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农业机械使用管理状况分析探索
2015-03-18张家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李美艳张秀萍冯翔
张家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李美艳 张秀萍 冯翔
一、状况分析
(一) 农机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1、农机安全监管存在盲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处于职能调整期,各县(区) 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重新组建,监理队伍大幅缩水,基层农机安全监理力量薄弱。鉴于我市农业机械量大面广的情况,各项法定职责和监管措施无法落实到位。而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安全监管由农机安全监理和公安交管部门共同负责。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于在道路上行驶的无牌证拖拉机及其无证驾驶人,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由于没有上路执法权而无权管,公安交警部门因为警力不足而无力管,造成了县乡公路上安全监管上的盲区。再加上张家口地区地域辽阔,乡村道路上拖拉机无牌证行驶、驾驶员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载、醉驾等情况屡禁不止,违法行为频发,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2、牌证管理状况不佳。据统计数据,我市现有拖拉机87490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2989台,小型拖拉机74501台,累计上牌29922台,上牌率为34.2%;联合收割机643台,累计上牌326台,上牌率为50.7%。有17.5%的大中型拖拉机、61.8%的小型拖拉机和49.9%的联合收割机处于“黑车”使用状态。
(二) 使用状况分析
我市的大中型拖拉机大多是施行农机补贴政策后购买的,从设计及配置来看,只适合农田作业。目前绝大部分农田作业都由大中型拖拉机进行。这些机械因购置时间不长、产品质量好,大都技术状态良好,注册登记上牌率达82.5%。
据统计年报,我市有小型拖拉机7万多台,但据我们调查框算,实际只有5万台左右,其中有近3千台果园作业的小型手扶拖拉机。我市的小型拖拉机已基本退出农田作业,成为农民家庭生活用具,而且大部分年久失修,失去使用功能,沦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小型手扶拖拉机有较大增长,主要用于果园作业。
二、对策与建议
(一) 充分重视牌证管理工作
1、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努力提高牌证管理“三率”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部三个规章和《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理法定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在充分调研,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提升农机牌证管理水平。
2、加强牌证管理规范化建设。要落实农业部五个规范,持续规范牌证管理业务流程;加强牌证制发管理;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6151-200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04)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驾驶员考试工作,启用《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认真审核各县(区)业务档案,推行规范化管理。
(二) 宣传教育常态化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前提。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淡薄的状态就得不到改观,违法违章行为频发的现象就无法根治,安全隐患就会加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难以得到保障。要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纳入重要重要议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1、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要深化“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省、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有关精神,不断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创建成效。要利用一切机会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四个规章、省人大地方性农机法规、省政府农机安全监管规章和相关法律法规。要在“三秋”“三夏”等重要农时季节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普及农机安全法规和农业机械安全使用操作知识,增进农机安全生产。
2、丰富安全宣传教育形式。除了传统的印发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制作板报、宣传标语、宣传条幅等宣传方式外,还可采用引导农机驾驶员协会自我组织学习、集中培训和科技下乡等方法,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对机手进行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农民机手的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让广大农民机手认识到遵纪守法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章行为的严重后果,自觉做到心中有法,安全生产。
(三) 建立科学的农机报废更新制度
1、尽快出台农机具强制报废制度。1997年,国家颁布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1997),规定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的技术要求和经济指标。但因缺少农机强制报废更新的制度,致使广大农村地区存在大量拖拉机超期服役问题,建议尽快出台拖拉机强制报废制度。
2、提高农机具报废更新补贴额度。在国家持续加大农机具补贴力度的同时,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实行农机具报废更新补贴制度,切实减轻农民报废农业机械的经济压力。具体实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立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农业机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对农民报废农业机械给予补偿;二是加大对报废后又新购农业机械农户的补贴力度,在补贴政策上给予大幅度倾斜,优先安排其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农机报废后再购的补贴标准,充分调动农民报废超期服役农机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 消除安全监管盲区,保障安全生产
农机与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搞好农业机械的动态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照使用、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强路面动态管控。农忙时节,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持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排除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