593 万hm2(包括不稳定耕地),占全国耕地的11.8%,农村人均耕地0.93 hm2,耕地总面积和农村人均占有量居全国首位。耕地地势平坦,集中连片,黑土面积占全国黑土面积的67%。目前,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系数、农业生产集约程度都不高,粮食平均产只有4 500 多kg。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和规模还不足,2012 年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8.8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了29 089个,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仅为339.9 万hm2。实际灌溉面积达到519.5 万hm2,其中,水田373.3 万hm2,旱田146.2 万h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5.7 万h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2.4%,生态修复面积68.5 万hm2(含农林牧)。因此,要改变农业粗放经营方式,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扩展城市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空间,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土地效益,释放生产潜力。
3.4 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是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需要
黑龙江省食品工业发展突飞猛进,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 300亿元,九三油脂、北大荒米业等一大批粮食精深加工企业成为国内同行业生力军,牵动力极强。发挥绿色食品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叫响绿色食品这张名片。全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448 万hm2,绿色食品实物总量3 150 万t,总产值1330 亿元。绿色食品发展是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如果农田高污染,产品质量无保证,绿色食品将无从而来。绿色食品既是管出来的,更是生产出来的,主要依靠良好的土地、种子、水和环境等条件,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能够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1]杨伟,谢德体,廖和平,等.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的农用地整治潜力分析[J].农业工程学报,2013,29(07):219-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