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下水电流域开发运营研究
2015-03-02韩珝杨婧宇庄凌凌周祎
韩珝,杨婧宇,庄凌凌,周祎
(1.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云南 昆明 650214)
1 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概述
电力市场进入了后大用户直供电时代——终端电力零售市场的充分竞争阶段。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是通过直接交易实现电能产品的销售,实现了同网同价,通过市场的手段关闭能效低污染大的小火电,促进电力行业的产业升级;通过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现以优惠的电能价格促进电能产品的销售,提高用电增速。
2 水电流域开发的优势
文献[2]当中对于单一主体——水电流域开发公司负责一条流域整体开发的优势进行了详细论证,本文仅针对水电流域开发公司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紧密相关的优势进行探讨。由于水力发电具有季节性强的特点,丰枯出力差别大,加之水电站本身所具有的固有特性,使得流域上单独运行的水电站在管理上具有相当大的难度。而水电流域开发公司通过在流域上建设一些库容大、调节性能好的龙头梯级电站,并实现流域水情集中调度控制,可以最大程度地协调上、下游梯级的水力、电力、泥沙、防洪关系,有利于流域梯级联合优化调度,实现综合开发效益最大化。
而在与大用户签订直接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供电时,水电流域开发公司以独立发电商的身份作为售电方,可以依托其流域集中调度优势,在单一机组或单一电厂故障的情况下,灵活并充分利用备用容量,为大用户提供合同约定的电量和相应的辅助服务,提高大用户的供电可靠性,保障大用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从而规避违约风险。水电流域开发公司具有“统一规划、灵活调度、优化管理、快速补偿”的突出优势,有利于购售电双方实现利益双赢。
3 水电流域开发公司运营方式
3.1 直接交易模式的选择
独立发电商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供电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自发电厂直接架设专线与大用户直接连接,发电厂通过专线向大用户输送合同电能,输电服务不需要电网提供,输电线路的维修及辅助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二是交易双方之间不设专线相连,采用电网企业现有的供电网架输送合同电能,独立发电商和大用户签订直接交易合同后提交电网企业备案,且电能输送由电网调度中心统一调配。
目前在我国某些地区已经有发电厂与大用户采用直接架设专线进行直接交易的直接交易模式存在,但这种模式存在着诸如供电不可靠、投资和维护成本高等局限性,无法体现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的优势。而采用电网转运的直接交易模式,则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电网的输电和联网功能,通过研究计算出合理的转运电价使得独立发电商、电网企业和电力客户均获得合理的利润或回报,能够有效规避专线故障而导致的违约风险,同时将流域梯级调度的优势发挥出来,在电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下凸显流域水电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2 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的交易方式
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初期的试点阶段,购售电双方通常选取简单的成本-收益核算模型计算成本与收益,通过双方协商来确定直接交易电价,最为常见的方法是双方叫价拍卖法[3],其数学模型为:发电商的单位发电成本为CP,单位期望利润为RPE,售电报价为PP;大用户出售单位产品的收入为IC,除电能以外的其他成本为CC,期望单位产品利润为RCE,购电报价为PC。由发电商和大用户同时提出报价,当发电商报价低于或者等于大用户报价时,交易达成,发电商和大用户则可以签订供电合同,此时合同的单位电量成交价格为:
对达成购售电协议并形成上式交易价格的约束条件为:
从法律需要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发,购售电双方所签订的直接交易合同内容不仅包括单位电价,还应当包括合同电量、交割时间及违约处罚等条款。
在电力市场逐渐成熟之后,为了进一步平衡流域发电企业计划电量、直接交易以及其他短期和即时竞价电量之间的关系,并有效控制风险,可以逐步引入电力金融衍生工具作为电能产品交易的载体,将直接交易价转换为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价格,实现灵活的交易电价。
初期可采用期权交易,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经济环境对于合同电量预期的制约,同时可以依据对现货市场的价格走向和经济环境的整体预期制定交易价格,避免由于经济环境的突然恶化致使负荷萎缩导致电价现货价格突然下跌所遭受的损失,充分发挥流域梯级调度的优势,尽可能避免弃水的发生,提高售电收益。后期为避免发用电双方忽略对冲性电力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平衡点,可采用对冲性差价合约的方式,充分利用对冲性金融衍生工具规避风险的能力,通过电力资本运作的方式,在确保稳定收益的同时开拓进一步获利的空间。
3.3 输配电价的确定
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输配电价仍由国家核定。输配电价制定的基本要求是公平合理、计算简单、过程透明、收支平衡及为市场成员提供适当的经济信号引导输电资源的经济使用[4]。输配电价的收取不仅要补偿输电成本,还要保证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电网再建设的能力。目前国内外针对输配电价的定价机制已经开展了很多研究工作,从最简单的邮票法,合同路径法,MWMiles 法,节点边际法,到综合考虑功率分解潮流追踪、基于电流共轭的线路功率分析和网损功率分析等因素在内的复杂计算方法[4~5],当前国内输配电价的核定需考虑妥善处理交叉补贴的问题,较国际经验更为复杂,本文不做具体讨论。
4 水电流域开发公司服务方式
4.1 水电流域开发公司服务理念构建
在电力市场的框架下,电力企业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实质就是将电力工业第三产业化,即逐步将电力工业过渡为电力服务业。但由于长期以来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统购统销职责,发电企业与用户之间很少发生直接经济关系,对水电流域开发公司主动开展直接交易造成了一定困难。
因此,需要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式,实现由发电企业向服务企业的转型。需要深入了解大用户的用电需求、用电特点、服务期望等要因,以此为基础及时转变经营观念。
4.2 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的服务方式
与电网企业需要担负的商业用电客户、居民用电客户等的服务方式不同,在终端电力零售市场尚未进入自由竞争的阶段之前,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的主要目标客户群体为高电压等级高耗能的大工业用电客户,服务方式相对简单,其目标是依托标准化的营销方式与服务过程,根据客户实际需求为其提供精细化和人性化的服务,并对客户的服务期望加以引导和管理。
分析和研究直供用户所处的生命周期,所处生命周期下的实际需求与服务期望[6];为用户提供精细化和人性化的服务。
5 结束语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是水电流域开发公司在国家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规避经营风险和提高售电收益的最佳途径。对其运营、服务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水电流域开发公司必须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式,引入全新的直接面向电力客户的运营和服务理念。
[1]李晓军,谭忠富,赵娟.从国际经验看我国大用户直供电的发展[J].国际电力,2004,8 (4):10~14.
[2]陈云华.单一主体流域整体开发有利于水电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 年09 月24 日.
[3]方德斌,王先甲.完全开放的双边电力市场中供需双方叫价拍卖的贝叶斯博弈模型[J].电网技术,2003,27(12):1~5.
[4]赵飞,周渝慧.轮流出价博弈在制定大用户直供电价中的应用[J].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2008,20 (4):77~81.
[5]乔振宇.电力市场下转运输电费用计算方法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
[6]田莹.浅谈电力市场营销及电力优质服务在营销中的作用[J].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下半月,2008,(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