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高职衔接的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发展策略
2015-03-17赖晓琴朱启华王建新
赖晓琴,朱启华,王建新
(1.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361005;2.赣州卫生学校,江西赣州341000)
基于中高职衔接的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发展策略
赖晓琴1,2*,朱启华2,王建新2
(1.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361005;2.赣州卫生学校,江西赣州341000)
中高职衔接是卫生职业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江西省从2013年开始试点“3+2”模式的中高职衔接,目前存在以下问题:缺乏管理机构的协调机制及院校间的对话机制;培养目标差异模糊,尚未形成分工明确又相互衔接的培养目标体系;试点专业有限,部分潜在可试点专业衔接口径不明朗;课程设置趋同,未形成一体化课程体系;中职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及衔接过渡的方式尚未确定。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中高职院校共同努力。就中等卫生学校而言,只有将潜在的优势变成显性的优势,才能紧抓推进中高职衔接这一契机,从而得到更好的发展。因此,中等卫生学校应立足于中高职结构协调发展,科学确定衔接专业和规模;立足于发挥基础性作用,找准在建设现代卫生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办学定位;立足于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的需要,注重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立足于办学功能的拓展,发挥第四级教育的过渡和补充功能。
中高职衔接;中等卫生学校;发展策略
我国中高职衔接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技工师范教育[1],之后几十年由于政策的变迁,开展中高职衔接的规模也经历了起伏。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高度提出了中高职协调发展,“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2011年,教育部专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把中职协调发展的问题上升为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而中高职衔接是关系中职和高职统筹发展、协同进步的重要步骤,也是卫生职业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 江西省医药卫生类中高职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江西省医药卫生类中高职衔接有3种方式:一是高职单独招生。2015年,江西省内3所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院校均具备了单独招生资格,可面向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进行招生。二是五年一贯制。2014年,江西省3所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院校及其他4所本科、高职院校开办了9个五年一贯制医药卫生类专业。三是“3+2”对接。从2013年起,江西省开始中高职对接试点,两年来省内8所中职学校分别与5所高职高专院校开展了6个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对接。因前两种模式中职学校没有直接参与,对其影响相对不明显,以下研究主要涉及“3+2”模式的中高职衔接。
江西省“3+2”模式的中高职衔接从2013年开始试点,首批试点学生尚未转入高职学习,其成效尚待观察。就目前情况而言,存在以下问题。
1.1缺乏管理机构的协调机制及院校间的对话机制
多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中职层次与高职层次分属不同的管理机构,自2011年开始,教育部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将原本属于高等教育司管理的高等职业教育划归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管理,从而解决了多头管理的问题。但是江西省目前高职教育和中职教育依然归口不同的管理部门,加之医药卫生类教育又有行业办学的背景,专业设置等都需要卫计委的参与。归属不一致导致中职院校和高职院校在师资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均缺乏统一的规划协调,牵头的高校之间以及相互衔接的中高职院校间也都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对话沟通机制。
1.2培养目标差异模糊,尚未形成分工明确又相互衔接的培养目标体系
准确定位各层次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是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和教学标准的前提条件。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同一类型的两个不同层次,是职业教育内部根据同一课程内容的复杂程度以及学生应具有的学历和能力程度而区分的不同教育水平。其中,高等职业教育无论是在专业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方面,还是实践能力的性质和范围方面,都应比中等职业教育高一个层次。但是目前我国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各自为政,同类专业的中高职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之间没有依存性。另外,我国中高职培养目标的差异性也不明显。如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表述为两者都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差异仅体现在“一线”与“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上,这在操作层面不好把握。具体到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培养目标上,同样存在这种情况,如中职药剂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坚持立德树人,面向医药商业和药品生产企业,培养从事药品采购储存、物流管理、销售、咨询等工作的人才,面向医疗机构培养从事处方调剂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2];高职药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技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化学和医学基础理论,药物制剂生产及药品检验、药品销售和经营管理相关知识,具备药品调剂、合理用药指导以及药品生产、检验、销售等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文化修养,面向医药卫生行业从事药品调剂、药品生产、检验以及药品营销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3]。各院校确定培养目标时也存在这种趋同甚至颠倒的情况,如江西省某高职学院护理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护理、助产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在各级医院、医疗卫生保健和服务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和助产、社区护理、家庭护理、健康保健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人才;而某中职学校以培养具有应用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高质量的临床护理及护理管理人才为目标。无论是职业岗位还是能力要求,两者的区别都不明显。
1.3试点专业有限,部分潜在可试点专业衔接口径不明朗
目前,高职院校执行2005年的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执行2010年新的专业目录。通过对医药卫生类中高职专业目录的分析发现,中职28个医学类专业可分别与高职的医药卫生类、食品药品管理类、制药技术类、制造类、财经类专业衔接,其中1/4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包括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技术;1/2的专业名称基本一致,包括中医护理等。现已开展衔接试点的6个专业均为中高职名称完全一致或基本一致,因此衔接口径非常明确;制药技术等5个专业分别可以与两至多个专业接近;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专业没有较为明确的对口专业,根据专业目录建议,可与公共卫生管理等高职专业衔接。后两类情况的专业一旦要进行衔接,衔接的口径不明朗,需要进一步确定。
1.4课程设置趋同,未形成一体化课程体系
课程是衔接的关键所在,但目前江西省医药卫生类中职与高职院校都是按照各自的教学目标来安排教学内容的,缺乏应有的沟通与合作,没有统一的课程标准和一体化的课程教材,中高职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设置上存在着重复现象。如护理专业:江西省某高职学院、某中职学校分别列举了15门、19门主干课程,其中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等绝大多数课程重合。有学者对上海市同类专业中职和高职教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医学专业课程重复率高达70%[4],有的专业技能课甚至有中高职颠倒现象。而文化基础课又存在脱节现象,中职教育一直延续传统的以就业为目标的模式,中职生升入高职院校后,对文化基础课的学习普遍感到比较困难,尤其是数学、物理、英语等课程。
1.5中职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及衔接过渡的方式尚未确定
江西省出台的《关于推进中高职教育对接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规定“中高职对接学生完成前三年中职阶段学习,成绩合格,直接转入试点的高等职业学校,接受后两年的高职阶段教育”[5]。这种直接转入高职院校学习的方式使得中职学生学习缺乏动力和压力,最终将导致高职生源质量参差不齐。2014年教育部公布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要求“三二分段制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培养任务后,通过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考试或经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授权的高等职业学校组织考试的,可被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录取”,强调对中职毕业生质量的评估。2016年首批对接试点学生将面临此问题,如确定采取考试方式,应提前确定考试方案,使学生知晓并做好相应准备。
2 基于中高职衔接的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发展策略
解决以上问题需要中高职院校共同努力,如成立中高职衔接工作联合管理机构,建立协调机制;依托卫生职教集团平台,加强中高职院校合作;推进培养目标衔接,形成中高职间递进、延展和衔接的培养目标体系;采用多种对接方式,科学确定中高职衔接专业;制订对接培养方案,共建一体化课程体系;明确高职入学方式和条件,建立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就中等卫生学校而言,中高职“3+2”对接办学模式增强了中职教育的吸引力。但江西省部分省直医院在招聘时对中职起点的高职毕业生不予认可,一些高职校长和教师也明确表示对中职生源的排斥态度。因此,中高职衔接是否有生命力取决于高职院校对此类生源的认可及社会、用人单位对此培养模式毕业生的认可,也就是说取决于此模式的人才培养质量。比较高中毕业生生源,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就读的优势在于专业技能的培训;比较其他培养模式,中高职衔接培养模式的优势在于一体化教学培训的连贯性和系统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培养质量的提升。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只有将这些可能的优势变成实实在在的优势,才能紧抓推进中高职衔接这一契机,从而得到更好的发展。
2.1立足于中高职结构协调发展,科学确定衔接专业和规模
中高职结构协调发展主要是指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专业结构和布局结构应与社会产业结构、技术构成和就业结构相协调。一般来说,经济技术结构的变动会影响到对不同层次技能人才的需求,进而影响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培养规模[6]。因此,卫生职业教育要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医药卫生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就必须按照区域医药卫生健康行业对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医药卫生技能人才的需求规划其发展。具体到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其必须明确是否所有专业、所有学生都要与高职衔接。
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的毕业生将来的从业范围较为广泛,涉及卫生,医药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社会工作中的护理服务,精神康复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等行业[7]。区别于医院,医药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对医药卫生类专业中专毕业生的需求在不断增长,虽然有的企业倾向于高学历毕业生,但也有不少企业基于就业心态、用工稳定性、用工成本等因素,更青睐中专生。即便在卫生行业内,不同层次、性质医疗单位的人员需求也有层次,当前社区、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招聘护理等专业的人员时还是以中专毕业生为主体。从学生角度出发,在江西省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生源构成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来自于农村的多子女家庭,经济情况不理想。这部分学生可能因家庭经济困难、高职学费过高等原因放弃继续升学而选择尽早就业。因此,要根据行业和学生需求确定与高职对接的专业及规模。
2.2立足于发挥基础性作用,找准在建设现代卫生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办学定位
中高职衔接旨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相互促进,因此要求高等职业学校在办学理念和培养模式上对中等职业学校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而中等职业学校则要求根据技能养成的规律,为准备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奠定坚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基础。多年来,由于中职通向高职的道路极为狭窄,江西省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的办学目标往往定位为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职教育属于第三级教育。《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明确“设置《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级课程,即‘高级中等'教育通常旨在完成中等教育,为高等教育做准备,或者提供与就业有关的技能,或者两者都是”[8]。也就是说,中职教育的目的是为高等教育做准备或者提供与就业有关的技能。世界各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的共性问题表现为,在培养目标上均具有双重性,即不仅作为职业技术人才的出口,提供职业准备教育,还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提供职业基础教育,向高校输送人才[9]。所以,中高职衔接要求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转变观念,确定“就业和升学的双导向”的办学目标,处理好升学和就业的关系。由于学生存在毕业分流问题,学校必须平衡就业与升学的关系,杭州市的“2+1+2”合作模式值得借鉴[10]。这种模式把中职3年的教学活动分为“2+1”:前两年进行文化课、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习,在第四学期末,根据学生意愿分流,进入模块化衔接阶段,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选择升学模块的学生通过选拔后按中高职衔接的课程进行学习;选择就业模块的学生则进入就业前指导、技能实训等内容的学习。鉴于医药卫生类中职最后一学年基本安排临床实习,可对此模式做部分调整,将分流提前至第一学年基本结束文化课、基础课后,选择就业的学生按原中专教学安排进行学习、实习;选择升学的学生在第2、3学年按衔接的新课程体系进行学习,使其毕业时达到高职入学需求。
2.3立足于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的需要,注重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
“岗位需要什么就教什么”的观念曾经较长时间引导着职业教育,卫生职业教育也有这种倾向。这种对职业教育的理解强化了其职业性一面,但从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发展角度而言则有失偏颇。国际上已经逐渐从培养学习者的岗位能力转向开发学习者的核心能力。德国劳动力市场与职业研究所所长梅腾斯在1972年给欧盟的报告《职业适应性研究概览》中第一次使用了核心能力这一概念。核心能力被提出后,在欧盟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引起了极大反响,并在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核心能力的培养成为职业技术课程开发和教学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并渗透于职业分析、培养目标、教学过程和考试之中[11]。早期对核心能力的理解是针对岗位的可迁移性提出来的,具有明显的职业性,以促使雇员从狭隘的工作岗位走向更宽泛的岗位群。近年来,各国对核心能力的开发更加强调个人的基本素养,如沟通能力、人际和社会能力、组织和计划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读写能力及技术运用能力,强调学习者的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更加关注个人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在国外的中高职衔接过程中,也大多以能力本位为主线,强调综合职业能力的衔接,如英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明确了各个层次职业教育不同专业在职业知识、技能和能力上应达到的标准和程度,中高职之间,课程和教学的衔接注重以职业能力为基点;瑞士职业中学非常重视学生的交际能力、方法能力和专业能力等升入高级职业院校必备的核心能力的培养[9]。在我国,医药卫生行业也越来越重视从业人员的核心能力、综合素质。因此,中等卫生学校应立足于学生继续升学和终身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强调对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继续学习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2.4立足于办学功能的拓展,发挥第四级教育的过渡和补充功能
作为职业教育两个不同的层次,中职和高职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上相对独立,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要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与顺利衔接,实现“中职是高职的基础、高职是中职的升华”的衔接目标,就必须以高职的入学要求作为标准开展衔接。但因为高职生源不同,质量也不均衡,国外在解决生源质量不均衡的问题上已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如德国通过“双重学历达标补习”的方式进行,要求中职毕业生必须经过过渡课程的学习才能进入高等专科学校。其中经过“双元制”培训的中职毕业生在高职入学前先补习1~2年以取得专科高中毕业文凭,而文理中学的毕业生要先到相应的企业获得半年左右的职业实践经历。为保障职业教育质量,教育部公布的《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对在单独考试招生中,文化知识成绩未达到录取标准、有继续学习意愿的中职毕业生,按照各省统一计划和要求,实施一年预科教育。预科教育阶段开设过渡性课程,重点补习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学生在达到录取标准后进入高职相关专业学习”。文件所言的预科教育相当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的第四级教育。第四级教育通常针对那些已完成高级中等教育但还想增加进入劳务市场或继续高等教育机会的学生,所提供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建立在中等教育之上,可为进入高等教育及劳务市场做准备。课程通常是为了拓展而不是深化知识、技艺和能力,因此这一级教育具有过渡教育与补充教育的功能[8]。通过设立第四级教育,可以有效地解决中高职衔接不畅的问题。但是目前我国尚无此教育层次,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可以把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教育层次来承办。一方面,对中等卫生职业教育毕业生开展高等教育预科教育,使他们学习普通文化课程[12]。中职学生升入高职学习的最大障碍是其文化基础不扎实,绝大多数中职学生是初中学习上的“弱者”,进入职业学校后,在文化基础上并没有进行“补偿”。因此,在文化课学习基础和能力上形成了累积效应,并成为继续学习的最大障碍。通过第四级教育,在衔接中加入补偿机制,有助于学生扫除继续学习的最大障碍;另一方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训练准备,采取与高中合作的方式,面向有就读高职愿望的学生开设,使他们学习一定的专业理论和职业技能,提高职业素养。第四级教育的举办将增加中等卫生学校的功能,也有助于两类不同生源达到卫生类高等教育的入学标准,从而保证高职生源质量,更好地发挥其对提升卫生类高职教育质量的基础性作用。
[1]崔铁刚.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回顾与展望[J].教育与职业,2012(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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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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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高职教育对接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EB/OL].(2013-07-16)[2014-02-10].http://www.jxedu.gov.cn/zwgk/zwggjx/2013/07/ 20130716022448714.html.
[6]王琴.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内涵探析[J].职教论坛,2012(10):44-48.
[7]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BE/OL].(2011-10-21)[2015-01-02].http://114.xixik.com/hangyefenlei/.
[8]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年)[EB/OL].(2011-09-05)[2012-08-12].http://www.uis.unesco.org/EDUCATION/pages/international-standard-classification-of-education.aspx.
[9]黄日强,邓志军.国外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J].外国教育研究,2003(12):54-57.
[10]范敏,芦京昌.中、高职衔接的模式、问题及创新——以杭州市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12,33(8):78-80.
[11]翟海魂.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历史演进[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
[12]赖晓琴.基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年)》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J].职业技术教育,2012,33(28):19-22.
(*通讯作者:赖晓琴)
G40-03
A
1671-1246(2015)22-0020-04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2-2013年度科研规划课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视域下江西省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研究”(79093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视域下中高等卫生职业教育衔接研究”(JXZJJG-13-00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