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新方案细化IPTV政策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危机四伏
2015-03-16吴纯勇
特约撰稿人|吴纯勇
三网融合新方案细化IPTV政策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危机四伏
特约撰稿人|吴纯勇
编者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并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这是对从2010年开始的三网融合试点的阶段性总结,也标志着三网融合将面向全国铺开。那么,与5年前的总体方案相比,此次出台的推广方案有哪些不同,对于广电系和电信运营商系分别意味着哪些变化?本期杂志特约专家撰文解读。
三网融合最早于2001年在“十五”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2010年国务院发布《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自此三网融合开始在各地试点,至今试点省份已经扩大到了30多个,试点工作目前也已进入尾声。在即将收官之际,国务院近日又出台了《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笔者认为,这对于已开展5年之久的三网融合网试点工作将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新方案承上启下三网融合试点工作
承上
在过去5年多的三网融合试点过程中,包括互联网、IT、网络视频、科技类企业及电信、广电两大系统的运营商,紧紧抓住三网融合这一主线,纷纷依托于各自传统优势进行了各个层面的创新。
网络视频、互联网、IT等企业纷纷集成自身在视音频内容层面的优势,开始由传统PC端、手机端向电视端进行跨界、跨网络、跨平台的运营,一大批具有互联网、网络视频基因的新型业务及终端(如OTT机顶盒、智能电视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其全新业务及终端具有极强的跨屏、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等属性。
无论是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还是三大电信运营商,在相应的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及城市,开始按“交叉式”形式互相进入到宽带接入、有线电视传输等传统业务市场。
通过工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相关行业主管机构多年的行业监管,包括OTT TV、智能电视、OTT机顶盒、IPTV等在内的诸多新兴业务及市场得到了有序的整顿及规范。对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5号】》中明确指出,“试点阶段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
启下
根据《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的计划,3个多月之后,“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扩大到全国范围,并实质性开展工作”。在这个紧张的倒计时之际,该方案的出台,对于未来广电、电信相关机构及单位开展三网融合工作除了是一个战略性文件、行动纲领之外,更重要的还表现在三网融合工作将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
为民谋福祉的三网融合
通过《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三网融合被赋予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要“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通过多种路径把最为基础的信息传输通道打通并实现共享,未来将会“有利于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
在数字化快速发展的当下,我们从各个层面看到了数字化、互联网化、信息化等科学技术给广大百姓的衣、食、住、行、工作、娱乐等各个层面带来的翻天覆地的重大变化。
目前来看,由于我国进入互联网时代所产生的用户基本上都以青壮年为主,互联网企业、IT企业等成功通过推出深受广大青壮年群体喜爱的各类业务及产品(例如:智能手机、电商、微信、自媒体、电子邮件、笔记本电脑和PAD等),经过20余年的时间,成功影响并改变这批青壮年用户群,这部分群体由此成为互联网时代最为忠实的客户。
信息化、数字化具有很强的科技属性,在原有的行业发展规律背景下,其用户群犹如一个哑铃,两端是老年与未成年人两大群体,打通上述群体与互联网之间界线的最佳方案就是让传统的有线电视这个客厅终端能够具有与电脑、PAD、智能手机等相等同的功能,并且实现与互联网的对接。
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业务竞争主体的增多,消费者不仅在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得到更多实惠,而且宽带业务“提速降费”、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文化消费等国家相关政策也在快速推进。
初期的三网融合只是信息传输通道层面的打通,而未来依托于各个网络将会诞生更多全新的商业模式及业务形态。设想一下,如果将依托于互联网的电商业务成功嫁接到有线电视这张网络上,面向的用户群体将实现全覆盖,市场空间自然得到拓展。
根据不同网络特点研发出消费者喜闻乐见的业务及产品,自然一举多得——消费者坐在电视机前很方便地进行各种消费,相应产业经济和消费水平水到渠成般得到了拉动。
目前广电运营商纠结于对手正在抢夺自己原有的那块“不断萎缩的蛋糕”,事实上与其在这里扼腕长叹,还不如俯下身听听用户的心声,“做一块新的蛋糕”才是王者之道。
方案内容出现五大变化
与之前的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相比,2015年8月25对外公布的《三网融合推广方案》有以下几大亮点。
电信法与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受重视
与《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相比,此次方案明确指出要在法律法规层面对三网融合全面实施等工作进行重要支撑。
方案中透露,“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制定完善电信、广电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电信法、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立法工作,清理或修订相关政策规定,为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提供法律保障。”上述行业及领域的立法工作对于电信及广电等行业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届时,一个“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在此基础上,作为三网融合全面实施工作的各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诸多问题都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得到公平解决,相应行业主管机构的通知、文件等则有可能开始倾向于对相应行业及市场进行规范指导。
多部委成为推动三网融合的主要管理机构
在此之前,推动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及行业监管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和广电总局等。
而新的方案中,在“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除了中宣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安全部、国资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之外,网信办成为管理机构之一。在“提高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水平”方面,除了各地政府及发改委、工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之外,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也首次成为成员。
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今年以来三网融合在我国稳步推进,2015年1~7月,我国IPTV用户净增630.0万户,截至7月底IPTV用户达到3993.7万户,接近4000万户。
IPTV业务潜在空间巨大
之前备受业内外人士争议的IPTV业务及业态,在此次《三网融合推广方案》中则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于IPTV业务及业态,5600多字的方案中单起一段,用了391个字进行描述及说明,对于IPTV业务的集成播控平台、EPG、计费、版权、传输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并提出“在确保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电信企业可探索多种合资合作的经营模式”。
具有10年发展历史的IPTV业务,几乎是与我国有线电视行业的数字化整体转换同步的,IPTV这个与有线数字电视有着“孪生兄弟”般性质的业务在不同时期其处境也各不相同。通过对此次方案的分析,我们看到IPTV业务的重要性已与有线数字电视相对等。
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危机四伏
由于IPTV业务本身与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有着最为直接的竞争关系,在过去10余年的发展历史过程中,对于IPTV这种业务,各地方广电机构及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充分利用各种行业管理规范来约束或者限制IPTV业务的发展。
此次方案则明确了IPTV业务的发展地位,如此一来,IPTV业务未来的发展将会顺畅得多,但这对各地方广电机构尤其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而言则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毕竟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在有线电视网络收视维护费方面不可能像电信运营商那样打价格战。
对于各地电信运营商在IPTV业务方面打出的“0元看电视”促销手段,笔者始终认为,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复杂的发展现状。例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高标清同播、网络整合、双向改造等,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需要向银行贷款,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还要向旗下有线电视用户免费发放机顶盒、智能卡,进行网络改造,收购本区域内其他有线电视网络等,这些都需要付出成本,在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没有推出全新业务模式之前,其势必要通过向用户收取相应的费用才能偿还银行贷款。
电信运营商推出的“0元看电视”促销手段,会把这部分费用叠加到其他业务费用里面,但这种促销方式对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而言自然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关系。
未来,如何规范电信运营商在这方面的促销方式也有待相关各方持续关注,以及体恤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在此方面的现实情况。
此外,对于传统有线电视网络的定位,方案中也明确了其主要功能就是做好相应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工作,此次方案中提出“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宽带接入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海量下行宽带、室内多信息点分布的优势,满足不同用户接入带宽的需要”、“充分发挥有线电视网络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作用,促进有线电视三网融合业务创新,全面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服务品质和终端用户体验”。
由此可以看出,未来的有线电视网络在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的前提下,其自身也要在业务的创新方面有所突破。
正如方案中所描述的那样,有线电视网络凭借在城镇高通达率完全可以肩负起拉动产业经济发展的重任。毕竟,目前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的商业模式及赢利空间还是很原始的,仍局限于有线电视网络收视维护费、宽带费、落地费、付费频道等几个方面。
综上,如何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的优势,围绕广大城镇地区百姓的衣、食、住、行等方面进行业务创新,是摆在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面前的重要课题之一。
三网融合创造巨大发展空间
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未来的信息传输通道将呈现多网融合的发展格局。而信息传输通道之间的竞争也将进入拼内容、争用户的时代。无论电信运营商还是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除了在自身网络上跑数据业务、广播电视业务、宽带业务之外,还有很大的业务发展空间。
三网融合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