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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理性与生活理性:城市体育社团组织系统的比较研究

2015-03-07冯欣欣曹继红

中国体育科技 2015年1期
关键词:沈阳市沈阳社团

冯欣欣,曹继红



制度理性与生活理性:城市体育社团组织系统的比较研究

冯欣欣,曹继红

以沈阳市乒乓球协会和民办体育社团“沈阳徒步”为研究个案,以“制度与生活”的理论视角,运用文献调研、观察、访谈等研究方法,围绕“城市官办体育社团和民办体育社团组织系统差异”这一核心问题展开比较分析。研究发现,城市官办体育社团是制度理性的产物,缺乏自主性;城市民办体育社团是生活理性的产物,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并提出弥合制度与生活的张力,促进城市体育社团发展的策略。

城市;体育社团;组织系统;比较研究

1 问题的提出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市中除传统的由政府推动成立的体育社团之外,产生了大量民间力量兴办的体育社团,这类社团发展迅猛,并在生成动力与组织系统方面与传统社团完全不同。在我国推行社会治理理念,启动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亟需对转型期两类并存体育社团的组织系统予以辨析,以期在理论上对体育社团的改革与发展作出回应。

20世纪90年代以来,体育社团改革始终是体育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研究成果丰富,这些成果主要聚焦于体制内的体育社团,以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的市民社会和法团主义理论范式,探讨在既有的国家与社会权力分配框架下政府改革及体育社团的发展问题。以市民社会理论为研究背景的研究者采用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预设,从宏观层面将体育社团作为整体加以分析[7,11,24,33]。基于法团主义观点的研究者超越了市民社会关于“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观点,将体育社团的发展直接与政府职能转变相联系[15],认为体制内的体育社团对原有体制存在路径依赖,是“政府选择”的结果[34,35],“同构”于政府体育行政管理体系之中,行政色彩浓厚[37],提出创新体育社团政府管理模式,由行政控制转为行政指导[12]。

然而,市民社会理论和法团主义理论形成于西方,是关于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抽象概括。其理论预设是存在独立于国家的“社会”,而中国的实际情况却更具有国家与社会相互渗透的复杂传统,因此,这两个理论不可避免地存在本土适用性及研究层面等方面的局限。有学者指出,由于国家与社会框架注重在宏观层面阐释力量格局的转换,难以切入中观与微观社会实践,观察到扎根于日常生活中的观念、行为所具有的丰富内涵[16],因而更适合于处理相对宏观的现象,对于细微的、复杂多变的事实,并不具有优势,某种程度上简化了社会实践的复杂性[17],使其不足以从中观和微观层面对日趋开放、复杂的社会生活作出回应。城市体育社团不仅开展健身休闲活动,还承载人们的交往、情感、认同等社会性诉求,是城市居民“体育生活的真实体现,所追求的是典型的社会生活”[36],因而属于人们的生活世界。对于这一层面的组织现象,“国家与社会”的宏观视角显然缺乏令人信服的解释力。本研究引入成长于本土的学术资源“制度与生活”视角,从微观层面探寻城市官办体育社团与民办体育社团之间的组织差异,分析适合当前环境的体育社团发展方式,以期为我国体育社团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借鉴。

2 理论视角与核心概念

2.1 理论视角

2.1.1 “制度与生活”理论的内容

“制度与生活”视角改变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范式,因而也超越了其解释中国本土情景下社会事实的困境。这一视角能为我们理解中国社会变迁中一系列复杂现象提供新鲜的解释路径[17]。

“制度与生活”视角下,“制度”主要指以国家为主体的直接的和间接的社会管理制度,其与社会性、观念性制度相互交织,共同形成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制度丛”(cluster of institutions)[18]。与制度关联的“生活”是指人们日常的、非正式的社会生活领域,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活动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所生产出来的互动空间。在这一视角下,制度是多样化的,而生活是高度弥散的和地方性的,既包括最为日常化的生活方式,又指涉组织化的社会空间;既是例行性的和非逻辑的,又包含理性的因素。在具体的社会背景下,制度与生活之间存在着既相互渗透、相互建构又相互矛盾的动态关系[17]。在制度与生活的互动中,源于生活世界的“自主性”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对制度与生活辩证关系的分析中,学者们从社会发展过程角度分析了制度与生活间的巨大张力,即建构制度是以规训生活为目标,制度又无法完全安排生活,需要通过构建制度与生活的良性互动来弥合二者之间的张力。

2.1.2 体育社团研究确立“制度与生活”视角的依据

1.哲学研究的“生活世界”转向为本研究理论视角的选择提供了指导。20世纪初,在哲学发展中,出现了人类理性向“生活世界”回归的巨大转向。德国哲学家、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面对欧洲日益加剧的科学危机提出了“生活世界”概念,他认为:“所有的科学都是建立在生活世界不言而喻的基础上的”,“生活世界”或“日常生活世界”是“直觉地被给予的”、“前科学、直观的”、“可经验的”领域[5]。受胡塞尔的影响,回归生活世界成为现代哲学乃至社会科学诸多学科的重要导向,成为当代不同学科的学者共同关注的一个“问题域”。在社会学领域,诸多社会学学者的研究促使社会学研究实现了日常生活转向,受这些思想影响,本研究确立体育社团的研究框架时,也力图转变宏大叙事式的研究方式,转而深入微观生活领域探究体育社团的成长逻辑。

2.体育与生活世界和制度世界的关系。体育是一种人们锻炼肌体、放松身心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作为一种文化,始终与人有密切的关联,学者称之为体育的“属人性”和“为人性”[25]。体育的“人性”决定了体育与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必然存在天然联系。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体育愈发被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主导,服务于制度世界,而远离生活世界。在现代社会反思科学主义、理性主义对人的忽视,倡导恢复人的主体性的趋势下,体育研究也应以人为本,回归生活世界,“只有在与人的生活世界的关联中,体育行为本身才能得以发生和持存”[31]。对生活世界的复归,并不意味着对制度世界的彻底背离。现代体育发展的诸多方面又是人们理性建构的结果,体育的有序发展也离不开制度世界理性的力量,关键在于如何促进体育在生活世界与制度世界的和谐关系中获得发展。

3.体育社团研究与“制度与生活”视角的适切性。体育社团研究提倡对人的关注,对生活世界的回归,要求体育社团的价值模式赋予人以主体地位。城市体育社团作为城市居民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载体,也应该符合体育的“属人性”和“为人性”特点,以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世界作为其扎实的根基,在满足城市居民源于日常生活需求的基础上,获得自身成长。而作为一种结社组织的体育社团,还属于“一种‘界定组织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的规范系统”[39],这一系统为社团组织提供合法性的律令与规范框架。体育社团的成长要受到这些符合理性主义法则的规范系统的规制。本研究即是将体育社团纳入“制度与生活”视野,探究不同体育社团如何在接受制度规制与对日常生活需求的回应间构建组织系统。

2.2 核心概念

2.2.1 城市体育社团

本研究在考察社会学关于社会组织及体育学关于体育社团的概念界定基础上,对体育社团进行界定,认为体育社团是由人们自愿组成,致力于开展体育运动(或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社会性特征的组织形式及其网络形态。考虑到我国社团组织发展的复杂性及本研究的目的,借鉴社会学官办、半官办和民办社会组织[38]的划分方法,将体育社团划分为官办和民办两种。官办体育社团是指由体育行政部门推动成立,直接或间接得到体育行政部门各种资源资助,并由体育行政部门支持或控制的体育社团。我国各级各类体育总会及部分单项运动协会、学会、行业体育协会等属于此类社团。民办体育社团是指参与者基于共同兴趣,以健身、休闲为主要目的,自发形成,开展志愿性公益或互益体育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形式及其网络形态。按照这一界定,只要符合自发生成、以健身休闲为目的开展体育活动、从事的是志愿性的非营利活动就可纳入民办体育社团的研究范畴,没有过多强调其组织章程、组织合法性、组织规模等结构性要素。

2.2.2 组织系统

组织社会学研究中,一般涉及“结构”和“关系”两方面的问题。就单个组织而言,“结构”是指组织内部的系统结构也即“组织制度化的模式”;“关系”则是外部的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本研究仅关注社团组织的结构即组织内部的系统结构问题。组织社会学认为,组织系统的构成要素包括组织目标、组织结构与设计、组织文化和组织内的群体[43]。为便于比较研究,将组织系统的要素确定为组织的领导者、组织结构、组织目标、组织规范及管理活动等。

2.2.3 制度理性与生活理性

理性(Reason)来自希腊文Loros(逻各斯)、nous(努斯),意指规律、思想、言词等涵义。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把“逻各斯”最早引入哲学,并赋予它普遍的客观规律意涵。此后,理性的概念有了多方面的发展,韦伯把理性看作是人的社会行动、社会结构和秩序以及社会制度中的合理性[30]。本研究采纳这一内涵用以理解制度理性和生活理性。

制度理性是现代社会的公共理性,是试图将某种个体行为普遍化为一般行为的,追求社会普遍秩序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47]。因此,制度理性强调符合社会普遍秩序的合理性要求,其实质是工具理性在社会体制或制度中的表现[30]。本研究从组织层面理解制度理性,是指组织的产生及组织系统的形成具备符合社会普遍秩序要求的合理性,即符合政府部门管理的需要。

生活理性是指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世界中形成的意在追求生活本身的自我满意感和自我舒适感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生活理性植根于世俗生活实践,引导人们创造、利用文化事物为具体生活服务,体现了人们世俗的、具体的、变动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10]。组织层面的生活理性是指组织的产生及组织系统的形成具备符合人们生活实践要求的合理性,即符合组织参与者追求生活满意感和舒适感的需要。

2.2.4 自主性

在英语世界中,自主(autonomy)源于古希腊词autos和nomos,意指城邦和国家的自我统治、自我支配、自我管理和自我主宰[26]。作为一种哲学思想,亚里斯多德、康德、马克思等思想家都曾对自主性展开论述。现在,“自主性”一词已在哲学、教育学、伦理学、法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广泛应用。自主性是行为主体按自己意愿行事的动机、能力或特性。“行为主体”包括个体和群体;“按自己意愿行事”即自由表达意志、独立做出决定、自行推进行动的进程等[23]。无论行为主体是个体还是群体,自主性首先都是人的主体特征。正是因为人的自主性,才会使人在对其外部环境认识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需要和能力采取行动满足需要,实现目标。

在“制度与生活”视角下,自主性指镶嵌于生活之中、运作生活和改变生活的个体和群体的理性化——不是纯粹工具理性,而是多元化的和混合理性的自我选择、自我设计、自我组织和自我调控的行为[18]。本研究借鉴我国学者将非营利组织自主性划分为人事自主、财务自主、活动自主、认知自主和整体自主5个维度[46]的观点,从这5个维度考察两类城市体育社团所展现的自我运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决策、自我服务等行为。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3.1 研究对象

本研究对象是城市体育社团,通过对两类城市体育社团个案的考察,比较研究两类城市体育社团组织系统的差异。选取沈阳市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沈阳市乒协”)作为城市官办体育社团的典型,选取“沈阳徒步”作为城市民办体育社团的典型。二者分属城市体育社团官办与民办的两极。实际上,在城市体育社团两极之间还有着大量的中间类型,也就是说,我国城市体育社团如果从其与政府的关系划分,会有许多处于官办与民办连续谱中间的某一位置,而非纯粹的官办社团或民办社团。本研究的目标是比较城市官办体育社团与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在组织系统方面的差异,出于研究目的考虑,选取处于连续谱两端的典型个案进行比较研究。此外,从项目来看,尽管本研究选取的两个个案在项目上有所不同,但其并非是组织系统对比的关键变量。并且,这两个项目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官办体育社团多为传统竞技类项目,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多为新兴休闲类运动项目的现实。

3.2 研究方法

3.2.1 个案比较研究

比较是对调查资料进行理论分析的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40]。劳伦斯·纽曼认为,比较研究能够引发新问题并且激发出理论建构的新方法,个案比较研究的主要焦点是比较特定的社会或文化单位,而不在于建立广泛的一般性原则[14]。

个案的典型性要求在研究中首先要确定对个案的筛选标准,以帮助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本研究对官办体育社团的选择,侧重于考察其官方性特征;而民办体育社团的选择,则部分借鉴裴立新等[27]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本研究的目的,确定社团的规模性、社团活动的经常性、社团核心的稳定性3个标准选择民办体育社团。利用以上标准对沈阳市官办体育社团和民办体育社团进行筛选,最终确定沈阳市乒协为城市官办体育社团的典型个案;“沈阳徒步”为城市民办体育社团的典型个案。

3.2.2 资料收集的方法

3.2.2.1 文献资料调研

收集国内、外关于社会组织、体育社团领域的相关著作、文章等,收集我国关于大众体育和社会组织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本,收集与研究主题有关的媒体信息、网络信息及个案的组织章程、档案资料及工作总结等,这些文献成为本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

3.2.2.2 观察

观察法分为非参与观察和参与式观察,本研究更侧重使用参与式观察。参与观察是在自然场所里进行的直接观察。由于选取的案例各不相同,参与观察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沈阳徒步”属于自发性的而非常规存在的组织形式,组织活动仅在开展户外活动过程中才能有所体现,笔者亲自参与“沈阳徒步”组织的登山、徒步活动,户外活动10次。对沈阳市乒协的参与观察,共有两次参观市乒协组织的乒乓球赛活动。通过参与各类活动,获得生动的第一手资料,得以洞察两类体育社团参与者的参与状况及其活动运作情况。

3.2.2.3 访谈

根据研究主题和目的,设计针对不同访问对象的开放式访谈提纲,进行实验性访谈,然后再根据反馈情况,修正和调整访谈内容进行全面访谈。本研究访谈了沈阳市体育部门的管理者及工作人员、沈阳市乒协的工作人员以及“沈阳徒步”的发起者、管理者和参与者等共计12人次,获得个人访谈录音总计400分钟,此外,还获得一些活动录音。每次访谈或活动后将录音转成文本,成为研究的宝贵资料。

4 沈阳市乒协的形成及其组织系统

4.1 沈阳市乒协的形成

作为建国后沈阳市成立较早的单项运动协会,沈阳市乒协与中国的体育事业一道经历了比较曲折的发展过程。20世纪50年代,由当时的沈阳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体委”)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沈阳市分会推动,在1958年成立沈阳市乒协,时任共青团沈阳市委书记任名誉主席,沈阳市体委的工作人员任主席。文化大革命期间,沈阳市乒协工作一度中断。1979年,获得恢复。从沈阳市社会组织网查阅到的社会团体登记信息显示,沈阳市乒协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时间为2005年4月19日。目前,沈阳市乒协有114个团体会员,常年坚持打球的有30余万人。

4.2 沈阳市乒协的组织系统

4.2.1 沈阳市乒协的领导者

从沈阳市乒协的变迁过程来看,其成立以及恢复,都是在沈阳市体委或体育局以及沈阳市体育总会的推动下完成的,其聘任的领导人也与行政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一点,在其章程中也有明确规定。沈阳市乒协章程第18条第9款规定:“聘请德高望重的领导人担任名誉主席、顾问”。

沈阳市乒协第一届名誉主席、主席分别是当时的共青团市委书记和市体委的工作人员。此后的1985年,由离休的沈阳市体委主任担任主席。近年来,协会聘任的名誉主席、副主席等,多为在行政机构中在任或卸任的领导,这是乒乓球协会属于官办社团最为明显的标志。“这种聘用行政领导的做法,有利于协会的发展,更有利于这项运动的开展”(2013年11月16日沈阳市乒协工作人员访谈记录),其实质是借助行政领导掌握的体制资源,可以调动行政、市场等资源投入乒乓球协会。我国早在1998年就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规定。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县及县以上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45]。但单项运动协会在实际运作中,仍不乏领导干部任职的情况,这也反映出基层体育社团组织发展中,在制度途径供给资源不足、自身缺少获取资源能力情况下的一种策略选择。

4.2.2 沈阳市乒协的组织结构

沈阳市乒协章程规定,沈阳市乒协受市体育局和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经沈阳市民政局登记注册,获得合法资格,并且要每年接受沈阳市民政局的年检。在业务上,沈阳市乒协是沈阳市体育总会的会员单位,沈阳市体育局是其业务主管部门。因此,沈阳市乒协需在业务上服从市体育局和市体育总会的领导。

沈阳市乒协的组织机构由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会员代表大会及作为日常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组成。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常务委员会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由主席、副主席及正、副秘书长组成。在实际工作中,沈阳市体育总会仅要求协会上报协会的主席和秘书长,而副主席和副秘书长等可以有多人担任,一般仅仅是部分参与乒协活动,或挂虚名而不承担工作。沈阳市乒协的章程仅规定协会主席和秘书长的职权。协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常务会,检查会员大会、常务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处理其他重要事宜。协会秘书长的职权主要是处理协会的人员聘用及各类日常事务。可见,很多具体工作都是由协会秘书长完成。沈阳市乒协的常委会直接面对协会的各会员单位。尽管,沈阳市乒协的章程中规定可吸纳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但实际上,由于沈阳市乒协并不吸收个人会员,也不面向个人会员开展活动。因此,沈阳市乒协吸收的均为单位会员。沈阳市乒协仿照行政部门形成科层制结构(图1),这一结构向上对应沈阳市体育局和沈阳市体育总会,接受来自这两个机构的管理,向下对应被接纳的沈阳市内各乒乓球俱乐部,不直接面对乒乓球爱好者个人。

图 1 沈阳市乒协组织结构示意图

4.2.3 沈阳市乒协的组织规范

沈阳市乒协的组织规范集中体现为协会章程,章程就乒协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以及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等作出规定。通过访谈得知,国家体育总局系统的协会组织章程均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规范格式形成。沈阳市乒协的章程也参照这一规范格式,结合沈阳市的实际稍作修改形成,其核心内容均与标准格式一致。

协会章程规定沈阳市乒协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市从事乒乓球运动的体育工作者和爱好者,发展乒乓球体育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尽管言语不甚明了,但这一宗旨基本阐明了协会开展大众乒乓球活动,主要发展大众体育的目的。对照中国乒乓球协会章程中对中国乒协宗旨的规定,发现国家乒乓球协会的宗旨中,除开展大众性乒乓球运动及加强对外联系与合作外,还包括发展竞技乒乓球运动的职责,而沈阳市乒协的“发展乒乓球体育事业”则或多或少地显示出地方项目协会定位的尴尬。从国家层面来看,由于单项运动协会同构于各项目管理中心,在其章程中必须明确肩负提高竞技运动水平的职责。但是,到市一级层面,没有项目管理中心,竞技体育工作在行政上由市竞训处负责,在训练方面则由竞体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市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等训练单位负责,体育总会及运动项目协会只在对外交流时,出于服从国际惯例的需要“出场”。因此,其章程中只能比较模糊地表述“发展乒乓球体育事业”。在与市体育总会工作人员的访谈中也谈及这一点,“在全民健身活动受到重视之前,市体育总会以及各单项运动协会都没有什么实质性工作,在体育局最不受重视。随着各级政府对全民健身的重视,体育总会和单项协会的地位有所改善,但由于体制没放开,处境仍旧尴尬”(2013年11月11日沈阳市体育总会工作人员访谈记录)。

沈阳市乒协的章程还规定了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待的权利;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的权利;有申请退会的权利。会员同时需履行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维护协会合法权益;缴纳会费等义务。在实际活动中,一般乒乓球协会组织开展的全市比赛,要求只有其会员单位才有资格参加,如果想参赛,必须首先申请加入沈阳市乒协。成为沈阳市乒协的会员后,乒协一般要求会员单位每个季度至少开展1~2次大型活动(2013年11月16日沈阳市乒协工作人员访谈记录)。

4.2.4 沈阳市乒协的活动开展

沈阳市乒协作为联结体育行政部门和各乒乓球俱乐部的“中介组织”,尽管在章程中规定了协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省、市体育局的有关规定,举办各类活动;鼓励市民参加乒乓球运动,指导开展乒乓球运动;举办和承接各类乒乓球比赛;培训乒乓球运动骨干;组织参加或举办有关的省内、国内和国际乒乓球体育活动,开展乒乓球体育交流和国际交往;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但在实际工作中,协会一般比较热衷于开展和参与各类赛事活动,尤其侧重协助市体育局和体育总会开展赛事。从2011年辽宁省和沈阳市迎接第12届全国运动会开始,为配合“全民全运”理念,省、市两级密集地开展了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市体育总会和各单项协会发挥了作用,群众性运动赛事一般都由单项运动协会承办。

2011年,沈阳市乒协举办了以下活动:5月与联通沈阳公司联合举办了乒乓球比赛;7月承办了沈阳市城建系统职工运动会乒乓球赛;11月与雄州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了乒乓球超级大奖赛,共有来自社会各界的114支代表队50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此项赛事。为展示沈阳市老年人全民健身工作成果,大力宣传“全民参与健康生活”的主题,6月份沈阳市乒协承办了第6届老年体育健身展示大会乒乓球比赛。该项赛事由沈阳市体育局、沈阳市体育总会主办,比赛吸引了全市各区、县代表队的200余名老年乒乓球爱好者参赛[33]。

随着第12届全国运动会的临近,省、市两级行政部门营造迎接全运会氛围的任务更加集中,单项协会开展的赛事也越加密集。2012年3月,举办了沈阳市首届体育大会乒乓球大赛,有200多支代表队、千余名运动员参赛。7月份协办了沈阳市城建系统乒乓球比赛。

除在沈阳市内开展活动,沈阳市乒协为增强自身影响力,在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的支持下,以沈阳市乒协名义,组织老、中、青3支代表队连续两年参加了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乒乓球比赛。通过搭建平台、举办赛事、开展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热情,使人们充分感受了参加体育活动带来的激情与欢乐,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群众性乒乓球运动蓬勃发展。

可见,沈阳市乒协作为一个体育社团仅仅在组织大型活动时才体现组织的存在,发挥社团的功能,而这些大型活动具有间断性、临时性特征。对大型活动的组织也集沈阳市体育局和沈阳市体育总会的力量共同完成。沈阳市乒协更多是一个形式组织,不具有实体性,其在日常性大众体育活动中,发挥的功能较为有限。

5 民办体育社团“沈阳徒步”的生成及其组织系统

5.1 “沈阳徒步”的生成

作为自发性体育社团,其生成主要源自参与者内在的参与动机,参与者的动机既包括对运动项目的兴趣,也包括维护身体健康、追求快乐、扩大社会交往等诉求。

5.1.1 身体健康的自我维护

尽管现代健康观念已经超越了身体层面,还强调心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但从人们的理解来看,身体健康仍然是最基本的诉求。通过对“沈阳徒步”参与者调查获知,多数参与者的初衷是通过参加社团组织的运动休闲活动,强身健体。社团的发起人、领导者也从这个角度分析城市民办体育社团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

民间社团这两年发展很快,这是大势所趋,因为老百姓的思想观念和健身诉求有所改变,认识到医药费贵,看病难,觉得健身比吃药强多了,徒步又是一个经济实惠的健身方式,健身诉求促使大家参与社团(2013年8月10日沈阳徒步发起人“东北虎”*“东北虎”是“沈阳徒步”发起人的网名。由于“沈阳徒步”是借助网络发起的社团,参与者均以网名相称,本研究予以直接使用。访谈记录)。

5.1.2 追求快乐心理的满足

对精神世界的追求,也是参与者参加体育社团的重要动因。在访谈中,“快乐”是受访者谈到最多的词汇。谈及参与动机必涉及“寻找快乐”,谈及参与感受则会涉及“收获快乐”。这种快乐心境大体源于以下方面:

1.参与运动的快乐感受:人们参与徒步运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疲劳的症状,但靠自身的意志力坚持下来,就会体会到克服困难的成就感。“爬山穿越带来的是痛并快乐的感觉,在经受日晒和长途跋涉后,一方面身体疲惫,另一方面却也体验着征服大山带来的快乐,尤其站在高山之巅时,别提多爽啦。”(2013年5月18日出队活动访谈金胖熊记录)

2.放松和减压的感受:“沈阳徒步”中大部分人是处于45~60岁之间的在职人员,平时面对工作和生活等压力,周末的户外穿越活动,成为这个群体摆脱压力的途径。“在这个团队,彼此都不问年龄、不问收入、不问职业也不问婚姻状况,大家都以网名相称,在这里可以卸掉所有身份负担,以一种纯粹的心态参与活动,所以,得到的只能是轻松愉悦”(2013年6月11日出队活动访谈茉莉记录)。

3.亲近自然,开阔眼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环境质量每况愈下。城市空气污染,使人们想办法避开污浊的空气,寻找清新自然的环境。纯粹无污染的自然环境成为人们追求的稀缺品,越来越受到城市居民的推崇。此外,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又产生了新型的饥饿,即“眼睛的饥饿”[32]。户外运动民间社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解决“眼睛饥饿”的需求。民间体育社团的参与者也在不断地大饱眼福中获得快乐感受,这是一种对精神境界的追求与享受。“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肚皮饥饿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我们接下来追求的是‘眼饱’,参加徒步,可以使我们通过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一饱眼福,获得快乐”(2013年6月11日出队活动访谈常乐记录)。

5.1.3 社会情感的满足

1.结交朋友,获得社会支持:“沈阳徒步”为参与者构建起工作、日常生活之外另一个公共交往空间。在这一空间中,人们接触到新的朋友,结成新的友谊,还将在运动中结成的友谊延伸至日常生活,形成彼此交往的“圈子”,“圈子”的成员之间会提供社会支持。这种社会支持集中表现为情感性支持,彼此交流生活和工作中的挫折与压抑,发泄负面情绪,获得理解与支持。徒步参与者之间不仅通过面对面交流给予彼此情感支持,还利用网络媒介表达问候,传递情感。在“沈阳徒步”的论坛里,会有人问候队友生日快乐,对会员的发帖进行顶贴支持,有的再加上几句鼓励支持的话语,无不传递人们之间的友情。

2.共享记忆,分享情感:在“沈阳徒步”中,人们因参与徒步运动结缘,相互之间较少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利益瓜葛,人际关系也较少世俗社会的羁绊。更多的是在参与运动过程中,因分享运动乐趣和经验,回忆令人愉悦的难忘瞬间而产生的积极情感。在群体参与运动过程中形成的时刻,成为人们共同的经历和集体记忆,是徒步成员共有的精神财富。对这些精彩瞬间的回忆,对难忘的运动参与经历的诉说,成为维系“沈阳徒步”成员间情感的纽带,徒步成员在共享回忆与经历中,加深了彼此的情感,而在情感和沟通基础上产生的理解与共识又反过来促进社团关系的维持。

“去箭扣长城正赶上六一儿童节,林子团长不知从哪儿弄的红领巾,我们每个人都是一身白色的衣服,戴着红领巾,当时的场面,真的挺有意思的,仿佛我们这些四、五十岁的人又回到了童年,我们都戏称自己是老顽童。这种快乐,是金钱买不到的”(2013年7月6日出队活动访谈阿亚记录)。

图 2 北陵团队箭扣长城留影

5.2 “沈阳徒步”的组织化策略

罗伯特·贝尔斯认为,人们对稳定社会环境的需要促使产生社会结构。同样,群体要维持稳定也需要发展结构要素[4]。结构性的组织化要素和策略使自发的趣缘群体逐渐发展成社团组织,也使其与城市中普遍存在的更为松散的社区或广场健身群体区别开来。

5.2.1 “沈阳徒步”的领导者

“沈阳徒步”作为自发聚合形成的社会组织,既是一种组织形式,又是城市居民参与运动休闲的一种群体行为。作为群体行为需要一定的秩序确保行为的一致性,这一秩序表现为参与者对组织形式的服从,或者对某人的服从。“沈阳徒步”体现为参与者对倡导者——“东北虎”的服从。从“沈阳徒步”形成至今,“东北虎”始终处于团队的核心位置,徒步各团队的发展、团队带头人的更迭、“沈阳徒步”发展理念与目标的确立以及对目标的坚持等,都深深地打上了“东北虎”个人的烙印。

2010年6月,“沈阳徒步”正式成立,租用一个免费的网站。“我们确定的理念是适合大众健身,自愿参加,另外加入社会公益活动,实行非营利的AA制,注重环保、团结互助等元素”(2013年8月10日沈阳徒步“东北虎”访谈记录)。

从访谈可知,“沈阳徒步”成长之初,就带有明显的“东北虎”及其团队成员的生活痕迹。他们是徒步健身的早期参与者,生发于个人生活领域的诉求,在他们的持续参与下,不但自身得到满足,还逐渐明确并朝着组织化方向发展。大众健身、网络召集、徒步兼顾公益、非营利AA制等最初的组织理念和运作模式一直得以延续。

“东北虎”作为倡导者和现在团队的领导者,他的理念、他管理团队的方式获得成员的认可,团队成员都亲切地称“东北虎”为“虎哥”。成员的认同,进一步促进“东北虎”及其带领的“沈阳徒步”在沈阳市扩大影响,很多人包括对徒步感兴趣的个人以及渐成规模的小团队,都找到“东北虎”。

“东北虎”对“沈阳徒步”的影响,还在于对徒步非营利性质和大众健身定位的坚持。“东北虎”在发起成立“沈阳徒步”时,就明确了其非营利的性质。因此,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不管是包车、用餐还是门票,他都坚持采用AA制,由专人负责管理财务,一旦某次活动有所盈余,将在大型活动时补充活动经费所需。对于大众健身定位的坚持,体现在其发起的活动绝大多数是普通老百姓在体力上都可以承受的,选择沈阳周边海拔较低的山进行穿越。

“我坚持做大众健身,这是我建立“沈阳徒步”的宗旨,我就坚持做入门水平的徒步登山活动。”“这类社团发展领导者非常重要,如果领导者方向把握不住或者追求利益,其他队长看到就会也自己赚,慢慢地性质变了,就会散掉”(2013年10月7日沈阳徒步“东北虎”访谈记录)。

这些都是“东北虎”关于团队的认识与坚持,正是作为团队领导者的这种坚持,既给各团队树立了榜样,也坚守了“沈阳徒步”的宗旨。

5.2.2 “沈阳徒步”的组织结构

作为一个由民间自发成立的体育社团,“沈阳徒步”的组织结构呈现明显的网络特征。围绕“东北虎”以圈层形式向外扩展(图3),核心结点是“东北虎”。围绕“东北虎”,其核心团队的每个成员是一个结点,有的团队成员负责打理网络论坛事务,有的在开展活动时负责对外联络。这些作为与“东北虎”联系最为密切的成员结点,也属于信息交汇的密集点,相应承担一定的职能。此外,在具备职能责任的结点外层,还有按照地域划分的团队组织者结点,这些团队组织者在网络论坛上表现为带有地域性的版主,论坛为其专门辟出相应版块,如北陵团、万泉支队、塔湾支队等,结点主要是市内各大公园、广场开展夜走活动的徒步支队的队长。这些队长一方面打理自己的版块,另一方面,自己也形成一个小网络(支队)的核心结点。这些结点起到承接作用,接受“东北虎”的指令,在本团队内传递信息,发布消息,开展活动。正是这些地域性团队,使“沈阳徒步”得以接触最为基层的健身者,并作为一个组织吸引散落的、原子化存在的健身参与者,因此,这类结点也承担重要的职能——开展基层服务,发展团队,扩大规模。除这两类结点以外,还有以次级兴趣或技能划分的结点,如疯子团、马拉松支队、文工团、公益团、体工队等,比如文工团就是不按地域招收“沈阳徒步”中具有文艺特长的人员,这些团队在网站中拥有自己的版块,各版块版主就是组织结点,管理版块,组织活动。这样,各种版块,以版主为结点,与“东北虎”建立信息联系渠道,共同参与“沈阳徒步”网络论坛的管理,同时,负责网下的活动开展。各结点组织的团队与“东北虎”之间并无科层制式的上下级关系,而是平等合作、相对松散的关系。同时,“沈阳徒步”及其每个版块的QQ群也成为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甚至有的团队成员由于计算机水平有限,仅加入本团队的QQ群,而不登陆论坛。这样,团队中关系比较密切的参与者之间可以借助QQ,添加彼此为好友,并以这种渠道进行交流,扩展了人们的社会关系网络。

5.2.3 “沈阳徒步”的组织规范

“沈阳徒步”作为借助网络论坛发展起来的民间社团,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组织章程确定组织目标,而是在其《“沈阳徒步”论坛管理制度(草案)》中间接予以阐述,从这一点来看,也符合这种自发聚合、松散组织的实际。这类组织尤其是趣缘型自发组织,一般是几个发起者出于满足自身兴趣爱好的需求,自动聚合到一起开展活动,其目标就是大家一起玩得更快乐。“沈阳徒步”在其论坛宗旨中指明“走进自然、关爱生命、友爱互助、简单快乐”。这实际上也是所有爱好户外活动的驴友的诉求,这种诉求迎合了城市居民的一种集体心态。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节奏也不断加快,面对的是不断加大的工作压力、不断疏离的人际关系和污染严重的城市环境,人们渴望走向自然,爱护自己的身体,体验简单但充满温情的人际关系。正是这种需求,才使得“沈阳徒步”在几年间迅速扩大。在这一目标指导下,吸引了各区域的健身夜走团队;更吸引了一批乐于为他人服务、甘当志愿者的热心人。所以,这一贴近生活的组织目标,使“沈阳徒步”迅速扩大规模并持续健康地发展。

图 3 “沈阳徒步”组织结构示意图

资料来源:根据调研资料自绘,各职能核心与各地域核心之间均有联络关系,为保证图示效果仅画出部分联络线。

尽管是一个松散的民间体育社团,“沈阳徒步”的管理者却深知规范的重要性。在这类组织中,参与者的层次、状态等非常复杂,而社团本身又没有任何可以直接规制的手段,只能依靠制定规范,让参与者首先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另外,“沈阳徒步”自身还经营着网络论坛,如果规范不严,互联网既可以宣传自己,但同时也可能因为不当言论造成麻烦,网络言行也是特别需要规范的部分。这样,“沈阳徒步”在成立不久,就制定组织的规范。这些规范规定得具体又详尽,参与者通过阅读规范,很容易明确自身在“沈阳徒步”应该具备的行为准则。

“沈阳徒步”在成立之初,就以网络论坛为依托,确立了《“沈阳徒步”公约》和《“沈阳徒步”论坛管理制度(草案)》。《“沈阳徒步”论坛管理制度(草案)》明确了徒步论坛的性质、宗旨、原则与发展方向,并对会员注册、论坛管理、版权及免责等事项作出声明,其中,关于徒步论坛的性质,规定为:““沈阳徒步”论坛是以网络为信息交流平台的徒步运动爱好者的虚拟家园,是非商业性质的徒步运动爱好者的活动基地”。论坛的宗旨:“走进自然、关爱生命、友爱互助、简单快乐。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团结和组织徒步爱好者,广泛开展徒步、健身、休闲、环保等活动,……为“沈阳徒步”运动的蓬勃发展和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做出积极贡献”。虽然是论坛管理制度,其实已经明确了“沈阳徒步”作为民间体育社团的非营利性质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宗旨。

此外,《“沈阳徒步”公约》和《“沈阳徒步”论坛管理制度(草案)》对论坛注册、发帖、户外活动、环保等都制定了明确的规范。正是类似的一系列规范,使得“沈阳徒步”尽管组织结构松散,但团队整体体现的素质较高,也为“沈阳徒步”赢得了社会声誉。

5.2.4 “沈阳徒步”的组织策略

作为一个拥有1万多人的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其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对“东北虎”的访谈中,他也谈及,“沈阳徒步”的成员什么层次的人都有,如何凝聚这些人是一个大问题。除保持社团发展必要的结构与规范、目标与宗旨外,还需要一些适合于这类组织的管理策略。这种管理策略,不同于正式科层制组织的理性选择,而是源自平等理念下对每一位参与者的尊重。

5.2.4.1 以活动为纽带增强成员间的联系

民间自发聚合的社团组织,看似散落无形,只有在活动中,才会集聚参与者,也才会展露组织的面貌,因此,开展活动是民间体育社团的生命线。这类组织正是基于丰富的、适合市民需求的活动吸引参与者,并以此为联结,把社团成员团结在一起。也正是丰富的活动,使得民间体育社团更具有组织活力。

从“沈阳徒步”来看,其开展的活动一般分为两类——小型活动和大型活动。小型活动又包括各区域的健身团队每天晚上开展的夜走活动和每周论坛中例行的发线活动,大型活动是指“沈阳徒步”每年固定开展的4次活动。在开展活动中,大家一视同仁,不管参与者在社会上具有什么身份,到这里大家一律平等,这种朴素的平等观念,反映的是发起者对每个人的尊重。

“沈阳徒步”最坚实的群众基础是位于沈阳市、区各大公园和广场的健身夜走团队,包括北陵团、沈水湾基地、长青支队、青年支队、万泉支队、铁西新干线等15个团队。这些团队拥有自己开展活动的自治权。其最常开展的活动是夜走,每个支队都有几个乐于奉献的志愿者,每晚负责拿团队的旗帜、音响,负责组织人员整理队伍。这些团队一般都是在晚上7点开始到8点结束,利用公园、广场的便利条件,组织团队成员夜走。有些团队如深水湾和万泉支队具有比较好的传统,每天把本团队的夜走日记,主要是照片发到论坛上,展示团队风采。这种夜走活动,因其具有日常性和一定的强度,对于大众健身是最具成效的,也最受拥趸。此外,比较受欢迎的是每周的发线活动,这类发线活动既有“沈阳徒步”发起的,也有各团队发起的;有的在论坛的AA活动中发帖通知,有的仅在本团队的QQ群中发布通知,规模一般维持在百人左右。这类发线活动一般在沈阳周边城市的山区开展穿越活动,活动时间在3至5小时不等,视线路情况而定。由于线路较远,需包车出行,车费以AA制平摊。这类活动较好地满足了人们亲近自然、呼吸新鲜空气、结交朋友的需要。

除这种小型活动外,“沈阳徒步”每年还开展几次大规模的活动。开展大型活动时,“沈阳徒步”旗下的各团队都组织人参加。“东北虎”意在以大型活动一方面扩大“沈阳徒步”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增强各团队的联结。最为典型的大型活动是“百公里毅行”。“百公里毅行”原名“毅行者”(Trail walker),于1981年在香港始创,在中国的多个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都已举办多届活动[3]。2011年初,“东北虎”策划了第一届“百公里毅行”,并在4月30日成功完成。此后两年,“沈阳徒步”都在4月或5月份,举行“百公里毅行”活动,至今开展了3届。百公里尽管参与并完成的人不多,但是开展这项活动却是一个浩大的工程。每年从策划开始,“沈阳徒步”就有意地安排百公里前的拉练活动,锻炼人们的体能,为百公里做准备。参与拉练的人们还在论坛写下拉练日记,对周边的人也会形成一种感召力。不仅需要体能准备,还需要筹备策划线路、物资、志愿者服务、医疗服务等。

此外,“沈阳徒步”还搞“徒步大会”、“周年庆”以及每年比较固定的“沙漠露营”、“草原露营”、“滨海露营”和“金秋赏枫”活动。这些大型活动少则3百人左右,多则上千人。如2013年10月7日开展的“枫红尽染蒲石河”活动,召集了约1 500人,共28辆大客车。开展大型活动,将各松散团队集合在一起。各团队每到这个时刻,也渴望参与大型活动。

5.2.4.2 以网下和网上实践营造精神家园

“沈阳徒步是我们的精神家园,在这里来自不同职业、不同年龄、地方的人因为共同爱好和信念聚集在一起”;

“在这个城市里有我们的汗水、欢笑、梦想、足迹,还有我们的朋友。让我们一起珍爱这片热土,延续这个精神家园[6]”。

这段话是“东北虎”在2011年总结百公里活动时写的。“沈阳徒步”也的确为营造和延续这个徒步人的精神家园而做着各种努力。

在网下开展丰富的活动,除百公里毅行、周年庆等大型活动外,还专设公益团、环保团,建立志愿者团队,文工团、读书会、诗词楹联等徒步文化版块以及体工队、影迷俱乐部和茶友会等徒步生活版块,用以丰富徒步参与者的业余文化生活。这些团队不定期开展活动,虽然不是徒步健身活动,但却是通过徒步这种形式使志趣相投的人走到一起,提供了相互展示、沟通的平台。也通过这样的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参与者对“沈阳徒步”的归属感。

在网上论坛建立“会员之家”版块,在虚拟空间传递真实情感,给会员以家的感觉。尽管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有了实质性网下活动的支撑,有在活动中结下的友谊,这情感就倍感真挚。“徒步人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是团结、互助、友爱的一家人”,这是会员们的共识。

哲学家赫勒给“家”的界定是一个“坚实的位置”,这个位置是人们在文化上和心理上的开始和回归之所[2]。人们在“沈阳徒步”这里找到家的温暖,家的感觉,成为心灵栖息之地。无论是日常性的徒步夜走,还是富有挑战的“百公里毅行”,既考验参与者的体能与毅力,也使参与者通过参与活动,找到自我价值和成就感。从这个角度来看,“沈阳徒步”恰恰是进行了与城市居民志趣相符的精神生产活动,同时,参与者自身既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参与者在这一过程中,看到了真情与感动;在团队活动中,重拾了信任、友爱、温暖的感情;在挑战自我中,实现对自我价值的肯定。

5.2.4.3 发展团队文化,提高组织认同

对于“沈阳徒步”这样民间自发的趣缘组织,结构松散,靠什么来维系社团呢?答案是组织认同。“沈阳徒步”采取一些措施,使参与者对社团产生“我们感”(we-ness),将自己视作社团的成员(member)。在“我们感”的驱动下,愿意参与“沈阳徒步”的活动,愿意做有益于“沈阳徒步”的事情。正是愿意为“沈阳徒步”做事的人多了,“沈阳徒步”才得以不断发展壮大。

对此,“沈阳徒步”发起人“东北虎”有明确的认识:主要发展文化,增加认同感和凝聚力。在沈阳主要的公园、广场里有“沈阳徒步”的旗帜、音乐,排着整齐的队伍,人们感觉走着有劲,就跟着一起走下来了。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活动,如,体工队组织打羽毛球、乒乓球、游泳;文工团自己排节目,平时组织一些文艺活动,排节目都演“沈阳徒步”自己的事,丰富徒步生活;摄影版块,照片吸引人们浏览;徒步文化版块,有散文、诗歌、札记等等。因为参加徒步的什么层次的人都有,有了文化的东西就可以吸引高层次的人参加活动,如果仅仅是天天溜圈,没什么吸引力,一旦旗没有了,可能队伍就散了(2013年10月7日沈阳徒步“东北虎”访谈记录)。

“东北虎”的这段谈话说明了“沈阳徒步”组织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沈阳徒步”建立之初,还专门设计了标识旗帜。无论是“沈阳徒步”组织活动还是其团队开展活动,都打出“沈阳徒步”的旗帜。有些支队,会在“沈阳徒步”旗帜之下,标出本支队的名称。旗帜成了“沈阳徒步”的标志性符号,也给参与者不一样的感觉。

在“沈阳徒步”的团队文化之下,还有丰富多样的各团队文化,以各自的团队传统凝聚成员。有的团队为增加团队成员对自身团队的认同感,征集队歌、口号,统一服装。比如,北陵团、中山支队、万泉支队都有自己团队的队歌、口号等。

5.2.4.4 以激励措施提高组织凝聚力

作为民间自发的体育社团,松散性是其最大的特点,这一特点也增加了这类组织管理的难度。“沈阳徒步”的领导者除采用各种活动增强组织成员间联系、营造精神家园及建设组织文化外,还注重采用多种激励措施,激发各层次参与者的参与动机,提高“沈阳徒步”对各团队及其参与者的凝聚力。

首先是最基本的物质激励。“沈阳徒步”对成员的物质激励除开展大型活动时对优胜者奖励外,一般是在一年一度的年会时给予徒步积极分子以物质奖励。“沈阳徒步”成立4年来,每次年会既对“沈阳徒步”过去一年的活动进行总结,还要对积极参与“沈阳徒步”活动、为“沈阳徒步”发展壮大作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以2013年年会为例,“沈阳徒步”设置了徒步之星(综合贡献奖)、摄影贡献奖、文化贡献奖、版主(管理)贡献奖、优秀志愿者奖、论坛最活跃会员奖、优秀团队奖、特别贡献奖和最佳联盟活动奖,获奖近百人。奖品从帐篷、登山杖到登山手套[8]不等。物质奖励的金额虽不高,但表明“沈阳徒步”对参与者的认可,而获奖者更看重的也是这份来自这个自发团队的认同。

其次是精神激励。“沈阳徒步”的核心领导成员和志愿者团队,都为“沈阳徒步”的每一次活动默默奉献,“沈阳徒步”能给予他们的除微薄的物质奖励外,就是以徒步的发展目标进行激励。目标是最大的激励因素,使参与者有了使命感、责任感。“沈阳徒步”的发展壮大以及一次次大型活动的成功举办,给了这些积极参与者以展示自身才能的舞台,也使他们产生了成就感和自我效能感,这种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是任何物质都无法比拟的。

“沈阳徒步”及其所属各团队,尽管是自发形成的社团,但这类社团组织具有实体性。其实体性的突出表现是内部形成了一套运作机制,支撑其开展经常性活动,以活动满足成员的需要。这类社团看似散落无形,实则融入城市居民日常休闲娱乐生活,并在基层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发挥着实实在在的作用,于无形中见有形。

6 城市官办与民办体育社团的比较分析

6.1 生成动力差异——制度安排与生活选择

两个社团从生成时间来看,沈阳市乒协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而“沈阳徒步”则形成于21世纪。形成时间的差异决定了二者生成的制度背景存在巨大差异,也决定了二者形成的动力差异。

沈阳市乒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最初,沈阳市乒协作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沈阳市分会的会员单位由沈阳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沈阳市分会推动成立,其生成的动力来自于制度世界,目的是满足制度主体发展体育事业的需求。尽管在其形成和运作过程中,也由一些单位组织开展乒乓球运动,使参与乒乓球运动的大众受益,但推动其生成的是制度世界的主体代表——沈阳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沈阳市分会,因此,属以政令推动的生成方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在行政组织体系及其附属体系内,政令推动是强有力的事业发展和资源动员方式,即便在改革开放后,这种以政令推动的方式依然影响着城市体育社团的发展。沈阳市乒协吸收的均为基层乒乓球俱乐部等会员单位,其举办的赛事,首先是为营造氛围,为展示沈阳市体育局和沈阳市体育总会的工作业绩,而满足大众的乒乓球运动需求则是其溢出效应。在这样的情况下,参与到沈阳市乒协活动的市民,成为被纳入制度世界的生活主体,并不能完全出于自身的需求行事。

民间社团作为一种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组织,其活力主要来源于成员对社团活动的自愿参与行动[20]。“沈阳徒步”形成于21世纪,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活日趋丰富,城市居民的体育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徒步运动具有共同兴趣的城市居民开始自愿以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方式开展活动。因此,“沈阳徒步”的生成动力源于自下而上的城市居民自我满足需求,这一需求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属于生活世界的选择。因此,城市民办体育社团是城市生活主体——居民组织化参与运动休闲的结果。参与运动休闲的城市居民是民办体育社团最宝贵的资本,如果没有一定规模成员的参与,社团就将名存实亡。“沈阳徒步”的产生与壮大源于城市居民基于生活世界的运动休闲需要,而产生的参与意愿及行动,成为其持续稳定发展的原动力。

6.2 组织系统差异——制度理性下的事业共同体与生活理性下的情感共同体

源于不同推动力量生成的两个体育社团,在组织系统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沈阳市乒协以制度理性组建社团,以科层制原则构建组织结构,其目标是服务于制度世界,因此,形成的是事业共同体。而“沈阳徒步”则是以生活理性形成社团,组织的发展没有预设逻辑,而是出于生活的“实践意识”甚至“无意识”[1]的方式形成社团,以有机的组织结构服务于生活世界主体的诉求,并形成情感共同体。

6.2.1 社团领导者差异:法理型领导与魅力型领导

马克斯·韦伯以人类社会历史中发生过的合法性统治形式为基础,将统治类型划分为3种。这种划分,对组织领导类型也具有启发意义。按照韦伯的观点,组织领导划分为3种:第1种传统型领导是领导者因具有传统所承认的领导地位而享有他人服从的权威,维持传统型领导的是从古到今沿袭下来的风俗习惯和伦理道德。第2种个人魅力型也称卡里斯马型领导,卡里斯马是charisma的音译。charisma本意是指某人由于神的赋予而具有的某种非凡的能力和光彩。韦伯借用这个词汇表明,这类领导者因人们确信其具有个人魅力、超凡品质而促使人们服从,个人魅力型领导正是建立在这种对具有出色感召力的领袖人物的拥戴基础上。一方面,魅力型领导的人格力量和个人才能不同凡响,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另一方面,追随者们也有拥戴这种人物的需要。第3种是法理型领导,人们因服从某个职位依法所享有的权威而服从占据这个职位的人。法理型领导采取的最纯粹的组织形式是科层制组织[44]。

沈阳市乒协自上而下成立,协会领导者的产生在其章程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由沈阳市体育局和沈阳市体育总会选择,属于制度世界安排的法理型领导。在协会中,比较重要的领导岗位是协会的主席和秘书长,这两个岗位担任实际的工作职责。从调查的文献资料来看,早期沈阳市乒协主席主要由沈阳市体育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体育部门的退休人员担任,秘书长由体育总会工作人员担任。目前这届乒协领导班子,主席是前地铁指挥部总指挥,沈阳市一位副市级干部担任,秘书长是沈阳市体育总会的工作人员。

除这两个关键职位外,由于乒协亦官亦民的身份特点,其在领导职位选用的人员方面有其特殊性。沈阳市乒协还设置了名誉主席和诸多的副主席职位,名誉主席和副主席并不具有实质职权,一般聘用在行政上具有影响力的人员。这种现象在中国的社团组织中非常普遍,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受行政力量控制的社团通行做法,一方面反映了行政权力在社会组织中的延伸;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自上而下生成的社会组织对行政力量的依附。

作为从民间发展起来的“沈阳徒步”,其领导者则是另一种生成逻辑。从最初的组织部分徒步爱好者开展徒步活动,到现在组织规模和结构渐趋稳定,“沈阳徒步”的领导者是在“沈阳徒步”发展壮大过程中,逐步树立其威信和影响力的。因此,“沈阳徒步”的领导者是韦伯描述的个人魅力型领导者。从其发展“沈阳徒步”的方式来看,体现出韦伯描述的个人魅力型领导者具有强烈的使命感特征。“沈阳徒步”领导者虽然领导一个自发性的大众健身社团,但他的志向是将其作为全民健身的事业来发展。

正是在城市大众健身领域这类领导者的出现,使得大众健身组织突破了传统的自上而下生成的路径,以一种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方式,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使得城市大众健身的结构发生分化。正如韦伯所阐述,“这种权威的性质一般是打破传统、破坏现存秩序。正是这种反对传统的、非同寻常的变革导致一种新的观念系统、行动取向直至社会结构的产生”[44]。但是,韦伯也指出,个人魅力型领导具有暂时性的特点,需要以组织的规章制度和组织形式确保组织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这也是“沈阳徒步”面临的一个问题,徒步的领导者担心,一旦什么时候他不能坚持做了,这个社团该向何处发展。

6.2.2 组织结构差异:机械组织与有机组织

6.2.2.1 从机械到有机:组织结构理论的嬗变

组织结构是指组织内部正式规定的、比较稳定的相互关系形式[43]。在组织理论发展过程中,对组织结构的认识经历了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传统组织结构理论的代表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他认为,科层制组织是讲求分工和大量规章制度的组织,具有分工和职权等级明确、规章制度稳定、组织精神非人格化、组织成员录用讲求等级和资格等特征。尽管科层制自工业化以来一直被各类组织应用,但在组织理论研究中,学者们也一直存在对科层制僵化、形式主义等弊端的诟病。20世纪60年代,英国组织社会学学者伯恩斯和斯多克利用权变策略,借鉴涂尔干“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社会理论,以组织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将组织划分为两种类型——“机械型组织”和“有机型组织”。认为机械型组织系统适合于工业化大生产时期的稳定环境。而现代社会环境复杂多变,有机型组织系统更有利于组织适应环境。有机型组织可以利用灵活的组织形式,利用组织的网络结构及相互间的合作适应变动开放的环境,获得长远发展。组织研究权变理论和系统理论观点的持有者卡斯特和罗森茨韦克将组织视为一个由不同子系统构成的总系统,这5个子系统是目标与价值、技术、结构、社会心理和管理系统。借鉴伯恩斯和斯多克的观点,他们也将组织划分为机械型组织和有机型组织。这两类组织在5个子系统方面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他们认为,机械型组织环境比较平稳和封闭,组织目标比较单一,强调程序化的活动,结构比较集中,强调等级,管理具有静态、程序化和重复特征。而有机型组织的环境是变动不居的,因而其目标与价值也相应地变化,强调非程序性技术,而其组织结构显现出横向的、分散的网络化特点。在社会心理方面,强调平等民主,管理上是弹性的,可变的[13]。

20世纪以来,组织理论经历了理性系统组织理论、自然系统组织理论到开放系统组织理论的发展,组织研究者愈发重视组织结构与环境的关系,重视有机组织这种形式,尤其在数字化技术日益普及的趋势下,强调组织体系对网络社会的适应,以致在组织管理研究中,网络研究迅速增长,形成“组织研究中的网络范式”[29]。学者们作出总体判断,组织发展愈发呈现从科层制为主的刚性结构,转变为更具弹性的、适应性更强的网络组织形态,这一形态具有扁平化、平等、分权化、功能多元化、形式虚拟化、结构弹性化等特征。

6.2.2.2 沈阳市乒协机械型组织结构

沈阳市乒协由行政力量推动成立,尽管其组织结构相对简单,但其基本组织框架仍然承袭行政机构的科层制。组织机构由名誉主席、主席和副主席、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协会开展活动时与所属各俱乐部负责人沟通信息,调动人员参与,形成自上而下层级化管理。是在科层制基础上的一种变形组织,实际上属于机械型组织机构。

由于协会只有主席和秘书长有实际职责,名誉主席、副主席和副秘书长等并不发挥作用。主席和秘书长间形成职务等级和职务权限,有各自明确的分工,在这两个职位上的人要服从和履行作为协会任职岗位的职责,这些是协会符合科层制的特点。但协会作为社会组织的特殊性,使工作人员不能获得类似行政机构一样的职位升迁,甚至由于秘书长也是由市体育总会的工作人员兼职担任,他们并不能因此获得更多的薪资。在沈阳市乒协中,信息是垂直流动的,从市体育局或市体育总会获得相应的文件,乒协以同样的方式向所属的乒乓球俱乐部发布。同样,下属的乒乓球俱乐部有任何问题和要求,也需要通过秘书长向主席上报。这样的方式保证了工作开展的效率,在稳固性、纪律性、可信性上较为完善,工作开展奉行法律程序和公务原则。但完全是一种程式化管理,排除了人格化因素和个性化色彩。

6.2.2.3 “沈阳徒步”的有机型组织结构

“沈阳徒步”作为一个在网络社会成长起来的民办体育社团,其组织结构的形成是“实践意识”[1]的产物。属于一种有机组织,在组织结构上呈现出明显的扁平化、分权化“网络组织”特征,即由一组相互联系的点所构成的协作与依赖的现实关系,这些点被称为“结点”。社团的主要联结方式也依网络论坛形成,靠互联网论坛传递信息,形成组织结点。

这样看来,“沈阳徒步”呈现的组织形态就是组织理论家摩根所言的“蛛状吊兰”结构。摩根形象地用蛛状吊兰既具有主体核心又有延伸的枝蔓的形式形容现代有机组织[21]。这样的组织突破了科层制的局限,将分布于各地的小的组织体系整合到一起,扩大组织规模。这样的组织,其边界是开放的,随时可以有新的“枝蔓”加入,也有不适合的“枝蔓”脱落。在这种加入与脱落间,体现的是各团队与“沈阳徒步”间自治与联合的平衡。各团队具有较大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发线”的权利,但需要符合“沈阳徒步”的宗旨和规范。在关键事务,如团队领导人更换、团队建设等问题上,接受“东北虎”的管理和建议。在“沈阳徒步”开展大型活动时,“东北虎”发出号召,各团队则将“沈阳徒步”的活动放在首位。同时,又由于“枝蔓”来去自由,这样的组织也是松散的,关键是组织发展什么样的技术和策略,吸引住各团队的核心,保持组织的整合。实际上,这一点也是最为考验“沈阳徒步”发起人及其领导团队之处。

6.2.3 组织目标与规范差异:服务于制度世界与服务于生活世界

在组织构成要素中,组织目标和规范总是相互联系的。组织社会学认为,组织目标是组织努力争取达到和所希望的未来状态[43]。组织若想实现工具性作用,首先需要协调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关系。组织目标既是组织自身的目标,也是组织成员的共同目标[43]。组织规范是组织中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要求组织成员严格遵守的规章制度。组织规范可以保证组织成员的相互配合,维持组织的正常运转以确保组织目标实现[22]。

作为城市官办体育社团沈阳市乒协经历了长时间的组织变迁,在变迁过程中出现了组织目标的“虚化”。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认为,在组织变迁中存在目标置换(goal displacement)现象,即组织员工更加关注组织本身的存续和他们在组织中的位置,而不关心其行为是否与组织的实际目标相符合,或者组织的规章制度本身成为目的,这时,组织就发生了目标置换现象[4]。在其章程中明确组织性质是:联系、团结全市乒乓球运动爱好者的群众性体育团体,是为广大乒乓球运动爱好者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组织目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市从事乒乓球运动的体育工作者和爱好者,发展乒乓球体育事业。从其组织性质来看,沈阳市乒协作为非营利组织其服务对象是广大乒乓球爱好者,但其宗旨却规定发展乒乓球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这样,其“服务于广大乒乓球运动爱好者”的目标在实际运作中被分散以及结合到大量的政治性、行政性事务中,而使其目标出现虚化。其目标指向国家体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宏大事业,在这一目标指向下,乒协的组织活动成为其发展事业的工具。在这样目标指导下的组织活动,与大众的日常生活相距遥远,更谈不上对普通城市居民体育需求的满足。

“沈阳徒步”作为自发性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其宗旨明确为“走进自然、关爱生命、友爱互助、简单快乐”,这一目标,没有宏大的叙述,没有理性主义的阐释,有的是基于对转型社会城市居民心理需求的准确把握和回应,是充满温情的对人的关照,是贴近生活世界的目标引领。这样朴实、自然的目标,为“沈阳徒步”确立了发展的核心理念。围绕这一目标,“沈阳徒步”在网络论坛、户外活动等方面对参与者的行为做出规范要求。以《户外活动公约》为例,公约规定:诚信守约,遵守时间,爱惜公物,尊重他人,健康娱乐,理性包容,维护环境,保护文物等,这些要求同样蕴含着生活的智慧,贴近大众。

从这两个社团的宗旨和规范的对比来看,不难发现,沈阳市乒协是服务于制度世界的,而“沈阳徒步”则服务于生活世界。在组织目标与规范上的差异,也使二者在组织管理策略方面差异尽显。

6.2.4 社团管理策略差异:塑造事业共同体与塑造情感共同体

两个社团本质上服务于政府管理部门与服务于参与者的目标差异,决定了他们在管理策略上的不同。

沈阳市乒协作为沈阳市体育总会的会员单位,除协会主席是专职社会人士外,基本同构于市体育总会,是一个典型的形式化组织,而且其形式也仅仅在开展活动时有所显现。由于其组织结构的形式化、同构化,使其管理策略也比较单一,基本借助于市体育总会实施行政化管理,以行政管理手段塑造事业共同体。常规管理体现为乒协不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一年一度的总结与计划会议,对所属俱乐部开展活动提出要求。另外,表现比较突出的就是活动管理,以开展赛事活动凸显组织的功能和作用。而开展的大部分活动,都是以协助市体育局和体育总会为身份定位。在这样的目标下,对所属乒乓球俱乐部会员单位,一般以赛事通知形式告知或要求,市内的乒乓球俱乐部必须首先成为其会员方可参赛;也是以赛事形式,将民间的组织资源纳入自己管辖的范畴。其开展的活动成为市体育局和体育总会开展大众体育活动的政绩支撑。因此,市乒协的管理取向是服务政府部门,使自己成为政府部门的助手。这样的取向之下,其管理活动和管理行为难以关照协会的个体会员,更无法做到以人为本。

“沈阳徒步”作为民间自发的体育社团,其形成靠广大参与者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其宗旨以服务会员作为目标。在服务会员的目标下,其管理策略丰富而富有人情味,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沈阳徒步”以经常性的活动作为联结广大会员的纽带;在网络论坛内外开展各种活动,营造精神家园;以各种手段提高会员尤其是核心会员对“沈阳徒步”的认同,组织认同的结果是参与者对“沈阳徒步”的组织承诺。组织承诺(organizational commitment)是指个体认同并卷入一个组织的强度。组织承诺是参与者与组织之间的“心理契约”,这一契约规定了自己认同的与组织连接的角度和程度[9]。出于心理机制的承诺其取向是情感性的,包含着对组织目标的价值认同,并愿意保持自己的成员资格,为组织目标付出努力。因此,“沈阳徒步”的管理策略指向的是参与者个人,核心是将“沈阳徒步”塑造成情感共同体,靠情感吸引参与者,靠情感提升参与者的忠诚度。6.3 自主性差异

按照人事自主、财务自主、活动自主、认知自主和整体自主5个维度考察两个城市体育社团,发现沈阳市乒协和“沈阳徒步”在自主性方面呈现出较大差异。

人事自主主要是指城市体育社团主要领导者的选任和产生方式,如果是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任命与批准等干预,就是缺乏自主性。由社团成员公认选举产生则具备自主性。从上述对两个社团的分析中不难发现,城市官办体育社团的领导者包括协会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等都是经市体育局任命和批准的,在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中,需要上报协会的主席和秘书长。但是,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就不同了,他们远离政府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者的产生完全由社团成员自己决定。一般是社团的发起人,由于长时间发起活动,为社团成员服务,树立了威信,自然而然地成长为社团的领袖。

财务自主是指体育社团的经费来源较少或不依赖于政府。通过调研得知,城市官办体育社团从政府财政获得的资金支持也很少,城市体育管理部门一般将发展体育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发展竞技体育,用于大众体育的资金,主要投向建设城市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而用于大众体育组织发展的资金有限。但是,这不意味着在资金方面,城市官办体育社团与政府之间没有关系。由于其自身没有独立账户,一般城市官办体育社团开展赛事等拉到的企业赞助资金会打入体育局的账户,体育局再向社团拨付,其中,还要被体育局截留一部分。因此,虽然官办体育社团的资金不直接来自于政府财政,但还是间接地受制于政府。而城市民办体育社团的活动资金大部分来自于社团参与者自己,少部分来自于企业赞助,除部分体育社团因开展活动突出,会偶尔受到政府部门奖励外,不会获得来自于政府的任何资金支持。而一些根本不在政府或体育总会登记的城市民办体育社团,连受到表彰、获得资金奖励的机会都没有。因此,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在财务方面是完全自主的。

活动自主是指体育社团为满足成员需要开展活动时,在活动类型选择、活动计划制定以及活动计划实施方面,较少受到来自政府的干涉。从以上对沈阳市乒协的分析来看,沈阳市乒协开展的活动,多为大众体育的赛事活动,而这些赛事活动的目的是为地方政府部门营造氛围,展示政绩服务,赛事活动的计划要由市体育局批准,甚至由市体育局牵头主办,沈阳市乒协仅仅是承办。因此,城市官办体育社团开展活动大多受到政府部门的干涉。而城市民办体育社团的活动,则完全由社团自己决定,社团也可以主动地参与到政府举办大型赛事的氛围营造中,但这种参与是民间体育社团自发、自主的,不受政府干预,而且,参与的频率、形式以及人数等都由城市民办体育社团自主决定。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完全按照社团自身的宗旨和社团成员的需求开展活动。开展活动的目的不是服务于政府而是服务于大众体育的参与者。因此,城市民办体育社团活动的形式是灵活的,是符合社团成员需求的,是让参与者实实在在受益的。

认知自主是指体育社团成员在主观上感受到来自政府控制的程度。城市官办体育社团的成员,普遍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干涉。在与沈阳市乒协所属俱乐部会员访谈,问及他们是否认为乒协具有独立性时,会员普遍认为不具有独立性,乒协是为市体育局干活儿的。而就同一问题访谈“沈阳徒步”时,徒步的会员则表示,徒步和政府没什么关系,我们老百姓自己玩儿自己的,不受政府影响。因此,这类民间体育社团成员对社团的认知自主性也比较高。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在人事自主、财务自主、活动自主和认知自主方面,城市官办体育社团的自主性均弱于城市民办体育社团的自主性。综合这几个维度也反映出,城市官办体育社团的整体自主性弱于城市民办体育社团的整体自主性。这种在自主性方面的一弱一强,充分反映了我国城市体育社团的转型特征。体制内的城市官办体育社团仍旧延袭传统计划体制,受制于政府部门,以自主性换取发展所需的资源。而随着社会自主性的觉醒,大量城市民办体育社团成长,并以一条不同于官办社团的路径发展起来。尽管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发展的水平不一,发展状态参差不齐,但其中规模较大、发展较为规范的个案昭示着一种完全自主的大众体育社团发展方向。

7 弥合制度与生活的张力,发展城市体育社团

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两类城市体育社团呈现出不同的组织机制,表明社团发展中制度与生活间的巨大张力。从我国现阶段的社团管理来看,党的十八大释放的有利于社团发展的政策信号,为弥合制度与生活间的张力提供了政策支持。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及各类体育社团应抓住政策机遇,开展体育社团管理创新。

7.1 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实施治理创新

7.1.1 加速社团管理制度创新,推动城市体育社团变革与发展

在社团管理制度变革方面,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改革措施有利于推动社团管理改革。十八大提出“创新社会治理、释放社会活力”,既包括促进官办社团改革,也包括促进民间社团发展的意涵。

创新社会治理,就是强调除了国家和政府之外还应重视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既要发挥政府服务管理社会的作用,也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对社会治理的强调,包含着促进社会组织独立于政府发展的政策意向,意味着应该促进官办社团的改革。具体到体育领域,由于在城市层面的项目类协会职能比较单一,并不承担过多的竞技体育职能,因此,城市体育社团的剥离式改革进行的阻力相对较小。城市体育管理部门应该借此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之机,将体育总会及其所属的项目协会真正推向社会,从人员到机构、从办公场所到活动开展都赋予其独立自主权,减少行政官员在城市体育社团中的任职比例,放开城市体育社团招收个人会员等。将原来的城市官办体育社团推向社会、推向市场,使其与民间成长的体育社团自由竞争。

针对社会团体双重管理制度已明显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情况,近年来,继广东、海南、江苏等省份放宽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后,党的十八大又促使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取得重大突破,由原来的政府主管部门和民政登记部门的双重管理向直接登记转变,即一些为经济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例如行业协会、科技类、公益服务类及城乡社区组织等可以不经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这一制度的推行,简化了民办体育社团获得合法身份的手续,降低了难度,有利于促使民办体育社团通过法律程序获得合法身份。这一制度的出台,让民办体育社团看到了希望,关键需要省、市级的管理部门加快这一制度的推行力度。体育管理部门也需要转变体育运动项目协会只能由体育部门办、其他人都不如体育部门专业的观念,着力在专业化方面提供服务,而不是以此为借口打压民办体育社团。

剥离后的原官办体育社团和自发成长的民办体育社团,通过制度变革赋予他们合法、独立身份的同时,还需要帮助城市体育社团获得独立的账号,赋予其独立使用资金的权利。只有与合法、独立身份相配套地独立使用资金,城市体育社团才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运作权利。

7.1.2 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为城市体育社团让渡发展空间

1.转变“全能政府”的观念,充分认识城市体育社团的价值。高度集中的体育管理体制建立在政府无所不能的“全能政府”观念之下。依据资源依赖理论,尽管政府掌握着形式合法性、税收减免等法律、政策资源,但也并非在所有方面都可以自足。政府在公共服务的差异化供给能力、专业知识、社会合法性等方面对体育社团形成依赖。因此,应该转变“全能政府”的观念,认识到政府能力的有限性以及体育社团的资源优势。只有在观念上转变了对政府和体育社团的认识,才能真正地为优化二者的关系开展制度变革。

2.剥离体育管理微观职能,让渡体育社团成长的社会空间。体育行政部门在认识到自身能力有限性的基础上,厘清体育管理的各项职能,保留对体育事业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职能,剥离微观的举办、管理和服务职能,让渡给城市体育社团等非营利体育组织拓展城市体育社团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发挥城市体育社团在微观管理领域的优势。只有通过让渡职能拓展城市体育社团成长的社会空间,才能为城市体育社团发展组织身份、发挥资源优势奠定制度基础。在让渡空间的同时,也应建立、健全城市体育社团发展的监督制度,以完善的监督机制促使城市体育社团等非营利体育组织健康发展。

3.政府部门改变管理方式,发挥城市体育社团的资源优势。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应改变体育管理尤其是大众体育的开展方式,在体育公共服务中,发挥不同类型城市体育社团在体育服务的差异化供给、项目专业知识及社会合法性方面的资源优势。体育管理部门比较习惯于采用具有政治性、非连续性特点的“活动动员”方式开展大众体育。在这一方式下,城市体育社团尤其是民办体育社团只能以被动员主体的身份进行参与,尽管也可以部分地发挥其资源优势,但缺乏建立在技术、管理、信息等基础上的发展动力。转变体育管理方式,就是改变这种直接的、动员式的活动开展方式,通过与体育社团合作,长期持续地开展大众体育活动,使大众体育活动真正服务于城市居民的生活世界,而不是服务于管理者的制度安排。

7.1.3 建立城市体育社团培育机制,以培育促发展

通过分析发现,无论是城市官办体育社团还是民办体育社团自身的组织能力都有限。激发社会力量活力,将社会事务交由社会组织,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就此放手不管,在转型期城市体育社团普遍资源缺乏、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还需要切实履行培育城市体育社团的职责,以制定规划为引导,以孵化基地为平台,以专业培训为手段,以政府购买为注资方式,以评估监督为激励措施,建立城市体育社团的培育机制。

1.针对城市居民体育需求,制定培育规划。城市体育社团具有较强的地方色彩,不同城市居民的体育需求有所不同,政府部门在充分调研本地居民体育需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项目制定培育规划。综合考虑城市居民的项目需求状况、体育社团的发展基础、体育社团的地域范围等指标,制定针对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社团的培育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

2.设立孵化基地,搭建培育平台。近年来,我国一些城市为解决社会组织发展初期工作场地匮乏、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探索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孵化基地为平台,培育社会组织,这一做法值得借鉴。体育管理部门可以专门针对体育社团设立孵化基地。城市体育管理部门可以利用城市公共体育场的附属用房,为体育社团提供办公场地,并为其提供配套的注册登记、税收减免、年检等服务,以服务促进体育社团正规发展。孵化基地的另一功能是建立信息化沟通平台,体育管理部门可以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开发符合当地实际的体育社团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政府与体育社团之间、体育社团相互之间以及体育社团与城市居民之间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这样的渠道既为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实施管理提供便利,也为城市体育社团发展提供支持。

3.开展专业培训,帮助体育社团提高专业化水平。城市体育管理部门除在场地等方面提供服务外,还应该以专业化培训帮助体育社团提高专业化水平。在公益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中,打破报名的地域限制,可以以社团的名义申报,消除体育社团参与培训的障碍,切实为真正需要培训的人员提供培训。除提供专业培训外,针对城市体育社团普遍缺乏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问题,可以为体育社团管理者开办社团管理培训班,普及管理知识,介绍管理经验,增强社团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4.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力度,开辟多种资源渠道。从我国城市体育社团的发展实际来看,资金瓶颈制约着绝大多数体育社团的发展。解决体育社团的资金困难,首先应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同时也应规范投入行为。目前,在我国的公共财政体系中,没有关于社会组织资源投入方面的明确规定[42]。随着社会组织建设力度加大,今后政府部门应明确针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投入,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按照参与率、活动开展、社会影响力等配置资源。

城市体育管理部门应该借政府职能转变的契机,剥离场地管理、活动开展等微观职能,将这些活动转化成项目,以政府购买的方式与城市体育社团展开合作。

目前,城市体育管理部门大多热衷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但建设完成后的健身路径、健身设施等的日常管理问题一直困扰着管理者。城市体育管理部门可以将城市中的健身场地和设施划片形成项目,面向全市的体育社团招标场地设施的管理权,在招标合同中,明确管理者的权利义务,并相应地按照管理责任状况给成功中标的体育社团拨付款项。

除场地设施外,城市体育管理部门还可以针对体育活动,开展政府购买。以政府购买的方式鼓励具有专业知识优势、管理优势的城市体育社团参与“活动项目”,借助城市体育社团提供差异化的公共体育服务。这样的项目参与途径,既可以实现政府对体育社团的资金支持,也可以形成体育社团与政府部门的平等合作,有利于体育社团的独立发展。

5.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激励城市体育社团发展。为了给城市体育社团提供持久的发展动力,城市体育管理部门还应重视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针对城市体育社团的活动过程、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进行考评和监督,并根据考评结果予以激励,以激励措施推动城市体育社团健康发展。

7.2 城市官办体育社团的转型改革

7.2.1 城市官办体育社团“去官办”变革

在城市大众体育向生活世界转向的背景下,城市官办体育社团的官方背景与体制内身份,使其惯于使用行政化、动员式的管理手段,开展大众体育活动,阻碍了其面向城市居民的生活世界展开服务,因此,城市官办体育社团的转型改革,首要的是实施“去官办”身份变革。

城市官办体育社团应该借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之机,将自身与市体育总会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脱离。首先,应改变由在职或退休行政领导担任协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名誉主席的做法,改变协会工作人员由体育总会人员担任的做法,召开会员大会,重新选举协会的领导机构。人员上的剥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其免受行政干预。其次,在办公场地、经费管理等方面,实现与体育总会或体育局的脱离,寻找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建立独立的协会账号。这种形式的分离,尤其是财务上的分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其独立性与自主性。

7.2.2 城市官办体育社团管理方式变革

长期的官办身份使官办体育社团深受体育行政管理理念和模式的影响。以服务政府部门为目标,以间断性、单一的大型活动为主开展大众体育,使其远离城市居民的生活世界,也难以真正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官办体育社团改革,除在组织形式上变革外,还需要在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这一点有必要向发展较好的民办体育社团学习,真正深入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了解城市居民的运动休闲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丰富多彩的活动。转型后的官办体育社团还应积极吸纳民间志愿者,参与社团管理,发挥志愿服务在社团发展中的作用。建立网络平台,及时传递社团服务信息,将网络平台发展为社团管理的重要手段。

7.3 城市民办体育社团的管理创新

7.3.1 城市民办体育社团提升组织能力

目前,城市民办体育社团最大的问题是自身组织能力不足。因此,在管理创新中,应特别关注提升自身的组织能力。

首先,通过吸纳具有管理经验的人才参与社团管理的方式,改善民办体育社团的管理。民办体育社团生长在最基层,能够吸引来自社会各阶层、各职业群体的人员,社团发起者应尽量去除社团的个人色彩,善于挖掘人才,注重培养管理梯队,并委以重任,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以保证社团不因某一个人的离开而解散。

其次,城市民办体育社团还应健全内部治理机制。随着部分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实力的增强,应注意健全社团的治理机制,通过明确社团的使命,提高参与者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

最后,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应有品牌意识,注重品牌建设。有一定实力的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应注重树立组织品牌,使品牌成为社团的资源。社团形成品牌后,既可以进一步吸引参与者,扩大社团规模,也可以以此为资源,提升社团的独立性和动员能力。

7.3.2 城市民办体育社团以合作促发展

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在提升自身组织能力的同时,也应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开展与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城市体育社团的合作。有研究认为,我国的社会组织在传统上更加青睐狭窄的私人化,或者基于关系,在组织间很少有水平互动,社会组织呈原子化状态[42]。城市体育社团的发展也呈现此类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体育社团的发展。城市体育社团不但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能力,还应提高自身的合作意识和能力,发展社团长远的合作网络。在与政府部门的合作中,有效承接政府让渡的权力,起到服务提供、政策建议和政治支持的作用。在与其他社团的合作中,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8 结论

1.城市官办体育社团沈阳市乒协的生成动力来自于制度世界,属于自上而下的政令推动式成立。城市民办体育社团“沈阳徒步”的生成动力来自于生活世界,属于自下而上的城市居民自我推动式成立。

2.源于不同推动力量生成的两个体育社团,在组织系统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具体表现:社团领导者方面,沈阳市乒协属于法理型领导者,“沈阳徒步”属于魅力型领导者;组织结构方面,沈阳市乒协属于机械型的科层制组织,“沈阳徒步”属于有机型的网络组织;组织目标与规范方面,沈阳市乒协服务于制度世界,“沈阳徒步”服务于生活世界;社团管理策略方面,沈阳市乒协以行政手段塑造事业共同体,“沈阳徒步”以丰富的手段塑造情感共同体。组织系统的差异反映城市官办体育社团沈阳市乒协是制度理性的产物,而城市民办体育社团“沈阳徒步”是生活理性的产物。

3.从人事自主、财务自主、活动自主、认知自主和整体自主5个维度对两个城市体育社团自主性进行比较发现,城市官办体育社团沈阳市乒协缺乏自主性,而城市民办体育社团“沈阳徒步”则具有较强的自主性。

4.在新形势下,各方均应着力于实施改革创新以弥合体育社团发展中制度与生活间的张力。政府部门应加速社团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自身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建立城市体育社团培育机制。城市官办体育社团实施“去官办”变革和管理方式变革,城市民办体育社团应提升组织能力,发展多方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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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 Rationality and Life Rationality: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City Sports Associations’ Organization System

FENG Xin-xin,CAO Ji-hong

Based on the official sports association Shenyang Table Tennis Association and private sports association Shenyang Pedestrianism as the study case,by the theory of “system and life-style” as the study framework,using literature review,observation,interview and other research methods,this paper carries the study around the central issue " organization system difference between city official sports association and civil sports association ".The result shows that city official sports association is the production of system rationality and lack of autonomy,while civil sports association is the production of life rationality and has strong autonomy in general.The article proposes the strategy of bridging the tension between system and life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ity sports associations.

systemrationality;liferationality;citysportsassociation;organizationsystem;comparativestudy

1002-9826(2015)01-0104-17

2014-05-31;

2014-12-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0BTY03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资助项目(L08DTY016);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项资助项目(ZJ2014054)。

冯欣欣(1970-),女,辽宁北镇人,副教授,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体育理论与实践,Tel:(024)89166511,E-mail:fengxinxin31@hotmail.com;曹继红(1962-),女,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体育理论与实践,Tel:(024)89166502, E-mail:caojihong62510@163.com。

沈阳体育学院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辽宁 沈阳 110102 Shenyang Sport University,Shenyang 110102,China.

G80-0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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