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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河北水安全的战略举措

2015-03-21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水利 2015年7期
关键词:水价水利

河北省水利厅

2014年国家确定在我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以来,在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部领导和相关司局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深入调研、组织推动、现场观摩、协调督导;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培养典型,组织培训,帮扶解困;试点市、县(市、区)攻坚克难,包片蹲点,责任到人,强力推进,试点区水利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一、水利工程项目实施顺利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我们结合试点区实际,以节水为核心,充分利用当地地表水、外调水等替代水源,通过采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高效农业节水、积极引调外地水、大力存蓄地表水、从严管控地下水等综合措施,形成了从水源到田间、从工程到农艺、从建设到运行的综合治理体系,实现了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巩固一片。为保障科学治理,我们在深入市、县调查摸底基础上,会同省直10个部门,历时4个多月,编制完成《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4年度)》,并通过国家4部委专家审查和省政府常务会审定。2014年度共实施水利工程项目115个,截至5月底,试点区水利工程项目已基本完工,其中,63个已完成县级自验,17个已完成市级验收,4个试点市已全部完成第三方评估。共完成投资50.87亿元,占批复投资任务的99%;治理灌溉面积366.96万亩,占批复治理面积的99%,其中,喷灌 78.36万亩,微灌18.48万亩,高标准管灌193.7万亩,分别占批复任务的100.2%、97.16%、101.8%;通过位山引黄、邯郸引黄和引卫工程,发展地表水置换地下水灌溉面积150.4万亩;通过当地水挖潜,利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后城市返还农业的1.8亿m3水量,恢复石津、漳滏河、沙河灌区面积86.94万亩,提升改造面积28.1万亩,试点区井灌面积比重由现状的80%降到72%;整治渠系4329.11km,占批复任务的96%,修建坑塘585座,占批复任务的95%,坑塘新增蓄水能力0.72亿m3;安装农业灌溉计量设施4.2万套。水利工程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4.2亿m3,超过2014年度试点方案计划压采能力0.12亿m3。

二、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

一年来,我省结合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河北省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河北省地下水压采效果评估办法》等10个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性文件,在省级层面基本完成了体制机制创新的顶层设计。

1.开展水权确权登记

2014年1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试点县(市、区)开展了水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创了全国县域水权确权制度建设的先河。试点区53个水权确权单位已全部完成方案编制、审查论证、政府批复、水权公示和建档造册。目前,已有22个县(市、区)完成水权证发放,其他县(市、区)也正在进行水权证印制和发放工作。通过水权确权,实现了对农业用水户按地配水、分水到户、水随地走的水权管理制度。

2.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14年8月5日,省物价、水利、财政、农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意见》,推广衡水市桃城区“一提一补”、张北县“总量控制、水权交易”、成安县“定额管理、超额征收”、石津灌区“地表水灌溉终端水价”等节水模式,指导东光、献县、桃城区、安平等8个水价改革先行县(市、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地下水价格高于地表水价格、深层地下水价格高于浅层地下水价格的原则,明确了地表水按照运行成本核定水价,浅层地下水按照全成本核定水价,深层地下水按照其全成本、2倍浅层地下水全成本、农民承受能力三者取高值核定水价的方法,实行水权额度内平价水、超水权额度高价水的“两级”水价制。地表水计量到斗渠口(扬水点),井灌区计量到井口,已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的供水工程,实施“一证一表一卡”制,按水量征收水费;暂没有安装计量设施的供水工程,以电折水、按电量或亩次收缴水费,不低于指导价格。同时,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工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文件,各试点县(市、区)正在逐步贯彻落实。目前,各试点县政府已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办法》,明确了不同水源工程的水价如何定、水费由谁收、水费如何用、改革如何推等内容。

3.实施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各试点县(市、区)积极推行“建管一体化”模式,全面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分类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与计量设施安装、水价改革方案同步编制,项目区内新建工程与竣工验收同步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在4个试点市分别确定一个改革先行县,河间市、阜城县、临西县、邱县按照工程规模、投资主体、地域划界,分大、中、小,骨干、配套,国有、集体、联户等层次,将工程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明晰到县级水利服务公司、乡(镇)水利服务站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颁发了“两证一书”,完成了改革任务。

红军在雪山草地筹粮过程中,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号召节约粮食,严格拟定粮食分配计划;加紧粮食宣传工作,动员群众将自己的粮食和食物支援红军。二、缴获战利品。三、通过苏维埃政府没收劣绅、地主的粮食。四、向商人和当地群众购买粮食。五、运走藏匿在老百姓家的粮食和窖藏,留下银元或欠条,收割地里成熟的青稞、小麦等,插上木板借条。

4.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水利部、中央编办和财政部关于机构编制落实、经费保障落实、服务职能落实的要求,遵循“队伍专业、设备齐全、技术过硬、服务优质”的原则,试点县(市、区)项目区建立健全了集基层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于一体的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培训提高了乡(镇)水利服务站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邱县、成安、海兴等县构建了专业灌溉服务公司、基层水利服务站、用水者协会、单井负责人“四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泊头市建立了水利“110”服务队伍,解决了农业灌溉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目前,试点县(市、区)已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2186个,超计划完成2014年度试点方案确定的建立2000个基层用水合作组织的任务。

三、地下水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结合,严格执行地下水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日益完善。

1.限制新打机井数量

2014年5月26日省政府印发 《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4年度)》后,100多个农业开发、国土整治、扶贫项目,及时变更实施方案,没有再以配套打井为条件,原计划的打井资金全部用于农田灌溉节水设施建设。

2.建立取用地下水管理平台

3.布设地下水位监控站点

在南水北调受水区7个市布设监测站点1690处,其中4个试点市布设1102处。按照地下水不同水文单元,分深层、浅层进行地下水位监测站点布设,有效监测地下水位动态变化情况,为实施地下水压采效果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目前,已有816处已经建设完成,其他站点也已全部完成招标,正在抓紧施工,预计6月底之前全部建成,实现地下水位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传输。

4.实施非农地下水用户监控

为落实南水北调采水区压采方案,充分体现地下水超采治理区域内城市、农村的关联性和整体性,对南水北调受水区7个市地下水年取水量大于10万m3的1163个非农取用水户进行计量监测,新建补充地下水监测点2843处。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的70%。以上平台建设、地下水位监测站点和非农用水户监控,为落实“三条红线”管理、实现水位水量“双控制”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工作体会与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工作的有力保障

试点工作伊始,省政府成立了以张庆伟省长为组长,杨崇勇常务副省长、沈小平副省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谋划部署和推进试点工作。2014年6月4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推进会,省长张庆伟代表省政府与4市市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强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一项民生工程、命脉工程,必须全力打好这场硬仗,为试点工作吹响了“集结号”。10月16日,省政府在衡水市组织召开试点工作现场观摩调度会,强调试点工作要在认识上再深化,在措施上再细化,在创新上再实化,在责任上再强化,增强紧迫性、实效性、长效性和主动性,为试点工作吹响了“冲锋号”。省政府督查室、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国土厅分组赴试点区各市、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各试点市、县(市、区)分别成立组织机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上阵,主管领导出面协调,部门靠前指挥包片蹲点,具体负责人紧盯进度,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技术指导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法宝

省成立水利项目和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咨询指导组,由长期从事水利项目勘测、设计、结构、概预算和水文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调查评价等方面的技术骨干担任技术指导员,实行包市指导,责任到县,项目到人。省印发《关于印发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的通知》,明确了井灌区高效节水和地表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施工组织等技术边界条件。省技术指导员与4市面对面协调解决技术难题,对渠道衬砌、混凝土振捣、田间工程质量实施现场跟踪查看,对技术人员、监理人员是否在位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针对基层技术力量不足、能力不强的实际,省组织了不同形式、不同内容、不同规模的技术培训,为市、县培养了一批技术型、管理型人才。

3.典型带动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条件

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不同治理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典型案例汇编,确立了成安县、东光县为水权确权的先行带动县,献县、安平等8个县为水价改革先行县,邱县为水小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泊头、深县、临西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示范县。沧州市打造了东光县坑塘整治、吴桥县固定式喷灌、泊头市3级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县,衡水市打造了景县、桃城区河渠疏浚、集雨工程、移动式喷灌示范县,邢台市打造了南和县、威县喷微灌、水价改革示范县,邯郸市打造了魏县、肥乡县固定式、指针式喷灌机组示范县,发展喷灌机18组,打破行政区划,谋划了6大片区,集中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0多万亩,为其他市集中连片治理提供了借鉴。通过采取典型带动、示范引导、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形成了学有样板、做有参考、干有方向的良好势头。

4.简化程序是做好工作的有效措施

2014年度水利工程投入50多亿元,从方案编制、项目申请、可行性审核到财政评审、资金拨付、施工建设、检查验收等流程,时间紧、任务重、投资大。为加快推进治理进度,各相关厅局积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明确项目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实现了县申报、市审查、省备案。项目审查环节采取省、市专家和财政部门3方联审制,项目成熟一个报批一个,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公开透明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对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县级组织自验、市级组织验收、省级进行抽验。通过下放职权,改革项目管理审批程序,既赢得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又把住了关口、保证了工程质量。

5.广泛宣传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

针对社会各方面对地下水的宝贵性、超采的危害性、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衡水市制作了《红线》光盘—水资源专题片,在市、县(市、区)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沧州市印制宣传手册8000份,制作展板100余个,邢台市张贴宣传公告10000余份,发放宣传“明白纸”8000余份,邯郸市组织了20个宣传员培训班,涉及1000余人次,省水利厅编制了《燕赵生命源——地下水》,对地下水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诠释。同时,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通过水利网站、水利杂志、主流媒体等平台,大力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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