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草原文化研究
2015-03-13董道焱
董道焱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研究草原文化,将进一步拓宽草原文化的基本内涵、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 也将草原文化在全局性、深刻性方面的研究更推进一步,为草原文化的研究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草原文化的基本内涵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一脉相承
草原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类型,包含了生活在草原上的各民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方方面面,因而涉猎范围广、文化内涵丰富,在产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独有的特色。因此,要深刻理解草原文化的基本内涵,就应具体分析草原文化形成的特定的自然环境、社会历史背景及演变、发展的规律等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从草原文化的产生来看,是生活在草原地带的先民根据特定的自然条件,在生产、生活的实践中创造了以狩猎、畜牧业为主要内容的、逐水草而游牧的独特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即游牧文化。
游牧民族在依靠大自然恩赐的猎物和畜牧产品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过程中,依据气候、季节的变化选择猎地和牧场,采取流动的方式,并在这一生产活动中不断认识自然规律,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游牧文化的形成与类型定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在狩猎活动中,春不合围,夏不狩猎,不杀怀孕和带幼子的动物等,都是为了保证野生动物的繁殖;在畜牧业生产中,既要保证畜群的膘情,发展畜牧业,又要保护草场,保持生态平衡;在日常生活中,既要利用自然资源满足生活需求,又要注重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等。这些实践活动是游牧文化能够形成善待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型文化的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上,游牧文化的内涵不断扩展,逐步形成了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基本理念。在游牧文化产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始终贯穿着这种和谐的理念。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生活在草原地带的先民们,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始终坚守在祖国的北疆,勤劳操守,放牧屯粮,为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富足贡献了应有之力。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摆脱了封建王爷贵族和牧场主的剥削和压迫,真正翻身作了草原上的主人。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草原文化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在草原文化形成之前,由于地理劣势和人口分散、信息闭塞和交通滞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草原人民的文明开化程度较低。草原文化的兴起,给草原人民带来了文明的曙光。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和谐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草原文化基本内涵的落脚点就是和谐,没有草原人民千百年来的和谐观,就没有祖国北疆的广袤草场和盎然生机。
因此,草原文化以开拓进取的精神与和睦友善的价值取向,崇尚人、自然、社会和谐统一的基本内涵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是一脉相承的,是在国家层面上的高度统一。
二、草原文化的基本精神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高度契合
近几年,在草原文化研究过程中,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草原文化的基本精神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深入的研究,将草原文化的基本精神概括为“开拓进取精神、自由开放精神、英雄乐观精神和崇信重义精神”。草原文化的这些基本精神是在游牧经济的基础上形成,并受自然环境、生产活动的各种影响,真实地反映了草原人民的思想意识和性格特征。这种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开创事业,不断前进;以自由开放的精神认识客观世界,善于抓住机遇;以英雄乐观的精神克服各种困难,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崇信重义的精神对待他人,和谐交际等,充分体现了草原游牧民族豁达的胸怀和豪迈的内心世界,成为草原文化的精髓。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在草原上生活,牧民以大地为席,逐水草而居,毡房搭在勒勒车上,真正做到了生存和发展的自由。没有草原人民纵横千里的驰骋,就没有祖国北疆的万里边防线。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解放后,中共内蒙古党委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在内蒙古牧区制定并实施了“牧场公有,放牧自由”“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的“三不两利”政策,使草原人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牧者有其畜”。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治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因此,草原文化以崇信重义的精神和诚实正直的价值取向,提倡社会交际广纳包容的基本精神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一拍即合,是在社会层面上的高度默契。
三、草原文化的基本价值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一以贯之
草原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和文化交流中,对自身的价值取向进行了不断的选择和建构,形成了独特的价值观。草原文化的价值取向集中体现在和谐共存的自然价值取向、注重实用的经济价值取向、恪守诚信的道德价值取向、自然淳朴的审美价值取向等方面。
一部草原民族的社会发展史,也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史。草原民族在对自然环境不断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了“天人和谐”的自然价值观。草原民族所传承的善待自然、爱护动植物、保护自然资源观念的文化传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楷模。畜牧业在草原民族的经济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在以畜牧业为主的经济模式中,生产资料与消费品的获取都离不开草原、离不开自然。因此,游牧经济相对其他经济模式而言,能够更直接、更有效、更合理地利用自然界所提供的资源,对自然的依赖性更强。这一切造就了草原民族实用、适度的经济价值取向。草原民族赖以生存的地理环境,所从事的生产劳动以及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决定了他们相应的人生价值取向。在草原民族的道德价值理念中,具有以诚信为重、推崇诚实守信、以信立行为核心的道德取向。这种道德取向是在草原游牧生产、生活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是草原文化价值系统中具有特色的文化现象。在草原游牧民族审美意识中,对马、牛、骆驼、绵羊、山羊等草原五畜的态度和情感,对白、蓝、红、黄、黑等色彩的感受和认识,以及草原民族绚丽多姿的艺术形式等都表现出草原文化自然的独特审美价值取向。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在草原文化中,和谐共存的自然价值取向,主要体现为保疆护土、守卫家园。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草原人民注重实用的经济价值取向,锻造了他们兢兢业业、吃苦耐劳的品质。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草原人民在草原游牧生产、生活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恪守诚信的道德价值取向,以诚信为重,推崇诚实守信、以信立行。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草原人民性格自然淳朴,献哈达,敬奶酒,热情迎接祖国四面八方的来客。
草原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并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成为草原民族生生不息、勇往向前的精神动力。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它必将为草原民族的繁荣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动力。草原文化与黄河文化、长江文化一道必将为中华文明的崛起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党校)
责任编辑:张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