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行为逻辑分析
2015-03-21李弦,王让新
[摘 要] 网络的诞生和发展,给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方法、手段以及环境都带来了诸多改变,这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增强其实效性是网络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标,同时也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因此,从“应然之意”、“实然之路”、“必然之策”三个层次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行为逻辑分析很有必要,通过认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直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对策建议。
[文献标识码]A
[DOI]10.14071/j.1008-8105(2015)04-0108-05
[收稿日期] 2014− 06 − 19
[作者简介] 李弦(1989− )男,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王让新(1958− )男,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副院长.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2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 [1]近年来,网络在我国的普及程度和发展速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各种文化也是在网络的媒介中相互交融、激荡。如何有效地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也是当前思想教育学科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把进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个行为体来分析,则它包含了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中介、教育反馈、教育内容等,目前学界关于这几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多的成就,从教育主体而言,关于教育主体是否具有意识形态性、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视域的规定等方面都展开了许多研究;从教育的客体而言,目前学界研究的重点放在各层次高校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包括本科院校、专科院校、民办院校、师范院校、军事院校等;从教育的中介而言,目前关于教育的技术手段、教育的平台建设、教育的预警机制、教育的环境优化、教育接受理论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从反馈环节来看,关于衡量“实效性”的标准、评价的指标体系、反馈的效能等方面都有了相关的研究;从教育的内容来看,对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界定、构成要素等方面的研究也比较多。从目前学界关于如何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更多的还是从“谁来教育、如何教育、教育谁”等几个内在的环节来思考,都是在“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这一行为框架内来研究的,而针对这一行为本身的研究还比较少,缺少对于这一行为的运行逻辑的探讨,本文立足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本身,从其整体性逻辑框架出发,力图从“应然”、“实然”、“必然”三个方面来分析“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这一行为的内在逻辑。
一、应然之意: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分析
恩格斯指出,“人行动的动力都来源于人的头脑和动机” [2],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就时间在先的逻辑顺序而言,拥有什么样的思想动机就直接决定了我们有什么样的行为,因此探讨个人或集体的行为逻辑只要弄清楚他们的意向或动机即可,这也是当前心理学、逻辑学所采取的主要研究范式,如现象学专家胡塞尔、梅洛-庞蒂等人就对人的意向性做了深入的研究,心理学也认为探索人的心理结构是解释人的行为的一把钥匙,但另一方面,并不是人的任何动机都转变为了人的现实行为,这一事实判断也使人不得不思考,意愿和动机是内在的,我们如何能够外在地把握别人的主观想法?因此,本文所主张的并不是从心理学、逻辑学意义上的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行为分析,而是要揭示行为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力图对它们的意义和价值做出判断,具体来讲,在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涉及到个人的行为、集体行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等。
(一)社会的存在方式决定了我们必须推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一定主体通过现代传媒与网络对其受众施加影响,使其受众形成符合他们所需要的思想品德,其本质是一种社会实践。” [3]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定义可知,其本质仍是一种社会实践,虽然它依赖于现代化的传媒和网络,但这种对其本质的认识方式仍深深植根于人类思维发展的“进化”历史。社会实践是人的实践,突出地显现了人的主体地位,众多学科的一个亘古不变的探讨话题就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什么”,我们在思考人自身的存在方式时,我们还必须思考自然界的存在方式,同时我们还必须思考社会的存在方式。前苏格拉底时期的自然哲学家如泰勒斯等都是把自然和社会视为事物的集合体,把水等自然物质视为构成自然和社会的始基,“万物由水开始,后又复归于水。” [4]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把社会视为一个系统;黑格尔则把社会视为一个过程的集合体;到了近现代,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生存的社会是一个事实的集合体 [5],由原子事实和分子事实构成,事实是事物的连接,这种连接既可以是物与物的连接,也可以是人与物的连接,更可以是人与人的连接,他的这种观点渗入了人的主体地位,但依然无法有效地把自然世界与政治社会分离开来。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6],推进一种教育的前提肯定是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一个政治社会、是一种行为的集合体,自然世界不需要去“教育”,在网络化的今天,网络俨然成为了人们的一种生存方式,但政治社会作为一种行为的集合体的存在方式决定了我们必须去探讨个体与集体的行为逻辑,也决定了我们必须不断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
(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视阈决定了必须推动其自身的发展
一般而言,行为的主体是人,是人所特有的一种有意识地倾向性的表达,行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因此,我们可以将人的行为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涉物行为,一种是涉人行为,涉物行为形成主客体的相互关系,涉人行为则形成主体间关系。从外部视角来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行为来看,则有必要对其行为进行逻辑分析。行为可以分为原子行为和分子行为,原子行为不可再分,分子行为由两个及其以上原子行为构成,原子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种,主体-客体(物),即自然行为,人不通过中介直接作用于自然界;第二种,主体-客体(人),即主体间性,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三种,主体-中介(物)-客体(物),即人依靠物的中介作用于物的客体,如人利用生产工具改变自然界;第四种,主体-中介(人)-客体(物),如请他人帮忙去犁地;第五种,主体-中介(物)-客体(人),如利用电话与他人联系;第六种,主体-中介(人)-客体(人),如一个人通过介绍与他人相亲。
通过以上六种类型可知,第一、三、四种为涉物行为,第二、五、六种为涉人行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人对人的教育,从总体上讲是涉人行为,具体即指第五种行为,即教育的主体通过网络的媒介对其受众进行教育,在网络社会中,有“人机互动”、“人际互动”等交流方式,通过上面对其原子行为的分析可知,“网络人际互动”,即涉人关系才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视域,“基本”一词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弄清楚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视域之后,我们就明白了未来工作的指向 [7]。
二、实然之路:进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与困境
当前,网络的快速发展在推动信息社会、知识经济进步的同时,已然成为了人们的一种生存方式,人们的心理、行为、思考方式都不断地受到网络的影响。但在网络发展如此迅速的同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却仍然受到诸多因素的掣肘。
(一)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缺乏互动性
“作为一种思想教育方式,灌输法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8]灌输法是当前比较普遍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但现代社会作为一个行为的集合体,灌输法只是从“教育主体”方面而言,缺少一种“教育客体”的视角,按照行为理论的分析,推进的行为只是作为一种原子行为的一个构成要素,它们本身没有独立的意义,只有置于“如何教育、如何接受、如何反馈”等整体性中才有意义。在网络的环境下,教育的客体或对象拥有了更多的主体性选择,这也使灌输法的诸多缺陷表现了出来,比如过分强调教育主体的地位,缺乏人文关怀,忽视了思想政治教育中“启示”的作用和意义等。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能否吸引被教育者广泛参与是判断一个思想政治教育者成功与否的标准之一,在灌输式的教育体系中,是不能很好的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作用的。
(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建构不力和基础理论较薄弱
“网络行为的规则规范自身大多呈现不在场的状态” [9]。一方面,在网络社会中,不仅许多规则规范“不在场”,连最基本的秩序都可能是“失范”的,当前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许多规范规则的实际运用还比较欠缺,另一方面,当前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理论还比较薄弱,这些基础理论还不足以支撑起对于网络规范和网络秩序的建构,虽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发展,关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通识性教材和专业性学术著作也已是汗牛充栋,但很多学者到现在都还在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这门学科寻找合理和合法性依据,在一些基础理论上,我们必须看到,不仅在本学科内还没有达到共同的认识,而且社会对于其认同度也不是很高,社会公认的学科基础理论代表作还很少,这门学科拥有自己的学科内容体系的逻辑结构,但仔细审视其内容体系,就会发觉,它是建立在把各门学科体系内容按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要求重新组合在一起的,各种要素和范畴之间的逻辑联系还不够严谨,整个内容显得宽泛、不严密,缺乏核心和支柱等等。正是由于人们对于网络行为的规范缺乏积极的认同,加上当前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理论的薄弱,导致在增强其实效性方面陷入了困境。
(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范式不够创新
“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的发展创新,关键在于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范式的人学转换。” [10]学者张耀灿在几年以前就倡导由哲学社会学研究范式向人学研究范式的转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下面的一个研究方向或子学科,更需要与时俱进。任何一门学科要发展,不仅要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更要有自己创新的研究方法,进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范式的创新是该学科、该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必要条件,而反观当前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范式,虽然从以前传统的哲学社会学研究范式向人学的研究范式转变过来了,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力量,但在教育方法上还不尽科学,在人文主义研究范式和科学主义研究方式的结合上还做得不够。
(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体系不完备
当前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但现行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并不具备一个完整的体系,而是一个个独立的子因素,比较零散和杂乱,它应该包含基本的配套法律保障制度,强有力的监督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等,但这些制度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结构体系中本身发展就很不充分,所以体系结构不完备也是必然。其中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绩效评价制度,判定一个系统是否完整,很重要的一点是看其有没有行之有效的绩效反馈体系。一个体系是否完整,关键要看其是否完成从绩效计划、绩效管理、绩效评估、绩效反馈、绩效改进再到重新制定计划这样一个循环,因此,在制度体系上我国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三、必然之策: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论要求
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个行为的集合体,由许多要素构成,要优化其整体性的推进效果,肯定离不开对其各构成要素的改进。针对前文对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行为逻辑分析,我们认为未来工作的重心应该放在以下方面。
(一)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式
“灌输法”依然是当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方式,但同时又必须与时俱进,把以前单向度的传授模式予以改进,由被动“灌输”向主动“接受”转变,接受学认为,“接受标志的是一种择取、解释、理解、整合以及运用的认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 [11]在接受的过程中,让受教育者获得不同的心理体验,产生不同的心理需求,进而让之成为人们一种精神上的追求和需要;我们还必须不断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活化,“从生活中来,还要到生活中去”,让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回归生活的理念,置于生活的过程,贴近生活的目标;此外,还必须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人机的互动”与网络环境的虚拟性都会带来较严重的人文缺失,造成“人情的冷漠”,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人格尊严、肯定人的主体地位、关注人的现实的生存状态和满足人的社会需要;我们还必须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阵地建设,“人首先是现实社会中的人,永远不要试图以虚幻的自由来逃避现实社会中必要的约束。” [12]网络的发展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我们可以利用微信、在线交流、邮箱等形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但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必须对这些新型阵地给予必要的约束,建立健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行机制,占领网络高地,增加新内容、适应新形式,突出特色等。
(二)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元理论”建设
对于“元理论”的理解是各有不同的,但本文所指的“元理论”指学科的基础理论,支撑起学科发展的理论。许多学科都是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条件回头思考并加强其元理论研究的,今天我们要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创新,离不开对其“元理论”的丰富和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下面的子学科或研究方向,与思想政治教育有共同的地方,分享共同的主体和客体,但传播手段、内容结构、研究方法、逻辑思维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加强自己的基础理论建设,确定学科特殊的矛盾和研究对象,形成自己学科的基本范畴、基本要素和基础理论,并追寻学科特殊的规律,掌握认识特殊规律的科学方法,进而形成自己学科特有的学科内容体系,在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的内容体系中形成共识,深入探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才可能认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规律和本质特征,并做出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正能量效应的决策。
(三)促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由“人学”研究范式向“人学和科学相结合”的研究范式的转变
传统的哲学社会科学和人学研究范式,强调经验研究和思辨研究相结合,它既强调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性,也突出了人的主体力量,对受教育者给予了充分的人文关怀,强调对意义系统的理解和对人的行为的解释性理解,但教育实质和教育对象的肯定只是基础意义上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实现离不开科学的研究范式,尤其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必须把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结合起来,要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注重人文关怀,并根据对具体研究情景的把握,将人学研究范式的知识、体会科学的研究范式相结合,而不是方法的简单相加。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事实本身既包含着经验的客观性又包含着人的主观性,既存在普遍定律又存在独特的意义系统,既需要假设演绎又需要解释性理解,因此,必须把思辨研究与实证研究、动态研究与静态研究、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结合起来,实现人学主义研究范式与科学主义研究范式的结合。
(四)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建设
一方面,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更多有创设性的现实制度,如相关的法律保障制度、监督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等;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从逻辑上来分析制度建设对于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生活是行为的总和,生活方式是行为方式的总和,个人的行为是人的动机、意愿的结果,但社会行为、集体行为却有时是制度和规范的结果,从时间在先的逻辑来看,是先有人,人创设制度而不是制度创设人,但制度是对人的行为规范的升华,而行为规范可以还原为人的一系列行为,从这方面来看,制度的确可以反过来促进人的发展,因此,要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必须积极推动其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