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植物检疫工作的现状调查及应对措施
2015-02-24康德广
康德广
虞城县农业局
虞城县植物检疫工作的现状调查及应对措施
康德广
虞城县农业局
植物检疫是国家为了防止危险病、虫、草害传播蔓延,而制定出一整套法令法规。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农业生产和促进对外贸易,是植物保护工作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是以立法手段防止植物及其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传播有害生物的措施,其特点是从宏观整体上预防一切(尤其是本区域范围内没有的)有害生物的传入、定植与扩展。国内植物检疫是由农业部管理是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虞城县农业局2000年开始对非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植物检疫工作。虞城县植物检疫工作基本无产地检疫,主要以市场调运检疫为主。2014年完成调运检疫和市场检疫共60户次,数量达20.25万千克,主要品种是杂交玉米和小麦。有效地控制了有害生物及病虫害的传播蔓延。
—、虞城县植物检疫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1.禁止可传带具有严重危害的有害生物的种子进入本辖区。
2.调运检疫对于在不同地区间调运的应实行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等,在指定的地点和场所,由检疫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和处理。凡检疫合格的签发检疫证书,准予调运,不合格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或退货。
3.紧急防治对新侵入和定殖的病原物与其它有害生物,利用一切有效的防治手段,尽快扑灭如紫茎泽兰、红火蚁、菜豆象等。
二、虞城县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挑战
1.社会对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长期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形成了只注重短时间内量的生产而忽略了长时间里农业有害生物入侵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影响的重要性,缺乏农业可持续性发展和构建人类和谐生态环境的意识。
2.植物检疫站技术人员不稳定,对工作的开展和积累不利。由于体制原因,长期搞病虫害检疫工作的不多,而病虫信息、项目资料的完善需要时间延续,一旦人员不稳定,专业技术不强,工作就会脱节,信息也会丢失,不利于工作开展。
3.检疫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不高。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基本调查工作滞后,其发生和分布的详细准确情况不清,常常要到疫情大范围扩散,危害十分严重时才被发现,错过了封锁控制的最佳时机,工作陷于被动局面。地方机构大多没有专门的检疫检验实验室,所需的仪器、设备、药品缺乏和老化,又没有能力得到及时补充和更新。这给植物检疫工作增加了难度,制约着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基层植物检疫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设施配备不足、资料积累少,人员少且不稳定,对危险性病虫杂草知识更新不力,适应不了新形式下的工作要求。由于检疫人员少,不稳定,对全国农业植物检疫远程管理平台的应用操作水平不高,影响检疫证书的及时办理。
4.检疫信息流通不畅,缺乏区域之间的检疫互动。根据检疫法规要求,调运种子、种苗检疫一是要有调运检疫要求书;二是签发调运检疫证书一式四份,有一份必须寄往调入地当地检疫机构,而这两点很难做到。由于这些信息流通不畅,缺乏区域之间检疫互动,极易引发检疫纠纷和出现漏检现象。
5.支持力度不够,工作难度大。由于植物检疫工作的社会意识不强,队伍不稳定,要在当前新形势下发展创新难度较大。比如市场检疫工作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人们的意识浅薄,在执法过程中常有避检和拒检的现象。
6.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检疫难度大。2014年开始不仅对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调运检疫,而且对市场调运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也要进行调运检疫。由于虞城县市场内种子经营户有近300家,销售品种繁多,加之检疫人员少,给工作开展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三、建议
1.改变传统的检疫思想。根据现状和发展水平,实行按风险大小重点检疫,建立快速确定病虫检疫地位的机制,灵活地增加或减少有害生物名单。重点抓好流通环节检疫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有害生物传入的风险,科学确定检疫管理范围,加大政府控制力度。
2.要逐步理顺管理体制。首先要在规范植物检疫机构的基础上,配备一支专业的植物检疫技术队伍,树立植物检疫执法机构形象,以巩固植物检疫工作的地位。只有具备了高素质的稳定的植物检疫队伍,才能从根本上搞好植物检疫工作,从而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贸易。其次,通过完善和稳定检疫队伍,确保检疫力量并加强检疫人员的培训,把定期开展对检疫人员知识、法律和技术的培训作为植物检疫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制度化,从根本上提高检疫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3.增加投入,提升水平,加快基础工作步伐。植物检疫是一项技术性强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设立植物检疫专项基金,以确保全面系统地开展植物检疫的基础研究工作。危险性有害生物的入侵到大发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没有森林火灾等突发性的事故或灾难来得直接,所以重要做好这门工作就得靠平时,积极开展检疫执法检查工作,定期的监测预报工作,就能避免“灾时忙一阵”的现象发生。一方面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植物检疫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检疫实验室,配备检验仪器和处理设备,开展有害生物种类、地域分布、检疫检验、处理方法和检疫性病虫发生规律等方面的技术研究,提高发现和控制疫情的水平与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检疫措施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建立检疫机构在实施检疫控制、对外交涉等方面的基本决策依据,加快检疫工作步伐,实现控制有害生物传播、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协调对外贸易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