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光染白发
2015-03-12小狮
小狮
【一场爱能走多远】
春末夏初,绵延的山脉被郁郁葱葱的树木覆盖,几棵高高的热带植物耸立在忠烈祠的牌坊两侧。
很多人跟在陆瑾淑的身后,她摆了摆手,坚持要一个人走进祠堂。她拄着拐棍,艰难地迈过门槛,她的眼睛已经不好了,可她还是在诸多的牌位里,一眼看见了恍如隔世的那个名字。
她颤抖着走上前,伸手将那个牌位抱下来,放在近前看了又看。然后她像个与爱人久别重逢的少女一般,将牌位抱在怀里,泣不成声。
虽然此时,她已九旬有余。
牌位上刻着的名字是“魏崇风”,是她此生唯一的丈夫。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七十年。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活了这么久。”陆瑾淑抚摸着牌位上的名字,喃喃自语地说,“中途有几次生病,我以为自己熬不过去了。可是我不甘心啊,我还不知道你埋在哪儿,此生找不到你,我害怕你已经不记得我了。”
媒体记者站在祠堂外,不停地对着她拍照,可她眼中只有自己久别重逢的丈夫。七十年前,南京保卫战,魏崇风作为国军的军官,牺牲在战前。
当时她在家里照顾婆婆,等着她的爱人归来。那个充满硝烟战火、流离失所的年月,她一次次被迫转移,东躲西藏,甚至没有随母家一起离开。她守在他们最初认识的地方,等着她回不来的爱人。
七十年间,她始终不知魏崇风葬在哪里。而她已经太过年迈,每次睡下她都担心自己会在睡梦中故去。可她仍旧挣扎着醒来,支撑她的只是,她想再见见他。
媒体终于在各种史料里找到了魏崇风的名字,一层层追溯,确定了他现在安息在哪里。已经九十多岁的她,坚持要亲身前往。
她买了一束花,要店员在卡片上写好——魏崇风之妻,陆瑾淑。
“你看我,已经老了,你要是见到我现在这样,还会喜欢我吗?你还记得我吗?”
“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来见你了,今生能好好的告个别,我死也瞑目了。”
“来生只要你还愿意娶我,我还做你的妻子。”
“哪怕是守一辈子,等一辈子,也无怨。”
陆瑾淑在这里停留了五日,每天都守在忠烈祠里,对着魏崇风的牌位说话。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偶尔娇嗔似少女,看得旁人都红了眼眶。
她离开时,媒体记者给了她一张照片,那是史料里面找到的魏崇风唯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他才二十几岁,穿着军装,英姿飒爽。他们把魏崇风与她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宛如一张旧日的结婚照。
陆瑾淑坐在机场的大厅里,用放大镜仔仔细细地看着那张照片,那是她记忆里魏崇风的样子,原来她的记忆没有出错,她记得真真切切。
他们此生都没有一张合照,这是她一生的遗憾,如今,有了这张合成照也算圆满了。
陆瑾淑将那张照片镶在相框里,本想放在床头,可仍旧日日拿在手中,不愿放下。
她做了个梦,梦里面她和魏崇风站在一起,照相馆的师傅对他俩喊: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她害羞地小碎步往魏崇风身边挪,魏崇风一把揽过了她的肩。
咔嚓一声,定格了那个画面。那一年她十六岁,魏崇风二十八岁。
【看见他就知道,就是他了】
1935年的春天,时局动荡,内忧外患,陆瑾淑好似什么都不知道一般在家乡过着天真烂漫的日子。刚刚念完女子私塾的她,满心都是书本里面的英雄故事与儿女情长。她的家在当地也算大户,她又生得美丽端庄,介绍亲事的人络绎不绝。
可她通通瞧不上眼,表面循规蹈矩的她,心里一直祈求遇见一份命中注定的爱情。
有一天,陆瑾淑和同私塾的女同学一起上街,在路边遇到停业示威的浩浩荡荡的队伍占着马路,警察正在镇压,一时间街上乱成一团。陆瑾淑惊慌失措,和同伴走散了,她想趁乱逃出去,一个踉跄就摔在了地上。电车眼瞅着就要开过来,她的脚腕却扭到了,使不上力。正在这时,一辆车子停在了她的身后,她回过头,看到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从车后排走下来,朝她伸出了手。
陆瑾淑仰头看着那个男人,不自觉地看呆了。她第一次见到这么高大英俊的男人,一双剑眉,双眼炯炯有神,整个人威严却不会令人害怕。
“起不来吗?”男人见她不动,突然弯腰抱起她,就在这时,电车丁零零地响着,从他们身旁开过,“我送你去医馆吧。”
陆瑾淑红着一张脸,被男人抱着放进了车里。这是第一次被男子抱,她低着头,两只手拼命搅着手绢。
“外面不太平,女孩子最好不要单独出来。”
“我是和女同学一起出来的。”陆瑾淑这才想到走散的女同学,抻长了脖子朝车后面看,“也不知是否安全。”
“你上过私塾?”男人笑着问她。
陆瑾淑从没这么近距离地见过军官,她也不懂得军衔什么的,只觉得她见过的穿着军装的男人,面前这个是最好看的。而且她见过的那些军官都严肃,可这个男人会笑,笑得豪迈不羁,却又显得宽容。
“我私塾毕业了。”
“光说可不算,”军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钢笔递给她,“写两个字看看。”
陆瑾淑不甘心被人小瞧,在本子上规规矩矩地写上自己的名字,虽然写完之后,她才觉得唐突,怎能这么轻易就将自己的姓名透露给他人。
“不错,你的名字很难写,看来你没有骗我。”军官把本子收了起来,对她说,“钢笔就送给你吧。”
“真的?”陆瑾淑看着那支很旧的钢笔,笔帽上刻着“黄埔军校”四个字,“你是黄埔军校毕业的!”
军官笑着点了点头。陆瑾淑满心欢喜,那个时候,能有几个人念过大学啊。
“医馆到了。”司机把车子停在医馆门口。陆瑾淑本打算自己下去,可军官先一步下了车,绕到了她这边,伸手抱起了她。她手里握着钢笔,怯怯地不敢抬头。
“魏军官。”医馆的大夫认得他。陆瑾淑偷偷地记住了他姓魏,却不敢问全名。魏军官把她放下来,朝她挥了挥手,转身大步往门口走。
“哎!”陆瑾淑还没想好说什么,只想要叫住他,于是急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脚下一痛,忍不住叫了一声,“哎哟……”
魏军官回头,皱了皱眉,挥了挥手,示意她坐好:“好好养伤,不要乱跑了,我在外面等着,等下送你回家。”
陆瑾淑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坐着魏军官的车子到了宅子门口,害怕被家里的佣人看到,坚持下了车。她弯下腰,对着窗户,虽然心里不舍,还得告别:“谢谢您。”
“回去吧。”魏军官看了看她家的大门,又朝她笑了,笑得那么从容。
陆瑾淑站在门口,看着车子开远,她想问“还有没有机会相见”,可她是个女子,怎么问得出这种话。更何况,人家是个军官,今天在这里,明天或许就去了别的地方,哪里是她认识得了的人。
想到这里,陆瑾淑恹恹地转身进了家门。
“小姐啊,这是怎么了?”佣人王妈见她一瘸一拐的,诧异得很,陆瑾淑也不回答,径自上楼。半截却被母亲拦住,问她:“刚刚我听到门前有汽车声,你坐谁的车子回来的?”
“一位友人。”
陆瑾淑撒了个无伤大雅的谎,只为了哄自己高兴。
她回了房,把那支钢笔插在了自己日记本的封皮上。
那时她以为这是只属于她一个人,只能深藏在心的秘密。
【没遇到的人,自然不信缘】
“瑾淑啊,你到底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转眼又过了小半年,陆瑾淑再也没遇到过魏军官。她时常在想,他是不是已经离开这里了。每次这样想,她就用那人赠她的钢笔,在日记本里面写“魏”字。
不知不觉,她竟写了数十页。
“我喜欢有男子气概的男人。”陆瑾淑不好意思地说。
“我知道你喜欢军人,但你要知道,男人一旦成为军人,性命就不是自己的,而是国家的。对女人来说,未必是幸福的事。”母亲嘴上虽是这样说,却还是拗不过她,“我托人给你联系了一个军官,年轻有为,你可愿意去见见?”
陆瑾淑最后还是答应了,一是不想再驳了母亲的颜面,二是她想向人家打听一下魏军官的全名。
会面安排在一家西式的餐厅。陆瑾淑穿了一件白色的旗袍,还特意去做了头发。她走进餐厅,仅仅是四下看了一圈,就看见了坐在窗口,穿着军装,帽子放在桌上的男人。
她惊得瞪大了眼睛,然后捂住了嘴,那便是她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啊。
魏军官抬头看到她,抬手招呼她过去。窗外的阳光洒进来,将米色的桌布照得金黄,桌上玫瑰花瓣上的水珠都闪耀起来。更闪耀的是面前这个男人脸上宠溺的笑容,对陆瑾淑来说是独一无二的。
“你叫什么?”陆瑾淑这才敢问。
“魏……”
“我要你写出来。”陆瑾淑指了指他的口袋,“上次那个本子还带着吗?我要你写给我看。”
“看来是不相信我从黄埔军校毕业的?”男人一边掏本子,一边挑了挑眉毛。
陆瑾淑扬了扬下巴:“就是不信!”
男人翻开当日她写下名字的那一页,在她的名字下面写下了“魏崇风”三个字。他的笔迹苍劲有力,字写得大大的,和她的娟秀小字排在一起,活脱脱就像他们两个人的体型。
陆瑾淑突发奇想,把他俩的名字圈起来,又延伸出了头和手脚,变成了两个站在一起的人。画完之后她抬头看向魏崇风,两个人一起笑了。
自始至终她没有问过,究竟是不是魏崇风托人找到的她,不过现在怎样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又相见了。回家后,她的喜悦溢于言表,母亲故意问她一遍:“可中意?”
她红着脸,重重地点了点头。
“真是不知羞。”母亲掐了掐她的脸蛋,出去托人带信。
陆瑾淑跑到书桌前,掏出日记本,在新的一页上记下——以前,我是不相信什么命运的。书里面总是说,缘分使然,我却不怎么在意。可今日又遇见他,我才知道很多事没遇到的人不会懂。我与他,是有缘的吧。
陆瑾淑和魏崇风订了婚约,魏崇风是四川人,而她是福州人,他们商量着,先在这边办个酒宴,然后她便随魏崇风回重庆见独居的婆婆。她很喜欢西式的礼服,想穿白色的纱裙。魏崇风也依她,只是自己依旧穿军装罢了。
他俩想去照相馆拍张合照,刚在相机前站定,随行的兵突然跑进来,说部队的车子刚刚路过,旅长要求紧急集合。
陆瑾淑推了推魏崇风:“你去吧,我们以后还有的是时间拍。”
“我叫司机送你回去。”魏崇风回身在她额头上浅浅地吻了一下。
可魏崇风真的走了之后,精心装扮过的她还是难免难过,她对照相馆的师傅说:“麻烦您给我拍一张吧。”
要是她知道,她和魏崇风到最后也没有时间拍一张合照,那日她一定多拦下他一分钟。
要是她知道,之后她要守着那张一个人的结婚照被想念折磨几十年,她宁愿不拍这一张照片。
那天深夜,魏崇风来家里找她,说组织要调他的部队去南京。他俩虽有口头婚约,但毕竟还没有其他的形式,魏崇风想说,若是她不愿,可以……但他还未来得及说出口,陆瑾淑坚定地说:“我随你去南京。”
“你肯定?”
“你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家。”
“我魏崇风此生,”魏崇风握着她的双肩,凝视着她的眼睛,“必不负你。”
陆瑾淑在魏崇风的眼睛里看见了晴空朗月,看见了她从未见过的坚毅澄澈,她坚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她如此幸运,又如此不幸地坚信了一生。
【情不知其所起,一往情深】
陆瑾淑随魏崇风到了南京,他们住的地方比起她福州的家简陋很多,可她很知足。魏崇风不能常常在家陪她,但只要得空便一刻不在外面多逗留。魏崇风给她讲自己在学校的事,自己刚进部队的糗事,也丝毫不避讳地和她说目前的局势。
陆瑾淑知道,魏崇风拿她当终身伴侣,希望她能保护好自己。但魏崇风也和她说,从当兵那天便做好了为国捐躯的准备。她说她懂,她不怕。其实她不敢去想,谁愿意在事情没发生时,去想自己的爱人会离去。
在那一年多的安稳日子里,魏崇风教她骑马,可她从来没骑过,还有点害怕。魏崇风抱她上去,在前面牵着马,马走得很稳,她胆子大起来,便觉得骑马很容易。魏崇风轻轻地拍了一下马屁股,马就向前跑起来。陆瑾淑只知道尖叫,根本不懂得怎么控制马。就在她快要从马背上摔下来时,魏崇风拉住缰绳,利落地上马,双手环住她,三两下就勒住了马。她抬起头,气鼓鼓地说:“你故意的!”
“有我在,不会让你摔着的。”魏崇风把下巴支在她的头顶上。
他们两个策马,也跳舞,听曲子。陆瑾淑和其他的军太太们,偶尔也一起出去交际一下,可她还是更喜欢安安静静地在家中等丈夫回来。她从前是个不知柴米贵的小姐,为了做个好太太,开始学做菜。她几乎每天同一个时间点去买菜,就这样,不知何时就被几个穷困的人盯上了。
就在离家一个拐角的地方,她被人从后面出其不意地砸晕了。当晚,一封信送到府上,说魏夫人在他手上,要拿银钱换。
陆瑾淑醒来,在一个破破烂烂的茅屋里,左右漏风,门口坐着几个衣衫褴褛的男人,还有个女人带着个尚在襁褓里的孩子。
“夫人啊,他们不是想伤害你,我们实在是太饿了。我吃不饱就没有奶水,喂不了孩子。”女人见她醒了,怕她害怕,赶忙上来解释,“我劝他们放了你,他们也不听我的。”
“我先生这两日都在部队里,恐怕是不会回家的。”
陆瑾淑不想因为这种事让魏崇风费心,这些人只是走投无路了,不是什么歹人,她想糊弄一下,希望自己能逃出去。
“我这里还有些银钱。”她掏出银票,递给女人,“你们先拿去买点吃的吧。”
让她没想到的是,她掏出的银票反而激起了那几个男人的愤恨之心。他们抢过银票,气冲冲地说:“老百姓饿肚子,你一个当兵的家里却有的是银子,哪来的道理!”
“不是的!”
陆瑾淑想要解释,魏崇风一直仅有本分,拿的都是军饷,而她花的,从来都是娘家给的体己钱。可是那些人不容她解释,推搡着把她关起来。
此刻魏崇风正在部队跟上级开会,家里的佣人慌忙去给他报信。他见了信,立刻站起身就往外走。
“魏崇风!你要去哪儿?现在我们商量的是下一步的作战计划!”上级对于他的反应觉得不可思议。
“若是明日就上前线,我魏崇风听从组织调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这是我作为一个军人的准则。”魏崇风转身,面对所有人,铿锵有力地说,“但今天,我要去救我的太太,这也是我为人夫的职责。”
魏崇风只身一人到了信上说的地方。原本还担心他会带兵来的几人,见到只有他一个人,反而有点摸不着头脑。
“我夫人胆子小,我不想真刀真枪吓坏她。你们若要钱,我的全部家当都给你们也不要紧。”魏崇风站在角落,却威风凛凛,其他人一言不发地听着,竟忘了自己要做什么,“但你们都是为人子,为人夫的人,应该懂得保护自己的家人。”
“少说什么大道理,我们只知道孩子快要饿死了,我们这样做也是逼不得已!拿钱来!”
眼瞅着火药味越来越重,女人们担心起来,毕竟是个当兵的,生怕擦枪走火,自己的丈夫出事。抱着孩子的女人偷偷地打开了门锁,放了陆瑾淑。
陆瑾淑早就听见魏崇风的声音,正着急得要命。她大叫着“崇风”,奔过去,周围的杂物很多,不知道踢到了什么,她一抬头,倚在墙上的一把镰刀倒了下来。千钧一发之际,魏崇风扑向她,紧紧地抱住她,他的肩膀被镰刀割破,露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一时间四周静悄悄的,所有人都愣住了。陆瑾淑抬起头,看到的是魏崇风眼睛里的光亮,那么美,那么亮。
“让开。”
那个晚上,魏崇风用染血的手臂,抱着陆瑾淑一步一步走了出去。他什么都没说,却没有一个人敢拦他。
每个女人都幻想自己能嫁给一个英雄。在那一刻,陆瑾淑很清楚,自己嫁的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一个爱她的英雄。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1937年的夏天,院子里的花儿开了,陆瑾淑想着要多移栽出一些来。可远方敌军开炮,人心惶惶,而这个时候,魏崇风又被上面调去上海。这一次他对陆瑾淑说:“你和父母、弟弟一起撤去安全的地方吧。”
“让父母和弟弟去就好。”陆瑾淑仍是一样的回答,“我随你一起。”
可这次魏崇风拒绝了她:“这次你不能随我一起走,情况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只有你安全,我才能放心。”
“那娘呢?”她说的是魏崇风的娘,一直独居在重庆老家。
“我已经托人去接我娘,但我娘固执,不愿离开故土。”
“那我就去照顾娘,和娘一起等你回家。”陆瑾淑伸手捂住了魏崇风的嘴,“不要再劝我,不然我真的要生气了。”
魏崇风随部队离开的那日,陆瑾淑独自前往重庆,还从未独自出过远门的她,满心无措。可她没表现出来,甚至都没哭,她不想在魏崇风的士兵面前哭哭啼啼,而且,又不是死别,哭什么。
魏崇风狠狠地抱了抱她,轻吻她的头发,说:“等我回来。”
陆瑾淑这才想起,这一年多的幸福日子,他俩竟不记得去补拍一张合照。她怎么才想起来,此刻的她是那么懊恼。
陆瑾淑第一次见到婆婆,老人家握着她的手久久未放开,一个劲儿问魏崇风的近况。她这才想到,魏崇风或是许久都未回过老家了。她那时才知道害怕,怕此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
婆婆住在一栋很老的房子里,木质的楼梯踩上去嘎吱嘎吱的,倒也清静。不过很快就没有清静日子了,街上卖报的人日日在喊哪里开战了,又牺牲了多少战士。为了不让婆婆担心,陆瑾淑不敢买报纸,她有时会在街上看,看过便丢掉。
好在魏崇风的信倒是不断,一直说虽是战火连天,但自己的部队还未参与到前线。陆瑾淑给婆婆读信,把那些容易引起忧虑的句子都略过,只是报喜。
直到她听魏崇风说,要去支援南京,她终于坐不住,一定要见丈夫一面。她守在上海到南京必经的路上,拦住了魏崇风的二四九旅的车子。她明知道魏崇风会对她发脾气,可她不后悔。
“你来做什么?你知不知道敌军已经打到这里来了!”魏崇风第一次冲她大吼。
“我知道,”陆瑾淑已经带着哭腔,“可我想见你。这场仗不知道要打多久,我怕自己记不得你的模样,我就是想见见你。”
他们还来不及拥抱,敌军的飞机从上空经过,魏崇风立刻压着她,趴在地上。炸弹就落在他们不远处,野草瞬间烧了起来。
那是陆瑾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面对战争,面对生死,她也是第一次真正意识到,她的丈夫可能会死。
可是战争一触即发,魏崇风冲到旅长跟前,敬礼请罪:“我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罚,请求派兵护我太太离开!”
他们来不及告别,陆瑾淑就被两个兵掩护着撤离,趁着路还没封,她必须离开。火光冲天,远处都是枪炮震耳的声音,她一步三回头,终于还是忍不住奔回去,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魏崇风。
“你一定要活着,活着……”
这是她唯一的期望。哪怕断胳膊、断腿,没关系,只要活着就好。
“带她走!”
魏崇风对那两个兵下完命令,就往阵前冲出去,可陆瑾淑还是在他冲进那连天战火里之前,回了头。
究竟是谁眼睛中有泪呢,为什么她竟看到魏崇风的眼睛里闪着光芒。
那是他们此生最后的凝望。
那年的四川居然下了雪,可不知怎的,陆瑾淑竟能在那清新的冬雪气息里闻见战火的硝烟。
南京保卫战实际上只打了三天,仅仅三天,她在街上听到人们喊南京城陷了,她即刻瘫软在了地上。可是她仍旧没哭出来,因为没接到魏崇风的死讯,她就不信。
从那之后,她带着婆婆,随着大家一起逃亡。渐渐地,她似乎再也没有可能得到魏崇风的消息。
辗转多年,陆瑾淑和婆婆都有着同样的心愿,就是回到重庆。她们相信,若是有天魏崇风回来,一定会回家的。所以最终,她和婆婆还是回了重庆老家。
回到老家的第一晚,陆瑾淑做了个梦。梦里面魏崇风还活着,可是已经和他人结婚生子,过起了幸福的日子。她捂着胸口从梦中醒来,终于号啕大哭。
这么多年,她第一次哭,竟是因为在梦中看到魏崇风还活着。她一点也不生气,她高兴,她居然喜极而泣。
第二天,她上街买馒头,远远的,似乎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拼命追,拉住面前一瘸一拐的男人,认出他是以前魏崇风部上的士兵。士兵也认出了她,时隔多年,一个七尺的男儿居然即刻眼含热泪,颤抖地叫了声:“夫人……”
“他呢?”
其实陆瑾淑心中早已清楚,可她还是想问,直到她听见对方明明白白地告诉她,就在她与魏崇风相见的两日后,魏崇风牺牲了。
那时已是1944年,魏崇风在她心中又多活了七年,她又多过了七年心有所依的日子。
她知足了。
可她还是在街上,哭得像个没了家的孩子。
【你没来得及的,我自己圆满】
那时婆婆已经重病卧床,知道魏崇风的死讯后,整个人像是没了念想一般撕心裂肺地哭。陆瑾淑怕她这样哭坏身子,一个劲儿抚着她的背:“您还有我啊,还有我啊……”
“瑾淑啊,苦了你了。你还年轻,难不成要守这一辈子的寡吗?”婆婆往外推她,“走吧,走吧,别再管我这个老婆子,快去给自己谋条活路吧。”
“我不走。”陆瑾淑直直地跪在地上,“魏崇风说他此生不负我,他做到了,我也要做到。”
“你这死心眼的孩子,日子还长啊,还长……”
陆瑾淑站起来,反而安慰婆婆:“娘啊,本来我和崇风说好要回来宴请的,他说您喜欢旧时大婚的习俗,他还说要给我弄个花轿坐坐。现在虽然是不行了,不过,我还没给您磕过头呢。”
陆瑾淑在街上的铺子赶了一身大红的旗袍,在门前放了一挂鞭炮,盖了红盖头,就这样进了家门。婆婆坐在椅子上,看着她一个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终于还是呜咽着哭出了声。
恍惚间,陆瑾淑觉得魏崇风就站在自己身旁,她竟然微笑起来,可是她掀开盖头时,面前摆着的是那张她穿着纱裙的单人照,和一个简陋的牌位。
“魏崇风,我陆瑾淑此生都是你的女人。不管你在哪儿,我都要找到你。”
可是话说得容易。婆婆一年后也病逝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翻开日记本,开始完成魏崇风说过的,想做而没来得及做的事。
1935年11月。今天他说起,哪天没有战争了,也想买一身西装穿穿。我笑他,不是说要军装不离身的吗?他说,虽然他也觉得西装挺好看的,不过他想穿着西装在灯光下和我跳舞。
陆瑾淑去成衣店做了一身西装,深灰色的。她在空气里比画着魏崇风的高矮、胖瘦、肩宽,用尺子丈量空气,然后跟裁缝说,是给丈夫做的。西装拿回来,套了个套子,就挂在墙壁上。
1936年2月。第一次在南京过年,也是第一次和他一起过年。虽然战乱,世道不太平,但过年还是很热闹的。他说他家过年都是吃汤圆,可我手笨,哪里懂得做那么精巧的东西。初来乍到,也不知去哪里买。我们一起包了饺子,不算好吃,皮硬硬的,可他吃得很香。
陆瑾淑买了糯米粉、桂花糖、芝麻、花生,一次次地试,从一开始的一团糨糊,最后终于煮得像个样子。她对着魏崇风的牌位,一边吃一边说:“好烫啊,不过要趁热吃,不然不好消化。”第二天,碗里冷冷的,黏在一起的两个汤圆,还在那里。
1937年3月。冬天过了,院子里却还是光秃秃的,我种的花还没有开。崇风说,还是种树好,郁郁葱葱的,还有可以乘凉。原本说着,等再暖一点,便栽几株树苗,回头若是有了孩子,可以跟着树一起成长。
陆瑾淑真的是栽了一棵树,是在她初到重庆的那年。婆婆的院子里空落落的,她的心也空落落的,于是她栽了一棵树,想着树长高了,魏崇风会回来的。
如今这棵树还在,该回来的人,却回不来了。
陆瑾淑一直没有离开重庆,乱世里她与父母、弟弟也失去联系,后来辗转听闻他们很安全,便心安了。她先是一个人住在婆婆的老房子,后来那个地界也变乱了,她一个人住着害怕,便寄居到一个同乡家里。同乡给她介绍了不少的男人,劝她在这乱世,一个女人活着太难,她怎么都不愿。
一个偶然,她在街上见到一个行乞的孩子,追在有钱人的后面,抓人家的衣角被甩开,险些被一旁的车子轧了。
她扑过去把孩子从地上拽起来,七八岁的男孩有双明亮的眼睛。她愣住了,想起她与魏崇风的第一次见面时,那个回眸的瞬间。
她骤然落了泪。
她养了那个孩子,用魏崇风留给她的那支笔教孩子读书,写字。她便这样守着,守着,漂泊着,漂泊着,过了一辈子。
她生怕有一日魂断九泉,却找不到她的爱人,她的孩子终于帮她寻到了魏崇风的墓碑所在地。
【莫怕时间远,失去终复来】
如今陆瑾淑九十四岁,抱着她与丈夫的合照,决定回去见婆婆。婆婆至死都在等自己的儿子回来,离世也是埋在故土。
旧房子拆了一些,也翻新了一些,可那条弯弯曲曲、布满青苔的石板路还在。那年她听到魏崇风的死讯,一步步在这条路上哭得死去活来。
老房子虽然已经不在,但那棵她亲手栽下的树竟没有被砍掉,已经高高跃出了围墙。
“娘啊,我找到崇风了,你看啊。”
她颤颤巍巍地举起手上的照片,小声地说。如今的她,已经比婆婆去世时,还要老很多。
她举着照片,站在那棵树下,让孩子给她拍了张彩色的照片。
“要是有一天我走了,把这张照片给我带上,我要拿去给他看。”
1937年6月。他很喜欢教我读书,看我抄写。他问我,喜欢哪篇文章。突然这么问,我也想不到,也不知怎的,一句话突然从脑海里跳出来。我对他说:我读归有光的《项脊轩志》,每每我感慨岁月与情长,尤是最后一句,读来潸然。
陆瑾淑自言自语,像是当年回答魏崇风一般,炫耀似的背念——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编辑/眸眸
E ?5g 1 p? ?? " >大姐还跟我说,我们家老房子要拆迁了,小杰前阵子来跟她商量,要把房子换回来。
“凭什么,当初要住楼房的是他们,现在老房子要拆迁换新楼房了,他们又想要回去,这算怎么回事。”我为大姐打抱不平,为什么吃苦的总是她。大姐笑着说:“我原本也没打算要这房子,小杰是我们家唯一的男孩,要是你不打算跟他分房产,这房子就归他了。”我当然不打算要房产,可是我觉得大姐这些年太委屈了。大姐拍拍我的胳膊:“你和小杰过得好,大姐比什么都开心。”我走的时候,大姐给了我一个信封,里面是这些年我寄给她的钱。我说什么也不要,大姐把信封硬塞进我怀里:“姐没法给你更多,这些,你买点结婚用的东西。以后有什么难事,回来找姐。”“姐,你有什么心愿没有?”临走时,我问大姐。如果大姐说想去旅游,我马上就请假带她去;如果她想要什么东西,我立刻就给她买。这些年大姐过得太苦了,她总是想着我们,从来没想过自己需要什么。可是大姐只是拉着我的手说:“大姐就希望你经常回来。”我含着泪点了点头。站台上,大姐对我挥手,她脖子上系着的是我上次回来给她买的紫色围巾,那围巾和大姐的发丝一起被风吹起,让大姐整个身影都显得有些仓凉。5三十岁这年我遇到了一些坎坷,工作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婚姻也遇到危机。我整个人都抑郁了,心灰意冷,觉得生活没有意思,甚至几度产生过轻生的念头。在一个寒冷的早晨,我走在空旷的街头,不知道该去哪里。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忽然发现我走的是去火车站的路,于是,顺着内心的选择,我去车站买了张回老家的票。下了车,我直奔大姐开的面馆。在面馆门口,我看到大姐正从一辆车上往下搬白菜。大姐看到我,又惊又喜,放下白菜,在围裙上擦擦手,跑过来拉着我的手。我一下子泪流满面。“怎么了,小颜?”大姐吓坏了,一个劲地问我。“没事,姐,我就是想你了,想吃你做的热汤面。”我说。大姐立刻把我拉到店里,去厨房给我煮面。那碗面热乎乎的,卧了荷包蛋,放了香油,还有一小把绿油油的菜。这味道,真熟悉,这温暖,不但让我的胃熨帖,让我整个人都不再寒冷。吃面的时候,大姐一直忧虑地看着我,等我吃完了,她才问我:“小颜,遇到难事了吧?跟姐说,姐给你做主。”刹那间,我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拿着柳条杆子送我们上学的大姐,那个拿着菜刀保护我们的大姐。我摇摇头,不想大姐跟我一起面对那些坎坷。吃了大姐的热汤面,我又有力气了,我能解决自己的难事。大姐对我说:“小颜,要是在外面过得不开心,就回来。大姐现在有这家面馆,能养活你。”我点点头。
我现在才知道,大姐对我来说多么重要,即便她成为一个历尽沧桑的妇人,她依然是我的保护神。这个世界,所有的人都抛弃我,我的大姐不会。有我姐疼我,我就有力量好好活着。
编辑/小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