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草原功能区划分及分类保护的主要措施
2015-02-21马金明包根晓黄廷升包丽琳
马金明,包根晓,黄廷升,包丽琳,银 泉
(1.阿拉善左旗巴闰别立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内蒙古 阿拉善左旗 750300;2.阿拉善左旗草原站,内蒙古 阿拉善左旗 750300;3.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内蒙古 阿拉善左旗 750300;4.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内蒙古 阿拉善左旗 750300;5.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内蒙古 阿拉善左旗 750300;)
阿拉善左旗草原功能区划分及分类保护的主要措施
马金明1,包根晓2,黄廷升3,包丽琳4,银 泉5
(1.阿拉善左旗巴闰别立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内蒙古 阿拉善左旗 750300;2.阿拉善左旗草原站,内蒙古 阿拉善左旗 750300;3.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内蒙古 阿拉善左旗 750300;4.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内蒙古 阿拉善左旗 750300;5.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内蒙古 阿拉善左旗 750300;)
本文根据草原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力度和发展潜力,依照草原生态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差异特点,将草原生态划分不同功能区域,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进行分类保护、利用、建设,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相协调的空间格局,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提出了本旗草原功能区划分的重要意义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阿拉善左旗;草原;区划;保护;措施
阿拉善左旗是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畜产品基地。长期以来,由于资源不合理开发和经营方式粗放,全旗草原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将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安全。切实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安全。切实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阿拉善左旗草原功能区划分方案》,并进行了本旗各个功能区的划分工作。
1 阿拉善左旗资源概述
1.1 自然条件
阿拉善左旗地处内蒙古高原西部境内,北纬37°24′-41°52′,东经103°21′-106°51′。地形地貌多为高山、丘陵、滩地、沙漠湖泊、戈壁滩地。土地总面积80412平方公里。阿左旗属温带荒漠干旱区,为典型的大陆型气候,以风沙大、干旱少雨、日照充足、蒸发强烈为主要特征。年降雨量80~220毫米,年蒸发量2900~3300毫米。日照时间3316小时,年平均气温7.2摄氏度,无霜期120~180天。草场类型以半荒漠类型为主,植被稀疏,多为灌木、半灌木、小灌木、蒿类及旱生、超旱生的禾本科植物,优质牧草少,产量低。
1.2 牧区经济状况
阿拉善左旗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体经济的纯牧业旗,以蒙古族为主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全旗辖八个镇,五个苏木,139个嘎查,人口15万,农牧业人口45451人,其中56%以上的人口从事畜牧业生产。2013年全旗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为155.73亿元,比上一年增加10%;财政收入完成28.5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5%;牧民人均纯收入11122元比上一年,增长了13.1%。长期以来,受草地退化、沙化、产业结构单一等条件的制约和限制,致使牧民生产困难,增收渠道单一,农牧民增收缓慢,部分地区一直依赖的传统的畜牧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条件受到严重影响。
1.3 草原资源现状
阿拉善左旗天然草地分6大类:山地草甸类、温性草原类、温性荒漠草原类、温性草原化荒漠类、温性荒漠类、低地草甸类。草原上生长的各类植物1074种,其中饲用植物492种。天然草原面积7635.21万亩,可利用草原面积5677.23万亩。
阿左旗草原生态环境脆弱,气候持续干旱,加之草原处于长期超载过牧状态,超出草原自身的生态承载能力,导致草原退化沙化,生物量与植被覆盖度降低,部分地段几乎丧失了生产能力,地表裸露,优质牧草锐减,致使草原鼠虫害、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草原资源优势明显削弱。
多年来,阿拉善左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出台了多项政策办法,提出了生态、生产、生活的科学发展理念,使草原生态达到了基本好转,局部恢复的状况。到2013年,全旗草原禁牧休牧面积达到940万亩,飞播林草290万亩,实施公益林673万亩,对沙化草地采取飞播和围栏封育相结合的措施,对退化草地采取了禁牧休牧以及必要的配套措施,这些工程的实施,为生态的恢复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2 草原生态功能区划分的重要意义
2.1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草原功能区划分,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进行分区和功能定位,通过发展经济、人口合理流动、财政转移支付等多种途径,缩小区域间的差距,构建草原生态和农村牧区经济和谐、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
2.2 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
阿拉善左旗大部分地区处于干旱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脆弱。草原生态功能区划分,就是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水土资源、生态环境及资源承载能力等条件,防止盲目开发和过度利用,从源头上扭转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从而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牧区。
2.3 推进草原畜牧业现代化的需要
要加快草原畜牧业现代化步伐,必须加快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和增长方式的转变。细化草原发展区域,明确主体产业功能,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重点地区,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进而加快我旗现代化草原畜牧业的建设步伐。
3 草原功能区划分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3.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文民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围绕生态安全这一主线,充分发挥草原生态,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发展草业经济、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为根本,科学定位,合理有效地配置草原畜牧业生产要素,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牧区繁荣。
3.2 基本原则
主导功能原则:生态功能的确定以生态系统的主导服务功能为主。在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域,以生态调节功能优先;在具有多种生态调节功能的地域,以主导调节功能优先。
协调原则:生态功能区的确定要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其他各种专项规划相衔接。
4 草原功能区划分
4.1 划分依据
根据阿左旗生态资源和社会经济现状,在不超出草原生态系统弹性限度并维系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前提下,依据区域的资源禀赋、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环境成本的发展理念,以苏木、嘎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按照草原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承载水平和开发潜力,确定草原功能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4.2 功能区的分布与发展方向及措施
为了保护生态,调整人口布局,结合草原生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开发潜力等功能区划分的指标,着眼于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结合气候、地形地貌、植被、农牧业生产等因素,将全旗草原划分为四个功能区,即: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区、优势畜种保护区、传统畜牧业发展区和贺兰山自然保护区。
4.2.1 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区
区域分布:巴彦浩特镇、巴润别立镇、嘉尔嘎勒赛汉镇、吉兰泰镇、宗别立镇、乌素图镇、哈什哈苏木、巴音木仁苏木等10个苏木镇35个嘎查以及后续规划退牧还草项目区,腾格里沙漠东缘人工撒播、飞播区。
功能定位:着力恢复草原生态,建立横贯全旗南北的以天然灌草为主体的绿色生态屏障,发挥区域生态功能和作用。
发展方向:本区坚持以保护优先的原则,突出生态功能,禁牧封育草原,以自然恢复为主。退化沙化严重、生态极度脆弱地区有计划地采取措施进行生态移民,将牧民转移到城镇及其周边地区从事二、三产业。在绿洲区大力发展舍饲养殖和温棚种植等节水产业,依托巴音毛道、查哈滩、腰坝、格林布隆滩的种植优势,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同时可为舍饲养殖提供草料供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发展沙产业、旅游业。在矿产资源蕴藏区,确保不影响草原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工矿业。
主要措施:(1)生态移民。借助国家政策,有计划的分期、分批逐步转移人口,实施移民转产再就业。(2)退牧还草。2013年,全旗完成补奖政策禁牧任务5953.31万亩,草畜平衡任务1343.09万亩;落实牧草良种补贴任务61.8万亩;每户1300元;有13978万农牧户享受到了国家草原补奖惠民政策。重点布局在贺兰山西麓退化比较严重的荒漠草原,逐步向北、向南扩展。(3)深度开展沙漠旅游、沙湖旅游和绿洲旅游等特色旅游业,积极开展沙漠科考、探险和汽车越野等活动,促进非农牧行业的就业,提高农牧民收入。阿左旗森林草原生态旅游区主要有南寺、北寺、月亮湖、天鹅湖、大峡谷、神石沟、通湖草原旅游区、巴音木仁黄河风情游等。景点占地面积14平方公里,景区占地面积164.5平方公里。(4)保护好现有植被,在适宜的沙漠边缘区域,可采取人工撒播和飞机播种等措施,加快植被恢复,建立西北地区生态屏障。(5)提倡和发展轮牧、休牧,合理利用草原,在适宜放牧的地区严格执行草畜平衡。
4.2.2 优势畜种保护区
区域分布:阿拉善型白绒山羊和阿拉善双峰驼享誉世界,是我旗最重要的两个特色畜种,应当加大保护力度并适宜发展。阿拉善型白绒山羊品种资源保护区建在阿拉善左旗北部敖伦布拉格镇(包括巴音哈拉、巴音毛道、图克木嘎查、希尼乌素嘎查)、吉兰泰镇(包括巴彦洪格日、额然陶勒盖、德日图、布日格斯太、乌希日格、敖日格勒、庆格勒图、巴特尔布勒格、苏力图、巴音乌拉、图格里嘎查)和巴彦诺尔公苏木(包括查干敖包、陶力、通格图、都日盖吉、阿日呼都格、苏海图嘎查)共3个苏木(镇)的20个嘎查,地处北纬39°40′-41°52′,东经103°30′-106°51′,保护区总面积为3787万亩,核定载畜量为33万绵羊单位。白绒山羊保护区现存栏26.3万只,其中保护种群有210群3.6万只,基础母羊2.5万只。全旗划定两个双峰驼保护区。(1)北部戈壁保护区:包括乌力吉苏木、敖伦布拉格镇的希尼乌素嘎查,诺尔公苏木的伊和布拉格、哈日木格台嘎查,吉兰泰镇的巴音温都尔嘎查。(2)腾格里沙漠保护区:包括腾格里苏木、哈什哈苏木,诺尔公苏木的沙日布拉格、浩坦淖尔嘎查,嘉尔嘎拉赛汗镇的乌兰呼都格嘎查、头道湖等,巴彦浩特镇的英格图、特莫图、通古淖尔嘎查。保护区总面积5914万亩,核定载畜量为47.48万绵羊单位,保护区内现有牲畜39.6万头只,其中双峰驼2.4万峰,保种群有80群5000余峰,能繁母驼占54%。
功能定位:合理载畜,在保护好草原生态的前提下,保护优势特色畜种,打造品牌特色畜产品生产基地。
发展方向:在草原利用方面,以保护为主,加强草原建设,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扭转草原退化沙化趋势,科学合理利用天然草场,在维持草原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发展草原畜牧业。以阿拉善型白绒山羊和阿拉善双峰驼为主,建立核心产区,加快牧区优势畜群建设,提高畜牧业科技水平。
主要措施:确定草地适宜载畜量,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规划利用草场,有条件的地区应划分季节放牧场,实行划区轮牧制度。科学规划利用草场,有条件的地区应划分季节放牧场,实行划区轮牧制度。加强棚圈、青储窖、饲草料加工和饲料地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畜牧业优质高效发展水平。首先,保护区内的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区要按项目要求实行禁牧;其次,保护区内的畜种结构要进行调整和优化,实施特色畜种保种场建设项目,建立阿拉善白绒山羊和阿拉善双峰驼繁育区;第三,发展建立新的合作组织,联户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加强和完善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牧民培训计划,发展壮大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把特色畜产品做大做强,促进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4.2.3 传统畜牧业发展区
区域分布:阿左旗南部地区哈什哈苏木、巴彦诺尔公苏木、温都尔勒图镇与甘肃接壤,交界线约300公里,边界区草场面积约900万亩,牧户约150户。东部地区敖伦布拉格镇、巴音木仁苏木与巴彦淖尔市接壤,交界区线约400公里,边界区草场面积约600万亩。北部地区乌力吉苏木与蒙古国接壤,国境线长188.28公里,边境区草场面积约636万亩,涉及牧户39户。上述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长期以来,人们相互交往,各种文化习俗相互交融,相互影响,在这里形成了独特的草原风情,形成了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深深吸引着人们的交流往来。因此,应当加以保护传承,并正确引导向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功能定位:保护边界区草原生态,发展传统畜牧业,起到守土戍边的作用,同时,发展传统游牧民族草原文化。
发展方向:严格执行以草定畜制度,减少牲畜,适当转移人口,减轻草场压力。鼓励定居牧民积极发展传统草原文化风情旅游和边界、边境特色旅游,提高牧民收入。
主要措施:在该地区适度发展骆驼养殖,实施严格的草畜平衡制度,防止超载过牧,促进当地天然草原自然恢复。加强该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内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农牧民积极开展草原建设。同时实施搬迁政策,愿意退牧的则搬迁退牧转移到适合发展、条件较好的敖伦布拉格、腾格里、巴彦浩特等地区。愿意留下的牧民,一方面守土戍边,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加大投入加快新牧户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牧民生产生活水平,一方面发展特色项目,大力扶持农牧民开展农牧家游、草原风情游等旅游项目,提高牧民收入。
4.2.4 贺兰山自然保护区
区域分布:贺兰山自然保护区面积885平方公里,是阿左旗的天然生态屏障。最高峰海拔3556米,相对高差达2000米。区内植被垂直变化明显,森林植被以油杉林、青海云杉为主,高等植物有511种,其中有沙冬青、羽叶丁香等国家保护植物10多种,模式标本产于该地的植物有32种,贺兰山西坡特有植物种或变种8种。本区的动物区系也十分复杂,具有华北和蒙新区两方面的代表,已发现的高等动物有177种(鸟类占115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马鹿、麝、蓝妈鸡等18种。该保护区的建立对维持当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功能定位:水源涵养区和珍稀物种保护区。
发展方向:保护森林植被,发挥其涵养水源、生态屏障作用。充分发挥林下资源优势,发展菌类和贵重特有药材等种植业,扩大梅花鹿等特色养殖业,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同时,依托美丽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宗教文化发展旅游业。
主要措施:本区严格禁牧,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旅游项目,扩大知名度。针对特种养殖发展特色龙头企业,形成较鲜明的区域特色,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总之,需要说明的是,功能区中如涉及公益林、退牧还草等项目的,要按照项目区的有关要求执行。根据草原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力度和发展潜力,依照草原生态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差异特点,将草原生态划分不同功能区域,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进行分类保护、利用、建设,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相协调的空间格局,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S812.5
B
2095—5952(2015)01—0020—04
2014-12-17
马金明(1963-),回族,内蒙古阿拉善盟人,从事基层草原畜牧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