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研究综述
2015-03-18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梁粉陈晓园
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梁粉 陈晓园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研究综述
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梁粉 陈晓园
上市公司内控缺陷的披露可分为强制披露层次和自愿披露层次,不仅可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可以提高内部控制有效建立及运行。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对于内控缺陷信息披露研究时间较短,尚未形成成熟的控制体系,仍处于完善与逐步健全中,因此也为研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提供了课题。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为研究对象,了解其制度要求、进行需求分析,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动因和市场反应两方面对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并从现有研究局限出发希望未来相关的研究可以更深层次和更能实际解决内部控制缺陷的问题。
内部控制缺陷披露 产生 研究概述
内部控制是一种公司治理模式,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产生。他是企业自身为连续持续经营而建立的一个复杂的、长期的、系统的、循环的管理过程,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安排,目的是想通过解决市场上不同经济个体之间获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更深层的讲,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则是企业建立的一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是风险评估程序中控制测试的一部分,目的是了解企业是否设计了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得到执行,进一步得知企业内部控制过程在动态的社会环境下存在的缺陷。这就要求首先了解当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批露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是因为哪些需求才驱动了上市公司要对其内部控制进行控制测试,对其结果进行对外批露。最后从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批露的影响因素和批露后的市场反应两个方面对现有的研究进行综述。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制度的产生
每个新生事物的产生都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产生也是如此。经济的高度发展让人们忽视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及内部控制缺陷带来的企业财务困境,随着一系列的会计丑闻的曝光引起了各国注意。美国首先颁发了SOX法案,其他各国也相继颁发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强制性要求其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1、企业公布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
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中第2号文件中“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指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要对外公开,其中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或是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均应当披露。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要求企业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估其设计及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合理性,是否能有效的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风险,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环境、宏观环境及政策法规变化等可能造成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企业还应该聘请具备职业能力的会计事务所辅助自己的评价,针对其缺陷提出的整改方案并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产生需求
1、法规要求
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强制性披露是五部委(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相继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硬性规定。前者做出规定如下:“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并制定出认定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及程度的标准,如若发现缺陷应该立即组织成员提出整改方案、及时修订,还应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程度为重大缺陷时还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后者的评价指引部分进一步明确指出企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要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并对外进行公布。2012年1月1日是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从自愿性披露阶段进入了强制性披露阶段的时间标志,因为此项规定要求在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开始施行。
2、社会需求
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其一,企业经营者掌握的企业信息远多于投资者,两者之间即出现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利于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最终可能导致资本市场的混乱和无序。其二,投资机构和中小投资者也因渠道、时间、成本的差异对信息量的获取程度差别较大,由此产生的信息不对称易影响市场的交易成本和收益。最重要的则是因为内部控制信息属于企业的非财务信息,不易于被量化,投资者除了依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能很难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信息。因此,为了尽量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给市场带来的波动和不利影响,就应当要求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信息尤其是内控缺陷信息。
3、自我实现
内部控制缺陷是指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漏洞或者薄弱环节。现有研究通常将其归为两类:设计缺陷和控制缺陷。研究将设计缺陷定义为缺少为实现企业目标所不可或缺的控制或是虽有控制却不能防止或者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即使内部控制正常有效的运行也无法达到企业目标。运行缺陷即现有的内部控制设计是良好的,但由于运行偏离,或是运行过程中不能有效执行,如不恰当合理的授权,缺乏胜任能力和专业素养,最终内部控制执行的结果是使得企业无法达到目标。企业应当了解内部控制,从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如控制在所审计期间的相关时点是如何运行的?是否得到一贯执行?是由谁执行或是以何种方式执行?不断的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获取审计证据证明以设计并正在运行得与某项认定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是有效的,进而实现自我提升、持续不断的健康发展。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研究综述
随着一系列的财务舞弊丑闻的曝光,揭示了由于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而引起企业倒闭、被收购或衰退的严重后果,这就注释了内部控制缺陷是企业不可小觑的内控信息之一。下文将从信息披露的动因和市场反应两方面对我国现有研究成果的内容进行阐述。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综述
研究至今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形式并没有完全统一,主要依据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改进与对策”、“进一步完善的措施”等部分,从2010年起陆续研究综述如下:田高良等(2010)研究表明,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企业一般特征是更加复杂的经营规模、存在更高的会计风险、相对更不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如果变更审计师或者经历财务报告重述时更可能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此外,研究发现所聘请的审计师质量与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可能性呈显著的负相关性。陈红明、史亚南(2011)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法实证研究得出结论,股权结构、企业的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与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呈明显的相关性。钱红光、吕文(2011)指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与第一大股东国有股性质负相关,与审计机构权威性正相关,与职工监事人数呈现不显著相关性。陈宏明(2011)研究结论,公司的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和经营能力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陈杰(2012)实证研究证明,高级管理层人员的变动及兼职与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显著相关;公司的规模与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显著负相关;是否聘请知名且具有资深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费用与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正相关;公司的经营风险、业绩水平、公司成长性与内部控制缺陷没有显著关系。谢旭等(2015)研究,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表现出会计稳健性较弱的特征,在其进行相关的措施对其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部分进行有效整改后,继而会计稳健性较之前会有所提高,这就表明会计稳健性也是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之一。杨胜娣(2015)研究表明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形成影响。
除这些因素之外,有效地企业内部的监督,外部市场的监督,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改进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综述
纵看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文献,得到有限量的针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研究的文献。较早关注“SOX法案”下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Parveen P.Gupta研究发现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信息会致使其股票跌价;而Beneish和Billings经研究却得到截然不同的结论: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与公司股价并不是显著相关,即并没有引起股价的大幅波动。池国华等(2012)运用实验的方法探究了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是否及如何影响个人投资者的风险认知,并得出结论: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可以对个人投资者对风险的认知产生显著影响;如果企业不披露任何缺陷或者披露的是重要缺陷,个人投资者并没有差异化的风险认知反应。卓晓琳(2013)通过事件研究法对比发现,企业与对照企业的累积超额收益率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前后仅在公告日后较短事件期内存在明显差异,但是由此引起的负面效应的持续时间并没有很长。刘中华(2015)研究发现,不区分行业类别的话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与其所遭受的信贷约束呈显著正相关;若区分行业类别后,内部控制缺陷对垄断行业企业的信贷约束并没有显著影响,但能显著提高非垄断行业的信贷约束。国内学者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进行研究,依据的角度不同得出不同的结论:将披露类型进行对比,发现强制性披露更具有研究价值,更深层次的研究得知内部控制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交互影响的市场反应比单独的强制性披露或自愿性披露引起的市场反应更加显著;依据信息披露详略程度来看,详细披露有可能提高投资者的信任度,进而也可能会引起股价上涨。研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并不全是负面的,我们要正确对待、客观评价内部控制。
三、结束语
现在的研究关注点已从增强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动力及格式和标准的统一转为研究基于各个视角不同行业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及如何规范披露格式来提高信息的可获得性。这也意味着国内更多的学者关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研究,也会得到更广泛及更有效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助于推动我国加快完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制度和体系的步伐,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了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质量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信息质量。目前研究局限存在于:研究数据,上市企业对外披露的信息量有限;研究方法单一,难于解决研究对象选取变量之间的内生性、时序性。针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尚未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和改进建议。进一步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探讨和研究有待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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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266/j.cnki.cn11-4098/f.2015.14.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