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2015-03-10
中国总会计师 2014年8期
8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为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果、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国务院现就近期支持东北振兴提出以下意见:着力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紧紧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
8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目录》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税手续。
7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财税[2014]53号)。通知对政策适用范围、主要流程、具体管理办法做了规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纳税信用级别被税务机关评价为B级及以上,并且不属于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中关注企业级别为一至三级的自营出口企业;属于海关管理的B类及以上企业。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