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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雄《方言》词汇与汉代日常生活

2015-02-28郑漫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五谷谓之本义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883(2015)01-0053-04

收稿日期:2014-12-15

作者简介:郑漫(1989-),女,汉族,湖北天门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一、引言

罗常培在《方言校笺及通检·序》中,将扬雄的《方言》誉为“中国语言史上一部‘悬日月不刊的奇书’” [1],这不仅仅因为其在语言学、文字学、训诂学等文学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还归功于它对汉代社会生活包括饮食文化、服饰装扮、病理之学、亲属关系等方面的宝贵记录。《方言》在编排体例上大体沿袭《尔雅》的分类编次,除了那些较为清晰的分门别类之外,我们发现《方言》一书中还错综复杂地分布着一幅汉代社会风貌图。著名语言学家撒皮尔曾说过:“语言的背后是有东西的。并且,语言不能离文化而存在。” [2]将那些散落在不同卷页中的资料整理在一起,洞悉其背后的文化成因。本文试从《方言》中管窥汉王朝的饮食文化、服饰装扮、病理之学、亲属关系等日常生活面貌。

二、扬雄《方言》所展示的汉代日常生活

如王智群所言:“这些多是人们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可见扬雄历时二十七年的街头方言调查就是从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着手的。” [3]而了解一个社会所需要的最确切的信息来源,就是与当时人们息息相关的社会生活常用词语,在这点上,《方言》为我们提供了丰富、可信的历史资料。

(一)《方言》中的汉代饮食文化

民以食为天,饮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安定、繁荣的体现。中华饮食的一个鲜明特点——食物烹饪之法十分丰富,包括炒、炸、爆、蒸、煮、熬、烤、煎等等。且我国素来“以农立国”,由五谷做成的食物品种繁多,汉代主食就多以五谷为主。据黄展岳言:“到了汉代,这种以吃五谷为生的生活习俗已牢固地稳定下来,并且一直影响到近现代。” [4]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方言》中所体现的汉代饮食文化来进行陈述:食物烹饪之法;进食之称呼;谷物所做之食品。

1.《方言》中食物烹饪之法

秦灭之后,汉代重新建立了大一统局面,其国力日益强大,社会秩序也相对稳定。在这种种条件下,强大的汉王朝在饮食方面较秦朝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饮食烹饪之术也日益丰富。《方言》卷七:“熬,[取火],煎,[備灬],鞏,火干也。凡以火而干五谷之类……谓之熬……凡有汁而干谓之煎。”“熬”本意是以间接加热方式熟化食物。《说文解字》:“熬,干煎也。”后来又指用小火慢煮。“煎”本义为“用火苗舔着烧”。《说文解字》:“煎,熬也。”相比较而言,“熬”倾向于间接加热,“煎”主要是直接加热。

除以上所论述的“熬”、“煎”外,汉朝烹调食物的方法还有很多,例如:《方言》卷七:“胹,饪,亨,烂,糦,酋,酷,熟也……自河以北趙魏之間火熟曰烂,气熟曰糦,久熟曰酋,谷熟曰酷。”《说文解字》:“胹,烹煮,烂熟。胹,烂也。”“饪”,指食物熟透。《说文解字》:“饪,大熟也。”“亨”,烹饪,后作烹。“糦”,指炊熟。“酋”,《博雅》:“酋,熟也。”“酷”本义是形容酒味浓、香气浓,后来也可表烹饪义,《玉篇》:“熟也。”这一系列与烹饪有关的词语,展示了汉代各地饮食方式之丰富多彩,体现了中国历来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

2.《方言》对进食的称呼

西汉进食方式、所进之物不同,其称呼也各异。《方言》卷一:“餥,飵,食也。陈楚之內相谒而食麦饘谓之餥……陈楚之郊南楚之外相谒而飧,或曰飵,或曰[飠占]。”郭璞注:“餥,饘糜也。飧,画饭为飧。”“餥”,古代中国陈、楚一带人们相见后请吃麦饭称“餥”。《尔雅·释言》:“餥,餱,食也。”“飧”,晚饭,亦泛指熟食,饭食。麦粥、麦饭,是指用磨碎的小麦煮成的粥或饭。那么,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餥”、“飵”和“飧”三个词在汉朝是用来表示吃麦粥或麦饭的这样一种动作。这一现象属于现代汉语中词语搭配的问题,类似于的“喝粥、吃饭”等。

同样表示进食之称的还有“茹”、“噬”。《方言》卷七:“茹,食也。吴越之间凡贪饮食者谓之茹。”郭璞注:“今俗呼能粗食者为茹。”“茹”本义是吃。《说文解字》:“茹,饮马也。”《礼记·礼运》:“饮其血,茹其毛。”《方言》卷十二:“噬,食也。”“噬”本义为咬。《说文解字》:“噬,嗂也,喙也。”后来发展为吃,《易·杂卦》:“噬,嗑食也。”此外,“噬”也可表示吞。潘岳《西征赋》:“竟横噬于虎口。”

3.《方言》中谷物所做的食品

在我国,“五谷文化”可谓举足轻重,称得上是中华文化之起源。“五谷”其所指说法不一,大抵由稻、黍、稷、麦、豆构成。汉代主食多以五谷为主,也出现了很多由五谷做成的食物,例如“糍粑”。《方言》卷十三:“饵谓之糕,或谓之餈,或谓之[飠令],或谓之餣。”“饵”“餈”同属一种稻餅。许慎《说文解字》云:“饵、餈皆粉稻米,黍米所为也。合蒸曰饵。饼之曰餈。”“餣”现在指糕饼的一种。“饵”、“餈”、“餣”都相当于现在的糍粑,即一种以糯米为主要原料做成的食品。

除了糕饼之外,由五谷所做的食物还有面食。《方言》卷十三:“饼谓之饦,或谓之餦餛。”“饦”也作“馎饦”,古代的一种面食。《玉篇》:“餺飥,饼属。”《齐民要术》:“麦,堪作饼饦。”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北人食面名馎饦。”“餦餛”,古代的一种饼。清·钱铎《方言笺疏》注:饼谓之饦,或谓之餦馄。

我们现在的“糖稀”也跟谷物有关,亦称“饴糖”。在《方言》十三卷:“餳谓之餦餭。飴谓之[飠亥]……餳谓之餹。凡飴谓之餳。”“餳”,相当于现在的糖稀。“飴”是一种用麦芽制成的糖浆,也称糖稀。“饊”,《说文解字》:“熬稻粻餭也。”许慎析言之:“若今煎粢饭然,是曰饊。飴者,熬米成液为之……饊者,谓干熬稻米之张皇为之。”“餦餭”,郭璞注:“即干饴也。”也就是说“餦餭”是指一种干的饴糖。

五谷除了可以做出美味的食物外,还可以用来酿造琼浆玉液,首先酿酒所必备的“麴”就是由五谷做成。同样卷十三:“[殼麥],[麥才],[麥穴],麰……麴也。麴,其通语也。”“麴”,把麦子或白米蒸过之后,使它发酵后再晒干,成为“麴”,可用来酿酒。

《方言》中这些关于西汉饮食的记载,结合其他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对于考证汉代饮食文化和社会生产水平都是很有参考意义的。

(二)《方言》中的汉代服饰装扮

刘君惠曾说过: "文化中最容易被人注意到的是一个社会中的物质设备。” [5]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除了饮食外,还有类似服饰装扮等诸多方面。汉高祖刘邦以平民的身份得天下,为了让百姓休养生息,汉初基本上沿袭秦朝服饰制度,直至东汉明帝永平二年,才算有正式完备的规定。汉朝的服饰,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襜褕(直身的单衣)、袍、襦(短衣)、裙。通过分析《方言》中有关汉代服饰的词语,我们也可以对汉代服饰文化有更进一步理解。

“襜褕”是古代一种较长的单衣,分直裾和曲裾二式,多为平日居家之服,男女皆可穿着。又因其宽大而长作襜襜然状,故得其名。卷四:“襜褕,江淮南楚谓之[衤童]褣,自关而西谓之襜褕,其短者谓之裋褕。”颜师古注云:“襜褕,直裾禅衣也。”由于“襜褕”多为家居便服,所以常带有随意之意,不适合正式场合。《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元朔三年,武安侯坐衣襜褕入宫,不敬。”司马贞《索隐》曰:“檐褕谓非正朝服,若妇人服也。”

“襌衣”属华夏体系中深衣制的一种,多指无衬里的单层衣,一般是夏衣,材质为布帛或薄丝绸。《方言》卷四:“襌衣,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褋,关之东西谓之襌衣。有袌者,赵魏之间谓之袏衣;无袌者谓之裎衣,古谓之深衣。”“襌衣”古指单层的长衣,《说文解字》:“襌衣不重。”《释名·释衣》:“襌衣,言无里也。”“褋”本义为单衣,楚辞《九歌·湘夫人》:“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褋兮澧浦。”本卷中“袌”即为“袍”。古赵魏之间有“袌”为“袏衣”,“袏衣”多指正衣,包括朝服、祭服等;无“袌”为“裎衣”,多指便服,包括睡衣、亵衣等。

“襦”一般指短衣或短袄,有单、复之分,单襦近乎衫,复襦则近袄。《方言》卷四:“汗襦,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衤曾]。自关而西或谓之袛裯……陈魏宋楚之间谓之襜襦,或谓之襌襦。”“[衤曾]”多指短衣,在今湖北方言中,还有“汉(或者汗)[衤曾]子”这一说法。“袛裯”指短衣、汗衫之类。《说文解字》:“襌,衣不重也。襦,短衣也。”由此可以得知,“襌襦”即为轻且短的上衣。又《方言》卷四:“襦,西南蜀汉谓之曲領,或谓之襦。”史游《急就篇》:“袍襦表里曲领群。”颜师古注曰:“短衣曰襦,自膝以上。”《太平御览》:“襦为最普遍之庶人常服。”固“襦”通常由普通的布做成,而不用丝帛等物。

“裙”在古代称为下裳,略呈环状。古时男女皆可穿着,现如今多为女性服装。《方言》卷四:“帬,陈魏之间谓之帔,自关而东或谓之襬。”《释名·释衣》:“裙,群也,连接群幅也。”“帔”本义也是裙。《说文解字》:“弘农谓裙帔也。”《广雅》:“帔,裙也。”后来“帔”又可指古代披在肩背上的服饰。《玉篇》:“在肩背也。”《释名》:“帔,披也。披之肩背,不及下也。”又一说是一种类似僧人袈裟的衣服。《笑道论》:“其服黄帔,乃是古贤之衣。”“襬”,是指长袍、上衣、衬衫等的最下面的部分,又叫作下摆。《急就篇》注:“帬,即裳也,一名帔,一曰襬。”

(三)《方言》中的汉代病理之学

一个较为完整的社会体系除了包括衣食住行外,还需要有相对健全的医疗结构和比较发达的医疗水平。廖育群《两汉医学史的重构》中提及:“从总体上讲,这一时期的医学应该是在继承先秦以来的理论学说、经验技术的基础上,沿着各家各派、各自为说的轨迹发展的。” [6]汉代的医疗水平在中国古代整个医疗发展史上都不可小觑,在这个时期形成了中国传统医学的雏形,并出现大量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的问世,都是汉代医学水平的体现。笔者通过反复考察扬子《方言》一书,发现其中有不少是有关汉代病理之学的记载,故在此作浅显的探析。

对不同程度的病情,汉代医学上也有不同的称呼,病情较轻可称其为“殗殜”。《方言》卷二:“殗,殜,微也。宋魏之间曰殗。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病而不甚曰殗殜。”郭璞注:“病半卧半起也。”“殗殜”,小病,形容病不甚重,半起半卧、时卧时起的样子。清·袁枚《祭妹文》:“前年余病……后虽小差,犹殗殜。”由此而言,“殗,殜”多用来描述病情不慎严重。

病情稍缓解后又加剧谓之“不斟”或“何斟”,如卷三:“斟,益也……凡病少愈而加剧亦谓之不斟,或谓之何斟。”古代南楚谓疾病少愈而加剧为不斟。宋·王应麟《困学纪闻·评诗》:“吕居仁答曾吉父诗:‘记我今年病不斟’盖用此。”“何斟”,作动词讲是指事物增加后而又减少,或者指病情稍减轻而又加重,属于古南方方言。

还有泛指疾病的称法,例如《方言》卷三:“瘼,癁,病也。东齐海岱之间曰瘼或曰癁,秦曰瘎。”“瘼”本义是指病、疾病。《说文解字》:“瘼,病也。”《诗·小雅·四月》:“乱离瘼矣,爰其适归。”毛传:“瘼,病。”“癁”,指病复发。“瘎”,指腹病的一种。《玉篇》:“瘎,腹病也。”《广韵》:“腹内痼病。”这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看成“瘼”、“癁”、“瘎”三个近义词在不同方言地区的互训。

汉代药理之学对于具体的病情分得也比较细致,各地方言用语也有所不同。如《方言》卷三:“凡饮药傅药而毒,南楚之外谓之瘌,北燕朝鲜之间谓之痨,东齐海岱之间谓之眠,或谓之眩……瘌,痛也。”“瘌”,按许慎《说文解字》:“瘌,楚人谓药毒曰痛瘌。”“痨”,按照中医来说,是指积劳损削之病,后来又所作结核病的俗称。《说文解字》:“朝鲜谓药毒曰痨。”《博雅》:“痨,痛也。”又李康澄补充:“痨,下毒。” [7]“眠”,《玉篇》:“眠,寐也。”也可用来表示用药后的中毒反应,如:眠眩(是指服药或敷药后的中毒反应);眠药(麻醉药)等等。“眩”,本义是眼花,看不清。《说文解字》:“眩,目无常主也。”汉代山东地区就把药物中毒称作“眩”,大概是由中毒所引起的视力模糊现象而得出。

关于病愈,扬子《方言》一书中也有相应的记录。《方言》卷三:“差,间,知,愈也。南楚病愈者谓之差,或谓之间,或谓之知。”“差”通“瘥”,指病愈。《三国志·华佗传》:“若当针,亦不过一两处,下针言:‘当引某许,若至,语人。’病者言‘已到’,应便拔针,病亦行差。”“瘥”,本义为病除,病愈。《续世说·夙慧》:“患既未瘥,眠也不安。”又如“久病初瘥”等。

以上所述都是《方言》一书中所体现的与汉代病理之学有关的内容,其中包括表示病情程度的“殗殜”,泛指疾病的称法“瘼”、“癁”,表示具体病症的“饮药傅药而毒”的“瘌”、“痨”、“眠”、“眩”,以及表达病愈的“差”、“间”等。这些珍贵的记录,于我们研究汉代医学都是有所裨益的。

(四)《方言》中的汉代亲属称呼

汉代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大一统重新建立的历史时期,如薛瑞泽所言:“汉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种社会关系在这一时期不断得到完善和定型。” [8]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定位较秦更为明确,这种现象也可看作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志。在《方言》一书中,也有不少关于汉代亲属关系的记载,这些都是了解汉代社会关系的有力资料。在这里,我们分两个方面来探讨——直系血亲和姻亲亲属。

1.《方言》中的汉代直系血亲

在天道伦常思想的影响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整个亲属系统中不可忽视的。且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着从母系氏族逐渐过渡到父系氏族的进程,汉代社会中也残留着这样一个转变的踪迹。《方言》卷六:“南楚瀑洭之间,母谓之媓,谓妇妣曰母姼,称妇考曰父姼。”郭璞注:“古者通以考妣为生存之称。”“媓”本义是女王或帝后,后来又发展为可指母亲。“妣”,原指母亲,后称已经死去的母亲。“姼”,《集韵》:“音眵,美女。”《说文解字》:“姼,妇人小物也。”后来可用来借指父母。“考”,本意是年纪大。《说文解字》:“考,老也。”《尔雅》:“父为考。”渐渐地,考、妣各用来专指父与母。扬雄指出“谓妇妣曰母姼,称妇考曰父姼。”称父也由原本更倾向于指母的“姼”来构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汉初还保留的部分以母系计算亲属世系的残存观念的体现。

中华传统向来注重长幼有序,关于兄弟、姊妹间的长幼关系,汉代亲属体系中也有严格的区分。《方言》卷十:“膊,兄也。荊扬之鄙谓之膊,桂林之中谓之[彖盂]。”“膊”本义是有纹身图案的臂膀,且倾向于指胳膊上靠上、粗壮部分,于是“膊”渐渐带上表示“大”、“上”的意义。《方言》中就指出汉代荆扬边界处称年纪上偏长的同胞兄弟为“膊”。后来随着语音的改变和词义的转化,“膊”在不同方言区中,语音和字形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在现如今广西西部的白话用语区,“膊”的表义变为“[女甫]”读pu1/bou1/bu1,单用时表示“姐姐”;吴川话有“大[女甫]”、“细[女甫]”;粤西白话普遍有“[女甫]奶”(父母之姐)、“[女甫]爹”(父母之姐夫);类似“膊”的用法的还有壮、傣语中读音相近的pei4/pi4/pi6(兄、姐)。

除了上面谈到的特定的用来表示长幼的亲属词外,还有用来表示长幼秩序的标志词,例如古代排行所用的“伯(孟)仲叔季”。《方言》卷十二:“娋,孟,姊也。”郭璞注:“外传曰:‘孟啖我,’是也。今江东山越间呼姊声如市,此因字误遂俗也。”“娋”本义指大姐。《博雅》:“娋,孟姊也。”“孟”本义是妾媵生的长子称“孟”,正妻生的长子称“伯”,后来“孟”和“伯”统称长子。《礼纬》:“嫡长曰伯,庶长曰孟。”《说文解字》:“孟,长也。”又一说,兄弟姊妹排行最大的都可以称为孟,无论男女,例如:孟兄,孟女,孟孙等。

2.《方言》中的汉代姻亲亲属

罗常培《语言与文化》:“民族的亲属称谓颇可作为研究初民社会里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的佐证。” [9]研究亲属称呼用语除了明晰直系血亲之间的家庭关系外,还有助于我们对由姻亲所结成的亲属关系和婚姻制度的理解。

汉代东齐人,大抵相当于现在的山东人,将女婿称为“倩”,其寓意大概是想给女儿找一个好男人来当女婿。《方言》卷三:“东齐之间婿谓之倩。”郭璞注:“言可借倩也。”《说文解字》:“倩,人字。”段玉裁根据《韵会》的引文改为“倩,人美字。”并作注解说:“倩,犹甫也,男子之美称。”古代很多能人志士都以倩为字,例如:东方朔、隽补疑、于定国都字曼倩。《说文解字》也说:“东齐婿谓之倩。”裴骃《集解》引徐广曰:“倩者,女婿也。”钱绎《方言笺疏》中指出:“婿和倩都是有才能,有智慧的意思。“婿”通“胥”,《周礼·象胥》郑玄注:“胥,有才知者也。”而“倩”则通“婧”,《说文解字》:“婧,有才也。”又由于婿是从外引入,所以郭璞注解为“可借倩”。

现代汉语普通话和很多方言中都保留了“妯娌”这一称呼,通常是指直系兄弟的妻子之间的亲属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姻亲基础上的。《方言》卷六:“蹇,妯,扰也。人不静曰妯。”郭璞注:“扰,谓躁扰也。”《说文解字》:“妯,动也。”“妯”,从女从由,“由”本意为“滑”,“女”和“由”联合起来表示活动性强的女人,“家族中起到车轴般作用的女人”。“妯”本义为家族中负责主内的女性(一般是长房媳妇)。《方言》卷十二:“築,娌,匹也。娌,耦也。”“娌”为耦,耦同偶,表示双数。“娌”是形声字,从女,从里,里亦声。“里”指“里边”、“内部”。“女”和“里”联合起来表示“在家人列队迎候贵客的队伍中站位靠后(靠里)的女子”,即位于“妯”之后,指兄弟中年幼者的妻子。

三、小结

通过上述考察,我们发现扬雄《方言》中记载了与人民生活紧要相连的饮食文化、服饰装扮、病理之学、亲属关系等诸多方面,从大体上展示了从汉朝就已日趋多样化的饮食烹饪技术,品类繁复的服饰装扮,成就颇多的病理之学和相对完善的社会关系。这些关乎百姓日常生活的史料,不仅是汉代社会生产水平的体现,还是整个大汉王朝封建化进程的综合展示。华学诚曾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方言》研究将面临着总结、加深、开拓三个方面的任务。” [10]以往有关《方言》的研究大多数从语言学史、文字学、训诂学等角度着手,若转而从社会生活的角度出发,亦能为我们研究《方言》开拓出一条路来。“每个词都有它自己的历史。” [11]洞察《方言》中相关词语的历史渊源,对我们研究和了解汉代文化都是极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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