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义乌商报》新型城镇化政策报道的实践体会
2015-03-16方星梁
□ 文/方星梁
参加《义乌商报》新型城镇化政策报道的实践体会
□ 文/方星梁
在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大环境下,近年来,《义乌商报》大力提升记者城镇化专业知识,加大义乌市委、市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新闻报道力度,全力提升义乌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报道附着力因素,从而推动《办法》新政策落实到位,加快推进城乡融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城镇化 政策报道 义乌商报
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扩大政策认知
2013年7月,义乌市出台了《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政策,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义乌商报》及时作了政策出台消息报道,并刊登《办法》全文,还派记者以访谈形式刊登了相关部门负责人所作的政策解读。但是,由于新型城镇化课题的宏观度与政策的严肃性,这样的解读报道终究理论性较强,与农民群众对新型城镇化的理解程度存在较大距离。
义乌市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发展一直走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前列,有了这个工作基础,《义乌商报》在这方面的报道一直做得比较充分。面对新型城镇化新课题,做好《办法》报道、让政策入脑入心,报社相关采编人员必须熟知“三农”情况,而且对城市建设有较深的理解,才能够挥洒自如地诠释好政策,增强农民群众对新型城镇化概念的理解,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办法》的认知程度。好在《义乌商报》一直比较重视专业化队伍建设。十多年来专设联系新农村建设、城市化发展的跑线记者,负责《办法》政策报道。从大处着眼,《办法》事关城市形象、城市品位,宣传报道必须立足农民群众的关注点。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专业眼光、小处入手、大众叙述”的要求,《义乌商报》精心制订了报道计划,站在国际大都市建设发展的高度,立足义乌特点,以生产经营、生态环境、安居乐业、安全生产等为视角,通过正反对比手法,宣传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长远及现实意义。
例如,早在《办法》出台前的2013年5月22日,《义乌商报》就刊发《从“走着瞧”到“走得俏”——苏溪镇月白塘村农房改造功能分区试点探析》报道,对此前开展的月白塘村新型城镇化试点进行解剖,展示了开展新社区集聚建设的现实性、必要性。而《办法》出台后第三天,7月12日,《义乌商报》即推出专版《推进城乡融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从宏观高度展开报道。在接下来的一组述评文章中,《义乌商报》都以宏观、中观、微观三者相结合的视野,通过正反对比的手法,对《办法》做全球视野、本地解读。例如,《集聚建设:现代城市建设的必由之路》等文章,切入点是已经完成旧村改造的乡里乡亲、农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活动,用词通俗。用“这些改造后的新村与中心城区形式上是‘手牵着手’,却因为‘高楼与矮房’的差距,无法‘肩并着肩’,形式上造成了‘城市与农村’的落差”,以及“改造了一个旧村、建成了一个新村”的相关村庄现状实例与平实语言,强化报道影响力。
以往,义乌进行旧村改造的新农村建设时,建房都由农户自行设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新型城镇化中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农民住宅均由政府主导建设管理。为了消除农民对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顾虑,《义乌商报》记者到工程工地采访,选择最典型的事迹,写成一系列故事,把政府加强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等信息传递给农民群众,让他们放心,真正做到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例如,2014年8月28日见报的《一对工程师夫妻的通话约定》通讯,从怀孕妻子与工程师丈夫约定通电话切入,刻画出工程师对工程管理的一丝不苟精神。
□ 记者方星梁(左一)在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项目工地采访。
掌握需求、抓住关键,助力政策落地
世界闻名的义乌市是一座建立在市场经济之上的城市,小商品加工十分发达,个体加工以及仓储用房需求十分旺盛。《办法》出台之前,多年来义乌新农村建设一直采用“四层半”形态。表面上满足个体加工、物流仓储的需要,但实际上给广大居民生活环境带来巨大不良影响,比如小区内物流大货车噪音。另外“四层半”形态构成了事实上的居住生活、生产、经营“三合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许多农民满足于一至四层房屋出租收益、而委屈自己“蜗居”在屋顶那半层阁楼里,不敢尝试接受《办法》,生怕失去租金收益。
根据马尔科姆·格拉威尔《引爆点》的“流行理论”,某种信息得到广泛传播、某种行为得到“流行”,其信息、行为应该具有高附着力因素。事实上,《办法》采用的是居住生活与生产经营、仓储物流、商务办公等相分离的模式,既能够保障农民经济收益,而且通过居住区环境绿化、配套设施建设,更能够改善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品质,本身就是高附着力因素,关键是如何接通农民群众的需求。《义乌商报》采编人员对旧模式对农民造成的影响和对新农村建设的历程均了然于胸,在采访相关部门负责人基础上,以农民群众的视角,将《办法》中的实际惠农政策,归纳总结为农民转居民、环境大改善、收益有保障、土地增财产、建房省心事、配套设施全等“六大实惠”,挖掘并解读这些高附着力因素,让农民切切实实体会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好处,通过系列报道方式,告诉农民群众。形成《义乌产业发展呼唤功能分区——关注我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系列报道》等。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苏溪、廿三里、后宅、佛堂、稠江、城西等采访中,不厌其烦地与农民交谈交心,一边采访农民群众、了解他们的需求,一边通过细算利益、梳理政策利益点,宣传《办法》,从而助推政策落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观念。
实践证明,如果单纯从新型城镇化来报道《办法》,难以引起农民群众共鸣。从农民视角出发,让农民感受到《办法》的惠民点,实际上就是增添了报道的附着力因素。
多用情节、善讲故事,激活附着力因素
《义乌商报》报道《办法》初期,2013年7月28日的《提升城市品位的有力保障——关注我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系列报道之五》报道文章中写道:
“如果说后宅街道下万、下旺、西关田等村干部群众对即将集聚进入启动建设的‘九洲百合’,现在还只是一种追求与向往的话,那么,杭州市的紫薇公寓的许多住户,就是真真实实的幸福体验了,宋有龙就是其中的一位。”接着,完整地叙述了杭州“紫薇公寓”宋有龙的故事后,借宋有龙的口,道出了新型城镇化的好处:“政府把房子建好了给你,自己不用操心,而且环境那么好,管理那么规范,是做梦也想不到的事。”
2014年12日9日《义乌商报》刊登的长篇综述报道《开启新型城市化新篇章——写在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首批项目开工一周年之际》,阐述农民群众思想观念变化的情节:“廿三里街道钱塘村的孙庆桂,出生于1948年,家里八口人,共有两幢房子,一幢三层半、一幢四层半。当他去年首次听到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政策时,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农民,怎么可能住到高层公寓上去?靠鸡毛换糖、经商办厂赚钱建造起来的房子怎么可以说拆就拆?……”后来,经过参观学习、政策培训,孙庆桂思想发生激烈冲突,再后来,他们全家经过认真测算收益账目,
“孙庆桂与两个儿子理了理思路,拆除旧房子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到‘金麟花园’,至少有3个好处……于是,对新社区集聚建设曾经难以理解和接受的孙庆桂,现在已经转化成为村新社区集聚建设的带头人员、积极分子。”
文章讲述了一个家庭成员对新社区集聚建设“认知——拒绝——疑虑——再认知——理解——接受”的完整故事,激活了附着力因素,将《办法》政策深深地刻烙在广大农民群众的脑海里。
(作者是《义乌商报》记者部副主任)
编 辑 文 璐 wenlu@xinhua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