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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反腐图书出版“三过”乱象

2015-03-13

出版参考 2015年2期
关键词:有偿网络时代题材

十八大以来,铁腕反腐成为新常态,反腐败题材图书也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不过,反腐败图书题材重大、话题敏感,这类图书出版工作如果做得不好反倒有可能适得其反。

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抓反腐败题材图书出版工作,归根结底要把握好出版导向这个根本问题,具体来说则是要有效防范反腐败题材图书出版中的“三过”乱象——导向“过懒”、内容“过滥”、编排“过度”。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防导向“过懒”。反腐败题材图书必须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不能模棱两可。令人担忧的是,有些书稿在这个原则性问题上,却“懒”得表态,态度暧昧。反腐败图书不能对违法乱纪者动恻隐之心,示同情之意,更不允许大肆渲染腐败分子“本性善良”的一面。只有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源头上严把严防,才能有效解决导向“过懒”的问题。

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严防内容“过滥”。有些图书借反腐败斗争之名,行大肆贩卖低俗文艺黑货之实,这种做法值得警惕。一些作者、书商和出版社打着揭露贪官污吏贪腐罪行的幌子,大肆介绍权钱交易的伎俩,蓄意夸大权色交易的问题;有些反腐败图书把个别说成普遍,甚至不惜浓墨重彩,大篇幅进行纯粹感官体验、情景再现式的色情描写。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出版业更应借此东风,对内容“过滥”图书进行一次大扫除。

要讲究职业道德,严防编排“过度”。有些作者、书商和出版机构为抢眼球、骗眼泪、牟暴利,故意炮制出一些耸人听闻的反腐败“小说”策划,或是推出一些夸张呈现反腐败案件的“纪实”选题。出版行业的从业人员,应坚决反对故意把普通的刑事案、经济案“政治化”“标签化”的做法。不能把寻常故事向腐败题材上硬套,更不能对毫不相关的案例“拉郎配”,把各种案件进行“反腐嫁接”。

莫言作品被退货引探讨

业内人士:退货率10%属正常

《长江日报》报道:在近日举行的第三次文艺评论双月座谈会上,一则消息引发了与会的文学界人士的探讨:2014年年底,某出版社爆料,在与各家书店结单时,发现其出版的莫言多部小说遭到退货,退货量占总印数的10%。

不过,有资深出版界人士透露,文学类图书退货率达到10%属于正常范畴,“在15%以内都算正常,这个应该扯不上文学衰退”。

有文学界人士认为,目前文学和影视的关系发生了转化。有专家举例:“以前影视剧借助文学而改编,现在影视剧的改编,还有多少依赖小说?徐克的电影《智取威虎山》和郑晓龙的电视剧《红高粱》,都和原著小说相差十万八千里。”

“热销一阵子,是因为诺奖的效应,不少人去跟风买书,一段时间之后冷下来了,也符合人的正常心理。拿2013年诺奖得主爱丽丝·门罗的作品来说,她获奖前,很多出版社都不肯出她的书,后来得奖了,作品火了一阵子,但很快销售又不行了。”文艺评论家张宗刚说。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是网络时代的毒瘤

信息传播的行为古已有之,但如今天这般对社会生活影响之大则前所未有。在网络时代、信息社会,信息传播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将信息传播用于不正确途径的危害性也在呈几何级数递增。当前,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利益化倾向严重。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法制网报道:网络敲诈从传统的新闻敲诈脱胎而来,却危害更甚。从事新闻敲诈的人员尚受到传统媒体的诸多约束,还有一定的门槛,但网络敲诈却是一种更泛化更具普遍性的行为,不管是不是媒体从业人员,都可以从事网络敲诈。有偿删帖则是原发于网络的一种信息传播逐利行为,经过长时期发展,有偿删帖逐步向专业化、组织化的方向转化,增加了其对于网络社会及现实社会的危害性。

网络社会的形成基本上有赖于信息的海量集存和传播,正因为如此,网络信息传播所汇集的利益也越来越大。伴随着大数据的兴起,网络信息传播商机频现,利益空间进一步加大。人们读到过大量通过网络一夜暴富的故事。但凡事过犹不及,利用信息传播疯狂逐利正在成为网络时代的毒瘤。尤其是一些不法行为,歪曲滥用互联网精神,危害尤甚。因此,要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及时予以严厉打击,这是对网络信息传播利益化的当头棒喝,有利于从根本上净化网络空间、端正网络风气。互联网的发展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绝不能被利益所左右,必须要走上规范合法、良性循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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