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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并账核算

2015-03-20海南省保亭县会计管理中心叶丽香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20期
关键词:借款会计制度科目

海南省保亭县会计管理中心 叶丽香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行政事业单位也在良好的经济环境中得到了发展,然而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基本建设投资部分单独建账,基建资产负债信息“游离大账”之外,这种分离会计核算模式使会计主体信息不完整、资产负债不真实。因而,加快对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基建并账,已是改革发展所必需。新颁布的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

一、基建并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主要是体现基本建设情况,基本建设是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建会计账只是统计了基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数据;而实施基建并帐之后,就能很好地区分单位的资金来源和占用,对单位的净资产和负债情况能够清楚地反映出来。

在基建并账后虽然增加了账务处理的复杂程度和难度,但在单位会计账中能够反映基建账的真实情况,而且便于掌握基建账中的重要信息。因此,将经费账与基建账进行合并核算,能够更加完整、全面、准确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整体经济活动状况。会计核算手段更加完善,促使财政财会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精细和高效,从而提高预算执行能力,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健康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因而,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实施基建并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并账核算具体内容

当下政府会计需要同时满足预算和财务管理的双重报告目标,因而,要求新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不仅能够提供预算收支信息供预算管理进行参考,而且能够提供相关财务信息供绩效评价参考,为了能够更加详细准确地反映政府机构的资产负债情况,主要在基建会计及单位会计之间进行并账。

(一)关于基建账核算的内容

从基建帐的角度出发,其核算主要针对的是有关固定资产的形成。基建资金的筹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基建拨款,另一种是债务借款。其中,基建拨款主要包括了同级财政拨款、单位自筹款和非财政拨款等。通常情况下,以上资金拨款在核算完毕后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将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直接纳入单位账作为固定资产,而另一种是最终不形成固定资产,而是当做需要核销的投资。因而,站在会计原理的角度看,应该将一些能够纳入固定资产的负债或资产并入单位大账,而对于待核销的投资,要注意在并帐当期,不需要对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并入,只需要对支出科目进行并帐,同时下年初在基建账进行核销。此外,单位自筹款直接由单位账转入基建账,没有进行结算之前,挂账于单位,基建账上也管着与单位之间的款项往来,因而,在对基建进行并账时,应首先在内部对往来业务进行调整,先在该部分业务中进行抵消处理,避免造成负债资产的虚增。

(二)关于单位账核算的内容

从单位账角度来看,基建并账主要是针对一些单位账以外的基建负债,将这些基建所涉及的资产负债并入到单位账内。基建并帐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影响因素,一方面,要将首次并账日的科目余额并入到单位大账中的相关对应科目余额中去;另一方面,要将与每月基建账有关的科目在本期的发生额总和并入到与之相关的单位大账科目内。具体依照的会计原理是:先对本期基建账中与经济业务有关的事项进行分类,然后再根据与每类经济事项相关的基建账科目本期的发生额,结合新制度中有关并账规定进行处理。

三、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并账核算过程中需注意的几点事项

(一)基建并账范围的确定

在新行政事业单位的两个会计制度中都有“在建工程”科目,主要用于对已经发生但尚未完工交付的各类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核算。与此之外,规定了基本和非基本建设项目在内的两种在建工程项目,对于非基本建设项目,可以直接在“在建工程”科目中进行核算,不需要另在基建账核算;而基本建设项目则需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设立单独基建账套核算,并且要以一个月为周期,进行基建账与单位大账之间的并账工作。通常将基建项目简化为需经发改委批复的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将基建费用并入会计“大账”,而旧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了基建资产、收支和负债等情况,使得基建数据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大账处于长期分离状态,在实践过程中,将基建账定期并入行政事业单位大账中,为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加强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基建资金的梳理

对于基建并账工作人员而言,首先要熟知基建会计的基本内容和相关制度。长期性和一次性是基建工作最大的特点,这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来说也是一个工作上的难点。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在实际工作中产生基建账务处理的事项非常有限。所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应该在并账开始阶段就要了解熟知基建会计相关的内容和制度,并且需要了解项目的大概状况、财务开支情况、基建项目预算和相关支出制度程序等,在这些了解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基建资金进行梳理,掌握资金的来去详情,明确资金的使用状况,做好基建并账的准备工作。此外,要明确财务管理中有关基建支出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支出项目,加强支出管理,对支出审核程序进行规范。

(三)有负债基建项目并账需特殊对待

虽然目前的各项制度都做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贷款规定,然而由于基本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导致许多大型基建项目以上级领导名义对外借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现行的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需要将基建账中的基础建设投资借款、上级财政拨入投资借款和其它借款等科目纳入到贷方余额中,并计入到长期应付款中;而事业单位的借款则应并入到长期和短期借款科目中去。此外,针对不能区分资金来源的结转资产,无法确定资金是来源于借款还是拨款的情况下,应该暂时结转为借款。

(四)并帐票据管理问题

一般情况下,对于基建业务发生的凭据,必须在所设置的基建账上进行归集整理,这样能方便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找。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按每张凭证或按月汇总的方式,将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中。则月终并账的时候,相关的基建账科目汇总表以及辅助信息统计表即为记账凭证的重要附件。

四、结束语

总之,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并账既是我国预算会计发展现状的需求,同时也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未来发展所需。通过基建并账可以将基建项目与单位大账合并,保证了其资产负债表能够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有着明显的提高作用,另外还能对财政财会多方面的管理有显著的提升,对具体的会计核算手段进行了优化,保证了单位良好的预算执行能力和基本的会计核算工作,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落实,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笔者希望更多的专业人士能投入到该课题研究中,针对文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指正建议,为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并帐核算工作做出重要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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