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强化内外监督行使检察职能更有力
2015-03-09于东波王彦芳
于东波+王彦芳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为有效规范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北票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在深化检察内部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积极争取各方的监督支持,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化。北票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检察长对联络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检察长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联络员的联络制度。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至少作两次以上的专题工作报告,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预防、民行检察等重点工作,都要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接受人大监督常态化。坚持把检察机关重大的工作部署、开展的重大检察活动、重特大案件查处等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的执法检查和评议,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接受人大监督多样化。接受人大监督,既要走出去,又要迎进来。北票市人民检察院定期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预防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大会,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评议和指导。
广泛争取社会监督
一是开展阳光检务。通过专网、报刊、电视和广播电台充分宣传检务公开的内容,使检务公开走向千家万户。还将检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印成宣传资料,发放给群众。举办检务公开专题宣传日活动,突出重点,扩大宣传面。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当事人的控告申诉,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检察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沟通联系,定期召开或就某一方面的专题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切实发挥检察机关为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作用。三是邀请新闻媒体报导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利用新闻媒介公开检察机关的工作制度、立案标准、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四是实行案件回访制度,纪检部门随时深入到发案单位及案件当事人家中了解掌握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情况。五是派驻乡镇检察室聘请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检风检纪监督员,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各种违法问题发生。
强化人民监督员工作
注重在丰富人民监督员法律知识及提高检察业务水平、拓展监督案件渠道、加强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职能建设、增强监督效力上下功夫,求实效,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科学、有效的监督。保障人民监督员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在案件监督前及时将拟处理决定书、主要证据目录、相关法律规定等材料提交给参加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组织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全面、客观地介绍案情并出示主要证据,说明与案件相关的法律适用情况,详细回答监督员提出的问题,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讯问、询问工作或收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让人民监督员充分了解案情,从而使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强化检察内部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部门,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前,要求其填写《派员监督讯问通知单》并通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到达办案现场,对办案部门是否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了党风廉政责任分工,深入开展廉政承诺活动,建立健全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加强重点工作、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在干部任用监督方面,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的纯洁性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完善自身执法办案监督机制
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着力防止利用和滥用检察权以案谋私、贪赃枉法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监督作用。一是督促案件数据录入,严把案件入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工作分析,提高服务能力。
推行不捕、不诉说理工作机制。在审查批捕、起诉环节,大力推行不捕、不诉说理工作机制,要求案件承办人对不捕、不诉案件,必须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充分说明。
完善办案程序审查。坚持承办人、科长、主管检察长阅卷、科室集体讨论研究的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须研究”:即对拟不捕、不诉的必须研究;改变案件定性的必须研究;需立案监督和纠正违法的必须研究。保证案件捕得住、诉得出、判得了,信得过。
推行信访首办责任制。控告申诉部门不断规范来访接待、案件办理、案件反馈、息诉等工作程序,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处理首访问题上,强化接访责任,提高接待质量和效率,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果。对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按性质当场进行分流,各业务部门接待后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的,按首办责任制的要求,确定办案人员及时办理,控申部门负责跟踪反馈答复上访人。针对涉检信访案件案情复杂,办理难度大,息访工作难处理的特点,控告申诉科干警在准确执行法律,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引导上访群众依法维权、有序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