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动员各族妇女为新常态下的内蒙古发展建功立业
2015-03-13胡达古拉
胡达古拉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国正式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我们要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相统一,大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大力推动实施“两纲”(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着力提升妇联组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妇女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凝心聚力,创新发展,为新常态下的内蒙古发展建功立业。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在法治内蒙古建设中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积极作用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我区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新时期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以“我与中国梦”主题活动为载体,以遍布城乡的“妇女之家”为阵地,引导广大妇女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各项部署,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建设法治中国·草原巾帼在行动”活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维权工作,不断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机制。构建“一体两翼”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格局。启动建立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具体化、机制化;依托“妇女之家”建立30个调解能力强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加大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调解力度。进一步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等团体会员作用。要适应维权服务新形势,进一步打造社会资源整合平台、社会组织孵化平台、服务项目推广平台和政府转移职能承接平台,创新集信访受理、普法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帮扶救助于一体的基层维权服务工作模式。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汇聚和调动广大妇女创业创优创新的智慧和力量
深入实施巾帼建功、巾帼成才行动。在农村牧区,要加大妇女技能培训和新型女农牧民职业化培训力度,推动提高政府相关培训项目中的妇女参训比例。大力推进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积极扶持妇女专业技术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在全区实施“十个全覆盖”过程中,组织妇女发展庭院经济,开展庭院绿化、美化工作。在城镇,注重培育宣传一批服务百姓、岗位建功的典型,激励各行各业女职工提高业务技能。组织“优秀成功女性先进事迹报告团”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讲述妇女发展故事,激励妇女成长成才。同时,要扎实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与人社部门合作,加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支持女大学生、残疾妇女、失地妇女等妇女群体创业就业。自治区妇联将启动建设“巾帼电子商务浩特”等巾帼创业示范基地,鼓励妇女创办“农家乐”、“牧家乐”等服务产业发展。发挥自治区妇女手工业协会的指导带动作用,为妇女发展手工编织、居家灵活就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继续开展春风送岗位等活动,建立女企业家导师团、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帮助女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要围绕经贸合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开展中俄蒙妇女经贸文化交流活动,开拓服务自治区大局、服务妇女发展的新领域。启动建立与北京市妇联等发达地区妇联组织的交流合作,建立与内蒙古师范大学等区内外高校的交流合作,建设开放型妇联组织。
三、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广泛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
要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推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向机关、企业、部队拓展。通过评选好婆媳、好妯娌、好丈夫、好妻子、好儿女、好家长等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妇女争作家庭和谐的忠实维护者。同时,拍摄10户“最美家庭”微电影,揭晓100户全区“草原儿女赞·最美家庭”。探索在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廉洁家庭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妇女争作“贤内助”、“廉内助”,共同构筑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尊老孝亲”等主题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促进家庭教育服务阵地普及化、工作常态化、服务专业化,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全面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各族妇女群众中广泛开展热爱祖国和“三个离不开”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惠及妇女儿童的政策。
四、深入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和改善妇女儿童民生
因地制宜开展宣传纪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活动,把宣传纪念活动与推动“两纲”实施结合起来。要着力推动“两纲”实施,加大“两纲”宣传力度,大力推动两纲重点难点目标落实。要建立自治区“两纲”目标监测数据库,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动态反映全区各地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系统分析和评价纲要目标达标情况,准确掌握当前全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要积极推动将“两纲”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自治区人大调研督查和自治区政协调研协商议题,提出建议提案。要关注妇女儿童民生。深入推进失地失业妇女、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老龄贫困妇女、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关爱行动。推动建设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关爱机制,进一步促进“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关爱服务载体在基层的推广。认真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切实为保障贫困地区儿童生存和发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大力实施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母亲健康快车”、“母亲水窖”、“春蕾计划”等公益项目。
五、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要逐条研究《意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妇联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加强基层工作创新,完善“妇女之家”建设。要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继续举办全区女领导干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和相关妇联干部培训班。引导广大妇联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和干事创业的根本准则,持之以恒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要加强基层工作创新,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在基层妇联工作队伍建设方面,大力推进村嘎查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工作,积极为基层妇联争取配备公益岗位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补充基层工作力量。同时,吸纳农村、社区妇女骨干,采取聘请兼任妇女代表、妇女委员等方式,充实到基层妇联工作队伍。着力抓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的落实,确保基层妇联工作经费真正落实到位。加大在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和“两新”组织中建立妇联组织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基层妇联组织的影响力。注重加强妇联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和运用。要加强“妇女之家”建设,重点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较全、作用明显的“妇女之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维权调解、救助帮扶、文体健身、志愿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有效延伸“妇女之家”的触角。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责任编辑:康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