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技能与法律职业道德的高度融合
2015-02-25贺志明贺进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贺志明 贺进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 410131)
法律职业技能与法律职业道德的高度融合
贺志明 贺进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 410131)
通过搭建校局合作共同育人平台,法律专业课程融入法律职业道德的培育,校局文化的融合以及发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形成法律职业技能与法律职业道德高度融合的育人载体。
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技能;法律职业道德;融合
法律职业教育价值包括价值客体的法律职业教育和价值主体的人,反映到法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上具体就是法律职业技能与法律职业道德的融合。探索现代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技能与法律职业道德相融合的育人平台。
一、搭建校局共同育人平台
校局(院)合作、产教融合是我国法律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探索出来行之有效的办学模式。产教融合能够有效实现法律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能够使其契合行业法律行业的需求,按照产业的运作规律和职业岗位能力要求开展教学,将育人过程融入到真实的生产和工作环境中,是实现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法律职业技能目标的重要途径。产教融合能有效提高法律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岗位适应能力,缩短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周期,使学校培养目标和法律行业需求对接,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产教融合不仅是培养法律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也是开展人文教育、培养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平台。在校局合作、产教融合中融入人文教育、法律职业道德的培育,为学生提供了一个真实的育人环境,将育人从学校延伸到社会、法律行业,通过与法律行业的合作育人,让学生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职业人应具备的职业素质和精神,在真实的环境中感受法律行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对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针对法律职业教育学制短、课时少等现实,法律职业院校要在现有课程上增设人文素质课程、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是不可行的,也是无效的。纯粹的理论灌输、教条宣讲更是违背育人的规律。因此,法律职业院校可在与法律行业合作中融入育人因子,在实训课、顶岗实习中让学生认识到敬业守信、精益求精、勤勉尽责、团队合作等法律职业道德,以员工榜样、法律行业文化感染学生,以实践育人、体验育人、养成育人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培育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
二、法律专业课程中融入法律职业道德的培育
要改变法律职业教育课程的工具性,需要对课程进行再一次改革,重构课程体系,将法律职业道德融入课程,关照人的价值存在,实现知识的工具性和精神性的统一。为此,高等法律职业院学校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的要求,开设公共基础课;搭建类型和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满足学生需求的公共选修课平台,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加强专业课与文化课程的相互融通,法律职业院校要更新教学理念,重新建立起“三维课程目标”,以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确定课程目标,在每个技术环节、项目、任务中融入法律职业道德、价值观培育。去除课程的工具性,在课程中注入产业文化,加强职业审美教育,用美去感化心灵。“以法律职业教育美的建立去提升法律职业教育及其对象的法律职业道德境界,使法律职业教育活动本身成为一种人生境界的达成过程,使教育活动的主体实现生命的超越。”[2]
三、校局文化融合是实现法律职业教育价值的纽带
我们倡导校局文化的融合,就是在于通过文化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实现法律职业道德自觉和自由。法律职业院校要将法律行业的核心文化融入学校文化建构,将法律行业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渗透到育人环节中,塑造一个完整、立体的职业人。校局文化融合的实质就是在法律职业院校文化的构建过程中,引入法律行业文化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实现校园文化向有利于培养法律行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转变。目前法律职业院校很多毕业生就业不稳定,与法律行业发生纠纷、矛盾的原因是毕业生无法适应法律行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这说明了法律职业院校在校局合作中未将法律行业的理念、文化融入学校文化中。在国家政策、法律层面上校局合作、产教融合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法律职业院校可从校局文化融合上掌握主动权,将法律行业文化引入学校文化构建上,把法律行业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和行动规范融入教育教学,推进校局更深层次的融合,文化的融合更能推进校局持续、深入和生态合作。校局合作、产教融合是法律职业院校的基本办学模式,通过办学模式、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在项目研发、技术合作、基地共建、设备共享等过程中融入法律行业文化。法律职业院校在建设校园文化的同时要突出法律行业文化。法律职业院校要进行课程改革,在专业课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考核评价上融入法律行业文化。在实践课和顶岗实习中用法律行业文化引导学生,用法律行业的行为规范、守则要求学生。用法律行业成功人士的榜样、事迹感染学生,在校园环境营造上融入法律行业文化,通过耳濡目染影响学生,使法律行业文化成为学生自觉精神追求,在成为“法律职业人”之前具有法律职业道德,在具有法律技术技能的同时具备法律职业道德。
四、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化育全人
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国本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其中包括很多人文素养、法律职业道德的追求。将中华传统的精粹融入法律职业教育,不仅可以传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还可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提升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道德,是实现法律职业教育个体精神自由发展的重要途径。法律职业院校可以将传统文化系统地融入课程体系,在一些相关的课程中突出传统文化的内容,可以因地制宜开发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具有地方特色和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将中华礼仪、传统技艺融入学生生活。开设传统文化系列讲座,提高学生对传统文化的感知和领悟,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人格和身心,提高学生人文素质、精神境界。将传统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丰富法律职业院校的校园文化内涵,打造具有法律职业院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发挥文化育人的功能。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核心,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将传统文化融入法律职业教育,用民族文化培育学生身心,提升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律职业技能发展的同时实现个人的自主发展。
[1]高宝立.人文教育:高职院校不可忽视的责任----基于一项调查的分析与思考[N].中国教育报,2007-10-1(5).
[2]薛栋.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及实践路径的理性选择[A].刘洪一.文化育人[C].商务印书馆,2014.
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与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联合立项课题(XHB2013011);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特色科研团队建设项目(2014TSKY003)(2015TSKY001)
贺志明,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教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