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磷虾油产品消费提示

2015-02-23

现代食品 2015年22期
关键词:磷虾计生委保健食品

磷虾油产品消费提示

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公司宣传“南极磷虾油保健品”功效强大、包治百病。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磷虾油是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6号公告),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

二、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三、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

2.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3.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使用。

4.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5.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可在总局网站查询核对产品信息。

6.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

四、遇有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

小贴士:磷虾油是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6号公告),来源于磷虾科磷虾属南极大磷虾,经水洗、破碎、提取、浓缩、过滤等步骤制得;食用量≤3克/天;质量要求:总磷脂≥38g/100g,DHA≥3g/100g,EPA≥6g/100g;并规定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不宜食用,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摘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猜你喜欢

磷虾计生委保健食品
磷虾真是“虾无敌”
南极磷虾粉在水产饲料中的应用
减肥类保健食品中25种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UPLC-DAD快速筛查
最适合胖人去脂减肥的保健食品
直销保健食品业务迎来利好环境
“美味”的磷虾
“美味”的磷虾
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下一步”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沈骥:健康服务业基金筹建工作五步推进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祖芸:全面落实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