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胡适的“言论干政”

2015-03-10谷小水

领导文萃 2015年1期
关键词:约法干政论战

□谷小水

胡适的“言论干政”

□谷小水

20世纪20年代末,中国知识阶层已经由传统的 “士”转化为现代的知识分子,后者在政治上虽居于边缘化的地位,但仍“往往以边缘的身份念念不忘于中心的任务”。作为主要受欧美影响成长起来的现代知识精英,他们所念兹在兹的“中心的任务”是西方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实现。为了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他们对南京国民政府诉诸的主要方式就是言论干政。

言论干政的典型当然是知识界领袖胡适。1932年底胡适本来受媒体之邀做中国未来的梦,但可能由于诸事牵缠,梦没有做完,所以未见刊出。但从这个不太完整的梦境中,还是可以见出自由主义者胡适的政治追求。

胡适梦想,1948年军人还政于民,知识精英担任总统,民主政治得以实现。而其所设想的中华民国史改造史的第一时期,也大体可与孙中山建国程序中的军政和训政阶段相对应。

胡适1917年由美返国之初,有见于中国政治的黑暗,曾立下“二十年不谈政治”的宏誓,希望从思想文化方面为中国政治

造就革新的基础。但现实政治的风雨不断袭来,作为青年思想领袖的胡适很难长期规避于政治之外,他与政治关系的底线慢慢由“不谈政治”、调整为“不干政治”。应该说,胡适一生大体信守“不干政治”的原则,其参与政治的方式主要侧重于“谈”的层次。

胡适参与政治的方式选择,与其本人的认识及兴趣偏好颇为相合。在他看来,政论家不一定非要入于政党一途,完全可以在政党之外上发挥效用。他将政论家分为“服从政党的政论家”、“表率政党的政论家”与“监督政党的政论家”三种。胡适认为前两种角色由于党派立场的限制存在一定的局限,第三种则由于其“超然”的地位,只有政见,没有党见,不但可以充当党派政治的润滑剂,而且可以影响各政党政策,所以“这种独立的政论家,越多越有益,越发达越好”。胡适终其一生扮演的就是这一角色。

就胡适谈政治的内容来看,他比较强调宪政、法治、人权与自由。1920年发表的、被认为促成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群体聚集的《争自由宣言》,非常直接地反映了胡适等在军阀统治之下的主体诉求。两年后,胡适、丁文江等“好人们”结社办刊,“努力”发声,在政治方面的首要要求是有一个“宪政的政府”, “因为这是使政治上轨道的第一步”。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胡适一度寄予厚望,但由于国民党政府所推行的“白色恐怖”政策与党化措施,使胡适渐渐由希望变成失望,与国民政府的关系也由亲近变为疏离。1929年,胡适等人因为向政府要约法、要人权,而与国民党爆发了“人权”与“约法”论战。论战中,胡适并未与陈德征之流缠斗,而是将批评的锋芒直指孙中山的思想和国民党“以党治国”的意识形态,并

认为现在的国民党是一种守旧势力充斥的“反动局面”。

胡适对孙中山的批评,自然引起了国民党的强烈反弹,作为学生兼朋友的傅斯年也不无微词,但他显然不准备放弃被讥为“只会批评人”的言论事业。《人权与约法》一文写就当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我总觉得丁西林说的话不错:‘向来人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今日我们应该相信少一事不如多一事。’此文之作也是多一事也。”

数日之后,胡适读王安石诗作后不禁有感而发:“人生固然不过一梦,但一生只有这一场做梦的机会,岂可不努力做一个轰轰烈烈像个样子的梦?岂可糊糊涂涂懵懵懂懂混过这几十年吗?”然而梦虽可以如人权与约法论战一样做到“轰轰烈烈”,其对政治的影响却难言收获实效。

人权与约法论战之后,胡适与国民党的关系渐趋转暖,他也本着“补偏救弊”的“修正”态度继续充当南京政府的“诤臣”。1932年在国难的背景下,他和一班同人“笔墨报国”,创办《独立评论》。但民族危机的加深,使胡适等人不得不再次审视自己的政治角色,当时学者从政成为众多知识分子的共同选择,胡适一开始虽然对一众友好蜂拥进入政府有所保留,但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后,自己也不能不奋勉驰驱,充当起“过河卒子”。

作为自由主义者的胡适一向信从改良而非革命是社会政治进步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制衡手段,通过言论干政构筑民主体制的建设之梦实属飘渺难及。美国学者周明之对胡适问政的困境和心绪有较为细腻的把握:

胡适与当权者的关系总是很暧昧的。由于赞成非暴力的变化和不愿纠缠于恶劣环境之中。他总是处于愤怒的情绪和深感

自己无力之中。胡适严厉批评有权势的政府,因为它们不能维护人类的基本尊严并有效抵抗外国侵略;他不倦地要求政府渐进而且能系统地自我改良并给人民各种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力。

但是,由于自身并不能影响政府,胡适总是支持维持现状,总是希望走入歧途的政治家能有某种程度的良心自觉,希冀现状提供的这一点少得可怜的稳定能为他的精神努力提供一些珍贵的时刻。

(摘自《团结报》)

猜你喜欢

约法干政论战
外戚“干政”? 姻亲涉入与家族企业代理成本①
觉醒年代的一次公开论战
“约法”夫妻
曹刿论战
建政、救亡与启蒙:再论鄂州约法之人权条款
探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临时”之因
对《临时约法》大总统令副署权的质疑
《〈曹刿论战〉句读解惑》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