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硒农产品有了统一检验标准
2015-03-11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5年1期
食品中的总硒最低含量必须达到20μg/100g(固体食品)或10μg/100ml(液体食品),且有机硒含量大于其总硒的80%,才可声称“富含有机硒”或“富有机硒”食品;含量达到15μg/100g(固体)或7.5μg/100ml(液体),即可称“富含硒”或“富硒”食品。
这是来自湖北省制定《富有机硒食品硒含量要求》中的规定。1月18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和湖北省恩施州政府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中国恩施·世界硒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并在恩施州举行硒产品标准、标识、标签新闻发布会。
该标准是全国首个关于有机硒食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首次提出了富有机硒食品新概念。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今后在湖北省范围内种植、生产、销售富有机硒食品的企业应严格遵守该标准,凡在标签、标识中声称“富有机硒食品”,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并在标签、标识上同时标明总硒及有机硒的含量。对规范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为政府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富硒食品的补硒有效性和食物安全性,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做到明明白白消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