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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补遗》(第九辑)斠补

2015-03-19和艳芳李奇斌

关键词:府君墓志铭墓志

和艳芳,李奇斌

(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 北碚400715)

唐墓志是研究唐代社会的重要材料,《全唐文补遗》(第九辑)汇集近年新出唐五代墓志近百篇,为研究唐代政治、经济、职官、地理等提供了重要材料。笔者研读其文,对其文字进行斠诠,依原文次序,斠补如下。本文所用墓志皆出自吴钢先生主编的《全唐文补遗》(第九辑),每引用碑文,后皆注明页码。

《大唐故泸州都督府参军韦君(昱)墓志铭并序》

“祖恪,皇朝侍御史、金部郎中、洺州别驾,袭爵郿城郡公。”[1]350“洺”,原拓作,为“洛”,当据改。《旧唐书·韦机传》[2]:“父恪,洛州别驾。”[2]4795部件“各”“名”形近致讹。

《大唐故朝议郎润州司功陇西李公(魏相)墓志铭并序》

“虞泉易人,逝水何急。”[1]354人,原拓作,当为“入”。虞泉,即虞渊,又称隅谷,神话传说中日没处。《淮南子·天文》[3]:“日至于虞渊,是谓黄昏。”[3]52婉叹光阴易逝也。

《唐故雟州都督李府君(释子)之墓志铭并序》

“面赐紫袍金带并金龟袋罗衣两副、弓刀、甲铠、矛□等各一具,又赐药三袋。”[1]357阙字处原拓作,为“楯”字。“楯”同“盾”。“矛盾”与前“弓刀”“甲铠”俱是军器。

“又充营田、处置等大使。”[1]358“置”字原拓作,为“月”字。“处月”为西北游牧民族,史载其屡次叛唐,为唐经营西域之障碍,故设“处月大使”以镇之。

“开十八年庚午十二月二十九日,葬于邙山平乐乡千斤里也。”[1]358“开”后疑缺“元”字。又“二十九”原拓作“廿九”。另“斤”字原拓作,为“金”字。邙山千金里为重要墓葬地之一,习见于唐墓志。《胡永及妻张氏墓志》:“越以大唐贞观二年岁在戊子十一月癸卯朔,卅日壬申,合葬洛阳千金里。”[4]15《郭通及妻王氏墓志》:“粤以大唐贞观二年十一月卅日合葬于北邙山河南县千金里。”[4]16《谭伍墓志》:“即以其月廿五日甲午,殡于邙山之阳千金里。”[4]17《胡质墓志》:“越以四秊岁次庚寅正月丁卯朔,十九日乙酉,葬于河南县千金里芒山之茔。”[4]18

“属星回岁纪,改窆斯岭。”[1]358“回”字原拓作,当为“迴”。又“岭”字原拓作,为“岑”。《说文解字·山部》[5]:“岑,山小而高。从山今声。”[5]188

《唐故朝散大夫汉州长史上柱国博陵崔公(安俨)墓志铭并序》

“首出众寮,顿耀立见。”[1]361“顿”拓片作,为“颖”字。颖耀,谓放射光芒,此处谓墓主卓尔不群,出类拔萃。

“舍道以制嗜□,□□以顺生死。”[1]361第一个阙字,拓片作。中部已泐,而两侧笔画尚可辨认,右下角一点画甚分明,似为构件“心”之点画,当为“欲”。“嗜欲”多见于传世文献,《大戴礼记·武王践阼》[6]:“恶乎危于忿?恶乎失道于嗜欲。”[6]105亦见于唐代墓志,《孙义普墓志》:“爰自弱冠,洎乎华髪,饮食熏辛,嗜欲咸遣。”[4]714第三个阙字,原拓作,左部竖心旁甚分明,右部构件“生”亦可辨,为“性”,当据补。

《大唐故左武卫大将军桓公(臣范)墓志铭并序》

“公讳臣范,字士二,谯国龙亢人也。”[1]362“二”原拓作,为“一”字。古人名字相关,“臣范”忠一,“士一”恰如其分,“士二”则“二三其德”矣。

“公筒在帝心,迁京兆尹。”[1]363“筒”,原拓作,为“简”,当据改。简在帝心,出自《论语·尧曰》[7]:“帝臣不蔽,简在帝心。”[7]207本意为天帝所察知也,后指为皇帝所知晓。

“闇誾之口,中遘谗慝。”[1]363“闇”,原拓作,为“誾”字,当据改。誾誾,即“狺狺”,(中伤之声)喧嚷。

《大唐故通议大夫行仪王府司马上柱国武阳郡开国公京兆韦府君(英)墓志铭并序》

“前□后嗣,俾公俾侯。”[1]371阙字处原拓作,是“”字,即“列”之隶古定字。列,通“烈”。前烈,先祖也。《高惩墓志》:“宜其克荷前烈,以燕后昆,故生我伟才,缵是洪阀。”[4]1377《卢仲容墓志》:“继光前烈,垂裕后胤。”[4]1740又《李弘亮墓志》:“后嗣无仰,愿志前烈。”[4]2037

《大燕卢府君夫人窦氏墓志铭并序》

“将宿时结,□□□知其短长;□□□□,贤而莫知其长□。”[1]372第三个阙字原拓作,依轮廓易知为“不”字,又由两句相俪知第二个阙字为“而”。第四个阙字原拓作,为“将”字。第六个阙字原拓作,为“路”字。第七个阙字原拓作,为“使”字。“长”后阙字原拓作,为“筭”字。

“致使亲姻痛骨,闾里悲怀,常情所□,岂一言能割者已。”[1]372阙字处原拓作,微泐,主体字口尚可辨识,为“钟”字。钟,聚集、专注也。“常情所钟”谓悲丧之痛为人情所专。

“以予主人,金玉其璞。”[1]372“以予主人”于意似无端,且与“金玉其璞”不相谐。核之原拓,“予”字作,当为“子”字。“主”字作,为“三”字。唯“以”字处原拓作,残泐已甚,由其左上部之横画、撇画及右下部竖勾笔画,疑当为“有”字。则“以予主人”实作“有子三人”。“有子三人,金玉其璞。”谓有三子,皆有殊质。

“□子□□□□少用□,虽有文武才,事主而藏美,□□□□□时莫见其宝矣。”[1]372“用”后阙字原拓作“”,上部竹字头左半边及下部构件“寸”尚可辨识,易知为“等”字。“才”字原拓作,当为“不”。“而”字原拓作,为“侯”字。“主侯”不词,主,原拓作,易知上部当为石花,故为“王”字。志文句读亦误,当断作“虽有文武,不事主侯”。“美”后四字,原拓作、、、,为“玉于昆山”。“美”后施以逗号亦未确,当断为“藏美玉于昆山”。故整句当断为“虽有文武,不事主侯。藏美玉于昆山,□时莫见其宝矣”。

“□不相□不□,云为之悲,雨为之泣。”[1]372首个阙字原拓作,残泐已甚,依轮廓疑为“隣”字。第二个阙字原拓作,为“巷”字。第三个阙字疑当为“歌”。故句读宜作“隣不相,巷不歌。云为之悲,雨为之泣”。“隣不相,巷不歌”谓巷隣痛其丧而罢舂辍歌。《颜人墓志》:“岂独邻舂不相,里巷辍歌而已哉! ”[4]178

“九族之恩,广昭一门之庆。深悲夫□□□□□□□□□□□□颓然遘疾。”[1]372此句于意不协,且“深悲夫”不词。细绎文意,“恩”后施以逗号亦未确,当断作“□九族之恩广,昭一门之庆深”。

“顺天二年七月廿七日终□归义□□□□□□□子□养何从,哭无其声,泣有其血。”[1]373“子”后阙字,原拓作,为“禄”字。“禄养何从”意为子欲以禄赡亲而亲已逝,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待”者也。

“□□□古,谷变陵移,刊石铭□,传诸后裔矣。”[1]373第四个阙字,原拓作,为“休”字。休,美也。“刊石铭休”,即刊刻墓志以纪其令德美名。

《唐故殿中侍御史赵郡李公(苕)墓铭并序》

“隋尚书左承孝威,其高祖也。”[1]377“承”,原拓作,为“丞”字。尚书左丞,即尚书省左丞相。李孝威行状见于《隋书》[8]及《北史》[9]。《隋书·李孝贞传》:“孝贞弟孝威,亦有雅望。大业中,官至大理少卿。”[8]1254《北史·李孝贞传》:“孝俊弟孝威,字季重,涉学有器干,兄弟之中最为敦笃。位太尉外兵参军,修起居注。仕隋,礼部侍郎、大理少卿。”[9]2273二史并未载其官尚书左丞事,似又可补史之阙云。

《(上阙)县尉狄府君(林)墓志铭并序》

“次子舒,才悼。”[1]378“才”,原拓作,为“纔”字。儿童七岁曰悼。《礼记·曲礼上》[10]:“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10]20纔悼,谓次子李舒年仅七岁也。

《唐故朝议郎河中府临晋县令李公(怀)墓志铭并序》

《唐故中书舍人集贤院学士安陆郡太守苑公(咸)墓志铭并序》

“论等少孤,少不逮事。”[1]390第二个“少”字原拓作,为“又”字。下文“天宝末,权臣怙恩,公道直,不容于朝,出守永阳郡,又移蕲春,旋拜安陆郡太守”,其中“又”原拓即作,与之正同。

“洎王维、卢象、崔国辅、郑审,偏相属和。”[1]390“偏相属和”于意未达。细绎之,易知“偏”为“徧”之俗写。天保八年《吴绍贵造像记》中“徧”作,正始四年《奚智墓志》中“徧”亦作,与此正同。“徧相属和”谓其与王维、卢象诸人皆有嘱和,美其文才。

《大唐故元从朝请大夫守内侍省内常侍员外同正员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右监门卫将军闾公故武威郡夫人段氏法号功德山德铭并序》

“至廿六年午未之间,口虽不言,心契三味。”[1]391“三味”不词,“味”,原拓作,当为“昧”字。三昧,系佛教语,梵文Samādhi 之音译,意为止息杂念、专注一境。

《大唐故高平范府君(孟容)墓志铭并序》

“公棣萼只秀,艰食折居。”[1]399“棣萼只(只)秀”不合逻辑,疑为“双”字。棣萼双秀,谓其兄弟并秀异云。《张希进及妻申屠氏墓志》:“有嗣子:长文证,季文晟。并孝行全身,忠信立德,棣萼双秀矣。”[11]666是其比也。

《唐故宣义郎守右领军卫录事参军蔡府君(启迪)墓志铭并序》

“即七代祖陈鄱阳王侍读、德□殿学士讳慈。”[1]400据(宋)髙承《事物纪原·学士》[12],“陈有徳教殿学士,北齐有文林馆学士,后周亦有麟趾殿学士,当是其称始自汉晋,而命官起于宋齐也。”[12]90易知阙字处当为“教”。德教殿学士,为南朝陈所设文馆职官。

《唐故宣歙池等州都团观察处置等使通议大夫宣州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陆府君(亘)墓志铭并序》

“星管四周,而迁宣歙池等州都团观察处置等使、兼御史中丞。”[1]401“管”,原拓作,为“琯”字。星琯,即一周年。《宋书·黄回传》[13]:“李安民述任河济,星琯未周,贪据襟要,若祈回夺。”[13]1781星琯四周,即四周年。

《唐故潮州刺史上柱国李府君(少赞)夫人会稽县君康夫人合祔墓志铭并序》

“最幼文贞,器质朋晤。”[1]403“质”字原拓作,为“识”字。器识,器局、见识。《新唐书·裴行俭传》[14]:“行俭曰:‘士之致远,先器识,后文艺。’”[14]4089“朋”字原拓作,为“明”之俗写。晤,通“悟”。明晤,意为明白、晓悟。(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冥迹》[15]:“选人刘某入京,逢一举人,年二十许,言语明晤。”[15]98器识明晤,谓其禀质聪颖。

《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判东都尚书省事兼御史大夫□东都留守东都畿汝州都防御史上柱国汝南县开国侯食邑一千户赠司空□□狄公(兼谟)墓志铭并序》

“上以天平连潦,□殚为河,思用才臣,往救昏溺。”[1]412阙字处原拓作,为“闾”,可补。“闾殚为河”,语出《史记·河渠书》[16]:“瓠子决兮将奈何? 皓皓旰旰兮闾殚为河! ”[16]1413意为水势浩大,州闾尽成河。

“自鼓琴瑟,至服阇翟,垂三十年。”[1]412“阇”,原拓作,为“褕”字,当据改。褕翟,古代王后从王祭先公之服,因服上刻画雉形,故名。《诗经·墉风·君子偕老》[17]:“其之翟也。”[17]21毛传:“褕翟、阙翟,羽饰衣也。”[17]21郑笺:“侯伯夫人之服,自褕翟而下,如王后焉。”[17]21

《浩廉墓志》

“然洪波涛注,陵谷□亏。”[1]429阙字处原拓作,右上角似一横画,悉视之,为石花,故该字残留笔画当为上部一小撇及撇画下弯笔,当为“忽”字。《刘奉芝及妻赵氏墓志》:“舟壑忽迁,孰知桑海,唯公令名,终古不改。”[4]1747《浩览及妻郭氏墓志》:“蒿里即殊,桑田忽变。”[18]416《贾令琬及妻冯氏》:“深谷忽移,恐失遶坟之所,遂托毫翰,式旌徽烈。”[4]1584《李秀墓志》:“恐陵谷忽亏,桑田递海,勒名于石,万知之。”[4]1627知“陵谷忽移(变、易、迁、亏)”为墓志“句样”,可判定阙字为“忽”。

《大周故浩府君(顷)墓志铭并序》

“载奉日罕,一窆天长。”[1]437“奉”,原拓作,为“逄”字,为“逢”之俗体。《干禄字书》[19]:“逄逢:上俗下正。”[19]4

《赠尚衣奉御井公(真成)墓志文并序》

“才称天纵,故能□命远邦,驰骋上国。”[1]445阙字原拓作,上部残缺,中间短横及右下角竖勾笔画尚可辨认,疑为“衔”字。衔命,受命也。井真成于日本奉命出使唐朝,故言“衔命远邦,驰骋上国”。

“蹈礼乐,袭衣冠,束带□朝,难与俦矣。”[1]445阙字处原拓作,泐蚀严重,据轮廓疑为“立”字。“束带立朝”出自《论语·公冶长》:“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于此谓其仪表整肃。《崔志道及妻李氏墓志》:“风规挺映,问望清华,束带立朝,时称茂选。”[4]700是其比。

“皇上□伤,追崇有典,诏赠尚衣奉御,葬令官□。”[1]445第二个阙字据文意当为“给”。葬令官给,即丧葬花费皆由政府支付。《温彦博墓志》:“丧葬所须,并令官给。”[4]41《王君愕墓志》:“丧事所须,随由官给。”[20]32《李思摩墓志》:“葬事所须,并宜官给。”[20]38《窦诞墓志》:“安葬事所须,并令官给。”[20]43《独孤开远墓志》:“仍敕赐米二百石,物二百段,丧事所须,率由官给。”[21]325皆其比也。

《大唐故潞州屯留县令李府君(璹)墓志铭并序》

“一子允望,□彩创巨,哀结充穷。”[1]446“□彩创巨”于意不畅。“彩”原拓作,当为“深”字。“深”字构件“罙”常简省作,易与“采”相混。写卷S.610《启颜录》:“法师既眼深而鼻高,何不截鼻而补眼? ”“深”即作。又阙字原拓作,右部残泐,而上部点画、横画及下部“甬”尚可辨,当为“痛”字。痛深创巨,状其沉痛也。

《唐乡贡进士陈郡殷恪妻钟陵熊夫人(休)墓志铭并序》

“既数载,我夫人年始龆齓,且精诗礼,遵尚典法,至于阴阳家隐奥之书,一览而解矧。”[1]457矧,而况,况且。则“矧”字与文意似不谐,当下属,作“矧夫外秀中惠,性惟柔嘉”。如是则宜然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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