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准规范清理全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2015-02-27滕玉龙
滕玉龙
绥滨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坚持标准规范清理全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滕玉龙
绥滨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抓手,绥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起来。但合作社数量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运行质量的同步提高,主要表现为:注册上有名无实。不少合作社在注册时,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如实地递交相关材料,取得工商执照后,并不及时办理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目的只是获取各种扶持资金、谋取不当私利。管理上杂乱无章,有些合作社虽然成立了,但没有规范的章程、制度和管理办法,基本上是一个人的合作社,从事的经济活动也是微乎其微。运行上不起作用。有些合作社,各种规章制度都建立了,但在运行过程中,主要的经济活动乏力,主营业务收支很少,没有实际的经济效益,无法发挥带动作用。
为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2013年末至2014年初,绥滨县采取多项措施,对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
——发挥组织联动,保证清理到位。县里成立了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工商、农业、财政、畜牧、水产、林业和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县域内注册成立的合作社进行联合检查,根据各社注册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实地对照检查,重点在入社协议、会议记录、章程制定等方面,确保了不留死角、清理到位。
——明确清理标准,保证有的放矢。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结合全县合作社发展实际,明确了清理标准。一是三年内无任何活动的合作社予以注销;二是虽有简单活动,但是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予以注销。
——进行摸底分类,保证优化方向。针对全县155家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摸底调查与分类,经过梳理后,对其中的44家合作社进行了清理,其中空壳社39家、个人社5家,优化了全县合作社结构类型。
——清理与服务并举,保证发展方向。农业、工商部门结合实际,在清理整顿中进行逐步规范与指导,对符合标准的111家合作社多方位进行辅导,引导合作社走向规范健康的发展方向。
2014年初完成清理后,全县注册合作社由155家减少到111家,运行质量逐步提高的良好态势初见端倪。优化了运行质量。清理后的111家合作社,能够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建章立制,完善财务和管理方式,因地制宜地发展自身业务。降低了管理成本。清理前,大量空壳社的存在,极大地浪费了有限的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清理后,对符合要求的合作社加大了扶持、指导和服务力度,提高了管理水平,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整体素质。经过清理整顿后,从理事会成员到财经领导小组,从成员大会到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在思想认识方面、科学管理方面、财务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大变化,服务意识、合作意识、监督意识显著提高,为合作社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下一步,绥滨县将严格标准,继续确保合作社规范发展。
——建立联动长效机制,把好注册关。继续坚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做好横向联合,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从注册关开始,进行各项手续的真伪验查工作,做好注册前的讲解与辅导,引导合作社规范设立和运行。
——坚持检查与服务并举,把好运行关。在合作社运行中,深入合作社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不足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适时做好财务培训,把好财经关。根据农业生产规律,适时做好财务培训,从入社到记账,从财务手续到账簿设置,从民主管理到收益分配,从政策扶持到财务公开,深入浅出地讲解各项业务,保障财务安全和财务效率。
——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把好扶持关。在财政、税务、金融、电力等方面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细化政策扶持的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包扶单位以及办结时限,及时掌握国家和省级相关扶持政策积极申报争取上级项目,同时把相关项目资金落实好、运用好,实现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