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几点思考
2015-03-18陈晓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是对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使用、银行清算,最后资金到达商品供应商以及劳务提供者账户整个过程的监控制度。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全面推进,很多预算单位都能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但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是规范财政支出的保障,是约束预算的强化措施,是预算管理改革以及创建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基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后,预算监管力度不足、部分环节衔接不当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因此,有必要积极探索国库集支付改革后预算编制与执行还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为后续公共财政改革决策提供一定参考与建议。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的问题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编制与执行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主观上预算单位缺乏重视度,预算编制仍然使用粗放型方式,没有落实细致的测算以及调查研究工作,客观上预算具备预测性、前瞻性以及不确定性的特征,共同作用之下使得各经济科目间的分配缺乏科学性和完整,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就会出现实际产生费用和经济科目不匹配的情况,难以根据预算编制列支;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强。预算单位领导为未充分了解预算严肃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具体执行时,未严格依照预算编制制度,存在很多打破预算细化控制的情况,如先支出费用,然后再想办法将费用纳入预算编制里;定额资金缺乏。现目前,预算编制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都是根据人员定额以及人数分配的,受业务职能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容易导致定额经费缺,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缺乏准确性。现目前对应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范畴的项目虽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以及项目范围等方面的政策却不够细致,在预算执行的时候单位财务人员的主观性比较明显。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强化并落实预算编制指导及业务培训工作
结合预算编制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参差不齐、预算编制逐渐紧迫等因素,财政部门应强化预算编制的指导工作。空留时间对财政部门和预算编制部门两者意见不统一的方面展开商讨和论证,留出足够协调时间,拓展商讨范围,强化论证过程的科学性;同时,要强化业务培训工作,紧密结合日常和专项培训,逐渐转变粗放型的预算编制,重视预算编制的实质性,逐渐提升预算编制水平。
(二)全面落实并细化预算编制基础性工作
首先要鼓励全员参与。预算编制工作是基于预算单位各个部门具体业务工作之上的,仅仅依靠财务人员或是财务部门很难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与前瞻性,因此,必须要鼓励全员参与预算编制工作,这样一来还能强化全体员工对预算严肃性与前瞻性的认识,自觉重视预算编制。其次要积极推动项目库管理建设。申请预算的常规项目要实施程序化与规范化管理,项目必须通过严谨的论证以及审核才允许进入项目库,同时,还要创建常用项目历年具体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以及评价体系,实现“滚动式”管理,有效确保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为财政部门实施预算审核奠定基础。
(三)健全程序设置确保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统一性
在设置用款计划申报以及审批程序的时候,要逐渐向已经细致化到项级以及款级科目的预算口径靠拢,确保统一性。在控制用款计划编制的时候要细化到款级的经济科目,必须在款级经济科目的整年预算金额范畴里实施编制计划,如果要超出这个范畴或是没有该科目的预算支出,就必须要上报财政部门,经过财政部门调整预算之后才能实施编报计划,拨付资金。此外,还应强化网络建设,确保网络的安全性与畅通性,为预算单位顺利高效实施编制计划提供保障,同时也确保资金拨付的安全性与业务开展的正常稳定。
(四)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确保其严肃性与规范性
强化预算执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管理,基于执行机构已有监控管理体系之上,不断改进并健全关联户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制,针对相关特殊业务创建配套的监控机制。将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大金额现金支付业务上、单位服务发放相关业务以及零余额调整业务等方面,特别要强化二级单位和三级单位授权支付类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与控制,从根本上实现对预算执行的控制,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后,预算编制与执行还存在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强、定额资金缺乏等方面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但在具体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时候还应结合各个单位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预算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应重视预算编制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