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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税收学课程教学的几点思考

2015-03-17林颖华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税收案例教材

林颖华

(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优化税收学课程教学的几点思考

林颖华

(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目前税收学的教学质量受到了教材内容更新不及时、学生积极性不高、评价制度过于单一等多因素的影响,本文根据税收学课程教育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对税收学提出几点优化建议,以期起到优化税收学课程教学的作用。

税收学;课程教学;优化

目前,多所高校都已经开设了税收学这门课程,税收学是财经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在财经专业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随着税收学专业的不断成熟,税收学专业课程也已经步入正轨,但教学质量还需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本文根据目前高校税收学课程的主要问题,从教学方式与课堂效果两方面入手,以期为税收学课程教学起到优化的作用,从而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税收学专业人才。

一、改善教学方式

(一)合理调整教学内容

税收学的内容十分丰富,其中包括了税收基本概念、税收的职能与效应、税收原则与税收负担、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多章内容。然而在高校教育中,税收学的课时有限,要想在有限的课时内,将教材中所有的章节都讲一遍,并让学生充分理解并熟知教材中的内容,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事情。这就需要教师通过自身的教学经验与对税收学的理解,根据教材的具体内容与人才培养的目标,抓住其中的重点,将教材中内容相近或相关的章节结合起来进行讲解,抛去其中重复的理论,使教材中的内容得到有效的调整,做到明确章节内的重点,突出知识的难点,联系章节中的内容。例如关于‘税收征管’这一章的内容,它主要针对的主体是税务征收者,学生只需对此章节有所了解,教师可以酌情对此章节的内容进行删选,把重要的内容和与学生相关的内容总结出来,进行讲解。同时,目前大多高校对税收学的教育中,存在着重实务,轻理论或者重理论,轻实务的现象。教师应该采取实务与理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原本注重税收实务的学生在熟练掌握基本实务本领的同时,也掌握了税收实务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理论知识。

(二)紧跟学科前沿,及时更新补充教学内容

对于一门课程上课质量的好坏来说, 教材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税务学作为一门具有时代性的课程,其教材却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问题。税收学的教材从编写开始,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在教材出版后,又需要间隔很长的时间才能更新。在这段时间内,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政策及制度也不断的被完善,这就导致了税收学教材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导致学生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出现了‘学不以致用’的尴尬局面。因此教师需要紧跟科学的最前沿,时刻注意着国家税务制度及政策的更改,及时掌握最新的相关信息,并对教学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与补充,使学生学的不是陈旧的法律法规,而是具有时效性的最新知识。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在2014年7月25日和8月27日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等最新税收制度,而这些制度都是教材所涉及不到的,教师应该时刻注意着制度的更新,做好积极的备课,把最新的税收制度补充到教材中去,使学生学到的知识能真正的用在今后的工作中。

(三)增加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最先是由科普兰博士于1910年在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学中使用的一种教学方法。此方法能够直接有效的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税法的精神,提高学生对税法规则的操作与应用能力,从而使学生更加容易的理解税收学中的内容。在应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案例的选择存在着很多客观要求。例如案例的来源必须真实,案例的内容必须是学生所认知的。教师应该根据当堂课程所需讲授的内容,事先准备好具有代表性而且真实的纳税案例,把问题的发生背景等条件提供给学生,让学生进行思考与分析,以提高其分析能力,增加课堂效果。

(四)利用税法学的原则来加强学生对税收学基本法规的理解

税收以税法为法律依据,以得到法律保障,同时税收又因税法能保障税收活动正常进行而为税法提供了其存在的理由和基础。因此在税收学的教学中,应当充分借鉴税法学的基本原则,以使学生对税法文件有着更深的理解,更有助于学好税收学。

例如某人成立的一家独资企业,在2014年度内,通过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所得60 000元,另外,通过自己的固定资产出租,年租赁收入20 000元,与之相关的税费1 100元,扣除税费后,实际收入18 900元。此时,我们就可以通过借鉴税法学的基本原则,来对案例进行分析。按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成立的独资企业,其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着无限的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作为一个自然人,他有权力决定企业的出资情况,资金追加或者减少的情况,以及公司采取一个什么样的经营方式等事项。出资人在权利和义务上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则以投资人的个人全部财产用以清偿。也就是说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着无限责任,正因如此,《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投资者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也没有做明确的规定。根据上述例子,我们进行分析:

方案一:将个人财产作为企业财产,租赁收益并入到生产经营所得中,进行统一纳税。

应纳税额=(60 000+18 900)×35%-6 750=20 865.00(元)

方案二:该财产作为投资者个人财产,租赁收益与生产经营所得分开纳税,租赁收益按“财产租赁所得”单独纳税。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20 000×(1-20%)-1 100]×20%=3 024(元)

“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60 000×35%-6 750=14 250(元)

投资者合计应纳税额=14 250+3 024=17 274(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税负20 865-17 274=3 591(元)

从两种方案中的结果来看,第二种纳税方案为纳税人节省3 591元的税收额。因此,理解相关的税法条款,可以帮助纳税人减少很多税务负担。

可以看出,通过对《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简单讲解,可以使学生对国家很多相关法律的理解更为深入,更有助于税收学的学习。

二、提高课堂效果

(一)调动学生积极性

由于税收学课程里面有很多需要学生记忆的税种税制,条款法规等知识,其中包含的内容过于枯燥,知识概念过于抽象,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不足,积极性不高。兴趣是学生最好的老师,教师应改变以往灌输式的教学方式,适当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充分调动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兴趣。学生对课程的兴趣提高了,自然会主动探索,课堂效率也会随之提高。将最新的案例作为课堂将要讲的内容让学生进行分析,通过师生间或者同学之间的讨论,提高其上课的积极性。例如讲授关于“企业纳税筹划”课程内容时,就可以以某酒厂的纳税筹划为例,进行案例讨论。某酒厂同时生产税率为25%和10%的粮食白酒和药酒,还生产上述两种酒的包装套盒。其某月销售28元/瓶的白酒12 000瓶,58元/瓶的药酒8 000瓶,700套酒盒,其中白酒盒药酒各3瓶,均为半斤装。案例背景交代完以后,教师就可以让学生进行自由讨论,基于此案例讨论如何能做好税收筹划。在学生有了自己的答案后,教师就可对案例进行讲解分析。如单独核算,应缴税为:白酒:28×12 000×25%=84 000(元)药酒:58×8 000×10%=46 400(元)套装酒:120×700×25%=21 000(元):合计缴税151 400(元)。如果三类酒未单独核算,则应采取税率从高的原则,则缴费金额为(28×12 000+58×8 000+120×700)×25%=221 000(元)。这样学生能通过自己的亲身参与,很清晰的比较出了两种缴税方式的差别,在提高学生课程的积极性的同时,更有利于其对课程内容的理解。

(二)让学生在问题中学习知识

1980年美国数学教师协会正式提出《关于行动的议程》,它将课程的学习内容以问题的方式提出来,或者由学生自己发现并提出问题,让学生通过解决问题来提高对问题的理解。让学生在问题中学习,可以使学生激活自己原有的经验,通过积极分析构成新的理解,从而提高课堂效果。让学生通过对基础的认知,结合自身之前的学习内容,提出问题,继而解决问题。例如教师可以通过布置课后作业的方式,让学生先自行了解“北京北三环路边树立着‘买别墅,送宝马’的字样,写着买别墅300万,送一辆宝马”这个案例,让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并找出其中都有哪些地方不合理。然后在课堂上,教师就可以根据学生提出的不同问题及设想,进行讲解。在这个案例中,企业的房价已经确立为300万元,因此企业给客户开具的发票也必须是300万元的不动产销售发票,应按照300万元确立销售额,并交纳各项税收。这样就出现了四个问题,第一,宝马汽车是企业自行购买的,由于客户需要拿购车发票对车进行挂盘,所以车的发票不能进企业的账,导致企业无法处理账务,不能税前扣除。第二,如在账上处理车,必造成“视同销售”,则会导致企业交纳增值税。第三,由于车是送给客户的,客户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由于宝马车是通过房屋价格提高而获取的资金购买的,企业的营业税和客户的个人所得税都会提高。学生在课前分析的过程中,一般会想出案例中的一到两条不合理处,此时学生的基础自身得到了巩固。通过教师的讲解,学生对原有的知识又有了新的理解,使学生真正做到了从问题中学习,课堂效果明显提升。

(三)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自学能力

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税收课的一个重要的培养目标。在课堂中,教师通过鼓励学生大胆提问,培养其敢于创新的精神,使学生在对问题产生怀疑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思考,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由于税收学的课程内容较多,正常课时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因此需要学生在课外的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在提高学生对课程理解的条件下,还能提高自学能力。税收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对于学科的内容,学生应做好课前预习,抓住课堂内容、课后认真复习的策略,来完善对税收学课程的学习。对于一个全新的内容,如果学生没有做好充分的预习工作,则不能完全融入到课堂中,会影响学生的听课效果。在课堂中,教师应做好引导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为学生留出提出问题的空间,让学生充分抓住课堂知识点。在课后,学生应以“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的原则为基准,做好自主学习,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

(四)合理制定成绩考核制度

在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课程唯一评判标准的大多高校中,经常会出现学生在考试前几天,大量背诵教材内容或课堂笔记内容的事情发生,导致学生的学习只是应付期末考试,课程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培养出的学生没有掌握真正的操作能力,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此,高校应摒弃税收学以往只依靠期末卷子对学生进行考核的评价方式,实施综合考核的考试制度。在平时的课堂中,教师应根据学生学过的知识与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对学生进行论文形式的考核,考核成绩列入到期末成绩中。在期末试卷中,以主观题与客观题并存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还应把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列入到成绩考核中,以对学生做出全面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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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654(2015)04-0173-03

2015-01-18

G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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