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编辑对初审文字复制比的正确把握
2015-02-28李敏,张耀元
摘 要:鉴于越来越多的编辑部采用文字复制比是否超标作为判断稿件是否录用的标准,笔者从论文重复的内容不同做了不同的解释,如重复的内容与作者本人已发表研究相似;重复的内容是方法、结果、结论;重复的内容标注了引文来源是否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5)17-0153-01
目前,越来越多的编辑部采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即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或是万方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PSPD)检测初审稿件的文字复制比,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并将文字复制比超过一定具体值的论文直接退稿,有些编辑部以文章复制比是否超过40%为录用准线,有些以20%,等等。但仅仅以文字复制比的值来决定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是否准确呢?笔者从以下几个情况做了不同的分析:
一、重复的内容与作者本人已发表研究相似
目前针对AMLC或者PSPD监测结果显示,重复的内容是作者硕士或者博士毕业论文是否算学术不端行为,期刊界尚未明确界定。笔者认为如果文章方法部分有增加新技术,或者有增加新的观察指标,抑或者得出部分新的结果,这样即使复制比较高,也可以合理的解释为作者是对其在校期间做的研究进行的延伸研究,那么不能算是学术不端行为。因为学术不端主要指学者涉及抄袭、剽窃的不良行为,也指学者恶意的一稿多投行为。抄袭主要指抄袭者将被抄袭者的文字不加修改地移入自己的论著,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剽窃主要指剽窃者将被剽窃者的文字或学术观点,经过改造后移入自己的论著,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 [1]也就是指作者把他人的研究作为自己的研究结果发表。
另一种情况是作者摘取了其硕士或博士论文中的一部分内容直接以新论文投稿,增加的内容无实际意义,这种情况就是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即重复使用作者自己作品中重要的、相同的或近乎相同的部分, [2]这就是学术不端行为。因此,针对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超标的内容与作者本人已发表研究相似的情况,医学编辑应具体分析。
二、重复的内容是方法、结果、结论
根据AMLC或者PSPD监测结果显示重复的内容是方法、结果、结论,其判定标准是有所不同的。如果类似的内容出现在方法部分,这种情况在医学期刊最常见的是基础研究类的论文,方法部分的重复可以细分为,纳入或排除标准、疗效评估、统计学方法等。
(一)复制比高的论文——复制的内容为方法部分是否应该退稿
如一篇论文的文字复制比达40%,但重复的内容主要在疗效评估和统计学方法部分。笔者选取了以下两个例子:
(1)评价疗效的标准。第一,目标病灶的评价。完全缓解(CR):可测量目标病灶完全消失。部分缓解(PR):基线病灶最大径之和与基线状态比较,至少减少30%,无新病灶出现。疾病进展(PD):基线病灶最大径之和至少增加20%,或者新病灶。病变稳定(SD):基线病灶最大径之和有减少但未达PR或有增加但未达PD。第二,非目标病灶的评价。完全缓解(CR):所有非目标病灶消失和肿瘤标志物恢复正常。未完全缓解/病变稳定(IR/SD):一个或多个目标病灶持续存在和/或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病变进展(PD):出现新病灶和/或目标病灶明确进展。
(2)统计学方法。计量资料数据以均数±标准差表示,应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用单因素方差分析(One-way ANOVA)方法,方差齐则用LSD法进行组间多重比较,方差不齐用Dunnett’s T3法进行组间多重比较。P<0.05被定义为有统计学差异。
从上述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很多基础研究内的论文都包含这类描述,是具有通行的,而此类论文的结果、结论部分均为作者自己的研究内容,在这样的情况下论文的复制比高,笔者认为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行为,因为论文的作者并未抄袭其他人的研究结果。但这里排除了以下两点:
一是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或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方法的一些非核心元素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这类方法部分的重复是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3]二是没有直接抄袭他人语句,但也没有创新。例如,文章内容为现有方法的直接应用,或者属于思想性抄袭,抄袭现象被很好地掩藏。 [4]
(二)复制比低的论文——复制的内容为结果部分是否还能接收
如一篇论文的复制比较低,但是查看AMLC或者PSPD的监测报告可以看出文章重复的内容主要是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虽然作者所得结论基本是自己的内容,依据剽窃(plagiarism)的定义,即直接将他人或已存在的思想、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不加引注或说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3]可以认定为作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三、重复的内容标注了引文来源是否属于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