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思考
2015-02-26高鹏
关于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思考
高鹏
摘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作为真正由发展中国家发起、主导的政府间多边金融机构,其成功筹建、发展壮大对亚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亚投行筹建及发展的对策建议有:坚持高效率、高水平、开放性地推动筹建工作;坚持主要服务于亚洲发展中国家基建改善,战略性扶持“一带一路”落后国家及地区;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金来源多元化;借鉴吸收其他多边开发银行运营及发展经验,促进合作互补;优化成员国间资源配置;健全区域金融市场;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中国主导下多边金融机构间的联动机制。
关键词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筹建背景性质定位挑战对策
文章编号中国图书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1671-4741(2015)03-0029-07
作者简介:(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中共北京市委讲师团成员)
自2013年中国国家领导人首次提出创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英文简称AIIB)倡议以来,获得了众多亚洲区域内发展中国家、乃至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积极响应。亚投行作为真正由发展中国家发起、主导的政府间多边金融机构,其成功筹建、发展壮大对亚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现试就亚投行的筹建背景与历程、性质定位、意义、面临挑战及对策进行全面阐述。
一、亚投行的筹建背景与历程
(一)成立背景。
近年来,亚洲经济总体发展较快,区域财经合作不断深入,但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特别是域内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亟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缺口巨大,目前以世界银行(WB)—亚洲开发银行(ADB)为主的多边融资供给体系远远满足不了这一需求,需要新的多边金融机构给予补充。
1. 基础设施建设构成亚洲区域内互联互通和经济一体化的重大短板,建设资金需求大、缺口大。
从亚洲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及融资需求看,区域内各经济体、特别是“一带一路”沿途国家基础设施条件不均衡、交通通讯电力等重点领域总体落后,从而构成区域内互联互通、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瓶颈,相关的基建投资资金需求巨大。
据亚洲开发银行测算,2010~2020年,32个亚行成员需要基础设施投资8.22万亿美元,每年平均需投资8000亿美元。其中,68%是新增基础设施的投资,32%是维护或维修现有基础设施所需资金。
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东盟国家为例,其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两方面特点。一方面,区域内发展很不均衡,从基础设施整体水平看,新加坡最优,马来西亚、文莱、泰国次之,其余东盟六国总体落后。另一方面,交通、通讯、电力三大领域面临的发展瓶颈尤为突出。一是交通网络亟需改善,缅甸、老挝等国道路铺设、港口建设、航空运输和其他交通运输网络设施方面的水平极为落后;二是通讯设施普及率低,据世界银行统计,2013年人口互联网使用率缅甸仅为1.2%,柬埔寨、老挝、印度尼西亚以及泰国均低于30%,只有新加坡、文莱和马来西亚高于60%;三是通电率水平较低,据2011年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印尼、老挝和菲律宾通电率约为70%,缅甸、柬埔寨通电率仅为48.8%和31.1%。
2. 现有的亚洲多边融资机构及制度安排难以将区域内存量资金转化为基建投资。
从亚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看,区域内各国的国民储蓄率较高,目前已沉淀了约62万亿美元的私人资本,但基建投资额度大、期限长、风险高、收益水平低、不确定性强的特点决定了一般私人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不强,从而遏制了充裕的民间存量资本批量进入这一领域。同时,世界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主导的亚洲多边融资支持体系更加关注扶贫领域,且每年百亿美元级的融资供给规模相比区域内千亿美元级的融资需求可谓杯水车薪,亟需其他官方支持的多边合作机制加以补充,以机构资金的投入撬动私人资本的投入,引导区域内过剩资本转化为基建投资。
3. 中国有资本、有实力且自身需要在亚洲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融资领域发挥领头羊作用。
一方面,中国拥有位列世界第一的外贸及外储规模、世界第二的经济规模、世界第三的外商直接投资(FDI)规模,同时在铁路、公路、机场、桥梁、隧道等工程施工能力、相关基建装备制造能力、投融资模式设计能力和经验突出,使中国在亚洲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融资市场具备了“‘实体+金融’走出去”的底气和自信。另一方面,在中国经济由超高速换挡至中高速的“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加速,中低端制造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出现相当程度的产能过剩,客观上有向区域内他国家转移过剩产能的需要。
4. 当前西方主导的国际金融机构体系不利于中国为亚洲基建及互联互通贡献更大力量。
中国在美国主导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以及日本、美国双轮驱动的亚洲开发银行中,话语权、决策权、投票权与自身在全球经济中所占份额不匹配。以创建于1966年的亚洲开发银行为例,拥有67个成员国,其中48个国家来自亚太地区,日本和美国作为该行前两大股东,分别持股15.7%和15.6%,二者主导着亚洲开发银行的发展和运营,中国目前持股5.5%,在亚洲开发银行的话语权、影响力、贡献度始终与自身经济实力严重不匹配。
(二)筹建历程。
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雅加达与印尼总统苏西洛举行会谈期间,首次在国际场合提出了筹建亚投行的倡议。
2014年1月24日,中国与10多个有兴趣的亚洲国家举行了筹建亚投行第一次多边工作磋商会议,就筹建亚投行的框架方案交换了意见。中方还成立了亚投行筹建工作组,加快推进筹建工作。此后,中方与有关国家举行了数次多边磋商会议,就亚投行的宗旨、治理、总部选址、股权结构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2014年10月24日,包括中国、印度、新加坡等在内21个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的财长和授权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筹建亚投行备忘录》,共同决定成立亚投行,标志亚投行的筹建工作进入新阶段。备忘录签署以后,域内意向创始成员国启动章程谈判和磋商。按照目前工作计划,预计各国将在2015年6月底之前完成章程谈判和签署工作,使亚投行在2015年年底前投入运作。
2014年11月28日,筹建亚投行首次谈判代表会议于中国昆明举行,22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商定了接纳新意向创始成员国的程序和规则。
2015年1月15~16日,筹建亚投行第二次谈判代表会议在印度孟买举行。会议由筹建亚投行谈判代表会议常设主席、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和会议联合主席、印度财政部部长助理沙玛共同主持,26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和亚投行临时多边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出席会议。
截至2015年4月15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达到57个、遍布五大洲,涵盖了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的4个、西方七国集团(G7)中的4个、20国集团(G20)中的14个、欧盟28个国家中的14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4个成员国中的21个、金砖5国及东盟10国全部。按照工作计划,各方现将进入章程谈判阶段,并于年中完成章程谈判及签署程序,落实首任行长及其他高管人选、创始成员国具体出资比例、组织形式及日常运作模式、创始成员国和普通成员国差别等一系列事项。年底前完成章程生效程序,正式成立亚投行。
二、亚投行的机构性质与宗旨定位
(一)机构性质。
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按照多边开发银行的模式和原则运作,重点支持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总部将设在中国首都北京。
亚投行作为一家新设立的多边开发银行(Multilateral Development Bank),将与一般金融机构具有显著不同:一是从经营目标看,不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的,需要兼顾政策目标;二是从业务品种看,以主权贷款为主,同时包括少量的非主权贷款;三是从股东构成看,股权持有者主要是主权国家,也可包括部分不具有主权的地区(例如中国台湾);四是从资金来源看,不吸收存款,其主要资金来源为主权国家出资或者赠款,同时以较低成本发行国际债券;五是从收益分配看,不分配股息,其运营收益将完全计入资本;六是从监管安排看,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及业务运作不受巴塞尔协议监管;七是从偿债安排看,在主权贷款中属于优先债权人,其偿还地位高于其他债权人,例如一般主权国家。
(二)资本金规模。
根据《筹建亚投行备忘录》,亚投行的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初始认缴资本目标为500亿美元左右,实缴资本为认缴资本的20%,约100亿美元,由成员国分期缴纳,未来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资扩股。
(三)成员国股权分配及投票权。
根据现有安排,亚洲国家预计整体出资将占亚投行总股本约75%,其他域外国家占比约为25%。另据《筹建亚投行备忘录》,各意向创始成员将以GDP衡量的经济权重作为各国股份分配的基础。据此,在57个创始成员国中,中国、印度、澳大利亚、德国、韩国将成为前五大股东。伴随新成员国的加入,现有成员国占股比例还将同比例稀释降低,但中国将保持最大股东的地位。
此外,各成员国投票权将与各自持股比例挂钩。中国虽然是第一大股东,但不会寻求类似美国在世界银行的一票否决权,以彰显平等、开放、包容、透明的多边金融合作理念。
(四)服务宗旨。
亚投行的基本宗旨是通过支持亚洲国家基础设施和其他生产性领域的投资,促进亚洲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也就是说,亚投行的服务主区域是亚洲国家及地区,服务主领域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如果将来条件具备,亚投行也将探索适当开展域外业务、产业类项目。
(五)业务定位及模式。
亚投行的业务定位为准商业性,初期将主要向主权国家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主权贷款,伴随业务拓展也将考虑设立信托基金。未来将针对不能提供主权信用担保的项目,积极引入PPP模式(直译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在我国官方文件译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亚投行和所在国政府出资,与私营部门合理分担风险和回报,动员主权财富基金、养老金以及私营部门等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也将与目前APEC财长会机制下相关成员经济体建立的PPP中心进行合作,共同支持本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六)组织治理架构。
亚投行的治理结构包括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层三层。理事会为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亚投行章程授权董事会和管理层一定的权力。在运行初期,亚投行设非常驻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就重大政策进行决策。亚投行还将设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落实管理层的责任,并根据公开、包容、透明和择优的程序选聘行长和高层管理人员。
(七)创始成员国与普通会员国的差别。
首先,在规则制定权方面有差别。创始成员国作为亚投行一般意义上的共同发起人和核心成员,出资多、占股多,有权制定章程,例如有权参与讨论及决定其他国家能否成为亚投行的普通会员国,普通成员国则只能遵守已有规则。其次,在决策权上有差别。创始成员国持股比例往往较高,只要有能力基本无限制,而普通成员国在持股比例上有限制。第三,在董事席位安排上有差别。董事席位只在创始成员国中产生,创始成员国还可能拥有一个永久的执行董事位置,而普通成员国不能享有董事席位。最后,在“保留条款”规定上有差别。创始成员国有设立“保留条款”的权力,普通成员国则不享有这项权力。
(八)与现有多边银行的关系。
亚投行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为代表的、服务亚洲区域的现有多边开发银行总体上构成互补和合作的关系。一方面,亚投行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在业务开展目标上具有一致性,都是着眼于促进区域发展、经济合作、民生改善。另一方面,双方也存在着显著差别。一是在控制权方面,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大部分话语权掌握在美欧日少数发达国家手中,发展中国家的要求难以体现,亚投行则是由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发起并主导。二是在业务直接侧重点方面,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直接侧重于扶贫、减贫,亚投行则是直接专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互联互通。三是在业务开展条件方面,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往往针对贷款国要求较为苛刻的附加条款,而亚投行将按照准商业性原则开展业务,不会刻意附加令贷款国难堪的特别条款。未来,亚投行将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密切合作,促进区域合作与伙伴关系,共同解决发展领域面临的挑战。
三、亚投行的筹建意义
(一)促进“一带一路”的构建。
当前,“一带一路”沿途国家落后的基础设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及互联互通。亚投行的设立一方面将通过促进沿途基础设施投资,激发沿途国家经济活力;另一方面将助力中国与沿途国家互联互通建设,促使基础设施由海、陆、空领域向金融、网络信息等领域全面发展,从而丰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二)拉动中国及其他亚洲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
我国经济增速正在逐步放缓,由高速进入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东亚、东南亚、南亚等亚洲地区巨大的发展潜力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升级,将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增添动力。一方面,亚洲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的完善将进一步加强中国与国家间的经贸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交通设施的完善,将有助于区域内经济的发展,也为我国企业到相关国家投资创造了机会,加快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另一方面,随着亚洲各国双边及多边贸易与投资的不断发展,将带动金融、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的合作发展,扩大能源、原材料、技术、设备等生产性消费的双边及多边需求。
(三)进一步推进人民币走出去。
推动人民币走出去是中国创建亚投行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2014年,全球外汇市场的人民币交易额低于澳元或加元,远低于美国(约占全球外汇交易额60%)、欧元(占20%)、英镑和日元,与当年中国在全球贸易额占比(10%)、GDP占比(13%)相去甚远。
亚投行的设立将加快人民币在区域内的自由流通,促进人民币由“周边化”向“区域化”的转变,在东亚地区率先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首先,开设亚投行将加快人民币成为国际贸易结算货币的进程。目前,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已在缅甸、越南、柬埔寨、新加坡等东盟国家迈出重要的一步,亚投行将进一步促进这一过程。其次,我国已与周边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或签署边贸本币支付结算协定、货币互换协议等,越来越多的国家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马来西亚、韩国、日本、印尼、泰国、柬埔寨、澳大利亚等国家均有人民币的外汇储备。
(四)提升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的话语权。
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能提供的资金有限,亚投行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前两者对亚洲发展中国家业务的不足。由于是中国和亚洲国家参与共建,随着亚投行规模的扩大和作用的凸显,将提高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提升这些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五)加快中国融入各类国际要素市场。
设立亚投行将促进中国加快融入商品、劳务、资本、技术等国际市场。一方面,作为互联互通建设的有力支撑,亚投行将为各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供资金支持,提升本区域内部及与全球经贸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另一方面,中国正在积极推动实施自贸区战略,APEC北京会议上开启了亚太自贸区的进程,中澳、中韩自贸区已取得实质性成果,中国-东盟自贸区已经建成,中日韩自贸区也正在进行谈判。亚投行的设立将会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更加开放的合作平台,而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尤其是亚太地区日益加速的一体化步伐将会更加有助于资源优化配置,为亚投行在区域内投资提供更大空间。
四、亚投行筹建及未来发展中将面临的挑战
(一)如何确定亚投行结算货币。
以何种货币进行交易、结算将是亚投行在现阶段章程谈判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从目前看,存在四种可能,即美元结算、人民币结算、亚投行币(货币篮子)结算、多币种混合方式结算。其中,以美元结算可能遭遇的阻力最小、最为方便、结算成本最低,目前大多数国际多边银行均选择以美元结算;以人民币结算较为敏感,在实际结算过程中不够方便、交易成本较高;设计一种亚投行的组合货币(货币篮子)则最具革命性、最能防范市场冲击,但协调和平衡成员国间利益的难度也最大;多币种混合方式结算,实际操作难度很大。
人民币一旦成为亚投行主要交易结算货币,其走出去、区域化、国际化的步伐将显著加快,但这需要57个创始成员国多数份额票数批准,能否得到英德法意澳等西方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大国的认同,尚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二)亚投行能否获得较高信用评级。
对于亚投行这样无法吸收存款、只能以发债获得融资的多边开发银行而言,能够取得较高信用评级,例如获得与中国主权信用评级AA-,甚至获得略高于中国主权信用评级的AA+,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所在。一方面,市场对其认可度更高,发债更为容易;另一方面,融资成本将显著低于其他非AAA评级的机构。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北欧投资银行等在内的主要多边开发银行都得到了AAA最高信用评级。目前,包括标普、惠誉、穆迪在内的三家评级机构均开展了针对多边开发银行的超主权评级,三家机构在具体指标选择和比例确定上虽各不相同,但均主要包括内部财务状况(初步评级,类似于一般银行)和外部股东支持力度。
1.亚投行获得较高信用评级的优势。
(1)资本实缴比例较高。亚投行1000亿美元的注册资本不算太高(世界银行为2783.77亿美元,亚洲开发银行为1624.9亿美元,欧洲投资银行为2432.84亿美元,非洲开发银行为1002亿美元,泛美开发银行为1168.8亿美元),但由于亚投行设定资本实缴比例为20%,计算得到实缴资本为100亿美元,仅低于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和欧洲稳定机制。较高的资本实缴比例保证了亚洲开发银行有充足的资金开展后续业务。
(2)亚投行职能定位准确,未来具有较大市场潜力。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普遍较差,据亚洲开发银行估计,在2008年后的十年间,亚洲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约4.7万亿美元,相关投融资领域潜在市场需求巨大。
(3)中国等股东对亚投行大力支持。中国30多年快速发展使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中国倡导建立亚投行,是中方愿意承担更多国际责任、促进亚洲地区团结合作、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中国在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积累了大量基础设施投融资及建设经验,这些都将有利于亚投行的成功运行。
(4)新机构成立后具有后发优势。亚投行作为后来成立的多边开发银行,可以在吸取已经成立的多边开发银行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创新,如不设常驻董事会、缩短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等,使亚投行虽然作为后来者,但仍然能够取得较好发展。反之,如果不对新机构进行大幅度改革,使其明显不同于现有机构,新机构将无法取得较高认同,机构长期发展也将受到限制。
2.亚投行获得较高信用评级的劣势。
(1)机构运营能否跟上现有机构水平尚待考验。亚投行尚未正式建立同时没有运营经验,在内部评级中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风险管理水平将是弱势项目,评级机构可能担心亚投行没有持续运营多边开发机构的经验、项目、知识储备以及相应的体制机制。
(2)现有股东同时也是未来潜在的贷款国。目前有意参与亚投行筹建的国家以新兴国家为主,相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落后,未来需要亚投行资金的大力支持。现有评级方法认为,成员国同时是贷款国会降低多边开发银行的稳健性,当贷款人无力按时偿还贷款时,其对多边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也必然下降,因此将对亚投行的信用评级造成负面影响。
(三)区域内经济不平衡性及地缘政治冲突、历史认知分歧、领土领海主权争议加大了亚投行业务开展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亚洲幅员辽阔、国家众多,不同区域板块间、不同国家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极具层次性、多样性。各国基础设施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其经济的发展速度,基础设施发展的不平衡也体现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亚投行的资金投入会受各国的投票权影响,并影响到区域内资源的分配。另一方面,区域内存在局部政治动荡,部分国家间存在地缘政治冲突、历史认知分歧、领土领海主权争议,是影响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由于中国迅速崛起以及随之而来的“中国威胁论”,使得一些国家对中国主导下的亚投行心存疑虑与担忧,从而对亚投行运营及业务开展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四)亚投行可能遭受原有国际金融主导国家的压力。
中国主导建立亚投行的举措,将会削弱美日两国在亚洲地区经济、金融领域的影响力,必然遭到两国的阻挠和压力。一方面,美国自二战后一直处于世界金融中心地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都由其主导。亚投行正式成立后,将成为不受美国操控的重要国际多边金融机构,使其国际金融霸主地位感到威胁。据彭博社今年4月15日报道,美国前财长保尔森曾表示,亚投行的成立是个分水岭,标志着美国失去在全球经济事务中的霸权地位。因此,自亚投行筹建伊始,便遭遇美国的强烈质疑与反对,甚至对其铁杆盟友英国作为首个西方大国加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行列反应强烈。另一方面,主要由日本控制的亚洲开发银行长期在亚洲金融领域占据重要地位,亚投行的设立势必降低其影响力,进而影响到日本在亚洲地区的话语权,这也是日本始终对亚投行秉承复杂态度的原因所在。
五、亚投行筹建及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高效率、高水平、开放性地推动筹建工作。
亚投行作为由中国等发展中经济体、新兴市场国家发起、主导创立的政府间、区域性多边开发银行,筹建及运营应力求高规格、高标准、高水平,特别是在管理架构、人员招聘、组织运营、开发评审等方面的制度设计或安排应符合多边金融机构国际运行惯例及标准,以彰显大国风范、国际视野、全球抱负,为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思路基金、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组建树立标杆、赢得人气、开个好头。
(二)坚持主要服务于亚洲发展中国家基建改善,战略性扶持“一带一路”落后国家及地区。
亚投行的建立初衷和宗旨是服务亚洲国家基础设施改善、推动各国间互联互通,进而平衡地区经济实力,带动较落后国家和地区发展,促进区域内共同繁荣。加快“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是亚投行启动的一个重要抓手。首先,应建立不同的资金库,采取分级评估方式。根据资金来源划分用途,为基础设施落后国家的重要或紧急项目建立特殊资金库,以满足其发展需求。其次,应优先支持亚洲域内“一带一路”沿途落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优选重点项目、倾斜信贷资源、加快评审发放,战略性地推动“一带一路”沿途国家基建改善。
(三)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金来源多元化。
一方面,亚洲国家及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形成政府、社会资本共同投入、互为支撑的良性格局。亚投行的建设既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从机制上提供有力保障,还需要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激发社会资本活力,为区域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应积极探索推广PPP等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领域,推动建设进度加快、减轻各国财政负担,并为社会投资者带来更多经济利益。
另一方面,亚投行的资金来源除了各国政府的股本投入外,需要建立常态的融资机制,包括探索其他资金来源,促进资金来源多元化,在国际市场上可采用借款、贷款、发行债券、建立基金等方式融资,从而提高其应对风险能力,并能在经济运行较差的情况下支持地区经济发展。
(四)借鉴吸收其他多边开发银行运营及发展经验,促进合作互补。
亚投行应正确处理好与现有多边开发银行的关系,借鉴发展经验,推动合作共赢。
一方面,应通过借助成熟经验、机制和团队,致力于建设一个体制完善、运行顺畅、财务稳健和风控有力的亚投行。作为新设机构,亚投行应积极借鉴吸收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等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在治理结构、决策机制、融资筹资、项目运作、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绩效评估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完善机制,同时以市场化手段吸纳经验团队和专业人才,完善亚投行的整体运行机制,以适应日新月异的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例如,聘请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局长、国别代表以及专业人才加盟到亚投行;再如,借鉴亚洲开发银行模式,定位为区域性的国际金融组织,注重区域性和国际性相结合,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另一方面,亚投行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在发展定位、业务领域等方面侧重点、关注点不同,在亚洲金融市场上应致力构建相互补充的良性互动关系。在亚投行建立初期,虽会对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在亚洲的业务开展产生一定影响,但彼此间的业务互补性决定了未来的合作将远大于竞争,且良性竞争将促进以世界银行为首的其他多边开发银行改革,弥补现行金融体系的缺陷,促进国际金融体系随着国际形势变化不断完善。亚投行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关系的背后是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与美、日等现有金融强权大国的关系,亚投行应特别注意避免陷入亚洲地区金融主导权的“争夺战”。
(五)优化成员国间资源配置。
目前,中国主导的亚投行业务覆盖的相当一部分是亚洲新兴市场国家,这些国家工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落后,需要借助外部资金实现快速发展。而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一方面我国中低端制造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出现相当程度的产能过剩,另一方面我国不断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也已具备资本输出能力,可借助亚投行的多边机制创新,优化域内国家间资源的配置,实现域内不同国家的优势互补和互利互惠。
(六)健全区域金融市场。
目前,亚洲国家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开放程度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阻碍亚洲金融健康发展。对此,亚投行应通过债券发行、建设股份制银行以及一系列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的手段和建立定期经验交流、信息沟通制度等方式,帮助亚洲地区金融市场发展较慢的国家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激发国内资金活力,开发私营部门潜力。
(七)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亚投行在充分发挥资本金、流动性、融资筹资以及缴纳资本等的优势之外,还应在资本结构、流动性安排、融资机制以及外部支持等进行全面的创新,建立一个比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更为完善、更具弹性的机制。比如,可以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绿色产业基金、新兴产业引导母基金、海洋发展银行、传染病防控基金等,促使亚投行融资更具市场化、多元化和国际化,同时资金适用更具专业化。
同时,面对复杂的地区形势,亚投行应当专注于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合作共赢,通过制定公平合理的股份制度和决策机制,促使成员国间形成制约力,并保证每个成员国的话语权。
(八)构建中国主导下多边金融机构间的联动机制。
中国主导或参与的多边开发机构包括丝绸基金、亚投行及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以及其他的投资便利性安排,比如铁路基金、海洋合作基金等,亚投行及其相关的投融资机制需要明确与其他机构或机制的目标定位、区域定位和业务定位的差异,同时应统筹规划,建立硬件和软件“互联互通”的机制,提升亚投行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的水平和效益,提高财务可持续性和机构可持续性,从而获得更实在的内部和外部“信用增级”。
〔责任编辑:石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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