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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杰斐逊教育观中的精英话语释义

2015-03-21陈露茜

关键词:杰斐逊弗吉尼亚政治

陈露茜

(中国人民大学 教育学院, 北京 100872)

托马斯·杰斐逊教育观中的精英话语释义

陈露茜

(中国人民大学 教育学院, 北京 100872)

杰斐逊的教育观根植于他那“高贵”的出身、弗吉尼亚的地方主义情节和“进步”学说的引领。在其飞扬的文采之中,我们发现,杰斐逊所谓的“人民”的真实含义是拥有土地的“自耕农”,是以杰斐逊为代表的革命精英们的自称。他们的土地成为他们的“自由”、“平等”与“美德”的证明,使其成为“天然的贵族”,而教育的所有目的与意义,就是要将这样一代不依靠门阀血缘,而是依靠美德才能的“天然的贵族”一代一代地“世袭”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杰斐逊的教育观中,教育不是未雨绸缪的理想主义,而是为了精英权力的巩固;教育不是为了实现“全民参与”的民主情怀,而是社会精英自我延续的上层策略。

托马斯·杰斐逊; 人民; 贤能主义; 民主教育

谈起托马斯·杰斐逊的教育观,国内学界一般认为他是美国最早、最完整地提出美国公共教育制度设计的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他主张要培养“天然的贵族”,建构了一个“民主”的、“现代”的“人人参与”的教育蓝图,创办了被布鲁贝克誉为美国第一所州立大学的弗吉尼亚大学。但是我们在杰斐逊的表述中也会发现一些互相矛盾而又联系紧密的概念,比如——“人民”:他既勾勒出作为一个道德整体的“人民”——这是一切权力的来源;又描绘出现实的政治世界之中的“人民”——愚昧、轻率的“废物”;他既勾勒出作为一个自由的、独立的“人民”——这是上帝完美的“选民”;又描绘出现实世界中“没有头脑的乌合之众”——这是“垃圾堆”中的“暴民”;他既用“我亲爱的人民”来称呼这一“天赋权利”的群体,又用“牲口”、“妖魔”、“白痴”、“群氓”来表示对下层大众的厌弃。①因此,我们不禁要问:他在他的教育观念和教育实践中真实地表达了什么?在其诸多关于教育的论述中,“人民”究竟指称什么?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天然的贵族”?这些美好的抽象概念的实际落脚点在哪里?建构一个完整的教育系统对于杰斐逊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是目的还是手段?是未雨绸缪的政治先贤的理想主义情节还是精英权力的巩固?是为了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全民参与”、“共同建构”的民主情怀,还是为了抵消来自下层精英的挑战的上层策略?而回答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回到真实的历史情境之中。

几乎从杰斐逊的第一代职业传记作家开始,人们大多这样评价:杰斐逊是美国历史上神话般的存在,他代表了美国民主的传统、美国民主的希望;甚至可以说,他就是美国的化身——“如果杰斐逊错了,那么美国就错了。如果美国是对的,那么杰斐逊就是对的。”②而这一形象从美国史学的奠基人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1800-1891)开始——班克罗夫特在其巨著《美国史》中盛赞杰斐逊的民主思想,认为这是美国之精神核心——一直到条顿学派——杰斐逊在美洲确立了“盎格鲁-撒克逊”世界“自由”政治的发展,给世界树立了一个楷模;而杰斐逊对未来国家美好前途的自信满满的阐释,毫无疑问也是极具感染力的,从而赢得了众多心怀感激之情的政治信仰追随者——不断得以强化,并被普遍接受。在教育学中,我们也这么认为:可以说,在美国革命时代,杰斐逊是“最富有想象力”③的思想家之一,他发出了“人人普及教育”的呐喊,要求实现“现代”的“民主”教育,培养“天然的贵族”,鼓励由政府来资助、管理教育,让教育成为“公共的事业”,“没有任何人比我更真诚地希望在人类中间传播知识,没有人比我更相信它对于支持自由和良好的政府的作用”④。

但随着杰斐逊神话的流传,对他的质疑也悄然出现,20世纪初期冷静的知识分子们开始发现这位一再强调自己的父亲彼得·杰斐逊(Peter Jefferson)靠自己的奋斗起家的美国总统,似乎不愿意提及他的母亲简·伦道夫(Jane Randolph)出身于弗吉尼亚的名门望族,而他和他的父亲却正是通过母亲的家族而获得牢固的社会地位的事实⑤;开始发现这位之所以能够有闲暇并能自由地撰写关于人类自由、平等、博爱的最伟大作品的启蒙思想家,似乎得益于供养他的一万英亩土地以及一两百名的黑人奴隶⑥;开始发现这位一再表明自己将永远忠诚于早亡的爱妻的理想鳏夫,事实上在爱妻去世后不久就在蒙蒂塞洛(Monticello)藏匿了一位名叫萨莉·海明斯(Sally Hemings)的黑人女奴,并与她产下了私生子⑦……对于长期以来业已形成的对杰斐逊的理想主义想象与他那不太光彩、不太体面或者不那么高尚的事实行为之间的断裂,使得新一代职业史家们断定这位来自弗吉尼亚的大种植园主其实是一个道貌岸然的大伪君子。这一观点事实上得到了起源于20世纪初期以弗雷得里克·特纳(Frederick J. Turner,1861-1932)、查尔斯·比尔德(Charles Beard,1874-1948)和沃侬·帕灵顿(Vernon L. Parrington,1871-1929)为代表的进步学派的有力支持。他们在讨论杰斐逊的时候,反对空谈所谓的“人人平等”、“一般福利的增进”或者“自由”、“正义”之类的空洞模糊的暧昧概念,而强调这些抽象事物背后的决定性因素——“利益”——也就是说,这些政治词汇构成的美好理想并非“全民”的产物,而只不过是希望从中获利的经济利益集团的诉求;也就是说,杰斐逊笔下的“自由”、“民主”与人类理想无关,而只同“财产”相关。因此,理解政治家的精英词汇,要从挖掘政治家们“谋生”的手段开始;从挖掘他们关于“家规”以及“谁来当家做主”的种种斗争开始。⑧但是进步学派所宣扬的“政治的经济决定论”实际上是将社会的进化简单地划分出两个互相竞争的利益集团——一方面拥护变革,而另一方面反对变革;或者说精英上层和劳苦大众对抗冲突——的结果,但这种过分简单的强调差别的论调却不能有效地解释杰斐逊的世界主义情怀;也不能使人信服地相信这位在晚年能为弗吉尼亚大学倾其所有的耄耋老者实际上是一个唯利是图的政治掮客。⑨因此,到了20世纪50年代,进步学派便偃旗息鼓,取而代之的是“和谐学派”(又称之为“共识派”,或者“一致论派”)⑩。

以霍夫斯塔特(Richard Hofstadter,1916-1970)和布尔斯廷(Daniel Boorstin,1914-2004)为代表的和谐学派在杰斐逊的问题上虽然并不完全反对经济解释的观点,但是他们反对过分简单地强调冲突、对抗和差别,认为在革命时期,与其说存在着因激烈的意识形态斗争而引发的阵营分化,不如说存在着一个牢固的“辉格”中心——共同的政治与社会信念贯穿并连接着整个美国意识:他们都强烈地信奉“土地”,都有家族利益需要维护,都试图将英国式的乡绅文化移植到新大陆;而杰斐逊这位来自弗吉尼亚的“英国乡绅”只能尝试从地方利益的平衡中来寻求政治办法,传统主义——古典主义情节的贵族式道德观、惯习、品味、生活态度——与地方主义——忠实于弗吉尼亚的种植业——在实质上贯穿着杰斐逊一生的政治诉求,而这位弗吉尼亚人的“力量”与“软肋”实际上都来自于他“甘受其支配”。因此,杰斐逊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国家“先贤”,而仅仅是一个“出身高贵”的、“仁慈”的奴隶主——“他对养活了自己而又不得不依附于他的下人有一种惯有的关切之心”,“他始终远离民众,如果说他要求人人平等,并非由于他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而是由于他推想人人必须平等”,他所主张的“平等”与“民主”显然是一种“弗吉尼亚王朝”贵族式的恩赐。

可以说,凡是历史学家都无法回避关于杰斐逊的种种争议。因此,在尝试理解杰斐逊的教育观的过程中,任何单因素的分析都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必须既分析他的思想,又分析他的行为;必须既看到他对于古典主义崇高道德的向往,又要看到这一崇高道德所要粉饰的利益集团;必须既分析他在政治语言中飞扬的文采,又要对其在美好概念中隐藏着的真实意图有清醒准确的认识。

“历史是继往开来的哲学”,而不是“用拼凑法则、法令、政治演讲、报纸文章、私人信札、会议录和外交照会的办法写成的”。查尔斯·比尔德一语中的地指明:历史应该是“一辆飞奔直指终点的高速列车”,而非“一辆停在栅栏围得很严密的贮木场旁轨道上货车里的朽木”。也就是说,历史书写的无意识时代早已终结。历史是建构的过程,而为了黑暗之中寻找到“某种东西”,历史研究者们就必须用“思想之光”来照亮它们。

我们对于历史人物的探究,也是如此。一方面,对杰斐逊教育观的讨论,所展现出来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行为与思想,更是整体社会的特征。这是一个多因素复杂互动的过程,受他所处的时代、所属的阶级、当时的社会思潮以及社会与经济的互动紧张关系而形成的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完整网络;而不仅仅是理想主义的政治概念、经济动机或者地方主义的保护行为简单堆砌而成。另一方面,对于杰斐逊在其教育态度、教育观念的表述以及对教育系统和教育制度的设计过程中所使用的精英话语系统,我们也需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实际上,在精英话语系统的建构过程中,词语在读者想象之中的含义与其在政治精英实际运作之中的意义存在着巨大的鸿沟。正如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提醒我们的那样:“文字的含义蕴含在它的运用之中。”这就意味着,文字的意义只能在实现其目的的过程中才会产生。

这很好地解释了杰斐逊政治文字作品中所出现的概念准则与其事实行为之间相脱节的现象;而实质上,这就是现代政治的“两面性”:第一是以追求实体利益为目标的“斗争政治”,它指明了以实体利益为目标的、理性的政治动机;第二是以利益分配正当化为目标、以象征为媒介的“秩序政治”,它指明了以政治合法化为目标的、以人的感性认识为基础的象征政治。“斗争政治”的达成离不开“秩序政治”的胜利。“政治只是一连串抽象的符号”,“个人对公共问题的立场是不固定的、可以随时改变的、政府的活动及政府自身政治态度变化和动员,对民众个人具有潜在的影响力。政治活动的重要产出,不是被贴上政治目标这个标签的特定公共政策,而是创造对于政治的顺从和支持”。这就意味着,之所以不平等能够被接纳和认同,是因为政治精英操纵着社会舆论的缘故。在政治精英构建“秩序政治”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词语多半是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与象征意味的,例如“民主”、“自由”、“平等”等,大众在舆论宣传中不知不觉地接受和容纳了政治精英通过象征词语所传达的意义。因此,这些用政治语言表述的“政治神话”,便成了社会的“优势符号”或者“主流象征”。由于政治精英或者主流社会控制着意义的解释权,使得这些“优势符号”或者“主流象征”能够帮助建立、转移或维持权力的实行。事实上,我们也有证据相信,作为“开国元勋”的杰斐逊深谙现代政治之道:他明白“西塞罗式的雄辩”为的不是辩明分歧,而是为了达成“和解”与“妥协”;他明白“向大众呼吁”为的不是民主参与,而是为了刺激“代表”;他明白鼓励“选民”为的不是让选民们按照自己的本意进行投票,而是为了让选民们按照代表们的意愿投票。而这便是我们理解杰斐逊教育观的“思想之光”。

1743年4月13日,托马斯·杰斐逊出生于弗吉尼亚的阿尔伯马尔的一户人家。他的父亲彼得·杰斐逊(Peter Jefferson)是威尔士人的后裔,没有贵族血统,属于“自耕农”阶层——这是一个来自英国的用语,但却与当时英国目不识丁、粗野鄙陋的“自耕农”以及“巴黎的下层人”截然不同,在18世纪初期的弗吉尼亚,这指的是有文化的、有一定教养的、有一定知识技能的小土地的所有者;和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一样,他是一名勘测员。他因在土地勘测方面的杰出才能而得到了当地的名门望族——伦道夫家族——在18世纪初期的弗吉尼亚,伦道夫家族(Randolph family)是当地的“头等”大族,起源于英格兰中部的一个贵族家庭,与英国许多贵族有着血缘或者姻亲关系——的赏识,很快就成了威廉·伦道夫(William Randolph)的好友。1735年,彼得·杰斐逊也因此获得了1000英亩的土地,成了一名种植园主;与威廉·伦道夫的土地正好相邻。由于彼得·杰斐逊的土地不适宜盖房子,因此威廉·伦道夫又将自己名下的400英亩土地以“一大碗潘趣酒”的价格转让给了彼得·杰斐逊,供其盖房,该契约至今仍可见。1738年,彼得·杰斐逊迎娶了伦道夫家族的一位新娘——简·伦道夫(Jane Randolph),她是当时弗吉尼亚副将艾沙姆·伦道夫(Isham Randolph)的大女儿,出生于伦敦。就这样,彼得·杰斐逊这个小人物通过自己的奋斗,与弗吉尼亚最显赫的贵族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彼得·杰斐逊向上流动的过程在早期的北美殖民地并不是一种偶然巧合,而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流动模式,与欧洲相比,殖民地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社会,是一个社会等级相对宽松的社会;与欧洲将社会等级与血缘、财产、门阀紧紧捆绑在一起相比,早期殖民地的人们可以、也有可能更多地依靠个人奋斗,进而获得精英集团的赏识,实现向上流动。可以说,几乎我们能数得出的殖民地与革命时期最重要的人物几乎都是通过这种“能力+扶持”路径实现向上流动的。乔治·华盛顿是通过弗吉尼亚北岭镇的费尔法克斯和他的家族的帮助,开始担任测量员和民兵军官的。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的升迁也是如此,在他向上流动的每一个步骤中,依靠的不仅仅是他的勤奋、睿智和人品,更重要的是他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来吸引有权有势的人来注意他。早期殖民地的这种庇护制与欧洲的门阀贵族是有区别的,因为它的确是要求个人依靠自己的“才华与能力”去吸引“大人物”的注意,进而助其一臂之力。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原因在于:与欧洲相比,在18世纪早期的殖民地,“土地”还不是一个十分稀缺的物品;广袤的殖民地空间与“唾手可得”的“良田”稀释了这一切,较为松散而非僵化的社会结构使得有才能的人,的确可以通过学识才干而实现向上流动。同时,也正是因为这样,教育是值得重视的。托马斯·杰斐逊也是如此。

彼得·杰斐逊于1757年染病身亡,他与他的妻子一共养育了10个孩子,托马斯·杰斐逊是活下来的第一个男孩。托马斯·杰斐逊拥有伦道夫家族优良的基因,他身形修长、纤瘦,很结实,身手敏捷,在母亲的影响下酷爱音乐,感性、优雅。在杰斐逊5岁的时候,就进入英语学校学习,9岁进入拉丁文法学校;在父亲去世后,杰斐逊毅然决然地转学向一位精通拉丁语与希腊语的古典主义学者莫里牧师求教,并在两年后进入了威廉·玛丽学院(1760年)。

威廉·玛丽学院位于弗吉尼亚的威廉斯堡。威廉斯堡在英语中的意思是“品味、时尚、优雅中心”,是殖民地总督府邸的所在地,聚集着十几个贵族家庭。正是在这里,杰斐逊既接受了英国式的传统贵族精英主义教育,又接受了“合乎理性与科学”的教育;杰斐逊结交了当地的三位显贵——斯莫尔(威廉·玛丽学院的数学教授)、弗朗西斯·福基尔(王室任命的代理总督)和乔治·威思(威廉·玛丽学院的第一位法律教授,是弗吉尼亚的大法官),形成了一个莫逆“四人集团”。而当地的其他贵族和种植园主们也因为与杰斐逊母亲家族的关系,慷慨地为杰斐逊打开了上流社会的大门。青年时代的杰斐逊过着“上流社会”的生活,他频繁地出入福基尔总督所举办的音乐聚会——他是一位出色的小提琴手,技术娴熟,富有激情;对服装、马车装备非常挑剔并乐此不疲——他所使用的马车一直都有血统最优良的马驹,事实上,从其青年时代开始,他就拥有了一批狄俄墨得斯血统的小雄驹。在杰斐逊的社交活动中出现的几乎都是弗吉尼亚的名人。

杰斐逊24岁的时候加入律师协会,26岁被选为州议员,任职长达6年之久。29岁时已经是咨询律师了。1772年1月,杰斐逊与一位年轻的寡妇玛撒·斯克尔顿(Martha Wayles Skelton)结婚。这次婚姻为杰斐逊的财产增添了一大笔地产——11000英亩的土地和135名奴隶,杰斐逊自己也说:“在清偿很大数目的债务后,大体上与我自己所继承的遗产相等,因而使我们的富裕程度倍增。”

正是这样的生活,将贵族精英情节深深地植入杰斐逊的骨髓,他接受了上流社会的价值观——语言、习惯、爱好、生活方式,以及对贵族式的精英主义“高尚道德”的认可。这一点可以从1770年杰斐逊所居住的沙德威尔的房子所遭遇的火灾中看出——此后,杰斐逊修建了著名的蒙蒂塞洛宅邸。据记载,当时一位黑奴来向杰斐逊报告火灾的损失,杰斐逊问:“我的书救出来了吗?”奴隶说:“主人,没有,不过我们把小提琴救出来了。”后来杰斐逊自己写道:“我估计了一下,烧毁的书有200镑。要是烧的是钱就好了,我就不会那么心疼了!”后世的许多批评家认为这是杰斐逊的矫揉造作,但如果将这一细节放入杰斐逊当时的生活情境之中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杰斐逊当时已经是弗吉尼亚的社会名流了——1769年杰斐逊当选为立法机关的议员——他没必要如此,而且将一位初出茅庐、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描绘成一个老谋深算的政客,似乎也不合逻辑;与其说这是杰斐逊的惺惺之态,不如说这是他发自内心的想法,也就是说,他已经从骨子里接受了上流社会的观念——“钱”是腌臜之物,总是提“钱”是粗俗、不体面的行为;要有“品味”地、“讲究”地、“高尚”地生活,要有合乎体统的行为举止;或者说,他的身体里流淌的就是贵族的血液——又或者说杰斐逊与真正的贵族之间只差一个世袭的头衔、名分和身份而已。这在杰斐逊晚年的行为中也得到了很好的证明:杰斐逊对自己自幼养成的品位、格调以及开明的修养是非常自豪的,而他在蒙蒂塞洛的生活“从园林到美酒,从绘画到诗歌,样样都追求英国或者欧洲的最近款式和风格”。

可以说,杰斐逊的贵族情怀既得益于他母亲高贵的出身,又源自弗吉尼亚“英国式的乡村”。弗吉尼亚是一个酷似英国的社会,它向往英国式的生活方式、热衷于英国式的传统道德,18世纪早期的新大陆“在行为、道德和娱乐方式同母国的一样……只是在程度上……稍逊一筹而已”。

弗吉尼亚人不仅移植来了英国式的时尚与风貌,更移植来了英国式的社会结构,只不过在18世纪这种社会结构是较为松散的。关于当时社会阶层的构成,实际上是有不同表述的:第一种表述认为,当时的弗吉尼亚可以分为“富人”、“中层”和“穷人”三大群体;所谓的“富人”大致等同于种植园主;所谓的“中层”大致包括了自耕农、技工等小财产的所有者;所谓的“穷人”则是不明确的,有的时候把社会上层以外的人都包括进去,有时候又仅指社会的最下层,还有时候用来指称可以投票的人。第二种表述认为,在当时存在4个阶层:大土地的所有者、律师和法官、商人、农夫与工匠;并认为最后一个阶层构成了殖民地的主体,是殖民地的力量所在,是“最有用和最有道德的人”。第三种表述认为,弗吉尼亚存在着三个层次:一是上层阶级,他们是来自英国的门阀贵族,受过良好的教育,风度翩翩;二是中等阶级,既高雅又粗俗,他们中有人很有钱,但由于家系不够古老,所以仍属于中等;第三是下层,这一阶层人数很少。杰斐逊对弗吉尼亚的社会结构也有自己的判断,他认为弗吉尼亚存在着五大社会阶层:大土地的所有者、没有继承家族遗产的贵族家庭的次子和次女、暴发户、自耕农以及堕落和不守规矩的人。

我们发现,实际上无论哪种表述,奴隶、契约奴、妇女以及没有到达各地法律规定的财产标准而无投票资格的男性实际上都被排斥在社会系统之外;也就是说,他们所关注的“人民”都是“自由”人口。而“自由”源自“财产”、“独立”源于“土地”,殖民地不动产的拥有者实际上成为未来共和国的领导者,而没有土地财产也没有其他任何形式财产的人都是“干坏事的帮手,全面破坏国家自由的工具”,是不足为道的。这是因为,在18世纪的殖民地,体力劳动不是财富的源泉;与宗教道德观所宣传的勤勉工作恰恰相反的是,劳作是辛劳,是痛苦,是强迫,是不具有道德价值的;也正是这一观念带来了对劳动人民的鄙视,而革命的领袖们所珍视的“自由”,“是不必为温饱而劳作的自由”。同时,按照同时代的英国标准来看,在殖民地真正意义上的贵族也几近凤毛麟角,“没有什么公爵,没有侯爵,没有宫廷”,殖民地的贵族和英国的贵族都是些“小字辈”,顶多是个中小地主,“在任何一处殖民地,几乎没有哪个富人能够名副其实堪称英国的富人的那种‘富’字”,例如:华盛顿的庄园在18世纪70年代的收入,“根据弗吉尼亚的时价,每年仅有300英镑”,在一个来访的英国人看来,这种经济状况使得华盛顿“只相当于英国富裕的自耕农”。当时波士顿的一位大富翁托马斯·汉考克(Thomas Hancock)在身后留下了将近10万英镑的遗产,可是这笔在殖民地的巨额财富还不如英国商人亨利·拉斯卡莱斯(Henry Lascalles)1753年留下遗产的三分之一。

因此,可以说,在18世纪早期的弗吉尼亚,事实上存在着三个社会等级:最高等级是源于英国高贵姓氏的小贵族,他们是英国在殖民地统治的代理人,独立战争或是驱逐或是转变改造了这一批人;最低等级是没有任何形式的财产的、没有自由和人身独立的“大众”,他们是被杰斐逊等革命领袖唾弃的“无赖”与“猪猡”,这些人是“每个国家的苦力”,“当我们衡量一个国家的国民性时,他们这些人是决不应加以考虑的”;中间最核心的一个等级就是拥有土地的“自耕农”,他们在整个殖民地年代从贫困的处境不断奋力上进,坚决谋求舒适、安全的生活和权势;他们借助殖民地丰富的自然资源,获得了比旧大陆更快的向上流动的路径,并通过这个过程,成为美国革命的核心力量——“如果说一位地位颇高的弗吉尼亚绅士统率了军队,加入了行伍,扛起了步枪的正是刚扔下了犁的自耕农”。这才是杰斐逊所谓的“人民”的真正含义——拥有小土地的“自耕农”——“在土地上劳动的人们是上帝的选民,如果他曾有过选民的话,上帝有意使这样的选民的胸怀成为特别贮藏他那丰富而纯真的道德的地方。这里才是上帝保持神圣之火旺盛地燃烧的中心,否则这个神圣之火就会从地球上消失。耕种土地的广大群众道德腐化的例子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没有过”。正是如此,杰斐逊断言,“国家将是有产者的国家,未来也就建立在这个国家的有产阶级基础上”,“一个有教养、有知识并且有自由的体制的农民的国家是最适合的民主共和国”。

实际上,以托马斯·杰斐逊为代表的美国革命领袖大多属于“自耕农”阶层。他们是他们的家族中第一代或者是第二代实现了向上流动的人——据研究,在美国99名建国领袖中,即那些签署了《独立宣言》的人或者是参加了“制宪会议”的人中,只有8个人的父亲上过大学。例如,杰斐逊是杰斐逊家族中第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亚当斯也是一个殷实的农场主和鞋匠的儿子,是亚当斯家族中第一个进入上流社会的人;富兰克林、华盛顿、纳撒尼尔·格林都没有上过大学,都要是通过刻苦的自学来弥补教育上的不足——这种不足甚至使得华盛顿无法亲自写下一本美国革命的回忆录。正是由于这种“天生”的遗憾,使得这些拥有经济上独立地位的“自耕农”们缺少文化上的独立性和自信心。“寒微的出身”使得他们对英国式的古典主义贵族精英文化可以说是“既爱又恨”:他们“心比天高”,可偏偏“身为下贱”;他们无法从家族和亲属那里世袭获得身份、地位与头衔,因此他们醉心于证明贵族的身份与品格不是“生来就有”的;他们既艳羡、模仿贵族们的举手投足、文质彬彬,又对年少攀附上流社会的时候所遭受到的“富人们”的冷眼与排挤耿耿于怀,因此对他们的养尊处优、不劳而获与奢靡铺张深恶痛绝。所以,他们热衷于证明他们也是贵族,是“天然的贵族”,是有才德的人;他们“优雅而不浮华,彬彬有礼而不孤芳自赏,有品位而不自以为是,品德高尚而不装腔作势,天然质朴而不粗鄙庸俗”;他们是洛克(John Locke)笔下身披灵光的“绅士”——礼貌、优雅、趣味和有学识,深信洛克所言“最应得到重视的应该是绅士阶层,因为这个等级的人在教育上一旦走入正轨,他们很快就会带领其余的人做到井然有序”;他们既痛恨“迷信”与“顽固不化”,又唾弃“懒惰”和“奴役”,他们要向“愚昧”和“野蛮”宣战,要把“文学和科学请到我们中间来……让我们鼓励赞许一切使得我们的品德变得高尚的事物”。

因此,可以说,以杰斐逊为代表的美国革命领袖们实际上并不指望那些穷困、没有社会地位的人,如农民、工匠或小商贩们能够通过教育获得到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眼中的教育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是为了任何抽象意义上的社会整体的公平与正义,而是希望如果这些人的孩子们有才能的话,可以像他们一样进入威廉·玛丽或者哈佛读书,学习拉丁文、希腊文,学习古典作品,接受开明的绅士教育,并由此进入上层社会;他们所希冀的教育是一种“自我复制”的方式,复制出和他们一样的人,通过教育的灌输创造出属于他们自身的“绅士文化”,铸造一个“知识的共和国”——在这个“共和国”中只有知识、才能和道德发挥着作用,并将他们的精神与情怀一代又一代地“世袭”下去。

美国革命使得新大陆的“自耕农”们的社会等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实质上的提升——“包括总督、军官、法官和形形色色随从人员在内的英国官僚阶级遭到驱逐或自行逃亡,使得美国社会的第二个阶层即商人、自由农民、种植园主和农场主上升到一个比较得意的地位……华盛顿不能在英国军队里得到重要的职位,但他成了大陆军队的最高统帅。约翰·亚当斯年轻的时候在马萨诸塞种植玉米,成年时期受到波士顿英国官僚集团上层的冷遇,后来却成为美国派驻英王乔治宫廷的公使。托马斯·杰斐逊也从弗吉尼亚一名默默无闻的农夫之子,被提升到州长的职位,担任过驻法公使,又以总统的身份指导国家大事达8年之久”,因此,革命成功之后维持社会秩序和点拨民族命运的重大任务就落到这些“手握实权”的人们手中。但杰斐逊这位来自弗吉尼亚的“假”贵族已经长期习惯于英国国王君临天下所恩赐的“高度自治”,却对未来社会的走向惴惴不安,因为“没有人敢断定何时纪律变成了独裁,何时自由又滑向了无法无天”。

幸运的是,杰斐逊是一位“恰逢其时”的政治家。源自15世纪的“进步”火种,到了18世纪初期已经燃烧成最富有生气的熊熊烈焰——“人类由于增进了知识和使物质世界服从人类福利的要求而不断改善其人世间的命运”——“自耕农”们“珍视”劳动与勤勉等平凡之事务;新大陆的广袤领土不仅“净化”与“消散”了浓烈的宗教精神,刚刚崛起的“新贵”们不仅不需要在盲从信奉欧洲“教父”们的哲学,而且还使得他们对自然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来自17世纪英国开明的洛克学说也为重新定义“权威”奠定了新的智力基础——“家长们不要把他们的权威建立在孩子的畏惧的基础之上”;洛克所建构的“父慈子孝”的原型从根本上刺激了一个“反对家长制的美国革命”。如果包括上帝在内的统治者在弗吉尼亚都失去了统治的合法性的话,那么世俗世界中统治者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更是不消提及。1776年,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写下了现代政治的千古绝唱:“人人生而平等,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所固有的(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

在推翻了旧制度之后,杰斐逊们认为按照古典主义的传统,可以采用的政体一共有三种:君主制、共和制和民主制。对于刚刚获得独立的“人民”而言,重新建立一个君主制政府,无论从理智还是从情感上都是不可能接受的;而民主制对于杰斐逊而言,也是万万不妥的:因为无产者是危险的,是不值得信任的,是叛乱和社会动乱的根源——因为无产者没有土地财产,而没有土地财产就意味着没有经济上的独立,没有经济上的独立就意味着人身上的依附关系,而“依附产生奴性,容易被收买,扼杀美德,而且是他人实现野心的得心应手的工具”——人性如何可以脱离田园耕种和不动产的“天然”滋养呢?所以那些“被无知、贫穷和压迫所折磨的人”是不安全的,“15人中必有14人是无赖”,城市里的无产者是国家“肌体”上的“脓疮、罪恶的教唆者和革命的制造者”,“如果人民拥挤在城市靠变幻莫测的商业谋生,美国的自由制度必然会完结”。由此看来,既然“人民”是反复无常的城市群氓,像“一头巨兽”,那么“共和”政体是一种微妙地加以平衡的传统安排。当然,共和制也是更符合古典主义贵族情怀的选择,是贵族政治的基础。

在抽象的共和制传统中,人在本质上是一个政治的人,是一个通过参与自治的共和国的活动来实现极大程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道德的公民;即参政议政的政治自由是实现个人自由、权利、道德的全部基础,反之亦然,个人的自由、权力和道德也保障了政治自由。在共和制政体中,独立与道德的丧失就是腐败的根源。因此,共和制是十分脆弱的,它对公民的道德水平的要求要远远高于君主制和民主制;要真正实现“共和”,保持公民的独立和提高其道德修养是最重要的两条路径。在现实世界中,这是一条“虚无缥缈”的“不归路”,正如亚当斯和汉密尔顿批评的那样,共和制被“五花八门地加以利用”,它“可以是指任何事物,所有的事物,或者是一无所指”。但对政治词语的使用已炉火纯青的杰斐逊,却为美好的共和制想象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落脚点。

而理解这一落脚点我们又必须回到杰斐逊对于“人民”的定义中去。在杰斐逊的政治话语中,所谓“人民”即不动产的拥有者,“拥有一定财产为思想充分独立的必需而主张有产者方有选举权”,美国就应该也必须是一个农场主的国家,“耕者有其田”使得他们独立、有知识、有道德,“既不会盲动,又不会堕落”;因此,殷实的“自耕农”是可靠的“善良之辈”——杰斐逊深深地信任着“自耕农”,就如同相信他自己一样——“向一个农夫和一位教授陈述一个道德事例。前者也能判断,而且时常比后者更好,因为他没有被人为的准则引入歧途”。而这种直接将抽象政治与土地财产等同起来的做法,使得“如果说普通选民被要求去投票,那么拥有巨额财产的人则被期望肩负更大的责任。”实际上,弗吉尼亚一直是由“富人”治理的,“凡是殷实富裕的家族,都有人在总督参事会、民众代表院、县政府或其他统治机构里当官,殖民地的统治机构也没有一个不是由富人控制的”;而土地是所有统治家族和弗吉尼亚财富的基础。早在1776年,杰斐逊为弗吉尼亚起草宪法的时候,就尝试规定选举人的财产资格——“选举人须为在农村完全拥有24英亩地产者,或在城市拥有1/4亩地产者,或必须是在选举的两年内均完税者”;而我们想象之中作为美国“民主”代言人的杰斐逊在实质上从未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考虑过推行政治的普选权问题。因此,在杰斐逊的“共和制”假设中,作为共和制基础的“独立”与“道德”在实际上为“财产”和“土地”所取代;“土地”不仅仅成了一种财物,更是个人独立和个人权威的标识,是人格的标志;高官显职要由“最有道德的人”——即“最有利害关系”的、财物最多的人来担任,重大问题的决策显然也要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可见,杰斐逊苦苦经营的是有产者的利益,而非抽象的共和或者民主的政治理论,这是因为杰斐逊深知,“要驾驶国家这艘巨舟,靠的是地头畦界,而不是遥远的恒星”。

在弗吉尼亚,“要满足获取土地的渴望,只有强壮的体格还不够,还要有敏锐的政治嗅觉。觅取地产富源的途径不仅要穿过茫茫荒野,而且要穿过威廉斯堡政府大楼的走廊过道。这是弗吉尼亚头面人物走熟了的通向荒无人烟的南部和西部浩瀚沃土的‘捷径’。”这很好地诠释了杰斐逊的、强烈的政治现实主义,使得抽象政治与实体经济紧密地杂糅在一起,成了“一个硬币的两面”。而这种紧密的联系,使得经历革命的血洗而完全实现了向上流动的“开国元勋”们“一朝得道,鸡犬升天”,而那些想借由革命来解除枷锁的、处于社会底层的白人以及迫切渴望摆脱被奴役地位的黑人奴隶们却发现改变社会地位比登天还难。

由此可见,在从“臣民到人民”的转变过程中,贵族政治的情怀与弗吉尼亚人对“土地”的渴望再次在杰斐逊的政治经济设计中发挥了作用。而教育的必然性也由此而生:一方面,良好的“贵族政治”的目的不是要挫伤“人民”的积极性,而是要使“人民”避免犯错。因此,教育是至关重要的。革命摧毁了旧制度,而要完全建立起一个新社会,对“人民”进行启蒙就显得至关重要。洛克告诉他们,人的心灵是一块白板,人的感觉可以改变人的性格及其一切;通过支配人的感知来塑造人是可行的。同时,“进步”的火花也让他们坚信“头脑一旦被启蒙之光照耀,就再也不可能回到无知蒙昧的状态”,所以要驱逐“黑暗”与“野蛮”,传播“光明”与“知识”。因此,杰斐逊们十分关注教育,不仅仅是制度化的教育,还包括各类“高雅的”修养品味的达成,这是塑造新观念、铸造新文化的重要手段。而另一方面,经营土地和种植园,也必然要求“自耕农”们的知识要多样化,因为他们必须规划园圃,适时决定耕种收割、觅取制鞋缝衣的材料、照看奴隶等等。因此,如何精明、谨慎、权威地经营种植园也要求种植园主们必须既要有聪明的头脑,又要有丰富的知识;既要将政治权术、法律条款了然于心,又要对自然发展史感兴趣,对医药和机械学有相当精深的知识,对气象学也必须十分内行。

最后让我们回到文章的开篇,我们从杰斐逊的真实出身、弗吉尼亚的社会环境以及在“进步”的洛克学说、贵族情节与弗吉尼亚地方主义等因素影响下的杰斐逊对美国革命后的政治经济学设计等方面来理解杰斐逊的教育设计。我们泄气地发现,在杰斐逊飞扬的文采之中,我们所想象的、由其诠释的美好社会政治理想与杰斐逊真实的意义有着巨大的差别。研究杰斐逊的另外一位重要学者奥鲁夫(Peter S. Onuf)认为,“杰斐逊从不怀疑‘人民’到底是谁”,即“人民”的真实含义对杰斐逊而言是确定,是拥有土地的“自耕农”,他们在整个殖民地年代从贫困的处境不断奋力上进,坚决谋求舒适、安全的生活和权势;他们借助殖民地丰富的自然资源,获得了比旧大陆更快的向上流动的路径;换句话说,“人民”就是以杰斐逊为代表的革命精英们的自称。他们的土地成为他们的“自由”、“平等”与“美德”的证明,使其成为“天然的贵族”,而教育的所有目的与意义,就是要将这样一代不依靠门阀血缘,而是依靠美德才能的“天然的贵族”一代一代地“世袭”下去。毫无疑问,杰斐逊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的理想主义就在于他对斐然的文采运筹帷幄,引人入胜地让我们进入了一个纯粹的古典主义贵族美德的时代,在这里教育是万能的,通过受教育进而获得智慧与美德,“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但杰斐逊也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强烈的政治经济上的现实感,使得他深深地明白,带领民众进入这样一个美好的古典主义时代,不是为了所有的人能够在这个“流着奶和蜜”的伊甸园中自由的发展,而是为了灌输与植入政治精英们希望民众了解与接受事物。这便是“秩序政治”与“斗争政治”的有机结合。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不是未雨绸缪的理想主义,而是为了精英权力的巩固;教育不是为了实现“全民参与”的民主情怀,而是社会精英自我延续的上层策略。因此,杰斐逊所持有的教育观并非最“进步”的教育观,恰恰相反是与过往一切的利益集团一样,教育对杰斐逊而言,是一种灌输、教化和改造的工具;是一种由精英集团定义的意识形态,而非抽象意义上全民参与、共同建构的过程。

但在杰斐逊所设计的依托“知识”、“能力”与“扶持”而实现向上流动的教育系统中,的确使得有才能的个人有可能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得到上层的赏识,进而获得社会地位的擢升;的确松开了血缘、氏族、身份在社会结构与社会流动中的“紧箍咒”,使得由教育而获得知识、能力、才干成为通过上层社会的“安全阀”,进而开启了现代教育中“贤能主义”(Meritocracy)的信条。从杰斐逊所处的时代来看,毫无疑问,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注释

①梅利尔·彼得森:《杰斐逊集》(上下),刘祚昌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

②Parton, James. “LifeofThomasJefferson, 1874”. In Peterson, Merrill.TheJeffersonianImageintheAmericanMi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0, 234.

③朱旭东:《杰斐逊的现代化教育制度思想》,《比较教育研究》2000年增刊,第30页。

④Jefferson, Thomas.Writing. New York: The library of American, 1984, 1222.

⑤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民主的历程》,谢廷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集团,2009年,第107-108页;理查德·霍夫斯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31页。

⑦有关DNA研究对我们理解托马斯·杰斐逊、奴隶制和种族关系的讨论,可见:Lewis, Jan, and Peter Onuf.SallyHemingsandThomasJefferson:History,Memory,andCivicCulture. 1999.转引自彼得·奥鲁夫:《杰斐逊的帝国:美国国家的语言》,余华川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页。

⑧查尔斯·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Becker, Carl.TheHistoryofPoliticalPartiesintheProvinceofNewYork.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09.

⑩胡锦山:《20世纪美国史学流派》,《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

责任编辑 曾新

Interpretation on Elite Discourse in the Educational Ideas of Thomas Jefferson

Chen Luxi

(School of Education,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The educational ideas of Thomas Jefferson rooted in the “nobleness” of his family background, the localism in Virginia, and the doctrine of “progressivism”. In the discourse used by Thomas Jefferson, we found out that the “people” meant the land-holding peasants and was presented by the whole generation of “Founding Fathers” as he himself. The estate of the land-holding peasants became the assurance of the “liberty”, the “equality” and the “virtue”, then made them become the “natural nobility”. The purpose and meaning of education were raising this kind of “natural nobility” who did not depend on the kindred family but depended on the virtue and ability. So in the educational ideas of Thomas Jefferson, education did not mean the idealism but the consolidation of elite power; education did not mean a way to realize the democracy of the “whole participation” but the strategy of self-continuance of social elites.

Thomas Jefferson; the people; meritocracy; democracy of education

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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