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2015-03-10
职业技术教育 2014年3期
入选理由 是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合格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依据,从内容上充分彰显以人为本的时代特征和突出实践的职教特色,从体系上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基本要求和成长方位,对教师成长必将起到重要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改革与发展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是履行职业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经过系统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并达到一定的职业技能水平。基本理念包括,“师德为先”,以人格魅力、学识魅力、职业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学生为本”,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学有所长,全面发展;“能力为重”,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终身学习”,做终身学习的典范。基本内容包括“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维度,分为15个领域,细化为60个条目。实施要求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