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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评奖体系现状研究*——基于评奖文件的分析

2015-03-19姜春林程秀红赵宇航

图书与情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评奖社科社会科学

姜春林 程秀红 赵宇航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所 辽宁大连 116024)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蓬勃发展,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2011年3月16日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把“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列入规划纲要,强调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这是党中央新形势下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大任务。同年9月,中办、国办转发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提出了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目标、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为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教育部也相继发文,发布了针对高等学校发展和研究评价的若干文件。2002年5月教育部推出《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以表彰高校优秀社科研究人员探索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2011年11月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指出要摒弃简单的研究成果评价方法,建立健全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体系。

评奖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发展成效的重要检验,对学术引导、人才激励、文化传承、优化学术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教育部设立的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被高校社科工作者视为社科界的最高奖项,但由于该奖项只针对高校社科工作者,评奖范围有限,因而不具有普遍性。而我国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各省市自主设立,是我国涉及面最广的社科评奖奖项,得到了国内社科工作者的重视及社会的广泛关注。当前,对于省级哲学社科优秀成果评奖体系仍存在许多争议,评奖体系的合理性往往遭到质疑。如在奖项申报条件的合理设置、评审程序的公平公正、评价指标的科学可操作等方面,均有待改进。

评奖是评价的一种形式。国内关于评价的研究主要体现在评价体系、评审机制、评奖指标三个方面。在评价体系方面,刘大椿通过对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实践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建立、完善评价体系的迫切性;叶继元阐述了构建人文社科评价体系的意义与可能性,并提出人文社科评价体系结构框架;邱均平等指出研究成果评价是人文社科评价的核心,并提出了较为完善的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机制三维框架。在评审机制方面,陈朝宗在总结学术评奖制度弊端的基础上,提出学术评奖市场化及建立首席评审官责任制等创新思想;虞文等基于因素分析法探讨了评奖的涉及面、评审专家的选择和监督机制、评审的具体标准等因素对我国社科评奖的影响。在评奖指标方面,任全娥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及构成要素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杨家栋等在总结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对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以上研究多是从宏观层面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的探讨,或是对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制度与方法的探究。而针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极少、且仅是对获奖成果的计量研究,缺乏从评奖文件文本视角的哲学社科评奖机制、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因此,本文尝试对我国各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文件进行调研,对省级评奖体系建设情况摸底,揭示各省市现行评奖体系现状,探索建立完善合理的哲学社科评奖体系的路径,为我国社科评奖体系建设提供改进思路。

2 研究对象与分析方法

本文以我国22个省、4个直辖市以及除西藏以外的4个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未设立社科成果政府奖,故排除,且未包括港澳台地区)共30个省级行政单位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文件为研究对象。研究文本包括了通过各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获得的最近一次发布的评奖通知等文件;高校科技(社科)处发布的相关评奖文件,主要包括评奖办法、奖励办法、评奖规定与条例(以下统称评奖办法)、实施细则、申报表、专家评审表等。所有文件下载时间截止为2015年3月25日,之后公布的文件不纳入研究范围。

评奖办法作为制定实施细则的依据,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包括评奖总则、范围、组织机构、评选条件、程序、纪律等内容;实施细则于评奖开始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对以上几方面内容做出明确规定;申报表与专家评审表中包括评奖指标、量化评分标准等内容。我们运用科学计量学、分类统计、内容分析等方法,通过对省级哲学社科优秀成果评奖文件的全面梳理,对评奖条例、评奖指标等内容分析研究,揭示当前省级哲学社科政府奖评奖体系的特点及问题,并尝试提出合理化建议。

3 统计结果与分析

评奖体系是指从奖项设计、成果评审到获奖作品产生等一系列环节的总和。对于各省市评奖通行的做法和共性问题,本文不再赘述,主要从奖项设置、奖项申报、评奖方法与评审程序、评奖指标体系五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揭示各省市评奖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3.1 奖项设置

我国省级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基本上按论文、著作(含学术专著、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工具书、教材、资料书等)、调研报告(含成果转化类)三大类别,分三个等级进行设置。统计发现,有18个省市在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当届各级奖项的计划限额,评奖结果也与计划数相差不大;规定计划限额固然便于评委对申报成果进行等级划分,但同时可能导致为了凑数量而轻质量,无法保证获奖成果的高质量。因此有的省市并未明确计划奖项限额,而是根据申报情况灵活设置。在奖金设置方面,给出明确奖金金额的省市仅占三分之一,但额度相比同等级科技奖差距仍然很大。与奖项设置相关的特殊政策统计结果(见表1)表明,青年社科工作者的成果总体来看未得到足够重视,大多数省市缺少相关政策;科普类成果最“接地气”,有利于提高全民社会科学素养,营造尊重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氛围,却仅一个省有政策倾斜;此外,反映本省市特色、与本地区实际情况联系紧密的相关政策也很少。

表1 奖项设置特殊政策统计表

3.2 申报资格

申报资格是对参评成果及参评人身份在某些方面的规定和限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产生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均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尤其是基础性和理论性强的成果。其中,学术类社科成果评价的最高标准是成果的创新水平,一般地,这种创新可以通过文摘率、引用率等方面间接表现出来。笔者曾运用科学计量学的方法,对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引文峰值、被引半衰期作了计量分析,发现不同学科引文峰值年龄存在明显的差异。提出文史哲等学科成果的引文评价应在成果发表后5~8年后进行,而经济学等应用性较强学科在 3~5年后为宜。然而,对参评成果的年限跨度(见表2)及超出年限成果的申报要求(见表3)进行统计后发现,各省市对参评成果平均年限跨度要求仅为2.27年;绝大多数(70%)的省市要求成果在最近两年内完成,跨度大于三年的只有天津、江苏两个省市;这样实际降低了“价值滞后”型成果(如文史哲等学科成果)的获奖机会。有些省市对超出规定年限的成果则适当延长期限,但参评的前提多数是该成果未参与以往申报。这算是一种可能产生的“迟滞承认”吧。

表2 参评成果完成年距评奖年最长年限统计表

表3 对超出规定年限的成果申报要求统计表

在参评人的身份要求方面(见表4),只有4个省市明确接收省外评奖人以本省为研究对象的成果申报;表明各省更加看重本省人的成果而不是以本省为研究对象的成果,这种以工作者的地域归属为前提条件的评奖要求不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地区实际发展问题的结合,以及跨区域的学习交流。另外,多数省市评奖过程存在“官味”问题,经统计发现旨在淡化评奖“官味”的、具有针对领导干部的约束条例的省市不足三分之一。

表4 参评人申报资格统计表

3.3 评奖方法与评审程序

评奖标准与评审程序是评奖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是评奖透明度、公正性的主要体现,但通过对各省市评奖办法与实施细则的比较分析 (评奖办法与评审程序的相关条例统计见表5)发现,仍有部分省市未对其进行详细的阐述。有的省市只列出评审框架,未对具体流程进行详细说明,评审专家的产生办法也很少被提及。

高水平、负责任的学术共同体的建立直接关系到同行评议的效果。外审(外省市专家)制度的采用一定程度能规避本省市专家的人情关系,增强评奖的公平性。但几个采用外审制度的省市未明确外省市评审专家的产生办法,也没有对学术类与应用类的成果加以区分。定量评价是对传统定性评价的补充,能起到很好的辅助专家评价作用,但仍有一半的省市在评审中未采用定量评分方法。单纯的定性评价易产生对作品创新性程度判断的偏颇,如果专家道德水准不能保证的话,极易滋生评价腐败;单纯的定量评价过于简单机械,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又可能背离了评奖初衷,因此将定性与定量的方法相结合应成为评价的基本原则。

表5 评奖办法与评审程序相关条例统计

3.4 评奖指标

评奖指标是专家在评定作品创新性、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力时所依据的细化标准,是评奖体系中的关键内容。社科成果评奖指标主要体现在申报表和专家评审表两部分。申报表是对申报人及申报作品基本信息的简单汇总,是评审专家了解参评作品的首要渠道;专家评审表则将评价标准细化为具体指标及分值,为社科评奖提供了客观评价标准,通过对参评作品量化,不同作品之间的评价更具有可比性。

表6 评奖指标统计

申报表的核心内容就是申报作品的价值和创新性,而作品能否获奖主要通过其创新性、学术价值及社会效益等评价标准进行评定(各省市(因上海市多年实行网上申报,未公布申报表信息,因此申报表统计未包括上海市)申报表中所涉及的评奖标准见表6)。

可以发现,各省市在申报表中反映出来的对申报作品的价值评价标准主要有参评成果被引用、转载、采用及转化情况,参评成果获奖情况,成果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学术影响与社会效益。申报表中含有该评价标准的省市所占比例分别为68.97%、62.07%、75.86%、75.86%,可见我国大部分省市采用了上述四个指标作为评价标准。参评成果被引用、转载、采用及转化、获奖情况虽然能够为作品评价提供参考,但由于该项指标在申报表中只要求作笼统描述,未对填写内容进行详细规范,无法凸显参评作品之间的差异性,且该指标均由申报者自行填写,加之申报作品数量较大,可能导致评审部门无法对申报者所填数据一一进行核实,因此数据真实性难以确保。22个省市在申报表中对参评成果的“创新性、学术价值”、“学术影响、社会效益”列项强调,其他省市多以“成果主要内容简介”项代替。此类内容是申报者对申报作品的自我评价,要增强其在最终评价的参考价值,需要与参评作品被转载、引用情况,获奖情况等客观评价指标相结合,才能更为科学合理地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判。

事实上,评审专家对于申报作品的价值评价很大程度依赖于阅读作品之后形成的主观判断。为将作品价值进行量化,使参评作品之间具有可比性,一些省市在评审过程中采用了专家评审表。专家评审表是评价者基于主观判断和细化指标,对参评成果进行价值评定的重要依据。一方面评价者需对参评作品进行定性的主观判断,主要通过“专家评语”项予以体现;另一方面在评审表所列的各指标中,评价者需以相应的分值对作品价值进行量化,主要分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实践意义等方面,因此专家评审表的应用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较为科学的综合性评价方法。然而,我们发现全国仅有5个省份(福建、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东)公布了社科成果评奖专家评审表,所占比例仅为16.67%。评奖过程中专家评审表的缺失,使作品评审缺乏客观评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奖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4 创新省级哲学社科奖评奖体系的对策

前文分析结果表明,我国省级哲学社科评奖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奖项设置、申报资格设置的合理性,评奖方法、评审程序的公平公正,评奖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均有待加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全面实现政府社科奖的功能,应深刻认识和把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特点和评价的复杂性。对于省级哲学社科奖的评审,应着力创新制度设计,科学论证、缜密安排。

4.1 完善评奖制度与政策

进一步增强评奖制度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对评审流程、各级评委(专家)构成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在评奖文件中进行详细说明;评奖组织者事前应建立专家遴选制度及信用考核制度,对以往信用度低的评审专家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同时应完善评审监督机制,建议创设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科学者组成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评奖过程各个环节;可考虑及时公布评奖日程和日志,接受学术界和社会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学会及专家学者应制定更多的相关政策,为评奖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管理措施。

4.2 改进评奖流程与方法

评奖是以评奖文件起草颁布、专家遴选、作品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复议等多个密切相关的环节组合在一起形成的有机整体。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或不完善,都会对评奖结果产生影响。因此,促进评奖工作有序进行,必须改进并完善评奖流程,使其环环相扣,保证评奖结果质量的可靠性。

另外需合理设定奖项数量及评奖对象,针对具体条例,各级奖项数量应依据当届成果申报情况进行设置,并以保证获奖成果的质量为首要原则,宁缺毋滥。若按学科划分奖项限额,可以将社科工作者及其成果总量在各学科的分布情况作为划分依据;针对申报作品的时间限制,应运用科学计量学的方法对各学科的引文分布、引文峰值出现的时间段,以及被引的半衰期进行测算,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别的成果年限要区别设置并适当延长;评奖过程中,应发挥同行专家主体作用,结合科学制定的专家评审表,坚持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为推动以省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为导向的研究,要鼓励省外评奖人以该省为研究对象的成果申报;青年工作者尽管学术积淀较少,但他们思维活跃,往往能提出新思想、新方法乃至新理论,应对其成果的创新性引起足够的重视,可仿照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分类考虑设置青年奖。尽可能减少申报人行政职务对评奖结果的影响;外审制度逐渐在社科评奖中得到重视,但考虑到省外或国外专家对本地区的了解程度,对应用类成果不建议全部采用外审。

4.3 明确评奖基准与标准

明确评奖基准,需根据当届奖项数量等情况,对参评作品设置一个基准。如初评得分低于基准线的作品,或经评审专家投票表决,票数低于基准票数的作品,将不具有下一轮的参评资格。该基准并非一成不变,应根据每届评奖时各学科发展情况、作品申报情况及奖项奖级设置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评奖标准中涉及的被引用、转载、被下载、被推荐等定量评价指标要有据可查。就引用次数这一指标来说,被引次数多寡是与评价所使用的数据库有关。中国知网(CNKI)由于收录期刊多,一般被引次数相对较多,而CSSCI收录的都是高影响力的期刊,数量较少,被引次数一般较少。对同一作品,不能简单得出前者优于后者的结论,因为这里有引用质量的差异。为了增加可比性,建议明确限定数据采集的数据库和施引文献的期刊级别(如CSSCI、SSCI,并排除自引)。对科普类成果的评价可引入更加面向大众的Altmetrics指标为补充。对定量指标的权重设置,既要考虑指标所揭示的成果质量信息,又要注意使该指标有较好的区分度。另外,考虑到评奖人的道德水准因素,申报表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和可靠性往往会有瑕疵,有时评审专家不能对申报信息进行充分核实,因此,应尝试在初评阶段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介入到成果信息的核查工作中。

5 结语

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要素多、环节多。另外还有有限时间等条件的约束。为保证社科评奖质量、保持评奖公信力,必须充分借鉴国内外政府奖、学会奖评奖经验,全面加强评奖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公平性的制度建设,尤其是同行专家队伍建设。由于本文研究对象主要限定为各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评奖文件做静态考察,而未对我国各省市的整个评奖过程进行田野调查,研究难免存在不足。后续研究中我们将着眼问卷调查、访谈以及田野调查等手段,对省级哲学社科奖评进行更加深入系统的考察。

[1] 陈先达.哲学社会科学的作用和学者的责任[J].中国社会科学,2004(4):4-13.

[2] 刘大椿.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问题之审视[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54-59.

[3] 叶继元.人文社会科学评价体系探讨[J].南京大学学报,2010(1):97-110.

[4] 邱均平,谭春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的意义、体系与实践[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61-67.

[5] 邱均平,谭春辉,任全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机制的研究现状与三维框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2):138-141.

[6] 陈朝宗.论社科学术成果奖励评定制度的创新[J].科技管理研究,2005(5):67-69.

[7] 虞文,周亚霆.基于因素分析的社科成果评奖方法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8(6):100-103.

[8] 任全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9(5):51-55.

[9] 杨家栋.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及其指标体系[J].齐鲁学刊,2001(2):122-128.

[10] 王永斌.历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计量分析[J].科学学研究,2012(9):1309-1315.

[11] 王日春,王玉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变化与发展——基于历届优秀成果奖的数据分析[J].中国高等教育,2009(20):21-23.

[12] 胡敏中,宋淑英.CSSCI与社科成果评价标准[J].学术界,2005(2):162-166.

[13] 姜春林,刘则渊.历时态角度看人文社会科学引文峰值及其引文评价的时间选择[J].情报科学,2006(9):1343-1347.

[14] 顾海兵,余翔.淡化科研成果奖的“官味”[N].社会科学报,2006-12-14(3).

[15] 陈云良,罗蓉蓉.“学术代表作”制度的实施条件和程序安排[J].现代大学教育,2014(9):99-105.

[16] 杜向民,朱燕锦.英国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及其借鉴[J].中国高教研究,2014(10):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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