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管理调研情况分析
2015-03-18桃城区农机管理中心李洪更高林明石秋合张宗树
桃城区农机管理中心 李洪更 高林明 石秋合 张宗树
桃城区是是衡水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全区耕地面积28万亩,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农业机械化发展势头强劲。为全面了解我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管理情况,分析研究农机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我们组织开展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管理调研,现对调研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整体情况
我区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截止2014年底,全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总保有量达13500余台,其中小麦联合收割机875台、玉米联合收割机623台、大中型拖拉机7500台、小型拖拉机4500台。登记注册的只有5880台,2014年度挂牌320台,办证425个,检验1500余台,农机“三率”水平较低且一直徘徊不前。乡镇村基层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几乎空白,开展农机安全源头治理乏力,使得整个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农机具数量急剧增长,而安全监管却力不从心,致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
(二) 普查点情况分析
我们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对有代表性的邓庄、河沿和赵圈三个镇进行了进村入户普查。从普查情况可看出:
1、从保有量看:受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刺激,大型农业机械增加迅猛。最近三年邓庄镇新增大型拖拉机120台、玉米联合收割机85台、小麦联合收割机68台;河沿镇新增大型拖拉机148台、玉米联合收割机82台、小麦联合收割机105台;赵圈镇新增大型拖拉机132台、玉米联合收割机98台、小麦联合收割机112台。小型拖拉机增速迟缓,分别新增65台、87台和82台。
2、从使用年限看:大型拖拉机和玉米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较短,5年内的居多,车况较好;中型拖拉机和小麦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较长;小型拖拉机使用年限最长,10年以上的,邓庄镇有695台,河沿镇有657台,赵圈镇有735台。小型拖拉机新机少,近二分之一达到报废年限。
3、从用途上看:大型拖拉机大都从事农田作业,年度作业时间短,效益不高;中型拖拉机用途广泛,但相对老化,存在诸多安全生产隐患;小型拖拉机只有个别的从事农田作业,大都老化闲置,亟待更新报废。“农田型”拖拉机占总量的85%,“运输型”占5%,“兼用型”占10%。
二、使用管理的突出问题
(一) 安全监管问题
1、登记挂牌率低。全市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只有5880台,在册上牌率为49%。在册上牌拖拉机主要是近几年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大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占30%,中型拖拉机(以运输为主) 占20%,小型拖拉机占50%。在册上牌的小型拖拉机因其功率小,使用年限长,车况差,从事农田作业效益不高,或者常年闲置,甚至达到报废程度,因而绝大多数已多年不参加年检,牌证已作废。刨除这些牌证作废的小型拖拉机,实际上牌率不足30%。
基层安全监管服务网络薄弱,乡(镇) “缺腿”,源头管理难;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装备落后,宣传培训相对滞后,农民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不够健全;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跟不上,是上牌率低的主要原因。
2、拖拉机安全监管不到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管由农机和公安两部门负责。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负责其牌证管理(行政许可),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其上道路行驶的监督检查,由于两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致使行政许可与监督检查脱钩,安全监管难以到位。从我市情况看,拖拉机多在乡村道路上行驶,面对上道路行驶的无牌照拖拉机及无证驾驶人,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因没有上路执法权而无法管,公安交警部门因警力不足而没人管,致使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出现“盲区”。又因我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虽为全额拨款单位,但因实行“以收定支”财政预算,实际上等同于自收自支,年上牌300台左右、办驾驶证400台左右、检验千余台,规费收入甚少,经费短缺问题严重;队伍老化、装备落后,制约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导致拖拉机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不参加年检、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现象蔓延。
3、农业机械老化现象严重。由于农业机械报废制度尚未完善,农民申请报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致使使用已达报废标准拖拉机的现象十分严重。据调查,我市约有4000台拖拉机达到报废年限,占保有量的二分之一。拖拉机超报废年限作业,因其安全性能、经济性能、环保性能恶化,导致其能耗高、效率低、作业质量低劣、加重环境污染、增大作业成本、加重安全隐患。
4、拖拉机利用率不高。据调查,我区单纯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仅占保有量的4%。农用型占绝大部分,还有部分以农用为主、兼营运输。拖拉机大多只在“三夏”、“三秋”等农忙时节从事耕种、收获作业,其集中使用时间一般每年约1个月左右,其余时段除偶尔用于浇地、植保作业,一般都处于闲置状态。
5.拖拉机安全技术状况较差。拖拉机多在农村道路行驶和田间作业,其道路通行条件与作业环境相对恶劣,使拖拉机磨损加剧。且农民购买拖拉机后,缺乏必要的保养知识,有的甚至只用不保养,使其磨损加快,故障增多。且农村拖拉机维修点数量少,维修技术和装备差,人员素质低,很难维修到位。这些因素导致拖拉机技术状况低下,既影响其使用寿命,又不利于农机安全生产。
三、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管的建议
1、坚定信心,转变工作方式。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又好又快发展,大型、高效、优质农业机械的大辐增加,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将迎来新的机遇,农机安全监理系统要坚定信心,转变工作方式,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理念,提升农机安全监理的地位。积极向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努力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纳入省、市、县、乡(镇) 各级地方政府考核范畴,形成政府主导、农机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主抓,相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监管格局。
3、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要实施常规化、立体化和多元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有机户、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机作业参与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强化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建议将拖拉机驾驶人培训与目前国家开展的“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结合起来,实行财政补贴培训,减轻农民机手负担,提高机手参加培训考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手机短信、农村广播、宣传车、标语、明白纸、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安全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做好农业机械报废工作。要贯彻落实好河北省农业机械报废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实施强制报废。要落实好对报废拖拉机的补贴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有机户主动申请报废该报废的机车。要及时回收拆解回炉熔炼报废的拖拉机,防止有人利用报废拖拉机的部件非法拼装农业机械,以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同时,农机主管部门要依据拖拉机报废情况,及时修正拖拉机保有量统计数据,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我区是全国第一批平安农机示范县。在新形势下,应健全区、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积极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中的农机安全“协管员”体系,探索符合实际、长效的农机安全监管新机制,通过网络化、社会化监管手段进行农机安全监管,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治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非驾”,以提高农机“三率”为重点,扎实推进我区农机安全监理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