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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

2015-03-17中共鞍山市委党校于诗琦

中国商论 2015年10期
关键词:补偿利益机制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 于诗琦

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 于诗琦

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实行区域经济合作是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地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利益是双方或多方合作的基础,如何保障区域经济合作中双方或多方的利益对区域经济合作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就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利益分享及补偿机制进行了相关的分析。

区域经济合作 利益分享 补偿机制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成为我国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仅影响到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严重影响到了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发展。为此,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利益是各区域实现合作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不能保障合作区域的经济利益,那么区域经济合作就难以维持,进而会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保障区域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就必须把握好利益分享,采取有效的补偿机制,保障合作区域的经济利益,进而推动我国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

1 我国区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市场联系不平衡

我国区域经济合作之所以会实现,就是因为合作区域间有着共同的利益需求,这种利益的需求是建立在一定的市场环境下的。然而,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我国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市场联系表现得非常不平衡,由于对市场联系不平衡,对市场信息掌握度不够,不能够及时了解到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造成了各区域间的经济差距不断拉大。

1.2 协调机制不健全

区域经济合作是建立在一定的合作机制基础上的,合作机制规定了合作区域的经济利益。然而就我国当前区域经济合作来看,区域经济合作协调机制主要还体现为党政联席会形式,如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由上海、江苏、浙江经济合作与发展首长座谈会、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长三角城市协作办主任联席会组成。这种合作机制参与主体单一,形式化特征比较明显,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不合法、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给区域经济合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而区域经济合作协调机制缺乏法律效力,不能保障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的合法利益。最后就是我国区域经济合作受政府干预过大,使得区域经济的发展失去了自主性。

1.3 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缺失

区域经济合作通过对区域资源的重新整合,虽然能带来地区整体效益的提高,但是,在区域资源整合过程中,区域内部不同行政区之间的利益格局将发生相应的改变,从中受益的部门和地区、受益的程度也不相同。就当前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对区域经济合作利益分配、分享与补偿方面却没有纳入考虑范围,更没有对此进行专门性的制度安排,进而影响到了区域经济的长期合作。

1.4 恶性竞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重要途径。然而就我国当前社会发展形势而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在区域经济合作中,许多地区为了更好地发展本区域的经济,通常会采用一些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赢取市场,进而扰乱区域经济市场秩序,影响到我国现代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5 区域产业结构趋同

在区域经济合作带来利益的同时,其中也凸显了一些不足,其中较为明显的就是区域经济缺乏创新,区域产业机构趋同,重复建设。在我国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存在这么一种现象,就是当某区域经济取得较为突出的成就时,其他区域就会跟风,照搬该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进而造成了产业结构趋同的问题,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政府对区域经济的干预过大,受经济条件的限制,会造成有些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上置全局性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而不顾,低效益、低水平地重复引进、生产、建设,进而严重影响到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2 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利益分享及补偿机制

2.1 加强区域经济联系

区域经济合作的目的就是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而带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动力所在,为了更好地促进区

域经济的发展,保障区域经济合作主体的利益,加强区域经济联系极其重要。首先,区域经济合作主体要就合作内容进行明确,明确双方的利益关系,当利益分享不得当时,就利益分配处在不利地位的要给予明确的补偿,补偿内容要明确补偿方式、补偿内容[1]。其次,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全面深入到区域市场,加强区域间的经济联系,全面掌握市场信息,进而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条件。最后,就区域经济合作而言,合作区域必须建立有效的合作方式,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网络,进而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2.2 加强法治建设

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许多企业为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生存下去,往往会采用一些不正当、不合法的竞争行为,进而扰乱市场秩序。如果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出现了这种行为,就会损害到合作区域的经济发展。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应就利益分享与补偿内容、范围、对象、标准,利益分享与补偿基金筹集渠道,利益分享与补偿的实施与监督等方面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2]。鉴于制度的复杂性和系统性,为保证区域经济合作及其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的有效供给,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推动者。为此,作为政府,必须加强这方面的法治建设,利用法律效力来约束市场行为,进而保障市场环境,为区域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进而为区域经济合作主体的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2.3 健全利益分享及补偿机制

利益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保障合作区域间的经济利益就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为此,在区域经济合作中,首先要保障合作区域间的经济利益,明确双方的利益关系。作为政府,必须全面落实区域经济合作策略,通过宏观调控职能,对区域经济进行合理调控[3]。加大区域经济合作利益分享及补偿机制的建设。

在利益分享及补偿机制过程中,要明确补偿方式和手段。目前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实物补偿,实物补偿就是通过实物来对区域经济合作中的补偿主体进行补偿。政府为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提供设备,先进的设备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这种补偿方式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资金补偿。资金补偿就是以资金的形式对区域经济合作补偿主体的一种补偿,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支出,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基金保障,节省区域经济合作主体的资金成本[4]。

2.4 确立补偿主体

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已成为我国现代社会发展的主流,是我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节约经济的重要内容,有着重大意义。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水平的高低、资源优劣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合作利益的分配。针对补偿机制,其补偿主体需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得失来进行确立[5]。在等同条件下,经济利益偏少或者处于不利地位的则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偿,而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中,政府作为补偿的主要分配者,必须要明确补偿机制,保障补偿主体的利益,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2.5 走产业聚集规模道路

在区域经济合作中,产业聚集规模效应是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供给的经济基础,只有符合区域经济合作主体的经济利益,才能更好地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随着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各企业间的经济活动范围有了明显的扩大,地域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区域内产业扩散、转移、集聚已成为各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是提高各地区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由于地区间经济联系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资源优势不同,必然会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产生心理与实际利益上的不平衡[6]。为此,为了满足区域合作主体的经济利益,走产业聚集规模道路,应将各区域的产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便可以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能起到规模效应,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

2.6 突出区域特色,打造区域经济品牌

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区域经济合作的实现就是因为区域经济存在独特的优势,有着区域经济发展 共同的利益。就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而言,缩小区域之间的经济差距已经成为我国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为此,我国区域经济合作要想稳定地发展下去,就必须打造属于自身的区域经济特色,塑造属于自己的强势品牌。在区域经济特色塑造过程中,要深度剖析区域地域文化,全面掌握区域特色及亮点,运用全新的媒体传播视角与包装手段,全景式展现区域风采,塑造良好的区域形象,进而更好地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2.7 更新观念

在我国当前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各地方政府容易形成“各自为政”的习惯,同时,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地方会出现政府保护主义,进而影响到了区域合作的进程。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传统的管理方式及理念已经很难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了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政府就必须满足相应时代发展的需求,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及时地更新观念,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

3 结语

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已成为我国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各区域间的经济合作内容也越来越广泛。然而不同的区域其经济水平、资源条件、产业规模也会不尽相同,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会出现利益冲突,进而影响到了区域经济合作。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就必须协调处理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关系,深刻认识到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加快完善区域经济合作协调机制体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合作顺利进行,进而推动我国现代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林民书,刘名远.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J].财经科学,2012(05).

[2] 李桢,刘名远.区域经济合作利益补偿机制及其制度体系的构建[J].南京社会科学,2012(08).

[3] 刘名远.厦漳泉同城化区域经济利益补偿与分享机制[J].发展研究,2012(09).

[4] 林民书,刘名远.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域间利益分享与补偿问题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3(02).

[5] 杨莲,付恒.论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协调机制构建[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

[6] 张沁.区域协调发展的利益机制构建[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03).

F207

A

2096-0298(2015)04(a)-108-03

于诗琦(1981-),女,汉族,辽宁省鞍山市人,中共鞍山市委党校,讲师,辽宁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地方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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