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5-03-18侯事成
□张 琳 王 飞 侯事成
一、东光县推行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选优配强服务队伍。一是抓培训。深入实施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和党员“双育工程”,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扎实抓好农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轮训工作。二是抓选配。在农村,“两委”干部是代办员队伍主要力量。该县依托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班子。三是抓保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财政支持力度,让村里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办实事。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待遇,县财政给村干部每人每月补贴300 ~600 元,离任村干部每人每月140 到500 元不等,为大学生村官办理了养老保险,按月发放工资;探索建立全县村级代办员补贴发放制度,激励服务队伍的干事创业热情。
(二)整合资源,构建服务平台。东光县结合本县实际,统筹现有资源,防止“一刀切”造成资金、人员和场地浪费。一是整合办公场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采取大厅式办公,条件达不到的乡镇在现有场所基础上,采用区域集中形式进行组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两室”开展,近三年,全县共出资607 万元用于“两室”建设,全面建成了村“两室”,并统一悬挂村民服务中心标牌。二是整合服务窗口。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在大厅专门设立代办受理窗口和党员志愿服务岗,负责服务事项代办和引导咨询服务。同时,指定代办员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或县直部门集中办理代办事项,不能代办且需申办人本人亲自办理的,由乡镇代办员带领申办人到县直部门办理。
(三)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在推行村民事务代办中,印发了《东光县村民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健全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代办制、群众评议制等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代办员轮流值班、全程代办、限时办结、台账登记等基本制度,确保代办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东光县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
(一)拉近了距离,加深了感情。全县16,063 名党员志愿者与5,515 名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进行了帮扶和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办好事实事7,000 余件。既解决了以往干部下基层难深入、与群众交往难的问题,又搭建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群众与党员干部之间的感情更近了。
(二)转变了作风,方便了群众。便民服务体系的建立,促进了基层党组织从“服务”向“服务型”转变,党员干部通过“零距离”、心贴心服务,将人性化的关怀和情感投入到便民服务的细微环节中,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彻底改变了那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状况。初步统计,全县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2 万人次,帮助群众代办各类事项2,000 余件,为群众节省开支10 万余元。
(三)化解了矛盾,增进了和谐。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推行村民事务代办的主阵地,自开办以来,每天要接待很多因这样和那样的矛盾而来访的群众。尤其是通过推行首问负责制,成功化解了农村许多矛盾纠纷。该县灯明寺镇在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参加公开处理信访案件听证会,一年来,成功处理信访案件12 起,让20 余名上访人输赢皆服,息诉罢访。
三、东光县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有差距,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对改变服务方式认识不足。有的村干部习惯于原来那种呆在家里让“群众跑”,而不愿意“干部跑”。有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人员办理事项只能“挂号”不能“看病”,影响整体工作进展。二是缺乏甘于奉献精神。有的代办员不愿意在服务中心“坐班”,只注重忙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不强。三是服务意识差。部分村干部服务群众自觉性、主动性不足,为民办事和带富能力弱,有的村班子软弱涣散,不想事、不干事、不理事,在群众中失去威信,影响了村民事务代办制度的正常运转。
(二)服务能力不够硬。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呈现出服务能力不强、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法简单等问题。比如,处理征地拆迁、耕地流转管理等工作方法不当,引发干部矛盾和纠纷。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服务网络不健全,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业合作社等领域的党组织覆盖率较低等问题,这些都制约了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服务的机制不够完善。调研发现,农民群众最需要的是信访调解、农业科技服务、法律援助等等,而目前代办服务工作的重点是行政服务,像粮食直补、救济补贴发放等事项,进村上门服务到户更实惠,不必让农民到服务中心来办理,这样更限制了各所站职能的发挥。
四、推进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一)加强服务队伍建设。依托“农村好青年”评选活动,在农村选任热心公益、服务能力强的年轻党员担任代办员;结合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帮办代办志愿服务队,开展环境维护、农机维修、治安巡逻、文艺表演等工作。探索建立村级代办员补贴发放制度,给予代办员适当补贴。
(二)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镇村两级代办运转过程中产生的硬件完善、办公耗材、人员奖惩、代办服务等费用,统一纳入县乡财政预算,确保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正常规范运行。二是加大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通过建好选好带头人队伍、谋划发展思路、确定帮扶单位、筹措启动资金等措施,补齐便民服务体系正常运转的“短板”。三是加强阵地建设。抓住基层建设年、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新农村建设“十项活动”等契机,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解决447 个村村级活动场所功能不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村级代办员办理代办情况纳入村年度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成员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计入农村干部干事档案。二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结合开展工作实际,组织镇村两级代办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每年一至两次。三是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探索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民事党员代办制、基层干部“坐班”制等制度,确保将意见听到家、信息送到家、服务做到家、实事办到家、感情联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