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期间经济效益分析
2015-03-05张洪亮
张 雨,关 彬,张洪亮
(山东省德州市水利局,253014,德州)
一、德州市概况
随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范围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出现了严重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水环境状况每况愈下使矛盾更加尖锐,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2006年,水利部将德州市确定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期为2007—2010年。试点期间,德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高区域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2012年11月,德州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验收。为研究德州市创建节水型社会所取得的成效,本文通过选取试点期间的经济社会指标,定量分析了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期间的经济效益变化趋势,为节水社会创建活动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二、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情况
根据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践需求和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从水资源安全保障、高效利用和建设节水型社会长效机制三大准则出发,确定了17项定量的目标指标,并提出了试点期末的规划目标值。评估专家组利用公开发布的有效数据,对目标实现值进行了科学测算。结果表明,《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所确定的17项指标全部圆满实现,其中万元GDP用水量、万元GDP耗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农业增加值耗水量等主要用水效率和效益指标均超额实现预期目标(见表 1)。
三、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期间经济发展评价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德州市经济发展方式有了明显转变,产业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行业节水工程技术能力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公众节水意识有了显著增强,初步实现了以用水量的“零增长”甚至“负增长”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期间,德州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GDP和工业增加值每年均以15%的速度快速增长,经济社会的用水总量呈现稳中有降趋势,而节水量却不断增加(见表2)。
在节水型社会试点期间,德州市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显著提高。在用水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通过结构调整、节水工程技术普及推广,推动用水方式转变,全市用水效率得到显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试点期间,德州市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引进和创新技术,淘汰落后产能,经济发展方式有了很大转变,火电、煤炭等部分行业生产工艺和用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见表3)。
四、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期间社会发展评价
1.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
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期间,全市用水效率得到提高,引调水中途损失水量大幅度减少。以德州市中部的陵县为例,据统计陵县调水时间由原来的40天缩短为20天,减少了20天。向陵县引水的线路潘庄引黄总干渠长57.304 km,平均过水断面宽度32.69 m;输水河道马颊河长85.14 km,平均过水断面宽度80 m;朱家河长37.625 km,平均过水断面宽度30 m。2—6月份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3.2mm/d,可减少蒸发量62.8万m3,占引水量的0.3972%。以此类推,全市引黄9.77亿m3,可减少蒸发量388万m3,节水388万m3。
表1 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表2 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与用水量变化情况
表3 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与节水效率变化情况
2.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生态环境效益
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了再生水、微咸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充分利用满足景观补水、绿地灌溉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更新了原有的黄河水、地下水的供水模式,既实现了分质供水,节约了新鲜水,又遏制了漏斗的扩展,美化了环境,使水资源再生和循环使用。同时,还有效地控制了污染物排放,改善了水生态环境。划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色、橙色、黄色三条警戒线,对水功能区进行纳污指标的预警管理。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确定全市各县市区各个入河排污口污染物限制排放量指标,定期对入河排放量进行监测,可促使点污染源治理并达标排放,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五、结 语
德州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目前,“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初步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资源严重紧缺状况得以有效缓解,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持续发展,要继续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在巩固和扩大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拓创新,积极开展理论和实践探索。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强化对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考核,加快建立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的水价调节机制,逐渐形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引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马进,丁晶钰.南通市探索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途径[J].中国水利,2011(19).
[2]堵凤春.怀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与实践[J].中国水利,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