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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小说中女性第三者形象刍议

2015-03-17钟丽美

关键词:第三者杨绛爱情

钟丽美

(广州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杨绛小说中女性第三者形象刍议

钟丽美

(广州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在杨绛先生的小说里,活跃着一个个性格鲜明、敢爱敢恨却无意间插足于他人婚姻或情侣之间的女子。在情感与道德、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中,她们对爱情的追求闪耀着女性觉醒的火花,却也透露出情感纠葛给她们命运带来的悲剧色彩。在这些女性第三者身上,寄寓了杨绛先生对女性情感命运的思考。通过对杨绛小说文本的解读,分析其中的女性第三者形象,结合作者本身的生活经历,可以看到杨绛先生对于“女性”与个性、情感与道德以及女性命运和出路的尝试性探讨。

杨绛小说;女性第三者;女性命运;爱情自由;道德约束

杨绛先生是我国著名学者、作家、翻译家,其成就涵盖文学创作、文艺理论以及作品翻译三个领域。20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边缘作家的不断被挖掘,关于杨绛的研究成果日益丰富,但与本选题相近的研究成果仍相当少,已有的研究均立足于个别女性形象的研究,而将杨绛的小说综合起来进行研究的却不多,且研究的角度较为单一。杨绛先生所著小说仅八篇,其中七篇短篇,一篇长篇,但这并不代表这些小说不具研究意义,相反,要研究杨绛先生的创作,不能越过她的小说。杨绛小说中的精神世界还有待挖掘,尤其是她所塑造的众位姿态各异、独具个性的女性第三者形象,更是表现出了女性特有的精神世界。若能以新的视角,结合当前社会景观,系统地将杨绛小说中的女性第三者形象加以研究,亦是对杨绛研究的一个小小补充。

此处所说的第三者,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第三者,而仅仅是指插足夫妻或情侣感情、与婚恋主体某一方保持暧昧的情感、肉体关系的第三方。在杨绛先生的八篇小说中,除了《璐璐,不用愁》以及《事业》不存在女性第三者这一人物形象而在本文中不作介绍外,其余六篇均有这一形象的出现,如《ROMANESQUE》中的梅,《小阳春》中的胡若渠,《“大笑话”》里的陈倩,《“玉人”》中的枚枚,《鬼》里的贞姑娘以及长篇小说《洗澡》中的姚宓。这六位女性是小说中不可缺少的灵魂人物,在她们身上寄寓了作者对女性情感命运的思考。本文综合杨绛先生此六篇小说,聚焦于小说中的这六位女性第三者身上,结合文本及作者的思想情感来分析这些形象在小说中的存在意义以及由此引发的对女性命运和出路的探讨。

一 女性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爱情

爱情是平等的,男性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女性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爱情,这是始终贯穿在杨绛小说中的思想。爱情是人类正常的生理机制,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爱情的产生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吸引或者是双方相互吸引的基础之上,而并不取决于情感主体的先天因素和后天条件。《诗经·关雎》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面对爱慕的女子,自然希望能与其携手相伴,男性如此,女性也如此。

无论是什么出身、什么地位,面对自己向往的幸福,即使是身为女性,也可以大胆地追求,对此,杨绛先生笔下的女性第三者便是很好的证明。《ROMANESQUE》中的梅是生存在社会底层的弱女子,由风尘女子养大,无父无母无亲朋,独自在乱世中苦苦生存,不得不依傍男人的力量却又不甘束缚在男人的笼子里。生活并未让她变得瑟瑟缩缩,相反地造就了她大胆热情的性格,她的心底,对爱情还有着渴望和美好的憧憬。彭年正是被这种与雅致的青梅竹马——令仪截然不同的浓郁气质所吸引。她的过去让她在爱情面前胆怯,但心中的渴望又让她勇敢地追求爱情,憧憬幸福的未来。她不甘放弃对爱情,于是她答应了彭年出逃的计划。这样战战兢兢的爱情让人既担忧又感动。《鬼》里的贞姑娘身世凄苦,父母先后去世,兄嫂唯利是图,处处刻薄对待。无依无傍的她却宁愿为奴为婢也坚决不做小老婆。即使被兄嫂设计嫁入王家,她仍不放弃寻找值得自己托福终身的人。看到相貌不错兼又多情的胡彦,堕入爱情的幻想中,时刻都想着如何能与他双宿双飞。屡次试图暗示未果后,便主动在夜晚来到胡彦的房间与之相会,并且为这约会精心谋划了一番:一日事毕,夜深人静,穿着最好的衣服,精心细致地化了妆,按照事先探好的路寻到胡彦的房间。这样的行为可谓是相当大胆。

旧时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个人幸福全凭父母,女性更是毫无话语权,只有乖乖披上嫁衣服从的份。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由的恋爱观、婚姻观已慢慢被社会接受,但对于女子,保持矜持、含蓄、淑女、委婉等等要求还是无形中存在着。在杨绛看来,女子不需要死守着这些戒条。无疑,每一位女性都有权力追求她们的爱情和幸福,但并非每一位女性都能勇敢地付诸行动,而杨绛先生小说里的这些女性第三者却做到了。爱情是一种本能,当爱情来临,人力亦无法控制它,即使知道这样的爱情为世间所不容。然而,即便是以今天的眼光看来,婚外情仍然是不道德的,第三者更是遭人谴责的,但爱情似乎不应该有对错之分,与相爱的人白头偕老是再正常不过的愿望。恋上有妇之夫是情之所起,对爱情的追求亦是心中所向,心中难以平复的对爱情的渴望,让她们义无反顾地扑向熊熊燃烧的火焰。

《“大笑话”》中的陈倩,年纪轻轻便成为寡妇。正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她的举动都被人们密切注意着,稍有不慎便会落下话柄。但是这位受尽了生活的戏弄,尝尽了社会冷暖,饱受别人的冷漠目光和嘲弄,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的可怜女子,在感受到了林子瑜对她的体贴、怜惜时,仍情不自禁地陷了进去。离开温家园的决心很坚定,但她无法抛下林子瑜,甚至曾经对共同的未来怀着希望,充满期待。《洗澡》里的姚宓在追求爱情上亦是非常地勇敢。在许彦成愤懑姚宓太过冷静之余写下“假如我像你的未婚夫那样命令你,你也甘心服从吗?”的话时,姚宓只回了一句:“我就做你的方芳”[1]368。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方芳是文中一位偷情并被人当场捉住的有夫之妇,这样大胆的话语,可见姚宓对这段感情重视至极甚至愿意为此牺牲自己的名节,被千夫所指也在所不惜。

爱情的最好结局便是婚姻,婚姻是爱情关系的维持,但是,婚姻还在,爱情这一种情感却又可能不复存在,无论是在包办婚姻的时代还是婚姻自由的时代皆如此。维系爱情关系的最好状态,便是保持爱情情感。但是,爱情的产生是不由人力控制的,爱情的消亡同样也不是外力可左右的。如果爱情情感已消磨殆尽,苦苦维系着爱情关系,对情感主体双方未必不是一种折磨。杜丽琳对许彦成的爱情,不可否认是真挚的,但是,本性不契合的两人,在长久的相处当中,爱情的感觉已经逐渐平复,剩下的只是对婚姻的责任和对爱情的占有,即使许彦成不爱她,她也不允许他爱上别人。对于同床异梦的这两人来说,维持婚姻不过是在外人面前留住颜面的需要。姚宓的出现,让许彦成一直沉睡的爱情苏醒,两人惺惺相惜,恨不逢时。两人的爱情本该得到祝福,但是婚姻关系的枷锁套在了两人身上,最终不得不遗憾地含泪作别。对于这些最后无法得到幸福的女子,杨绛先生在字里行间,并未流露出对她们的苛责,反而透露着对她们的同情。杨绛先生借人物之口,指出了婚外情亦是真诚的情感,他们追求爱情的行为在情感上是认同的,但在伦理上却是不值得提倡的。

杨绛笔下的女性第三者,善良活泼如梅,热情天真如胡若渠,大胆主动如贞姑娘,机智冷静如姚宓,无不摒弃陈规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即使心上人已有家室或已有对象,她们也不愿意偷偷将爱情在心中埋葬,她们需要说出来,需要让心上人感受到,于是她们勇敢地向心上人倾吐爱意,与心上人深情相拥。她们不放弃对爱情的希望,不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即使她们面对的敌人不仅仅是一位伤心的“原任”,更是整个社会的反对。

二 爱情自由与现实约束的矛盾

在鼓励女性大胆追求爱情的同时,杨绛先生提出了另一个命题:追求爱情不能脱离道德约束。爱情是自由的,人人都有资格追求自己的爱情,如上所述,小说中的女性第三者俱能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从字里行间能看得出杨绛先生对她们并非是谴责的,反而带有欣赏和同情。但是,这样的爱情是现实道德所不容的,在文学作品中也是不容许的,这是现实伦理道德体现在文学书写上的叙事伦理的要求。“叙事伦理的旨趣就是呼吁尊重每个生命的选择和‘所作所为’,对个体多持一份包容,这本无可非议,但应当把握一个度……叙事伦理对个体生命感觉和生活的凸显,无疑是一种人文主义关怀,一定程度上可能释放生命的激情,但同时又不可避免地会陷入个体与社会相背离的矛盾之中,从而触发个体对社会的反感和反抗,加深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2],倘若杨绛先生让小说中的这几对有情人终成眷属,不仅是违背了文学叙事伦理,更是对现实社会伦理道德的挑战。这就是为什么她花心思为她们安排了浪漫美好的故事,却不能给她们一个同样浪漫美好的结局。

在杨绛先生作品中出现了女性第三者的六篇小说里,没有一对有情人能成眷属。在《ROMANESQUE》里,若梅最后与彭年携手远走,那彭年的青梅竹马令仪将会是受伤最深的一个,这是道德上不能接受的,因此,最后梅并未在约定好的时间地点里出现,甚至从此消失在了彭年的世界里。故事的最后,其实也回到了故事的最初:彭年和令仪两人的当初。《小阳春》中的胡若渠和俞斌最终也没有走到一起,虽然俞斌仰慕胡小姐,倾慕她的容颜她的柔情她的热烈,但即使结发妻子在俞斌眼里白得过分又胖得过分,而且还十分没有情趣、没有感情,对胡若渠的欣赏却还不至于让他甘冒道德的谴责抛妻弃子另娶他人。《“大笑话”》里的陈倩和林子瑜的结局更是令人叹息。即使两人相知相怜相爱,但若他们组成家庭便意味着另一个家庭的破碎,温家园不允许,社会也不允许,所以,最后陈倩黯然离开,陈林之恋到此结束,两人心中许许多多的话也长埋心中。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相爱的人相携到老,共同经历人生的风雨,恐怕是爱情最理想的结局了。爱情是正常的生理机制,也是正常的心理需求。漫漫人生路,除了获得亲情、友情的温暖,还需爱情的美好体验方算圆满。理想中的爱情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专一、忠诚和持久之上的,即是爱情中的两人都只对对方有爱慕之情,且互相忠诚,并把爱的情感持续下去。爱情的结局不一定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但相爱的两人,必是以此为最终目的和归宿的。如许彦成所说:“我忽忽如有所失,因为我失去了我的另一半。我到这个世上来是要找‘她’,我终于找到‘她’了”;“我得挣脱一切束缚,要求这个残缺的我成为完整。这是不由自主的,我怎么也不能失去我的‘她’——我的那一半”[1]364;“我到这个世上来当然不是为了找一个人,我是来做一个人。可是我找到了‘她’,才了解自己一直为找不到‘她’而惶惑郁闷。没有‘她’,我只能是一个残缺的人”[1]365。若没有爱情,人生似乎难以完整,若不能与相爱的人在一起,那人的灵魂也无法完整。但是,不被认同的爱情注定无法开花结果的,尤其是实现爱情理想的代价是一个完整家庭的破碎时,更是承担着情感责任。对爱情的追求和对道德的遵守,让姚宓“俨然陷于爱情,又心思细密巧于掩饰。既是情不自禁的小女孩,又是世故持重的老人”,“即使是热恋中温柔疾情的小女孩,姚宓独立的品格和精神也没有一丝倾斜”[3],她向许彦成点出了他作为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所在:“我料想杜先生初次见到你的时候,准以为找到了她的‘那一半’。她一心专注,把你当作她不可缺少的‘那一半’。她曾为了满足你妈妈的要求,耽误了学业。她为了跟你回国,抛弃了亲骨肉。她一直小心周密地保卫着‘她和你的整体’。你要割弃她,她就得撕下半边心,一定受重伤,甚至终身伤残”[1]366,这样的结果不是许彦成能心安理得接受的,“你不会为了满足自己的要求而听不到自己对自己的谴责。你不是那种人。你会抱歉,觉得对不起她。你会惭愧,觉得自己道义有亏。你对自己的为人要求严格,你会为此后悔。后悔就迟了”[1]366。即使是为了实现爱情理想,责任也是不可抛弃的,因此,许彦成无法无怨无悔地抛妻弃子而与姚宓双宿双飞。

杨绛先生鼓励女性大胆追求爱情,又施以道德和责任作约束,其中的矛盾无法避免,她也无法告诉一个确切的答案,但她最终不忍他们的结局太悲苦,人性的温暖和宽容在其中体现:《“大笑话”》中,在陈倩坐上火车黯然离开之时,她感觉送别的人群里似乎有找她的,于是她向人群挥挥手绢,不管是不是自己认识的人。读至此,读者会想这个“高高的个子,穿一身浅灰西装,好像在远处找人”[1]108的人是不是林子瑜?林子瑜是否在为找陈倩做最后的努力?这样猜想的结果远比两人就此分离要圆满。《鬼》里的贞姑娘,她的种种算计最终都落空,但杨绛先生不想让她孤苦伶仃地过一生,有儿不能认,因此最后王少爷给了贞姑娘那串象征权力的钥匙,亦是给贞姑娘安排了一个好的归宿。至于《洗澡》中的姚许二人,两人虽是分开了,但杨绛先生把罗厚留给了姚宓,将两人安排到了同一个图书馆,这两人是否会在一起,也全凭读者想象了,总之,姚宓并不是一个人。这样的结局安排,使人不至于对爱情萌生胆怯,不至于对爱情失去希望。这样的安排,与其说是照顾读者情绪,毋宁说是文学叙述中对个体的包容和尊重,在伦理道德的约束下,最大限度地给予人文关怀。

三 女性地位及情感出路的探索

杨绛先生的小说,不仅仅是反映了以上所说的问题,更是对女性的命运和出路进行了探索。在小说中的众多女性之间,无论是全职太太或是未婚少女,都面临了一个问题:如何在爱情中守住自我,而不至于在爱情有缝隙时迷失方向。这也是千百年来女性面临的问题。可以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女性逐步退出政治舞台为牺牲的。在母权社会向男权社会的过渡、发展中,女性慢慢从权力中心淡出,退到了以家庭为重心的主妇岗位上。长久以来,女性被视为男人的附属品,以“贤妻良母”为终极目标,承担着传宗接代、相夫教子的重任,这样的观念之下,女性自己对自身的要求也是以家庭、以丈夫为中心,忽视了自身的需求和与外界的接触,等到孩子长大,不需要她们时刻照顾着家庭时,才如《小阳春》里的俞太太一样发觉“做一个太太什么好?还怕别人抢了地盘去?她得占住这地盘,把自己搅拌在柴米油盐琐碎中间。丈夫的世界,她走不进。孩子的世界,她走不进。用剩了,她成了累赘”,什么地方错了?“也许错的是她自己,女人自己”[1]56。女人的一生,被囚禁在家庭的牢笼里,个人的价值完全寄寓于女儿、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上,没有自我地过完一生。

封建制度的瓦解,新制度的确立,文明社会的建立迫切要求女性地位的提升,因此,男女在制度上的平等应运而生,并带来了女性解放的契机;婚姻自主、一夫一妻制给了广大女性的情感命运制度上的保障。但是,制度上的平等只是解放的社会条件,真正的解放,需要女性从传统的束缚中挣脱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人,拥有思想自由和作为人的“个性”,实现作为人的价值。五四运动的兴起,唤醒了一部分的女性,使她们走出家门,寻求自我价值。但清醒之后该往哪里走?失去方向的女战士们逐渐消沉,重新回到家庭女、妻、母的角色中。这是不彻底的清醒、不彻底的解放。一方面她们希望像男人一样获得尊重,像男人一样拥有话语权,另一方面,她们又希望得到男人的认同,以男人们所希望的、所欣赏的形象活着,这就使她们重回男人的阴影中。

杨绛先生的笔下的女性形象大致可分为家庭妇女和新式女性两类,前者多为小说中男性人物的原配伴侣,后者多为插足他们感情的第三者。前者不用多说,即是前面说的“贤妻良母”形象;后者则是清醒中的女性。胡若渠是有知识的新时代女性,她不屑于家庭妇女的角色,身上有着吸引男人的热情、活力、奔放,并且她善于把这些男性欣赏的魅力散发出来,希望能吸引他们的眼光,得到他们的认同,这是女性个性觉醒的表现,然而她的觉醒却是不彻底的、依旧是建立在男性对女性的认同与否之上的。此外,《大笑话》中的陈倩,肩上负担着整个家庭,需要供养父母和抚育弟妹,她仍然倔强地独自一人承担,不依靠丈夫,努力地像男人一样以己之力撑起家庭,这种气魄,正是女性逐渐走出男人的强势的阴影的表现,正是以自身来推翻女人是室内花瓶、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的论断。然而,她骨子里仍保留着女性的脆弱,生活的独立和精神上的顽强很大程度上是因生活所迫而并非是意识形态的觉醒。女性的解放,虽然有了制度上的依托,但女性自身觉醒得不彻底,使她们仍活在男性强势的阴影下,这就导致了女性无论是在社会生活还是感情生活中都处于弱势,在爱情中迷失自我,视男性为天地,惶恐地维系着双方的关系,即使有对幸福的向往和追求最终还是饱受伤害。

对于女性这样的生存状况,虽未在书中提供一个确切答案,但自小生活在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中且受过高等教育的杨绛先生,有着清醒的认识,对婚姻、爱情亦有着自己的一番见解,她自身的感情经历和婚姻生活便是给众多陷于婚恋中的女性点亮了一盏明灯。杨绛先生父母的感情给了她很大的影响,也让她看到了一名女性如何在女性与个性中获得平衡。杨绛先生在《回忆我的父亲》中提到父母的关系是极其融洽的,两人既是夫妻又是朋友,可以交流日常琐事也可谈论各种学术问题,“我父亲辞官后做了律师。他把每一件受理的案子都详细向我母亲叙述:为什么事,牵涉什么人等等。他们俩一起分析,一起议论”[3]。这种平等民主的夫妻关系对杨绛先生的影响深远。杨绛先生不承认自己是家庭妇女,说道“妇女会开学习会,我不参加,因为自己不是家庭妇女”[4],但钱锺书先生的起居饮食基本上由她操办。在钱锺书先生写《围城》期间,她也甘愿全心做他的“灶下婢”,既担得起贤妻良母的美誉亦不负才女之名,可谓是鱼与熊掌,两者兼得。在面对众多女性不可避免的关于家庭和自我的问题上,杨绛先生的这种观念,用胡适先生的话来说,即是“超于良妻贤母的人生观”——自立。“‘自立’的意义,只是要发展个人的才性,可以不倚赖别人,自己能独立生活,自己能替社会作事”[5]。她爱丈夫爱女儿但也爱文学,她能灶前挥汗也能案前挥笔,个性与女性之间找到了平衡点,照顾家庭,关爱丈夫,关心孩子,但是不会放弃自身爱好和事业追求,这是杨绛先生在女性地位和情感出路上给出的答案。

爱情是世间最美好的、最令人向往的情感,也是世间最折磨人、最考验人的关卡,正如古词云:“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两情相悦,终成眷属,相伴一生,是有情之人的共同愿景。对爱情的勇敢追求是可敬的,但若是超出了道德容许的范围则是不值得推崇的。杨绛小说中这一群可敬可怜的女性第三者们,她们的结局无不让人叹息,也让人不忍苛责她们的行为,但她们的故事告诉众位女性:并非只要有爱情便能走向幸福。对于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都处于弱势的女性来说,追求心仪的对象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两人心灵上的契合和共同走下去的决心。一言以概之,即是:追求爱情勿忘人情,自尊自爱自强,求得幸福归宿。

[1] 杨 绛.杨绛作品集:第1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2] 史锦秀,刘 娇.叙事伦理再认识:坚守社会道德[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66-69.

[3] 施永秀.论杨绛小说《洗澡》中的女性形象[J].江西社会科学,2003(2):90-93.

[4] 杨 绛.杨绛作品集:第2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60.

[5] 罗银胜.杨绛传[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183.

[6] 胡 适.胡适文存:第1集[M].安徽:黄山书社,1996:469.

Humble Opinion of “the Female Third Party” in Yang Jiang’s Novels

ZHONG Limei

(College of Humanities,Guangzhou University,Guangzhou 510006,China)

Quiet a lot of female characters with bright personality and a forthright heart, who unconsciously become a third person, were created in Yang Jiang’s novels. Their courage for pursuit of love between affection and moral, dream and responsibility shows that they have begun to awake. However, their endings share the same fate with their tragic affection. By reading Yang Jiang’s novels, analyzing the female third party and combining with her own experience, we can see her efforts to solve the problems between family and self, affection and moral, destiny and future.

Yang Jiang’s novels; the female third party; the fate of women; free affection; moral restriction

责任编辑:黄声波

2015-01-25

钟丽美(1990- ),女,广东广州人,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 。

10.3969/j.issn.1674-117X.2015.06.015

I207.42

A

1674-117X(2015)06-00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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