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行贿查询系统能否阻挡工程腐败?

2015-03-17庄德水

廉政瞭望 2015年15期
关键词:中标腐败犯罪

文_庄德水

行贿查询系统能否阻挡工程腐败?

文_庄德水

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新规出台后,公司将在投标前提供查询证明,相关单位可以排除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法人或个人参与市场竞争。但要想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加以惩治,或者事后追责,靠查询系统仍很难做到。

查询系统主要起预防作用

近日,最高检、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将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建筑企业资质许可、个人执业资格认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等各环节。

根据《通知》规定,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置,包括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进入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市场,取消投标资格,从供应商目录中删除,扣减信誉分,不予(暂缓)许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方式。

在笔者看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主要还是起预防作用。单位、公司在招投标之前,提供查询证明,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就可以参加,相关单位进而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排除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法人或个人继续参与市场竞争,发挥威慑和预防作用。但是,要想真正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加以惩治,或者事后追责,靠查询系统还是很难做到。

数据不全带来查询困扰

事实上,早在2006年1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就正式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2012年2月16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最高检负责人介绍,自联网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约500万次。

虽然查询数量越来越多,但该系统并没有把所有的行贿犯罪全部纳入其中,并且,查询系统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力,也不可能完全预防工程建设行贿犯罪,因为很多腐败是在监控之外的,以潜规则形式存在。

笔者认为,查询系统应该建立在数据基础上,只有不断完善法人和个人的基本信息,查询才能发挥更大作用。但是,当前的数据主要来源于法院行贿罪判决,而每年法院判决的行贿罪本身就很少,且很多行贿人因为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并没有被判刑,从而无法纳入查询范围。从主体上看,法人行贿更多一些,针对个人行贿的记录比较少。

一些因行贿受过刑事处罚的公司,为规避查询可能将原公司注销,再成立新公司从而换个“马甲”。而且,很多人行贿是通过中介组织,这就更难监控,查询系统也查不到。

见效要靠反腐整体思路转变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技术反腐的一种,最终效果仍有赖于反腐整体思路的转变,当前,反腐重点还是打击受贿,对于行贿打击力度小,甚至可能免于处罚,尽管最近对行贿逐步重视,但与打击受贿力度相比仍较弱。

在工程建设领域行贿查询的试点实践中,已经出现有些公司伪造查询证书,这一方面说明公司已经关注到查询系统的作用和威力,但也说明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治理难度之大。

事实上,无论招投标、合同管理,还是质量监控等环节都可能出现腐败,尤其是招投标中的低价中标,标后操控等。比如,以低价中标,中标后变更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修改规划,进而变更合同价格,获取非法利润,或者向中标单位的供应商等收取回扣或好处,花样百出,任何环节都可能涉及一连串腐败。

工程建设领域甚至形成潜规则,有的公司要拿出百分之几十的项目款专门跑关系,贡献给有关单位。一个项目要经过环保、文物、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审批,为了加快速度,就可能用钱行贿。这一方面是企业有谋取利益的冲动,也与政府审批过多过杂相关,是综合的社会问题,既涉及市场完善,也涉及政府职能的转换。

因此,除了工程施工招投标环节的控制,监控、验收和审计等环节也都非常重要,如果仅靠行贿犯罪查询,纵然将对预防腐败起到积极作用,也很难完全见效。(作者为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猜你喜欢

中标腐败犯罪
工程中标信息
工程中标信息
乘风破浪,广日电梯第八次中标中城联盟联采
Televisions
“群体失语”需要警惕——“为官不言”也是腐败
什么是犯罪?
腐败,往往由细微处开始……
国外警察腐败控制与启示
重新检视犯罪中止
“犯罪”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