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2015-03-13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5年3期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强化中央和自治区改革方案的落实,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鼓励我区先行先试的三项重点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前置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严格政府举债行为。深化金融领域改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出台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全方位扩大开放。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带来的机遇,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中拓展发展空间。创新同俄蒙的合作机制。编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争取将我区向北开放重大事项和项目纳入国家顶层设计。加快建设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办好中蒙博览会,加大口岸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加快推进区域协作,进一步完善京蒙合作机制,加强蒙晋冀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跟踪落实我区与外省区市签订的合作协议,推动合作项目尽快落地,全年争取引进国内(区外)到位资金5000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