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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利执法 护航改革发展

2015-03-21邯郸市水利局

河北水利 2015年10期
关键词:水事水政邯郸市

□邯郸市水利局

随着水利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越来越迫切要求加强水政综合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以强有力的执法为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近年来,特别是邯郸市水利局2013年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利综合执法示范单位以来,围绕水利综合执法建设目标任务,注重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机制,整合执法力量,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为水利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水法制环境。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

深入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关键在执法队伍建设。近年来,邯郸市水利局不断加强水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1.1 组建专职执法队伍

为全面开展水利综合执法,2014年4月,经市编办批准,成立了邯郸市水政监察支队。由部队转业的团职干部兼任支队长和政委,从历年安置到水利系统的30周岁以下的复转军人中,通过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环节的层层选拔,遴选了37名优秀人员充实了支队。专门安排经费,购置了2部水政执法车,配备了水行政执法识别服装和防暴头盔、警棍、防暴盾牌等执法装备。在此基础上,局属漳滏河灌溉供水管理处、跃峰渠管理处、东武仕水库管理处等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均设置水政监察大队,各基层站所均配备了专职的水政监察人员,确保了每座水库、每段河道(渠道)沿岸均有责任包段执法人员,实现水政综合执法全覆盖。

1.2 规范化管理执法队伍

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支队人员都是部队退伍军人,接受过军事训练,有部队工作和生活的经历,具备军事化管理的基础。在支队管理上,参照部队条例制定了包括内务、纪律、体能、队列、训练、请销假、执法装备管理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为便于管理,为水政监察支队安排了独立办公场所,配备执法装备存放室、多媒体教室、值班室等。通过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建立了正规的工作秩序,培养了严整的作风,形成了自觉而又严格的组织纪律,巩固和提高了水政监察队伍的执行力。

1.3 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制定了执法人员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坚持从“水利”和“法律”两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为提高执法人员文化素质,特别是增加水利专业知识。探索了与院校合作培养水利才的模式,同河北工程大学签订委培协议,由河北工程大学派出教师,每周利用两天时间对水利系统82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5个月的成人高考考前培训,经成人高考进入河北工程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深造,定向培养具有本科学历的水利专业执法人员。为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在组织执法人员完成省水利厅、市法制办等单位常规法制培训基础上,及时组织对新出台、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对法律中新要求专项补全,并邀请深资法官提供业务指导。

2.推进水法治体系建设

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邯郸市注重建立、健全适合市情、水情的地方性水法规体系,以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水利改革发展,切合了习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及水利部依法治水管水的工作部署。

2.1 完善水法规体系

坚持“立法为先、贯彻为本”的原则,打牢水利综合执法的基础。充分发挥邯郸市拥有地方性法规立法权的优势,按照水利综合执法建设需要,结合水利实情对水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诠释,1996年就出台了 《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7年又出台了全省首部水资源管理市级地方法规《邯郸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之后先后出台了《邯郸市防洪条例》、《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邯郸市滏阳河管理条例》、《邯郸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等6部地方性水法规体系。去年,又对《邯郸市生态水网管理办法》进行了充实和完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了《邯郸市水网建设与保护条例》,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2.2 营造水法治氛围

履行水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义务,每年组织法制宣传人员,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等普法契机加深宣传效果。通过组织 “邯郸之水哪里来”、“百村千条万人”等主题宣传、编绘“水事违法行为宣传漫画”、在《邯郸日报》、邯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等专题节目,宣传水利法律。自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以来,共组织普法活动3000余场次,参与普法人员15000人次,出动宣传车1200辆次,悬挂条幅1600余条,发放普法宣传海报8000张、宣传单(册)110000份,在固定墙体刷写普法宣传标语1540条,在新闻媒体、网站播放、刊登法制宣传信息150条。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单位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水资源保护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守法、护水的自觉性。2014年,水利局被水利部普法办公室授予“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优秀组织奖”,为全国十家获奖单位之一,《中国水利报》对邯郸市水利普法经验进行了报道推广。

3.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开展水利综合执法既是深入推进水利行业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是加强和改善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们建立了综合执法、区域协调、部门联动等机制体制,全面开展水资源、水工程、防洪安全、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执法行动,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3.1 积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在推进综合执法过程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公安、法院、国土、财政等部门给予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为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通过积极争取,市公安局成立了水事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侵害水利工程安全等水行政执法领域妨碍公务案件。水利局水政监察队伍与水事执法中队密切协作,有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同时,与法院进行业务合作,每年邀请法官对水政案件进行业务指导,对个案进行把关、审核,并对新修改法律进行讲解。

3.2 建立流域、区域间协调机制

邯郸市地处晋冀鲁豫4省边界,省级水事纠纷时有发生,尤其是漳河上游水事纠纷不断。为维护漳河上游地区水事稳定,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区域和流域作用,结合流域管理机构漳河上游管理局,对边界水事纠纷通过经常巡查、定期协商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妥善处理和预防水事案件的发生。2014年,漳河上游地区连续发生的“河南木家庄违法挖开盘阳渠”、“山西省黎城县清泉村村民破坏涉县漳北渠”、“涉县段曲村违法施工将水电站尾水引至河南木家庄水电站引水渠”、“涉县下坪村与河南安阳县三里湾村河滩造地水事纠纷”等多起水事纠纷。及时与漳河上游局沟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纠纷升级,并多方深入调查,调解矛盾,有效维护了水事秩序稳定。

3.3 建立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

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审批、水事案件查处、水利规费征收等工作流程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权力运行合法。依法调整行政职权目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2013年以来,水利局按照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要求,先后3次依法对行政职权目录进行调整,确定34项行政职权。对包括行政执法在内的34项行政职权逐项制定权利运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流程。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在均在邯郸水利信息等处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4.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

以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为出发点,突出整体推动,注重上下联动,大力开展水利综合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倡导说理式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水事区域、重要水利工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去年以来,先后开展河湖管理、河道采砂、防汛、水土保持、入河排污口等专项检查行动,参与检查水政监察人员1900人次,依法查处破坏、侵占河道、水库、水利工程等水事违法行为167起,查处非法河道采砂场点22个,清理180余处河道行洪障碍,查处私打自备井65眼,联合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城管、公安等部门清理非法取水洗车场点50家。受南水北调办公室委托,对南水北调总干渠邯郸段进行执法巡查,行程6121km,张贴警示通告 1128张,巡查桥数352座次,保障了南水北调邯郸段通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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