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音乐课程民族化的思考
2015-03-19彭钰
彭 钰
每一个民族都拥有深邃的传统文化和丰富的文化宝藏,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则是民族振兴的强大动力。音乐既是民族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传统的主要载体,对其民族化的重视恰恰是现今音乐课程教学中的一大特点。
一、音乐民族化的提出和界定
在陈宗花所撰的《陕甘宁边区音乐民族化的理论与实践(1938—1942)》一文中指出:“1938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民族形式’,‘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主张,1940年1月9日又在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对于民族形式问题以及如何继承民族文化遗产问题等做出了指导性意见。”[1]这是关于音乐民族化内容的早期阐述。
音乐民族化指的是:在音乐的题材、内容、表现形式上继承中国传统音乐元素并吸收外来优秀艺术文化的精髓,创造出与时代精神、全球经济文化发展的趋势相适应的,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音乐新形式。[2]
二、音乐民族化的先期探索
纵观世界,有许多音乐教育体系都把民族音乐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众多的音乐教育家在这一领域进行过不同角度的探索与实践。在柯达伊体系中,就强调没有本民族的音乐文化,所有的音乐教育就毫无意义。柯达伊本人曾明确指出:“从匈牙利音乐出发,达到对世界范围音乐的理解是容易的,相反的道路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存在的。”[3]而在奥尔夫体系的教学活动中,就提出每个地区或民族都应采用本土教材,包括童谣、民歌、谚语等等。奥尔夫本人还认为每个国家都应该使用自己的民族乐器进行尝试,这不仅是为了音响的丰富,更是为了音乐教育本身的民族化的要求。
回顾中国近现代音乐历史,对待民族音乐的态度大致有三:一是“唯我独尊”论,只要是民族的,都是优秀的,外来音乐都是糟粕;二是“自我抛弃”论,主张“全盘西化”“以西代中”;很显然以上两种观点均过于主观,有失偏颇,不是一种正确对待民族音乐的态度。而更多的音乐人物,如赵元任、刘天华、黄自、贺绿汀、冼星海、马思聪等人,则对音乐的民族化、中国化有着更客观、更全面地认识和实践。时至当代,像杜鸣心、何占豪、薛良、黎英海、赵晓生、谭盾等人亦在音乐的不同领域进行着民族化、多元化的探索。正如黄自先生所说的:“我们现在所要的是学西洋学的音乐方法,而利用这方法来研究和整理我国的旧乐与民谣,那么我们就不难产生民族化的新音乐了。”[4]
尽管对于民族音乐文化如何发展,众多人物做出了不倦的追求,但在中国音乐教育中关于音乐的民族化仍缺乏一个完整的体系,就好像众多的小作坊在惨淡经营,而缺乏一个大集团式的统筹与运作,没有一个大气候来保证民族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突出性。尽管《音乐新课程标准》中已经将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作为基本理念的组成内容,但真正在教育教学中落实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只有不断地摸索和探究,才能确立一个相对完整的音乐课程教学体系,适合中国国情,同时能够促进和发展民族音乐。
三、教学过程民族化的体现
(一)在体验式音乐教学模式中完成民族化氛围的营造
从学校教育角度而言,幼儿园、小学、中学至大学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去学习、体验和感受本民族音乐文化之魅力,于耳濡目染之中,顺理成章地接受它,将民族音乐融入我们的血脉之中。从教材编写开始就要具有民族特色,能够弘扬和发展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科目的设置要能突出民族性,同时还可以把一些民歌、民族器乐、戏曲等纳入到普通学校的普修课当中,让学生从多个角度去了解中国音乐,尤其是传统音乐。近年来,很多学校注重对民族音乐的推广,其中一个鲜明的举措就是将许多地域性的音乐形式纳入到学校课程教育中,通过一系列的乡土音乐课程的开设,促进传统音乐的传播,让学生深切感受到祖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如安庆师范学院建立了黄梅戏学院,着力打造新时代的黄梅戏;淮南师范学院开设了推剧课程,推广这一具有淮南本地特色的区域音乐文化;滁州学院开设了凤阳花鼓、花鼓灯等课程,让更多优秀的地域性传统文化进入校园,走进课堂,使教学和传承融为一体,让优秀的传统文化得以弘扬和保护,让课堂教学更加丰富多彩,也切实有效地提高了课程教学质量和水平。除了课程之外,还通过专题讲座和田野调查等多重方式将安徽琴书、洪山戏、秧歌灯等引进校园,增强教与学之间的互动,扩充实践性教学环节。这些成功案例既推动了学校艺术教育的文化传承,也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民族文化自觉。可以说,地域传统文化进校园不仅仅是对教学方式方法的一个很好的补充和延伸,也是为学校艺术教育隐性课程建设做了一次深层次的尝试,更是将艺术教育延伸到了学生的课外生活领域,以独有的方式扩大了艺术教育的功能,进一步地去完善和达成文化艺术领域民族化的目标。与此同时,教师的正确引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现代教学过程中,教学手段的多样化、综合化,教学模式多样化,现代教育技术的广泛应用,也使教师从简单的说教中解放出来,以一种更平和、平等的心态和方式去完成自己的引导职责,以便于更好地突出民族性;而学生也在愉快的气氛中开动脑筋,充分思考,获取相应的知识。创造一个和谐、合作、探索、研究的教学模式,于师于生均是大有裨益的,也符合现代音乐教育的发展,民族情结已暗植于内。
(二)社会、家庭有着不容忽视的合力作用
音乐课程的教学活动,决不能仅仅局限在课堂之上,不可否认,课堂是一个重要的传播地,但不是唯一的媒介和手段。而社会的认知,家庭的熏陶,是不容忽视的另一重要环节,它们的正能量发展有利于民族音乐文化的不断增强。常言道:社会是一所大学校,家庭是一所小学校,对一个人的影响相当大。学生在学校所培养的民族化情结,只有在家庭和社会这些环境中得到继续地贯彻和推行,才能营造出一个完整的民族音乐文化的氛围。从目前来看,还是存在一些反向作用力的,如:一些地方学习西洋乐器比较火爆,而民族乐器却乏人问津;一些比赛的组织倾向性也很强,明显的重外轻内。所以说,社会和家庭的积极作用对于学校教育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和延伸,也是一股不可或缺的推动力。
(三)民族多元化发展在音乐课程教学中的强调与推重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世界更像是一个大家庭,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文化,不断地碰撞、交流、融通,在此背景之下,多元化、多样性的发展已是大势所趋。自身改革、创新是民族音乐最好的自我促进。现在的社会中流传着不少新民歌、新民乐,在配器、人声、和声等方面做了一些处理,符合了时代特征和大众口味,这是延续的保证。但不可太过改变民族音乐,要适可而止,否则就会给人以“四不像”的感觉,反而失去了原有的精髓。中国音乐多元化发展自古有之,可以说我们的先人已在这一方面多有建树。在与其他艺术学科的综合上,如古琴与国画,敦煌音乐与壁画等,均是音乐与美术有机结合的例证。在与一些非艺术学科的综合上,如周秦时期的《诗经》、唐代的诗乐、宋代的词调、元代的杂剧等,既在文学史上又在音乐史上都是赫赫有名;而音乐同数学、物理等也密切配合,如律制、乐器制造等方面均相互渗透。而与世界其他国家、民族进行音乐交流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周穆王西游的故事,此后各朝各代都不同程度地吸纳了外族和外域的音乐,也将我们优秀的音乐向外传播。在当代音乐教育中,应该对民族音乐的多元化发展更为重视。现今的人们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同时,要让中国的音乐更具有世界性。曾经在赏析课上安排过谭盾作品《地图》中的一段:由中国少数民族的人声表演和西洋弦乐器演奏的切换配合而成的一个东西方融合的产物,创作者非常具有多元化的意识,学生欣赏后印象深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教学效果非常突出。在现今的音乐课程教学中,一定要能集思广益,采取多元化途径开拓思路,才能让我们的民族音乐不断注入新鲜的血液,充满生命力,同时在世界上能够展示出一张独特的民族音乐名片。
综上所述,音乐课程教学中将民族化有机融入的问题应足够重视起来,它是音乐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正如里姆斯基.科萨科夫所说的:“没有民族性的音乐是不存在的。实际上,一般认为是全人类的音乐都是具有民族性的”。[5]只有根植于民族丰沃土壤中的音乐课程教学才能够推陈出新,长足发展!
[1] 陈宗花.陕甘宁边区音乐民族化的理论与实践(1938—1942)[J].音乐研究,2013(6):30-31.
[2] 林赛君.民族化、群众化问题探求——关于当代中国流行音乐民族化问题的思考[J].咸宁学院学报,2011(12):226.
[3] 张丽.“中国音乐文化”在高校艺术教育中主体性地位的认知初探[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6(1):154.
[4] 汪晓庆 王瑞.简约其形,创新其思——黄自《天伦歌》的音乐语言及其结构逻辑[J].音乐艺术,2011(2):28.
[5] 韩梅.名家论民族民间音乐[J].中国音乐,1989(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