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2015-02-25韩宝庆
韩宝庆,张 丽,2
(1.吉林警察学院 侦查系,吉林 长春130117;2.东北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吉林 长春130117)
一、教育扩展与青少年犯罪的现状描述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着社会的全面进步,但贫富差距以及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依然制约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形成了较为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酝酿着大量的犯罪问题。如何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减少负外部效应明显的犯罪行为,是政府决策的重要课题之一。一方面政府可以依靠加大犯罪的打击力度来抑制、震慑犯罪,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加强教育来预防犯罪。前一种手段的缺点在于投入大效率低并且缺乏对犯罪人员的改造,尤其应对青少年犯罪,刑罚的手段以及与犯罪人员的集中,更容易使青少年在此之后参与到更严重的犯罪之中,所以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普通教育在预防、减少犯罪的方面的作用应当得到更广泛的重视。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对于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与改造,完全落在了普通教育领域,教育扩展对犯罪参与尤其是青少年犯罪的作用,也将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通过对1998—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和《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数据的计算发现,全国教育经费支出年均增长16.70%,刑事犯罪总数的年均增长为4.68%①文中的刑事犯罪及青少年犯罪的数据,均来自对1998-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相关数据的计算处理。。随着全国教育经费支出的持续上涨,刑事犯罪总数也在上扬,但在比较1997—2011年全国教育经费支出与刑事犯罪总数的增长率时却得出了如图1所示的结果。
图1主要比较的是1998—2010年全国刑事犯罪增长率与教育经费增长率,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到教育经费的增长与刑事犯罪的增长呈明显的相反趋势,即当教育经费增长幅度较大时,第二年的刑事犯罪增长幅度就会变小,这一数据的变化趋势真实反映出教育投入对于抑制犯罪增长起到的积极作用。
图1 全国教育经费支出与刑事犯罪总数增长率的比较
为了进一步准确地描述教育扩展的实际效果对青少年犯罪的作用,研究选择了平均受教育年限[1]来衡量教育扩展的程度①衡量教育扩展的指标主要有:不同教育层次的在校生人数、各级教育的入学率以及平均受教育年限。萨卡洛布洛斯和阿瑞格达认为最能测量教育发展水平的指标应是教育成就的存量指标——平均受教育年限,文中该指标的计算主要依据1998—2012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平均受教育年限为受不同教育程度的人口比例与该教育程度的受教育年限②不识字的受教育年限为0年,小学为6年,初中为9年,高中为12年,大专及以上为16年。的乘积之和。目前我国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已由1997年的7.01年增加到2011年的8.85年。与此同时,研究采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对青少年犯罪的统计口径,将青少年犯罪分为18岁以下和18 至25 岁两个年龄段,如图2所示,青少年犯罪在刑事犯罪中的比重较高,1998年达到了39.4%,占刑事犯罪的近四成,此后则表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目前青少年犯罪虽然依旧连年增长,但其占刑事犯罪的比例却在明显下降(2011年为26.9%),其中18至25岁的青少年犯罪是该类犯罪的主体,主导着该类犯罪的主要趋势,但相比于18至25岁青少年犯罪2.04%的年均增速,未满18岁的青少年犯罪的增速则为6.39%。近年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
图2 青少年犯罪结构及增长趋势
1997—2011年,我国刑事犯罪年均增长率为4.68%,而青少年犯罪的增速为2.81%,明显低于刑事犯罪总体的增长速度,这也是青少年犯罪占总体刑事犯罪比例不断下降的原因。而青少年犯罪之所以能够得到一定的控制,还要归根于我国平均受教育年限的不断延长,即教育扩展的作用。
图3中,研究比较了滞后一期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增长率与滞后一期的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重的增长,可以看到当教育扩展速度较快时,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重就会出现下降的趋势,反之,当教育扩展速度下降时,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重就会有所上升。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重的减少意味着非青少年犯罪比重的上升,这或可说明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抑制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大于非青少年犯罪。所以,研究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程度及影响原理就显得更有实际意义。
图3 平均受教育年限与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重的比较
二、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抑制作用
目前我国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抑制作用可以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即隔离作用、道德约束作用及可能的收入预期效益。如果将犯罪领域视为非法劳动市场,将人们的正常工作与犯罪行为视为是在合法劳动和非法劳动上的时间分配,则人们是否参与犯罪,或者是否将更多的时间分配到非法市场,则取决于合法收益与非法收益之间的差距,以及取得这些收益的可能和成本,其中非法收益的成本既包括实际的时间精力,也包括可能受到的惩处力度和心理道德成本[2]。
(一)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隔离作用
教育扩展的隔离作用,主要是客观上减少了青少年能够投入到犯罪中的时间和精力,减少了参与犯罪的机会和可能。教育扩展带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可以有效地约束青少年的犯罪行为,这种约束主要表现在教育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对犯罪的隔离[3]。学校教育不论其教育的效果如何,都从客观上减少了青少年参与犯罪的时间和机会。而且,通过数据也可以发现,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犯罪明显要少于18岁以上的青少年犯罪(18—25 岁的青少年犯罪在1997—2011年年均占比为76.7%,是青少年犯罪的主体),这与我国目前不到8.85年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有关。
这样的结果也反映出,我国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主要作用是隔离,即对年龄较低的青少年犯罪能起到作用,而对于那些脱离学校教育环境的青少年犯罪的抑制作用却不明显。而且,对于18岁以上的青少年,即使不缺乏受教育的机会,但由于自我意识和自理能力的提升,也可能自主选择脱离学校的教育环境,如果教育扩展不能提供除隔离以外更有效的思想意识作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就很有可能让18—25岁的青少年在就业受阻或者遇到其他方面的挫折时走入心理甚至是犯罪的误区。
(二)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道德约束作用
教育扩展的道德约束作用主要是指教育扩展将增加青少年参与犯罪的心理成本,增加其受到惩罚的预期。价值观的偏颇或者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足是青少年参与犯罪的核心因素之一。教育可以起到塑造青少年完善人格的重要作用,提升青少年的认知水平和道德修养,从而增强其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自觉抵制犯罪的正义感[4]。与此同时,通过教育形成的道德和意识约束,可以大大提高青少年参与犯罪的心理成本。除此之外,知识的增加也可以让青少年更清楚地认识到犯罪可能给亲人及自身带来的道德惩罚及法律惩罚,从而减少犯罪所带来的实际收益,客观上减少青少年参与犯罪的动机,起到从总体上减少犯罪的作用。
然而,“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效果的发挥,一定程度上依赖时间的积累,只有教育扩展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起到抑制犯罪的道德约束作用。就我国目前的教育扩展程度来看,仅仅凭借9年义务教育的普及,还不足以有效地对青少年犯罪起到很大的教化作用,尤其对于已经脱离学校教育,18岁以上的一部分青少年,基础教育能够塑造的道德规范,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这也是目前我国对于青少年犯罪的统计中,18—25岁青少年犯罪为主体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且近年,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的增长势头也不容忽视,尤其一些极端的个案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虽然不能否认低龄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密切关系,但教育本身的体制及公平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教育扩展的质量,影响着教育扩展对犯罪的道德约束作用。
(三)教育扩展的收入预期效应
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预期效应主要是指,教育扩展可以提升青少年的认识水平改变其行为偏好,同时提升其人力资本,增加其在合法劳动力市场中就业并取得更多合法收入的能力,增加其在合法领域的预期收益,减少其参与非法活动的动机[5]。
青少年是社会发展的未来,教育过程中体现的社会期望,也会形成青少年对自身发展的预期,同时青少年也会通过周围环境的实践去印证这种预期实现的概率以及实现之后的人生效果。通过知识的积累,人对客观环境的认识会发生变化,青少年尤其是18至25岁的青少年,当他们接受了一定教育之后,更能够分辨自己在哪一领域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大,从而将学习和劳动的时间更多地分配到这一领域,而有效果的教育则会将人们的行为导向到社会进步需要的领域。反之,如果教育时限较短或者教育效果较差,就没有办法帮助青年人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领域,以及培养其适应社会的能力,从而导致一部分青少年误入歧途。
除了影响行为偏好以外,收入预期对青少年犯罪,尤其对18至25岁的青少年犯罪则显得更为重要。较多的人力资本投入,将使青少年获得更多合法市场的工作机会及更高的收入,从而减少非法市场收入的吸引力,提高犯罪的机会成本,使青少年将更多的时间分配到能够取得更多合法收益的领域,对减少犯罪起到最根本的作用。
三、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扩张效应
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抑制作用符合一般的公众常识,但在理论与实证研究的领域中,教育扩展对犯罪的实际作用还要审慎的判断[6]。在图3教育扩展与青少年犯罪增长的比较中可以发现,一些年份里二者并没有完全呈现相反的变化趋势,而是在教育扩展的同时,青少年犯罪的比重也在上升,这样的变动趋势一方面说明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因素绝不仅仅是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扩展;另一方面也证明了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可能存在的扩张效应。
(一)教育扩展中的“集中效应”
教育虽然减少了青少年可以从事犯罪的时间,但同时也会带来“集中效应”,扩大了“问题少年”的影响范围,或者增加青少年之间的冲突或群体性犯罪,从而导致暴力犯罪事件的上升[7]。
交往越轨同伴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一直是这类犯罪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萨瑟兰的犯罪学习理论(差异交往理论)就认为,犯罪与其他学习机制一样,都是在沟通的过程中相互习得的,而且越轨行为在群体中还可以获得情感和伙伴的支持,继而形成最初青少年涉足越轨行为动机。现实中,学校教育的集中效应恰恰为这种习得和支持提供了客观的空间,近年,青少年团伙犯罪趋势的上升①金诚(2008)在对上海青少年犯罪的调查中获得,青少年团伙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比例约在70%以上。,以及低龄化倾向,都可以一定程度地说明这一问题。
在我国取消了“劳教”制度之后,为了减少越轨少年对他人的影响,学校通常会对这部分青少年采用“标签化”甚至带有歧视性质的特殊管理方式,这种标签化很可能既不利于其自身的健康成长,还可能人为地形成其与其他同学在关系上的对抗和紧张,如此也进一步增加了冲突的可能。
(二)教育扩展对犯罪收益及成本的影响
教育扩展虽然提高了青少年的人力资本,提高了其取得合法收入的预期,但同时教育扩展也会提高人们的犯罪收益(Ehrlich,1975),尤其是智能型犯罪的收益,同时,教育提升的智力技能还会提高人们逃避法律惩罚的能力,继而降低犯罪成本。但对于青少年犯罪,教育扩展对其预期的犯罪收益的作用很难估计,通常情况下,人们能够预知人力资本投资在合法市场的收益,却很难获得该人力资本投资水平在非法市场上的收益。
1999年高校扩招政策启动,2000年后中国迎来了新一轮的犯罪高峰,2001—2005年青少年犯罪的年均增长率为5.85%,其中18 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年均增长达到了14.92%,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体犯罪大幅度上升的背景下,18—25岁的青少年犯罪的增速只有3.20%,这说明高等教育的扩展,在一定程度上还抑制了18—25岁青少年犯罪的增长态势。这说明,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扩张效应要小于对整体刑事犯罪的影响。
(三)教育扩展中的不平等问题
教育扩展中的不平等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即教育资源在各阶段教育中分配的不平等,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收入层次家庭之间分配的不平等,以及取得教育投资回报的外部环境的公平与否。教育扩展中的不平等问题是影响教育扩展效果的最根本因素。虽然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的预期收益影响有限,但教育扩展中的公平问题对影响犯罪的核心因素收入差距作用显著[8-9]。
教育扩展中的不平等,将导致低收入家庭或者贫困边远地区的青少年,缺乏人力资本投资的机会,无法积累足够的在合法市场中寻找就业机会的竞争力,导致其预期合法收益的降低,相对的非法就业及非法收益的吸引力就会上升。
除了教育本身的不平等,影响教育收益的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造成的教育投资回报的不平等,也会影响教育投入在合法市场里的收入预期,从而降低弱势群体的教育投资回报率,降低其参与犯罪的机会成本。而且长此以往,由于教育不平等形成的收入差距则会对社会公平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影响群体价值观的偏差,最终导致犯罪率的持续上升。
四、结论与对策
青少年犯罪不同于其他主体的刑事犯罪,应以教育、预防为主,而且相对于其他刑事犯罪,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抑制作用更强。但就我国目前的教育扩展程度而言,教育扩展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青少年犯罪,但由于其水平有限,对青少年犯罪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隔离”作用方面,教育扩展的质量及教育投资回报的预期制约着教育扩展对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积极作用。除此之外,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平、不合理还会进一步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影响社会公平的同时也为犯罪的上升埋下隐患,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造成的就业歧视及工资差距,则进一步将教育不公放大为社会不公,影响青少年人力资本投资的预期收益,降低其参与犯罪的机会成本,对青少年犯罪起到一定的扩张作用。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扩展对抑制青少年犯罪的积极作用,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扩展
教育投入的增加是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必要条件。虽然近几年我国教育投入增加很快,但相比于我国对教育资源的需求还存在很大的缺口,教育扩展的规模效应还没有完全展现,教育扩展的总体水平较低已成为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瓶颈,制约着教育扩展的积极作用。
所以,为了做到切实通过教育减少青少年犯罪,必须要从加大教育投入入手,快速推进教育扩展,以发展的速度来带动提升教育的质量及教育的公平,进一步发挥教育扩展对减抑青少年犯罪的积极作用,增强教育扩展对青少年犯罪隔离作用的同时提高教育扩展的德育及收入预期效益。
(二)调整教育投入结构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教育质量的一部分,教育水平的高低,最终取决于薄弱的环节,尤其对于可能参与青少年犯罪的人群,他们往往成为普通教育公平问题受害者,成为被忽视甚至被歧视的群体。尤其在传统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背景下,加强教育公平,完善教育的统筹兼顾,对于抑制青少年犯罪变得更为重要。
教育公平从宏观上表现为不同发展程度区域的平衡,从中观上表现为不同教育阶段投入的公平,从微观上表现为不同收入家庭受教育机会的公平。现实中三个公平的起点必须是减少普通家庭对教育的负担,在此基础上公平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平面向大众的普通教育。由此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受教育者的不公平感,从而减少其对社会的偏激认识,减少犯罪动机。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及德育教育
教育资源投入的不足及不平衡的情况直接导致了升学压力的增加,迫于这种压力,目前的学校教育应试性较强,但在德育以及法治教育方面欠缺较大,及时是成绩很好的学生也不见得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这样的情况下,必须在不断的教育扩展条件下,积极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及道德素质的培养,以贴近生活,贴近现实的范例、道理规范青少年的行为,明确其行为的禁区及法律的底线。除此之外,德育教育除了增强现实指导意义外,还应当更加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卫生情况,建立青少年道德预警机制,及时纠正青少年道德意识偏差,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广义教育环境的完善
学校教育不是教育的全部,学校环境也不等于教育环境。一般而言,家庭及社会环境也是影响学校教育效果的重要方面。例如,网络环境对青少年的行为影响就非常大[10],所以加强广义教育环境的改善对提升学校教育的效益是非常有帮助的。
广义教育环境的完善应当以家庭教育环境为基础,目前来看我国尚缺乏对家庭教育效果的监督,甚至不能排除某些家庭,尤其是低收入家庭成年人缺乏履行基本监护职责的能力及责任心。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社会环境不能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就会使人生观、价值观不甚稳定的青少年误入歧途,所以,加强青少年广义教育环境的完善不应仅仅围绕倡导家庭教育环境的改善,还应在外部建立有效的“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机制,促进青少年的教育及管理。
(五)完善劳动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完善劳动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是保障教育投资回报率的重要方面。只有保证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充分保证教育投入的效率,才能鼓励更多的人接受教育,并通过持续的人力资本投资获得更高的收入,将更多的时间分配到有益社会进步的工作、学习领域。
劳动力市场分割是制约劳动力市场效率与公平的最核心问题,它包括体制的分割、行业的分割、城乡的分割以及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地区之间的分割。这些分割客观上制约了个体通过教育改善收入及其他状况的可能,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减少政府、体制、垄断对劳动力市场竞争环境的干预,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市场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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