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亚文化对暴力犯罪的影响及其对策——基于“习得”视角
2015-03-20陆云婷
陆云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法学院,广东 广州510000)
著名的犯罪学家萨瑟兰认为:“遗传不可能决定一个人是否犯罪,因为人类所有的行为只有在一定文化环境中才能理解其意义。所有的行为都是从文化中吸收而来的,犯罪行为是一种习得行为,所谓的正常的守法行为也是如此。”[1]
1 “习得”的概念和模式
“习得”在教育学和语言学中有不同的含义。在教育学中,“习得”可理解为个人的心理内容、心理过程、心理状态或现象中“客体化的人类本质能力”的个人再生与变革。在语言学中,“习得”通常是指婴儿出生以后,通过在一个特定的母语环境中接触的大量语言而不自觉地掌握自己母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注重的不是形式而是意义。Krashen 是第一个区分“习得”和“学习”差别的学者,他认为“习得”是由不自觉到自觉。英文词组“pick up”的意思是不费力地学会、潜移默化地学会,很生动地描述了“习得”所传递的行为模式。
在语言学中,“习得”被划分为从输入到输出的几个重要模式,包括Bialystok 的策略模式,包含输入、知识和输出三个步骤;Krashen 的监控模式;Gardner 的社会教育模式,由社会环境、个体差异、二语习得环境和习得结果四组变量组成;Gass 的一体化模式,被分为感知的输入、理解的输入、吸收、融合和输出五个步骤[2]。从四个语言学家所描述的模式来看,“习得”都包含着输入、自我加工、然后再输出的过程,而且深受一定的社会文化影响。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习得”模式不仅可以解释和影响教育中第二外语的学习,也可以用来阐释暴力文化对暴力犯罪的影响,正如萨瑟兰所说,犯罪行为是一种习得行为。
2 暴力亚文化的概念及其大众传媒途径
“暴力亚文化是指坚持和遵从有助于暴力行为发生的行为规范的亚文化,是激化矛盾冲突,诱发暴力犯罪的不良文化积淀,是一系列美化、宣扬暴力行为及暴力犯罪的价值观念。”[3]亚文化是与主文化相对应的概念,亚文化仅指为社会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化。暴力亚文化的传播与大众传媒形影不离。根据载体的不同,笔者将暴力亚文化所赖以存在的大众传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文字为主要载体的暴力书本、报刊、悬疑侦探小说;第二类是以声音和图像为载体的暴力电影、电视剧;第三类是青少年特别沉迷,危害最为严重的暴力网络游戏。
2.1 堪称“犯罪指南”的小说
2005 年5 月2 日,河南省临颍县的18 岁少年王新民用残忍的手段杀死了自己的同学小孟。性格内向的王新民酷爱看书,尤其是武打和黑社会之类的小说。无独有偶,同样的案例也发生在江西南昌县莲塘镇。24 岁的黄华文自2000 年开始入室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经常看一些侦探小说和电视,研究公安机关的破案手段和方法,总结出一套独特的作案方法,在莲塘镇入室盗窃、抢劫作案41 起。
与影视作品相比,小说不受篇幅限制,可以将犯罪的每个细节都描绘清楚。同时,由于没有提供视觉上的图片,读者完全可以根据文字的描述、自身的条件和周围的环境进行自我加工,想象空间更大。高智商犯罪推理小说《顾问》,讲述的是一位推理小说家被一家公司看中,出任公司“顾问”。 为了迎合公司,小说家煞费苦心地“设计”出一部又一部精彩绝伦的暗杀小说。就在小说家以为自己飞黄腾达之时,他惊愕地发现,自己作品中所有的情节全在现实中一一上演。这时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已陷入了一个被层层设计的陷阱中而无法自拔,而他自己也成为了一桩桩谋杀案的策划者。这虽然是小说中的情节,但若被有心人士利用,暴力犯罪的小说就很可能成为现实生活中高智商的“犯罪指南”。
2.2 刺激眼球的影视作品
人们所接触的影视作品基本上都是电影和电视剧,还有时下流行的微电影。随着人们对视觉感受要求的提升,3D 电影和IMAX 通过三维立体和巨型银幕来还原现场,让观众身临其境,从而达到震撼人心的效果。暴力亚文化也搭着影视作品的顺风车,借助科技的发展,通过“习得”方式影响人们对暴力行为的认知和模仿以及对暴力画面的承受能力。
在一些电影中,故意伤人、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爆炸、焚尸灭迹的画面随处可见。为了达到逼真效果,追求视觉上的冲击享受,电影制作技术也越来越精湛和具有迷惑性。例如在一些黑道电影中,那些黑道人物或武功非凡的杀手等心狠手辣、凶残暴戾,但也往往威风八面,被人前呼后拥,极易勾起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压力过大或性格压抑的人们的崇拜之情,特别是引起处于叛逆期、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青少年的共鸣。2006 年2 月4 日,腾冲县荷花乡14 岁的初二学生小虎与其他两名未成年人无端寻衅他人遭反抗时,凶残地用铁棍将本村一少年打伤致死。小虎从9 岁时就喜欢看宣扬武力的影视剧。随着暴力画面和暴力思想的不断输入,小虎在遇到挑衅时,潜意识的反应就变为 “以暴制暴”。这样的案例遍布全球,特别是暴力影视作品高产的美国。为此,美国特意在一段时间内净化视听平台,很多准备上映的暴力枪战影视作品都被叫停。
2.3 热血沸腾的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Online Game)通常有很多不同的种类,也有暴力和非暴力之分。与一般的非暴力网络游戏相比,暴力性游戏更受到玩家们的青睐,如“使命召唤5 的亡者之夜”、“求生之路”、“生化危机”等,都是深受广大网游玩家爱好的暴力网游。以“使命召唤5 的亡者之夜”为例,破烂的小屋、诡异的黑夜、丑陋的僵尸、血花四溅的爆头,再加上特定的背景音乐,都会使玩家处于一种紧张又亢奋的状态。随着通关难度的提升,僵尸数量不断增加,行动越来越快,玩家的亢奋状态也会越来越强。有的玩家甚至会在听到游戏名称时就莫名地激动和亢奋。暴力性网络游戏通常以“攻击、战斗、竞争”的主题来设计游戏的内容,也就是玩家们通常所说的PK。但凡设计到PK 的内容,都是通过暴力行为来伤害甚至致死来战胜对手获得胜利。PK、单挑、秒杀、爆头这类词汇是网络玩家通用的口头禅,其影响也是潜移默化的。网络游戏的暴力性内容往往容易诱发模仿性犯罪,网络游戏的虚拟性暴力容易诱发习惯性暴力犯罪,网络游戏的费用负担容易导致青少年侵财型暴力犯罪[4]。
3 “习得”模式的预防对策
“习得”模式都包含着输入、自我加工,然后再输出,而且深受一定的社会文化影响。犯罪小说、暴力影视作品和暴力性网络游戏之所以会使受众增加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是因为暴力亚文化在“习得”模式上通过大众传媒输入,使人们频繁地接触这种鲜血淋淋、暴力斗殴的景象。当这样的场景变得习以为常时,就会降低人们在类似场景中对自己暴力行为的抑制,即人们所说的“心理钝化”。正如美国印地安纳州立大学医学院教授文森特·马修所说:“研究表明,如果过多观看暴力场面,人的自我控制力会削弱。无暴力史的人过多接触暴力图像,其大脑激活模式类似好斗性强人的模式。”为此,要减少暴力亚文化对暴力犯罪的影响,首先就得减少暴力亚文化的输入频率。
3.1 严格加强对犯罪小说及影视作品的管理,推广健康向上的网络游戏
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小说和影视传播及相关制品市场的监管。对本国出品或者从国外引进的小说和影视作品应该进行严格把关,对其中涉及太多暴力犯罪的小说、电视剧或者电影应该对其内容进行删改、弱化、调整,甚至禁止其流入市场。犯罪小说的作者和影视作品的制作人也应该本着宣扬积极上进的主流文化为目的,创作出大家喜闻乐道的作品,使得大众文化向积极、健康、理性的方向发展。面对鱼目混珠的网络市场,更应加大审核力度,净化网络空间。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对2012 年市场上流行的423 款网络游戏进行了绿色度测评, 结果表明78.5%不适合未成年人。针对不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应该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未成年人接触。
3.2 加强道德育的引领作用,提高大众明辨是非的能力
无论是犯罪小说、暴力影视作品还是暴力性网络游戏,都有其虚假性。但由于作者或出品人为了博得大众的喜好,使之“接地气”,其表现内容和形式往往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通常看不到暴力犯罪受到法律追究,给人以迷惑性。因此,国家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道德的引领作用,通过各种各样的教育途径和手段,提醒甚至警告暴力亚文化的虚假性和危险性,教育人们以正确的心态来欣赏犯罪小说、暴力影视作品还有暴力性网络游戏所传播的“暴力美学”,而不是因为其虚假性和欺骗性,联系现实生活,自我加工,将其变成“习得”过程中暴力犯罪的诱因。
3.3 加强犯罪小说、暴力影视作品的准入立法,特别是加强网络游戏的立法
国家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依法治国,即通过法律来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明白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加强阻止暴力亚文化进入大众视野的立法,是从根源上阻止暴力亚文化因“习得”对人们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通过对不当行为人的惩处,实现对其他不法分子的威慑作用。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关于网络游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20 余部,对网络游戏、网游服务及网游玩家都做了相关规定,但其相关法律规制还存在完善和进步的空间。因此,国家和相关部门可以从对网络游戏的暴力程度进行分级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网游市场的相关规定。
事实上,引起犯罪的原因本身并不具有可批判性,就如性侵犯案件的被害人因素并不能成为责难的对象一样,它只能作为考查犯罪原因的一个因素,以便合理做出预防犯罪的对策,而非对该因素本身进行法律上的非难以减轻对犯罪人的否定评价[5]。因此,增强社会公众的辨别力和自控力,从“习得”输入的视角加强管理,切断其与暴力犯罪之间的因果联系,从而减少暴力亚文化对暴力犯罪的影响已迫在眉睫。
[1][英]莫里森著.理论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M].刘仁文,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戴运财,戴炜栋.从输入到输出的习得过程及其心理机制分析[J].外语界,2010(1):24-25.
[3]王迪.从暴力文化角度浅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与对策[J].哲理,2010(5):9-10.
[4]李婧,高英彤.网络游戏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影响与预防对策[J].行政与法,2007(9):94.
[5]余德光.暴力电影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影响及预防[J].法制与经济,2012(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