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舞美设计的美学原则
2015-03-18刘明生
刘明生
【摘 要】被黑格尔称为“艺术哲学”的美学,既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又是艺术学的哲学化升华。从美学的视角与高度来研究戏曲舞美设计,有助于戏曲舞美美学品位的提升与美学意蕴的深化。本文从写意性、简约性、情感性三个理论层面,对戏曲舞美设计的美学原则进行了系统化的研究与论述,旨在对戏曲舞美设计的美学理论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戏曲;舞美;设计;美学;原则;写意;简约;情感
中图分类号:J609.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02-0034-01
美学,是“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和审美意识,美的创造、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它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故黑格尔把美学称作‘艺术哲学。”[1](P2311)可以说,美学是艺术学的哲学化升华。而从美学视角与高度来研究戏曲舞美设计,无疑有助于整个戏曲舞美美学品位的提升与美学意蕴的深化。其中,又以戏曲舞美设计的美学原则为核心与关键,因为这些美学原则,乃是戏曲舞美美学的准绳与法则。
具体来说,戏曲舞美设计的美学原则,主要有以下三项,我们分别进行探讨。
一、写意性
“写意是中国古代美学的一个重要命题,在戏曲表演艺术中主要表现为对时间空间限制的突破,以及动作、布景的虚拟。合在一起,就造成了一个与实际的生活形态相去甚远,艺术的韵律随着心意流荡的天地——当然,不会是一个逼真的幻境。”[2](P653)为戏曲表演服务的戏曲舞美,必须与表演的写意性同步,同样以写意性为其设计的美学原则之一。
其实,写意性与写实性,是中西美学的主要区别之一。“中国传统美学强调美与善的统一,注重艺术的伦理价值;西方传统美学则强调美与真的统一,更加重视艺术的认识价值。中国传统美学强调艺术的表现、抒情、言志;西方传统美学则强调艺术的再现、模仿、写实。”[3](P330)
戏曲舞美设计的写意性,又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具体体现:
其一是虚拟化。即以虚代实,例如以布城代城,以云片代云、以车旗代车、以鞭代马、以桨代船。最典型的是“一桌二椅”的多功能运用:既可代大厅、前厅、客厅,又可代内室、书房,还可以代城楼、山坡、船只、卧床等等。
其二是夸张化。即夸大生活原形,例如地主家的窗户设计成大铜钱形状。
其三是图案化。即某种规范化、固定化的图样,例如京剧的“脸谱”就是图案化,不同的人物脸谱有着不同的色彩、纹饰与造型。
其四是装饰化。即在布景、服装、道具上加上附属的元素,使其美观,例如盔缨、剑穗等。
总而言之,戏曲舞美设计的写意性,是戏曲舞美设计的重要美学原则之一。在这方面,有许多成功的范例。例如京剧《成败萧何》中萧何月下追韩信的布景设计,就采用写意化的手法,大屏幕上夜空中的一轮圆月忽明忽暗,营造出深邃的意境。
二、简约性
简约性与写意性密切相关,或者说,简约性是写意性的有效手段与必然选择。本来,所谓“写意”,最早源于中国绘画,原指放纵一类的画法,即以简练的笔墨,写出物象的形神,并表达作者的意向,与“工笔”相对,所以“写意”在中国画中又称“粗笔”。原来广泛应用于各种艺术之中,指以简约之法表现人或事物的本质特征。因此,写意的核心特征就是简约,即以少胜多、以一总万。用于戏曲舞美设计上,就是一景多用、一物多用、一服多用。例如一个马鞭,武将可以用,文官也可以用,甚至女性人物也可以用。而且通过色彩的变化,又可以代表不同颜色的马。
在这方面,也有许多成功的范例。例如评剧《钟离剑》复排复演的布景设计,就十分简约;大屏幕上以蓝色为底,分别打出不同的图案,代表不同的场景。整个舞台有时垂下几条巨型剑形的布条,既具象征意味,又极为简约。
三、情感性
著名戏曲理论家张庚先生称中国戏曲为“剧诗”,一语道出了中国戏曲抒情性的本体美学特征。为了表现整个中国戏曲的抒情性美学特征,戏曲舞美设计也必须以情感性为其重要的美学原则之一。
所谓“情感性”,指的是所有戏曲舞美的各个元素(包括布景、服装、化妆、道具、灯光、音响、效果等),都必须具有丰富的“含情量”,做到“一枝一叶总关情”,以营造出情景交融、主客统一、人物一体的艺术“意境”来。
“意境”也是中国传统美学的一个重要命题,它具有似有若无的朦胧美、有限无限的超越美、不设不施的自然美。也就是说,意境凸显了主客体的统一、情与景的统一。
在这方面,也有许多成功的范例。例如现代京剧《骆驼祥子》中北京歪邪欲倒的旧城墙的布景设计,就表达了人物预感到旧社会必将倒塌的思想情感,营造出精彩绝妙的情景交融的意境。
参考文献:
[1]辞海编辑委员会编纂.辞海(缩印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2]余秋雨.戏剧理论史稿[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
[3]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