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报道中网络视频新闻的优劣
2015-02-26奂森元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奂森元(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突发事件报道中网络视频新闻的优劣
奂森元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摘 要: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网络视频新闻能快速地在第一时间带来现场的实时报道,迅速引起、引发舆论。但因为把关不严,假新闻泛滥,对突发性事件的报道也浅尝辄止,也难以满足人们对新闻事件进一步了解的要求。深度报道和后续报道缺乏,使其认可度较低。
关键词:网络视频新闻;电视新闻;突发事件
1 网络视频新闻
“网络视频新闻”一词与“网络视频”和“新闻”二词有关。网络视频一词顾名思义,是指在互联网上传播的视频文件。“新闻”一词按概念来说可以称之为“对新近或正在发生事实的报道”,而从通俗上来讲,这里的新闻就是指我们日常在电视、报纸、广播中通过声光电、文字、图片等方式所了解到的最近发生的事件。与此相关,“视频新闻”则是指通过视频的形式来传播新闻的一种方式,是新闻从传播方式上分类的一种。网络视频新闻则是在网络上用视频的方式向人们展示和传播的新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电视新闻也是视频新闻的一种,当电视新闻被上传到网络上,并在网上传播时,也就成了网络视频新闻的一部分。相比网络视频新闻只在互联网上传播,电视新闻在传播渠道上既可以通过有线、无线电视网传播,又可以通过互联网传播,所以不少学者都将视频新闻视为网络视频新闻以便与电视新闻相区分。
网络视频最早以娱乐、短片、影视剧为主,且由于在带宽、转码等技术上的限制,图像质量较低,清晰度模糊,导致在一段时间内网络视频大部分沦为娱乐工具。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新媒体的兴起,网络视频开始在新闻视频上发挥自己的功效且表现出自身特色。在自媒体等无线移动终端设备盛行之后,网络视频新闻发展更上一个台阶,不仅将电视新闻上传,网站自制视频新闻报道,更是给了每位拥有无线终端设备的普通人上传身边事的机会。Web2.0时代是一个低门槛、接近性强的时代,是一个网民可以参与创造内容的时代,这种背景下,身边人的身边事成为新闻,且以视频的形式上传到网络上传播已是司空见惯。在众多突发事件中,往往第一手的视频、图像资料是来自事件经历人或目击者,传统的电视媒体在抢占第一报道权上已经落后,不少视频网站,也着力鼓励这种“用户生成内容”(UGC),在这种模式的带动下,网络视频新闻有了长足发展,且不断显现出新的特点来。
2 突发事件中网络视频新闻的优与劣
相比于电视新闻,网络视频新闻在内容、更新周期、传播方式上更容易受到观众青睐,也更符合当下生活节奏和新闻报道趋势。作为一个及时性强,实时化程度高的媒介,在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中,网络视频新闻往往是第一个发出者。但第一个并不意味着最好,对于网络视频新闻在突发性事件中的优势与劣势,要进行科学分析。
2.1网络视频新闻的优势
2.1.1快速,易获得第一手现场信息
突发事件中,因为事件的突发性使得电视新闻记者无法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而身处自媒体发达的今天,因为无线移动终端的盛行,不少身处突发事件中心的网友能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录像,进而将录像视频上传到网络中,形成名副其实的网络视频新闻。在突发事件中,相较于传统媒体,网络视频新闻能够在第一时间捕捉到第一现场的消息,起着前锋的作用,它用最简单的方法将现场的情况直接展现给受众,而且可以不间断地将现场的情况及时反映给人们,并不再需要进行后期制作、议程设置等过程[1]。在这个过程中,网络视频新闻的快速和便捷性优势尽显,电视新闻因为自身的限制只能做后期的追踪报道或深度报道。虽然不少电视新闻会播放网络新闻视频,但因为电视新闻的审查更严,不少视频也是被禁止在电视上播放。而电视新闻在获取第一手新鲜信息上对于网络视频新闻只能是望尘莫及。以2015年3月6日广州火车站砍人事件为例,事情发生后,最早由身处现场的网友通过为微博、微信散发广州火车站发生砍人事件的消息。现场最早的影像内容也是由网友通过手机拍摄上传到网络上,形成了网络视频新闻。网名为@随风柒肆的网友微博转发中可以看见一段现场的录像视频,视频中不断有枪声响起,人们惊恐的叫声,也可以看见几位身穿制服的保安和武警人员拿着武器驱赶砍人者。这段视频在网络上大肆传播,将网络新闻视频在突发性报道中传播速度快、易获得最新影像信息的优势完整地体现出来。相比之下,电视新闻在报道此事件时候,大多只是用了简单文字配图和几张有选择性的图片,加上事后已经打扫干净的火车站视频,可能因为审查和把关的因素该视频并没有出现。如此一来,人们在想获取相关信息时则更加倾向于通过网络视频新闻来了解,电视新闻常被忽略。
2.1.2网络视频新闻更易快速形成舆论
突发性事件,特别是能引发人们广发关注的突发性事件一般都是属于公共事件。在这类事件因为事关我们每个人,或与社会现象连接紧密,更够引起人们
高度关注并引发舆论。对于突发性事件的报道,网络视频新闻能够更快地引发舆论讨论,形成众多舆论场,这一点是电视新闻所不能及的。众所周知,网络视频新闻上传至各大网站和平台后,因为评论功能,网友能够及时评价对新闻事件的看法,因为互联网的交互性,网民之间能够通过评论交流,或达成共识或产生分歧,不同的舆论观点在此形成、汇聚,网络视频新闻的高度互动性也得到充分体现。当这些舆论形成、壮大后,更会反过来影响该新闻的报道者,而电视新闻、网络视频新闻都会针对舆论现象做出反应和互动,形成一个个舆论场,直到该事件慢慢平息。可以看出,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不同的舆论观点也随之快速建立起来并在网络中产生不小影响。相比之下,电视新闻对于舆论的引发往往是具有某一偏向性和主导性的,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接受。网络视频新闻在引发舆论上不仅比电视新闻更快速,且所引发的舆论讨论往往是多元的,是多种意见的交锋,影响力也更大。
2.2网络视频新闻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劣势
2.2.1三分钟热度,深入报道较差,认可度低
互联网虚拟空间覆盖全球,漫天资讯接踵而来,信息流动速度远超电视。在海量的信息和视频上传的背景下,网络视频新闻的更新周期大大短于电视新闻。但不能否认的是,互联网因为新事物层出不穷,一个议程刚刚被设置,另外一个议程就已经诞生。在议程频繁出现的网络,不少网络视频新闻都是呈现出三分钟热度,表现为“大起大落”。
对于突发事件的报道,很多网络视频新闻都是刚出现时候引起广泛关注,但随后便没有后续,不了了之。要么被电视新闻接棒,进行深度报道,要么就“自暴自弃”再无后文。长此以往,网络视频新闻纵然内容及时更新,其认可度较低,不少人将之视为电视新闻的补充物。在某项针对网络视频新闻用户的调查中,有六成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网络视频新闻不符合自己获取新闻的习惯,这说明目前大部分受众尚不认可网络视频新闻这种形式。至少是一段时间内,网络视频新闻还不能为广大受众所接受,网络视频新闻平台目前无法成为网络新闻主体[2]。电视新闻虽然在新闻来源上占不到优势,甚至不少电视新闻将网络视频新闻作为新闻来源,但不可否认电视新闻具有一个持续性,在事件发生后有一系列的追踪报道,甚至进行调查性报道和深入报道。以深圳机场高架桥撞人事件为例,网络视频新闻除了现场事发视频外几乎再无下闻,而深圳卫视、凤凰卫视等对该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将前因后果还原,并对当事人进行分析调查,让观众对此事件有一个充分了解,使整个新闻显的饱满。
2.2.2把关不严,可信度低
如果说网络视频新闻可以在速度和数量上超越电视新闻,那么后者则是以“慢工出细活”为标准来进行新闻产出。两者这一区别很大程度是两者把关程度的同所导致的。电视媒介历史较长,风格较为严肃,有较为严谨的编辑过程和较为健全的把关与审查机制[2]。网络视频新闻因为尚属于新生事物,网络视频编辑在内容上把关不严,刻意地追求速度和数量,导致一些质量不高、内容虚假的视频内容上传,形成了假网络视频新闻。之前爆出的“下雨天最美女孩”视频,是一个女孩子在下雨天为一名残疾乞丐打伞,该视频新闻在网络上引发不少反响,称之为“最美女孩”,但随后有网友爆料该视频为摆拍,是刻意炒作,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假新闻。再比如突发性事件中,自2014年3月昆明火车站发生砍人事件后,成都、广州均有“砍人事件发生”,不少网民将群众惊慌四散的录像发布到网络上,但是到最后这事件被证明为子虚乌有。但是在网络视频新闻中“XX发生砍人事件”已经作为一个显著标题引起了人们强烈关注,最后被证明是假新闻也只会让人们感到纳闷和不解。类似事例层出不穷,相比于电视新闻精耕细作所树立起的权威性,网络媒介则难以获得,其主要原因是网络编辑每天要处理大量的信息和新闻,在追求点击率的压力下,往往会更加关注时效性与轰动性。此外,电视因为普及程度高于互联网,且在内容审查上充分考虑了接收人群和大众影响力,因此播出来的内容都是“千挑万选”。网络普及率看似与电视不相上下,但在不少地区门槛仍然较高,且网络用户喜好千差万别,网络编辑不用刻意地去考虑所有人的口味和影响,因此让不少内容以次充好,进而影响了网络新闻视频的质量,对其权威性造成影响。在塑造自身形象上形成阻碍,“视频新闻只有坚持以健康、真实、客观的面貌出现,才能有效与传统媒体、政府机关等部门做到有益、和谐的互动”[3]。
3 小结
网络视频新闻与电视新闻相比有不可替代的自身优势,也有亟待消除的缺点。在突发性事件报道中,网络视频新闻能在第一时间带给人们现场的实时报道,但不少新闻因为缺乏必要的查证被证明是假新闻。对突发性事件的报道浅尝辄止,也难以满足人们对新闻事件进一步了解的要求,深度报道和后续报道缺乏,使网络视频新闻认可度较低。在媒介融合的今天,网络视频新闻能否整合电视新闻的力量,各取所长,给人们打造快速、饱满、准确、客观的新闻套餐,是其要不断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王茜.突发事件中公民视频新闻探析[J].视听专论,2014,(10):8-10
[2]马博雅.电视新闻与网络视频新闻传播的比较研究[J].中国传媒科技,2012,(4):36-39
[3]张收鹏.网络视频新闻的舆论力量——以“6·5”成都公交燃烧事故为例[A]//中国传媒大学第四届全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博士生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6:20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