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对养殖类家庭农场可持续生计与脆弱性的影响分析——以宁夏Y县滩羊养殖家庭农场为例
2015-02-26韩振国,胥潇,刘晴等
[基金项目]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韩振国(1988-),男,山西晋中人,博士,研究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胥潇(1991-),女,四川南充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区域发展;刘晴(1992-),女,湖南长沙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发展;通讯作者:汪力斌(1967-),女,湖北孝感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扶贫与生计。
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养殖业的发展进入转型期,传统的村屯养殖面临着市场和环境双重挑战,规模养殖场则面临着管理成本高和规模效益低的难题,而疫病频发更是影响着整个养殖业的发展。为此,政府推出了多种模式来推进养殖业的转型,例如养殖小区模式和“公司+农户”养殖模式,然而这些模式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养殖小区模式中的养殖户难以形成集体行动导致养殖小区的很多功能无法实现,规模效益难以形成。而“公司+农户”养殖模式中公司和农户之间话语权不平衡导致双方之间交易和契约的不稳定。这两种模式都未能解决目前养殖业面临的困境,即无法实现养殖过程中保持劳动积极性和提升规模效益的平衡。2013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其中家庭农场是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融合科技、信息、农业机械、金融等现代生产因素和现代经营理念,实行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和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微观经济组织 [1],这种模式强调集约化生产与市场化经营以提高生产和交易效率,其对经营者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较高的经营能力和技术水平、足够的物质资本与资金储备。伴随着家庭农场模式理念的推广,各种类型的家庭农场纷纷出现,畜牧养殖业也不例外。例如广东蕉岭县在2013年已有畜禽养殖家庭农场73家 [2],品种涉及生猪养殖、肉鸡养殖和肉兔养殖,浙江慈溪市2013年全市登记注册47家畜禽养殖农场,品种包括:肉鸡、生猪、肉鸭、白鹅等 [3],家庭农场生产模式已经应用在不同养殖品种的生产领域。2014年农业部出台了《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家庭农场的多种扶持措施。为了促进家庭农场模式的发展,各级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支持。然而目前的支持政策大多是依照对种植类家庭农场的支持而设计的,对于养殖类家庭农场的作用还有待评估。为此,笔者到宁夏自治区Y县进行了调查,主要以当地的滩羊养殖家庭农场为例,来探究养殖类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问题以及目前的政策对其发展的影响。本文分析使用的是英国国际发展署(DFID)提出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因为可持续生计框架创新地提出五种生计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可以更多元化地阐释扶持政策对于家庭农场发展的影响。
一、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内涵与脆弱性分析
养殖类家庭农场是一种新型的养殖模式,是家庭农场模式在养殖领域的应用,这种模式旨在保持养殖户生产积极性和提高规模效益两方面平衡,其产生是适应当前养殖业所处社会环境的结果。但从可持续生计的视角来看,这种模式还存在一定的脆弱性,其发展需要政府与政策的支持。
(一)养殖类家庭农场的特点以及适应性分析
养殖类家庭农场建立在规模扩大与技术提高的基础上,强调家庭化生产和市场化经营的结合,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首先,养殖类家庭农场对于农场主的素质有较高要求,农场主既要具备使用现代养殖技术的能力也要具备借助市场进行经营的能力。其次,养殖类家庭农场有利于养殖户增加收入,调查显示畜禽养殖农场普遍具有规模大、经营效益好的特点 [2],这样可以将一部分热爱养殖的劳动力留在养殖业,解决了未来我国“谁来养殖”的难题。最后,养殖类家庭农场大多附带有种植业的经营,将养殖业和种植业结合起来,有利于形成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 [2]。因此,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出现不单单是家庭农场模式的延伸,也是适应当前养殖业发展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模式。同时,养殖类家庭农场也契合于目前养殖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体现在非正式制度环境和正式制度环境两方面。
1.非正式制度环境。养殖类家庭农场大多位于乡村社会,必然受到乡村社会现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能否顺利嵌入到包括传统习俗、社会规范和宗教文化等非正式制度之中 [4]。具体而言,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价值观念在乡村的蔓延,农民个体理性增加,农村社会整合功能减弱,人际关系逐渐原子化。在这种背景下,养殖户之间抱团进市场的难度增加,因为个体理性诱致的搭便车与机会主义行为频发,使养殖户之间的集体行动越来越难以形成。因此,通过养殖类家庭农场提升单个养殖户的规模和技术,以实现增产与保质的平衡,最终有利于养殖户单独入市,成为破解养殖业困境的一个必然选择。
2.正式制度环境。一种模式的发展同样需要考虑其所处的制度环境,这包括宪政、法律等正式制度,也即人类行为的博弈规则。与完全自发形成的社会嵌入不同,制度环境“也有可能具有被人为设计的机会” [4]。养殖类家庭农场处于整个家庭农场发展的大背景之下,各种支持政策纷纷出台,养殖类家庭农场可以借助这一机会得到发展。特别是在养殖业上有明显优势的地区,各级政府会通过多种政策来促进这种模式的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养殖类家庭农场可持续生计的脆弱性分析
可持续生计框架起源于Chambers和Conway 在1992年提出的生计概念,其内涵为“能力、资本(包括物质和社会资源)和赖以生存的活动” [5]。而后逐渐发展为可持续生计概念,其中英国国际发展署(DFID)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是比较常用的,其将农户视为在一个脆弱性背景中生存或谋生的对象,他们拥有一定的生计资本。而环境与禀赋会影响农户的生计策略、资本配置与使用的方式,目的为实现预期成果并满足他们的生计目标 [6]。养殖类家庭农场是一种家庭性的生产组织,家庭会投入大多数生计资本来进行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家庭农场往往成为农户的主要生计,而家庭农场收入也是家庭的主要收入。因此,家庭可持续生计的脆弱性也就体现为家庭农场生产的脆弱性。而养殖类家庭农场固有的结构和性质决定了其具有以下三方面的脆弱性:
1.风险因素。养殖类家庭农场面临的风险主要体现为两方面: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提高生产规模赋予了养殖类家庭农场独自进入市场的资格,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进而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农户自身搭建购销渠道的能力往往较差,如何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将产品顺利地销售出去是一个难题,因而市场风险是养殖类家庭农场面临的第一重风险。其次,养殖类家庭农场采用规模化的生产方式,规模化的养殖业需要应对各种疫病的袭击,即自然风险是养殖类家庭农场面临的第二重风险。
2.抵御风险的能力。养殖类家庭农场强调技术的提高与市场的引入,其劳动量并没有明显地扩大,家庭是其主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统一促进了产品的产权和控制权的一致,避免了“公司+农户”的产权纠纷和规模养殖场的委托代理难题。但这种模式对于农场主的经营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挑战,只有具有较高的生产和经营技能的农户才可以较好地应对风险,但目前的农场主大多为普通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
3.社会服务体系。为避免“公司+农户”养殖模式中同公司的博弈,养殖类家庭农场的生产性资产大多由农户自己投入,成本较高,因而大多数养殖家庭农场需要通过融资才能开启生产,但养殖户自身的积累及获得资金的渠道有限,进而这种融资渠道的完善依赖于社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的改善。同时,养殖户自身搭建销售渠道的能力也比较差,因而社会化的销售服务体系的构建也影响着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发展。
这三个方面的脆弱性来源于养殖类家庭农场的生产组织结构,只有克服了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养殖类家庭农场的生计才能保持可持续性。因而支持养殖类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政策的有效性决定于其是否能够减弱养殖类家庭农场的脆弱性。
二、扶持政策对于养殖类家庭农场生计资本与可行能力影响:案例分析
宁夏回族自治区Y县是农业大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是著名宁夏滩羊集中产区。滩羊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乃至全国稀有绵羊品种,滩羊肉是回族及各族人民长期食用的主要肉食,其肉质具有细嫩、鲜美可口,不膻不腻等特点,因其独特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味而深受消费者青睐 [7]。滩羊还是我国特有的轻裘皮用绵羊品种,以生产洁白轻暖、美观耐用的二毛裘皮而著称 [8]。驰名中外的宁夏滩羊是Y县主要的经济来源,Y县2013年滩羊养殖农户达7800家,全县拥有7家大型滩羊皮肉加工企业,全县滩羊产值可达6亿。在2013年中央大力推出家庭农场模式之后,当年Y县就出台了《Y县家庭农场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截至2014年7月3日,Y县已经注册成立家庭农场165家,其中2013年注册108家,2014年注册57家,而滩羊养殖家庭农场在所有家庭农场中占比65.74%。为了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Y县设计了多种政策予以支持。为了解这些政策对于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影响,笔者及团队在2014年7月份到Y县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案例研究、焦点小组访谈和关键知情人访谈的方法。调查发现,Y县家庭农场扶持政策提升了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物质与自然资本,进而改善了家庭农场的可行能力。
(一)金融政策使有技术和能力的滩羊养殖家庭农场获得经济资本
资金不足是大多数滩羊养殖家庭农场面临的问题,还有更多的养殖户有技术有能力但是缺乏资金,无法开展家庭农场经营。为了破解这一难题,Y县政府联合多家银行向养殖户进行贷款,渠道多样化,包括小额信贷、小微企业贷款都被整合到对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政策当中。同时,Y县政府还对养殖户的贷款进行利息补贴,进一步降低了养殖户使用资金的成本,增加了其可以使用的经济资本。
笔者访谈了当地的农业银行,县政府同该行联合推出了支持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金融政策,包括三种类型:第一为小额信贷,这种贷款年利率为9%,每笔最长期限一年,三年内可以重复借贷。第二为农村生产经营贷款,以不动产做抵押,额度为5万-1000万元。目前一半左右贷给养殖业,大多在40万-50万元之间。年利率也是9%,期限为5年。第三种是2014年宁夏农行总部按照市场需求专门制订的一种贷款类型,专门针对家庭农场、养殖园区、养羊大户、种粮专业大户等的贷款需求。贷款额度大概在30万-50万元左右,按年还款,贷款年利率也为9%左右。2014年,Y县仅第三种贷款已经发放了400万元,贷款给20户家庭农场。目前这三种贷款模式都针对滩羊养殖家庭农场开放,为滩羊养殖家庭农场扩大规模提供资金支持。
赵师傅是A家庭农场的农场主,主要从事滩羊养殖,拥有羊棚10个,存栏量500只,年出栏量1000只。其养殖规模较大,资金压力紧张,在政策支持下,赵师傅向银行贷款,包括:宁夏银行无息贷款,5万元,期限为1年;农行小额信贷贷款4万元,年利率9%,期限为3年;宁夏农行贷款30万,年利率7%,期限为1年;农村信用社贷款5万,年利率8%,期限为2年;邮政储蓄贷款5万元,年利率12%,期限为1年。还获得村民互助资金1万元,期限为1年,赵师傅获得贷款总计50万元。与此同时,赵师傅还获得了政府贷款利息补助3000多元,利息补贴率达10%,减轻了其使用贷款的成本压力。
Y县整合的金融政策帮助滩羊养殖家庭农场获得了较多的资金来增加养殖规模,这样具有两方面的好处:其一,养殖类家庭农场不用和其他养殖户一起联合进入市场,避免了养殖户集体行动的困境,节省了协调成本。其二,规模较大的养殖类家庭农场可以直接和市场进行联系,不用通过贩子来进行销售,减少了交易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因此,金融政策完善了滩羊养殖家庭农场获得资金的渠道,不仅支撑起养殖类家庭农场的规模化需求,而且为家庭农场的市场化经营奠定了基础。
(二)培训政策提升了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人力资本
养殖类家庭农场与其他养殖模式的重要区别为人力资本的不同要求,家庭农场模式中家庭劳动力既是生产者,也是经营者。当然,养殖类家庭农场并非完全排斥雇佣劳动力,但家庭农场应以家庭劳动力为主,雇佣劳动力为辅。这就要求家庭农场的生产者既要掌握现代养殖技术,也要掌握现代市场经营技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Y县针对性地对养殖类家庭农场的从业者进行了培训,既包括对养殖技术的培训,也包括对市场经营技能的培训。
中央对于家庭农场发展要求规范,为了体现出家庭农场的经营能力,政策要求家庭农场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相关程序。为此,Y县专门针对这块进行了培训。同时,Y县农牧局还以村为单位进行养殖技术培训,主要包括饲养、防疫,2013年培训达到5次以上。另外,县农机局每年还对农户进行农机使用技能培训,主要是讲解技术和实际操作,使农户可以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
Y县对于家庭农场劳动力针对性的培训,使得养殖类家庭农场的从业者既可以生产也可以经营,有助于实现家庭农场的生产和经营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的目的,进而避免了雇佣带来的养殖场养殖产品产权和控制权分离可能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困境,降低了交易成本。因此,培训政策使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家庭化生产以及市场化经营成为可能。
(三)品牌与市场建设改善了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制度型社会资本
市场经济体系下养殖类家庭农场生存的关键在于养殖产品能否以合理的价格顺利地销售出去。目前中央倡导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重要内容就是帮助农户建立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以形成稳定的制度型社会资本。以滩羊养殖家庭农场为例,Y县围绕滩羊销售出台了很多政策,包括建立专门的滩羊羊肉交易市场,针对滩羊品牌申请地理商标等,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
Y县每年拿出4000万资金支持滩羊产业,其中滩羊品牌建设是重中之重,工作主要围绕媒体宣传、滩羊肉质量检验以及肉产品防伪追溯三方面进行。滩羊肉质量检验站是Y县滩羊品牌的持有人。到目前为止,经过农牧局认定批准使用滩羊品牌的滩羊流通企业有68家,县内44家,县外有24家。每年Y县畜牧局会联合工商局对滩羊肉经销店进行检查并评级,县内每周一次,自治区内一月一次,区外是三月一次。在发现问题时,农牧局会联合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Y县目前还建立了一个专门的滩羊流通市场——ZY屠宰市场,在这里滩羊肉比一般的羊肉贵4-10元左右,每公斤可达64元。滩羊养殖类家庭农场可以将羊直接拿到这个市场上销售,价格合理。这种规范的市场监管机制保证了生产成本较高的滩羊可以获得相对合理的价格,防止假滩羊肉影响市场,进而避免了“柠檬市场”的出现。据统计,2013年Y县滩羊养殖家庭农场年平均销售额可达46万元。
Y县滩羊交易市场的建立和滩羊地理商标的申请规范了滩羊的销售渠道,可以使生产成本较高的滩羊获得一个合理的价格。而且固定的交易市场可以使养殖户方便快捷地进行滩羊交易。保证了养殖类家庭农场市场化经营的顺利进行。
(四)补贴政策增加了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物质与自然资本
补贴政策主要指政府对经营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养殖户给予资金或物质补贴,以提高家庭农场的养殖品种、设施和机具的现代化水平。目前,Y县对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补贴政策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直接的经济补贴,例如,被评上县级家庭农场直接获得资金1万元的补助。这种补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只要家庭农场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这种补贴。第二种是更常见的专项补贴,是针对专门类型的家庭农场给予的补贴,为了扶持在Y县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滩羊养殖家庭农场,Y县提供了针对羊棚等基建方面的建设补贴,针对种羊的保种补贴,针对专用农机的购买补贴等。这些补贴政策降低了滩羊养殖家庭农场获得生产资料的成本,对于整个养殖类家庭农场的物质与自然资本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滩羊养殖是Y县的品牌工程。为此,Y县农牧局整合各种补贴对滩羊养殖家庭农场进行支持。以C家庭农场为例,农场主吴师傅从事养羊10年,白手起家经验丰富。2013年8月成立家庭农场,拥有18个羊棚,目前存栏量600只。吴师傅在开始经营家庭农场之后获得了一系列补贴,包括:被评上县级家庭农场获得的1万元补贴。2013年200元每只的种羊补贴,一道棚4000元的羊棚建设补贴。另外,其还获得了农机补贴,其购置了大小两个牧草粉碎机,大的7000元,补贴2000元。小的粉碎机600元,补贴100元。政府的各种补贴帮助吴师傅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生产所需的各种物质资料,提升了该农场的现代化水平,使其经营能够顺利起步。
养殖类家庭农场强调规模化生产,其实现的一个重要基础为技术提高,这有软硬两方面含义:其一为养殖户的养殖技术的提高,其二为养殖品种、设备与设施技术水平的提高。针对养殖品种、设备与设施水平,Y县通过整合各种专项补贴,降低了养殖户获得各种养殖生产资料的成本,促进了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养殖品种、设备和设施升级,进而在低成本的条件下帮助其提高了技术水平,保证了家庭农场规模化生产的实现。
三、扶持政策背景下养殖类家庭农场生计策略的形成
从Y县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发展实践来看,政府政策极大地推动了这种模式的发展。在扶持政策支持之下,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各种生计资产发生了变化,进而其可行能力得到加强。在此基础之上,养殖类家庭农场形成了独有的生计策略,进而降低其生产和经营的脆弱性。
(一)适度规模化与风险的降低
养殖类家庭农场强调适度规模化,在政策支持中获得足够的经济资本、物质与自然资本之后,养殖类家庭农场可以扩大生产规模,使其养殖的数量可以达到单独入市的水平,同时养殖类家庭农场强调生产的精细度,即以家庭自有劳动力为主,因此,养殖数量的上限不会超过家庭劳动力的生产能力之外。Y县家庭农场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家庭养羊场的数量资格为年出栏1000只或存栏500只以上,调查过程中发现,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存栏量大多为500-600只,而年出栏量在1000只左右。这种适度规模化可以降低养殖类家庭农场的风险,体现在两方面:首先,适度规模化可以保证养殖户生产过程的精细程度,进而可以降低因照顾不周而产生的自然风险。其次,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农场主大多为普通农户,适度规模生产可以降低农户因市场经营能力有限而遭受风险的概率,即降低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市场风险。
(二)家庭化生产与抵御风险能力的增加
养殖类家庭农场是一种家庭生产的模式,其产权设计与目前“公司+农户”养殖模式和雇佣养殖场模式有明显的区别。“公司+农户”养殖模式由于公司和农户之间赊购和代建等合作行为存在而导致产权界定不清晰,其生产规模也难以达到最优,特别是在面临一些风险时,双方很容易产生产权纠纷,交易成本被无限放大 [9],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而雇佣养殖场则主要通过雇佣工人来进行养殖,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与道德风险始终难以避免,同时工人的养殖技术和精细程度参差不齐,使得雇佣养殖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较差。相对而言,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家庭化生产策略有利于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调查数据来看,Y县2013年108个家庭农场雇佣劳动力人数平均不到3人,而养殖类家庭农场平均雇佣劳动力人数为2.7人,家庭长期自有劳动力为3.2人。Y县养殖类家庭农场基本实现了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进行生产和经营。养殖类家庭农场在政策的支持下获得了经济资本,其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进行规模的扩大与设备的投资,进而避免了与公司的产权纠纷,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对于农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了养殖户的养殖技术和经营能力,家庭生产精细程度更高,进而增强了养殖类家庭农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
(三)市场化经营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
养殖类家庭农场旨在通过规模扩大来促进养殖户与市场的接轨,对养殖户贷款融资政策的实施完善了养殖户获得经济资本的渠道,为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市场化经营奠定了基础。同时,规范化销售市场的建立保证了养殖类家庭农场养殖产品顺利销售。调查的Y县滩羊养殖家庭农场主要的销售方式为送到ZY市场进行销售,年平均销售收入11万元左右,人均销售收入可达4万元。总的来说,养殖类家庭农场所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渐完善,养殖类家庭农场的脆弱性背景逐渐降低。
四、结论与启示
养殖类家庭农场是顺应形势提出来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能较好地嵌入目前养殖业所处的社会环境。但是,从可持续生计的视角来看,其处于一定的脆弱性背景之中,具体而言:养殖类家庭农场遭受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威胁,同时,农场从业人员的生产技能与经营能力较低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最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完善阻碍着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从宁夏Y县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现状来看,目前的扶持政策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金融政策缓解了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资金压力,保证了其在产权稳定的情况下扩大规模,而对农场从业人员的培训则帮助其提升了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保证了养殖产品产权和控制权的统一。同时,政府还建设了规范的滩羊养殖产品交易市场,并就滩羊品牌申请地理商标,完善了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产品销售渠道。最后,政府的补贴政策则帮助农户以低成本获得养殖所需的生产资料,提升了滩羊养殖农场的现代化水平。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养殖类家庭农场的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物质与自然资本得到提升,进而形成了适度规模化、家庭化生产以及市场化经营的生计策略。而适度规模化有利于降低养殖类家庭农场的风险,家庭化生产则有利于提高养殖类家庭农场抵御风险的能力,最后,市场化经营则体现了养殖类家庭农场所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逐渐完善。因此,从宁夏Y县滩羊养殖家庭农场的实践来看,扶持政策有利于降低养殖类家庭农场生产和经营的脆弱性,进而保证其发展的可持续性。总之,养殖类家庭农场是一类较为特殊的家庭农场,其本身的脆弱性对经营者的生计资本提出较高要求,因而在起步阶段需要政府和政策的支持,而在对其进行扶持时也应当从多种生计资本入手,使其形成家庭农场特有的适度规模化、家庭化生产和市场化经营的生计策略,最终有利于改善其生计的脆弱性,保证养殖类家庭农场的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