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知觉预判探索研究——以南京市新街口为例
2015-02-14江悦雯
江悦雯,魏 毅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步行街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知觉预判探索研究——以南京市新街口为例
江悦雯,魏毅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210023)
摘要:内容通过对步行街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知觉预判的探索,对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提高人民警察对未知事件的预判能力,提高南京新街口人民警察巡逻盘查的效率和安全性。本文采用专家访谈法、文献资料法、现场录像照相法等方法,通过对知觉预判在体育界的相关研究现状进行回顾,结合肢体语言心理学以及国内执勤巡逻民警的现实状况,将经验上升为理论科学,提出了提高人民警察知觉预判能力的可行性方案。本文研究认为,知觉预判与巡逻盘查的结合能更好地提高人民警察的安全执法能力,为其先期预防提供依据,实现保障自身安全与有效控制盘查现场的双重目标。
关键词:步行街;潜在犯罪嫌疑人;盗窃;知觉预判;先期预防
引言
知觉预判是特定情境中对部分外界信息或先行信息预测未来时间的信息的输入、分析比较和决策反应过程,更强调信息加工后做出的预判能力,起到及时预判及时抑制的作用①魏毅.知觉预测能力培养在警务实战教学中的应用.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11,(6):114-116.。在巡逻盘查中,对于知觉预判的相关应用,可以提高人民警察巡回、观察、盘问、检查中发现、纠正、处理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准确性,发现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同时为群众排忧解难②胡建伟.战斗状态警察战术心理战在实施巡逻盘查行动中的作用.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7,(6).。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完善警力资源配置和提高见警率,并结合网格化巡逻方式,控制潜在盗窃行为的发生。但是,由于缺乏对巡逻盘查警察专门的知觉学习和训练,人民警察普遍缺少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快速、准确地特征识别能力,仅靠体力和技能上的优势,不足以对潜在盗窃行为进行积极地预防和控制。因此,此课题的研究,有助于人民警察更加有效地打击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创造更好的步行街治安环境,为该地区的经济建设奠定基础。
一、运动中的知觉预判的研究现状
(一)知觉预判在竞技体育中的研究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认知心理学的兴起,运动界的特殊认知规律也吸引了众多研究者的兴趣,至80、90年代形成了一个专门从事运动员技能表现认知规律研究的学科——运动认知心理学,其目的在于理解并优化运动员的个人和集体行为。作为运动认知心理学的一部分,知觉预判的概念由Poulton在1957年提出。他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运动成绩将取决于对不完整信息或先行信息的加工过程*Poulton,E.C.(1957).On prediction skilled movement. Psychological Bulletin,54:467-478.79-72.。
在竞技比赛过程中,在速度与准确性之间达到均衡一直是运动员们追求的目标。因此,在所掌握的技术、战术中,如何准确地对已存储的运动信息进行快速地重组与提取并反应,如何将速度与准确性均衡地控制并发挥其最大效能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例如:在排球比赛中,如何体现预判能力对于临场防守对方大力扣球等具有实用价值*杨江明. 排球运动员预判能力研究.体育文化导刊,2011,(5): 53-56.;如何运用知觉预判来提高足球运动员战术行动的隐蔽性程度和战术行为的成功率*江鹏祥周毅.足球运动员战术决策能力的研究.体育师友,2007,(2):26-27.;Farrow等通过使用视频模拟技术研究知觉预判对羽毛球初学者反应决策与准确度的关系*Farrow D,ChiversP,HardinghamC,eta.I.The-effect of video-baseper ceptual training on the tennis return of serve.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portPsychology,1998,29:231-242.,调查视频感知的训练刺激是否能改善预期的垒球投球技巧*Damian Farrow, Tim Gabbett, Martin Rubinoff, Lachlan Thorburn, Testing and traininganticipation skills in softball fielder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ports Science and Coaching,2009:15-24.。
(二)警察体育中知觉预判的研究现状
西方的警务模式,经历了五次大革命,并逐渐以非专业化警务模式转变为专业化警务模式,从被动反应式警务到以服务与权变为主导的主动提前式模式。20世纪70年代,西方警察开始致力于对情报导向型警务的研究,并将情报导向型警务分为总体战略和具体战术,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共同提高警务效率,对警力和其他资源进行了合理配置,发挥了各自的最大效能。情报导向型警务的原理,要求警察能够从动态和变化的犯罪环境中,找出稳定可循的规律,并提出了解读犯罪环境、情报结构确定和影响决策者、决策者改变犯罪环境的情报导向警务三部曲,以达到对犯罪行为进行先期预防的作用*王大伟,马丽芸.欧美情报导向警务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版),2006,(2):131-136.。
在我国,相关学者开始意识到了情报导向型警务的重要性。随着西方警务模式的发展,我国也开始加强对警务情报的收集工作。相关学者逐渐开始利用运动心理学在体育界取得的成就,在对足球、排球等竞技类运动研究的基础上,发掘知觉预判在步行街警察巡逻盘查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可行性,提高人民警察对执法对象和周围环境的感知觉能力。
警务实战中的知觉预判是指在巡逻盘查的过程中,警察运用专业知识,通过观察,了解周围环境,获取相关情报,对被盘查人在施行盘查前进行估计与大致了解,并提前做好各种必要准备的过程*魏毅,孙海哲.街面徒步巡逻盘查过程中潜在犯罪嫌疑人预判研究.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4,(2):98-102.。在警察执法中,知觉预判是人民警察有效完成警务工作的金钥匙。因此,具备迅速灵活、细致严谨的知觉预判能力,能够使警察利用对先行信息的判断预测对方的意图,并进行合理的推断,有效地预防犯罪的发生,同时能够提高巡逻盘查的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地减少警察的伤亡率,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吴娴兰,魏毅.影响警察执法中知觉预测能力的个体心理因素.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8(2):165-166.。
二、当前我国警察在步行街巡逻盘查中处置潜在盗窃嫌疑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步行街警察在巡逻盘查中处置盗窃嫌疑人存在的问题
1.老警察智能素质与身体素质不匹配
在警察素质结构体系中,规定了人民警察应具备的四个素质:警察规范素质、警察智能素质、警察身体素质和警察心理素质。智能素质要求人民警察不仅要有强壮的体质、特殊的能力和充沛的精力,以保持敏捷的反应、准确的判断和果断有力的动作,更要能深刻、正确、完全地反映客观事物,高速率、高质量地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然而,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能够具备较好的认识素质(即智能素质)的通常都为有经验的老民警。他们在多年的实战中,总结了良好的经验,能够有效地分配自己的注意,凭借经验、知觉和记忆,形成自己的思维,从而顺利地完成工作。但他们大多都从事警察事业几十余年,精神和体力以及对环境适应能力和疾病抵抗能力抵不上年轻的民警,往往导致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却力不从心的现象。而年轻的民警由于刚加入实际工作中,虽然有着充沛的精力与强健的体魄,但缺乏经验,往往不能有效发现并处置潜在犯罪嫌疑人。
2.“技防”与“人防”的侧重偏差
1998年,为提高公安系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作战、打击犯罪的能力,提高侦查破案的水平,增强公安工作效率,公安部提出了“科技强警”的目标,将大量的现代科技引入公安系统,实现了对动态管理和打击犯罪的需要,但同时也增加了对社会经济的压力。公安部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致力于对高科设备的研究和维护,而忽略了传统的警察体制。这使得警察的工作陷入了案发后被动处理的局面。
3.对犯罪嫌疑人特征识别缺少专门化的知觉学习与训练
尽管老民警对步行街巡逻盘查有丰富的经验,但是这些经验没有系统的科学理论依据,通常采用口头传教的方式,往往存在教与学的偏差,年轻警察很难掌握其中的精髓。年轻警察仅局限于通过工作逐渐积累经验或者跟随老民警进行亲身体验以总结出有关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这样的方法,成效慢,效率低,更加注重的是个人领悟而非系统教学,加上每个人的领悟和总结能力不同,对警察的知觉预判能力的提升效果并不明显。
(二)城市步行街警察在巡逻盘查中处置盗窃嫌疑人存在问题的原因
1.对视频监控设备的过分依赖
虽然视频监控设备的发展,适当地缓解了警力不足所带来的问题,有效地弥补了人类自然感观所欠缺的能力,然而,在“天网工程”等大规模视频监控系统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地方的公安部门对视频监控设备产生了过分依赖,似乎警察工作好坏完全以监控器的多少为标准,视频监控系统俨然成了整个警察行政的重点和主要依凭*刘晓琴,徐文新.论视频监控中的问题及其法律规制.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0,(1):62-66.,忽略了警察本身的主体作用。
2.警力资源配置低
从狭义上讲,警力是指政法民警尤其是指公安民警的实力,主要指警察人力资源中数量、质量和个体能力*蔡晓燕.江西公安机关优化警力资源配置问题研究.南昌大学,2006.。相对于某些发达国家,我国的警民比例悬殊,由于受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方面的限制,盲目地增加警察数量是不现实的,应该通过提高警察素质和挖掘警察潜力,对警力资源配置进行合理化。
目前我国警力配置存在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一味地提高见警率,试图给犯罪分子以震慑,而忽略了对个体警察发现和处置各种应急事件的能力培养,使信息情报工作没有做透做细,缺乏对现有警力资源针对岗位的知识与技能的业务培训。少数民警具备“一专多能”,而更多的老民警对警务工作则是“多而不精”。
3.缺少对警察知觉预判能力的培养
以往的预备警素质教育,由于受传统学历教学模式的影响,大多是不分情况地使用某种统编教材,缺乏对警察巡逻盘查实战中知觉预判能力的培养。然而,不论是在对预备警或者是在职民警的培训,都应做到“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的制度*李卒.服务公安实战的警察训练模式研究.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7):111-116.,不但要重视基础训练课程的培训,而且要培养警察在巡逻盘查中注意力分配、选择和预判未知事件的能力,才能真正地提高警察的素质教育质量。
三、提高步行街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知觉预判能力的对策
(一)巡逻中利用知觉预判对步行街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的搜索与识别
1.巡逻盘查中利用知觉预判的可能性
古文中有“久而不闻其香”和“久而不闻其臭”的说法,说的是我们在长时间的处于特定的环境下,由不适应到适应的一种变化过程即感觉适应。感觉适应是指我们对没有变化的刺激的敏感性会呈逐渐降低的趋势。感觉适应的存在尽管降低了我们的敏感性,但可以使巡逻民警注意环境中丰富多样的信息变化而不受步行街单调持续刺激的吸引。
另外,知觉的目的是要理解客观事物的本质信息。客观对象的稳定性决定了我们知觉的恒常性,它使客观条件在一定范围内改变时,仍能保持我们知觉映像的稳定性,这为巡逻盘查中对步行街潜在犯罪嫌疑人的知觉预判的研究提供了可能性。
2.对巡逻盘查中知觉预判能力培养的方法
准确快速的反应是警务人员在巡逻盘查中快速识别潜在犯罪嫌疑人的基础,也是警务人员合法、安全、合理徒手擒敌的根本要求。根据相关研究统计,在特定的警务实战环境中,良好的知觉能力训练有利于提高警务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抵抗和攻击能力*魏毅.警务实战环境下知觉运动能力与反应时间的相关性研究.淮阴师范学院学报,2011,10(6):507-510.。因此,要培养知觉预判能力,首先要培养人民警察的注意能力,它是培养知觉预判能力的关键。
注意是指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提高人民警察注意的稳定性、抗干扰性和注意集中转换能力,有利于巡逻盘查民警感受性的提高,知觉清晰、思维敏锐,从而使行动及时、准确*魏毅.注意理论在警务实战中的应用探索.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1,(11):89-92.。对于注意的培训又分为对注意的选择性、分配性和持续性训练。巡逻盘查中的选择性注意是巡逻盘查警察心理活动指向各种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刺激,根据刺激判断潜在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做出选择应答的一种应激反应。然而,民警在巡逻盘查时不仅要学会将心理资源用于对潜在犯罪嫌疑人行为的选择性加工和省略*魏毅.借鉴注意理论提升警察警务实战知觉能力.德州学院学报,2012,28(6):90-94.,更要学会如何在同一时间内完成盘查记录和观察被盘查者两个复杂的活动,即如何分配注意。这就要求巡逻盘查民警能够将一部分注意“自动化”或者“部分自动化”,将有意注意转变为有意后注意。此外,把注意稳定在对特定刺激物的迅速反应上,减少注意起伏的消极影响,也是衡量巡逻盘查民警注意品质的一个重要指标:第一,注意周围环境。只有对巡逻盘查的步行街环境理解得十分透彻,才能够准确地理解非语言行为的含义。所以巡逻盘查民警不仅要熟悉步行街的地形,更要掌握步行街的各种特性,例如人流量特点。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第二,要注意普遍存在的非语言行为,即一般人的基线行为。了解一般处于步行街的群众的行为状态,有利于巡逻民警快速地从人海中注意偏离基线行为的人群。第三,注意步行街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的特征。根据知觉的恒常性告诉我们,虽然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存在个体特点,但是却是在可控范围之内的,即使感官得到的直接映像变了,巡逻盘查民警对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的知觉映像在相当程度上仍保持着它的稳定性*张钦.普通心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06-108.。第四,注意发现虚假的或误导性的非语言行为。这有利于巡逻盘查警察更好地根据当前情况迅速地采取措施,控制犯罪嫌疑人。
3.步行街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识别
(1)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特征
在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中有一种失范理论或称紧张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遵从的生命,人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他们所处社会的价值观和态度的影响。中国现阶段社会注重财富和地位,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社会地位,获得自己的财富。但由于他们的起点不同,社会对于机会的分配不合理,具体到每个个体,就会产生无法弥补的差距。因此,当人们利用合法手段却逐渐明白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大得没有一丝希望时,犯罪必将发生。
研究中,我们发现了他们所存在的共性,并将其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来自社会底层中最弱势的一群人。他们的家庭生活困难,父母多为农民、身患疾病而无钱医治。为了生存,他们过早地进入社会,与那些受过高等教育或战友社会特殊资源的人群竞争。当他们不断膨胀的对财富占有的欲望与他们生存能力形成巨大的落差时,便被“前辈”带入了犯罪的道路。一种是有类似遭遇的聋哑人。一方面因残疾生存能力弱,社会缺少对这类人群的救助机制,使得他们为生活所迫而坠入扒窃行列;另一方面,由于法律的“特殊照顾”,对聋哑人按照正常处罚标准减轻一半,小偷小摸不仅能够缓解他们的生活危机,而且免于严厉的刑事处罚,于是便成了利大于弊的上上之策。最后一种则是来自被父母溺爱过度的一群人,他们的家庭环境相对较好,但是小时候成绩不错,初中下滑,玩心重,生活无压力或者吸毒、控制力不够,喜欢贪小便宜、经不住诱惑,看到好的东西就眼馋。
这三种人都是由于崇高理想的缺失,普遍没有自尊感,控制力弱,而且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悲观主义。另一方面,由于监狱的教育、引导的不完善,使得盗窃犯罪嫌疑人中存在大量惯犯,从而无法从根本上减少盗窃行为的发生。
(2)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选择作案时间的特征
窃贼最猖獗活跃的时段有两个:一是节假日,因为单位里刚发了奖金,人们口袋里钱多,外出购物旅游的人也就多。二是春秋两季,因这个季节人们衣着不厚也不太薄,适宜于窃贼下手。冬天穿棉袄、羽绒服,钱包藏在里面,不容易摸到。而夏天人们衣着单薄,偷东西很容易被肌肤感觉到。
(3)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作案地点的特征
比起普通人,窃贼很注意看报纸和电视,特别观察研究政治气候。由于人多、拥挤的地方,彼此对身体接触、碰撞习以为常,存在着某些吸引人们注意的事物,人在特定的时间内将注意放在少数对象, 注意力注意的范围也越小。所以窃贼会第一时间了解哪里有重大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选择富商云集,人多“货”多的地方下手,了解哪里管理严格,不宜行动,及时地避风头,所以,步行街便成为窃贼选择作案的目的地之一。
(4)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作案对象的特征
大量犯罪信息资料表明,受侵害对象多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较弱的人群。根据步行街的实际情况而言,成对正在逛街的女性、老人、大学生,情侣,都是容易被扒手选中的目标。这是由步行街的实际特征所决定的,在步行街逛街的人群,大多是成对、手挽手出现的,两个人之间的口袋往往被认为是最安全,所以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再加上注意力的分散,更成了窃贼作案的最佳选择之一。
(5)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外部特征
由于心态、目的和关注点的不同,潜在犯罪嫌疑人和群众的行为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对比一般群众在步行街中的行为状态,从行为、结构、装束上进行分析,有利于巡逻盘查警察快速准确地发现偏离基线的行为。
在心理作用的驱使下,窃贼会不自觉地限制自己头部的曝光率以达到隐藏自己的目的,通常表现为竖起衣领和低下头,在心理学中称为冻结反应(即减少曝光率),又被称作“海龟效应”。窃贼们的姿势通常会弓背弯腰,下压帽子,以隐藏自己,而大多数的人,他们向上挺的动作多于向下弯的动作,这无疑成了他们区别于常人的重要特征。
在多数案件中,窃贼多扮成学生、游客、情侣等模样,混淆人的视线。巡逻警察应当学会如何识别真假身份。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安全距离,且不容易被他人轻易占据,所以在假扮的情侣中,两个人很少会长时间的处于一种过于亲密的关系中。学生和游客,出于好奇,他们更加注意外界的风景或者身边熟悉的人。而窃贼们却频繁地在人行道的内侧行走,他们的眼神总是在别人装钱包的口袋上溜来溜去。由于人的边缘反应,在发现目标时,他们的身体就会产生习惯性的冻结反应,无意识地改变自己行进的速度,对比大部分行走有目的人来说,他们的行走忽快忽慢,姿势和步法显得大不相同。
在着装上,为了便于逃跑和藏匿赃物,他们的衣着也都跟常人有明显不同,大多数以运动休闲、舒服便捷为目标。窃贼夏天穿的衣服一般较为宽松休闲,布料较厚,口袋较多,女性则多为孕妇装或较为宽松的裙子,男性的衣服则垂直向下一般不扎在裤腰上;冬天则选择风衣紧身裤配休闲服或宽松的人造棉衣;对于反季节穿衣服的人,则需要倍加注意。
在装备上,窃贼身边一般会背一个空包或者牛皮袋,或者胳膊上夹一件衣服,或者手里拿几份报纸,这些都是小偷用来掩护自己把手伸进别人口袋的道具。
在结构上,惯犯作案多单干,初犯作案多结伙。而团伙作案通常除了具备个体特征之外,他们一般都具有共同的特性,例如来自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学校或者有可能同为聋哑人。他们通常装作不认识地走在大街上,从不同角度跟随着同一个目标,分工合作。这些人可能在不适当的场合做着不合气氛的事情,例如,他们在既不是早餐时间又不是中餐时间互相碰杯庆祝,这可能是“货”到手的才这么开心;衣服打扮特别引人注目又不合场合。
(6)盗窃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方法特征
盗窃传统的作案手段一般分为掏、摘、割、抽几种。对于单干的窃贼,主要是行为人找准对象、逐渐靠近被选对象的身体或者被放置于身边的物品,针对侵害对象各部位的衣兜或物品,趁身体接触的瞬间,利用自己的衣物进行掩护,将物品掏出(或用刀片割开皮包,掏出)放入自己的腰包。对于团伙作案的窃贼,则会制造突发事件,使被侵害者短暂地为了自我防御而放松对自己钱物的保存,而窃贼则利用这短暂的时间伺机作案。而在作案后,他们又会分别离开,并秘密地到之前所商量好的地方进行洗钱分赃,例如巷子里等偏僻的地方。因此,人民警察应该特别注意那些缺乏自我防范意识的人群,以及一些突发的事件,进而发现可疑的窃贼。
(二)巡逻盘查中利用知觉预判对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可能的行为进行预防与控制
广阔注意和狭窄注意要求巡逻盘查警察要同时对外界环境和被盘查人员微反应进行注意。人民警察不仅要时刻观察盘查现场周围的动机,同时也要预防和及时制止可疑人员在盘查过程中发生逃跑或者袭击自身等行为。所以,提高人民警察对微反应的运用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微反应包括:面孔微反应、身体微反应和语言微反应。面孔微反应(即微表情),人民警察在巡逻盘查中通过观察可疑人员脸部变化是一种判断可疑人员心理变化的有效方法*汤英凯,魏毅.人民警察在巡逻盘查时对微反应的应用. 赤峰学院学报,2012,33(12):97-98.。研究表明当可疑人员在盘查的过程中表现出脖子变粗、呼吸加快、鼻翼膨胀等明显表现出愤怒和威胁的迹象时,这表明他在深吸氧气并准备好要采取行动了,巡逻警察应第一时间注意,控制并预防危险的发生。由于受到人体边缘系统潜移默化的控制,在可疑人员面对人民警察巡逻盘查时,会不自觉地在压迫感下产生一种安慰行为,而这种微反应行为大致分为几个类型:一,颈部安慰动作,例如,抚摸颈部、抓或盖住下巴,把玩项链等。二,脸部安慰行为,例如搓擦前额舔嘴唇、捻耳垂或触摸胡须、把玩头发等。三,声音安慰行为,例如,吹口哨。四,过多的哈欠。五,搓腿动作。六,通气行为,即将手指放于衣领和脖子之间,然后用手将衣物拉离自己的皮肤。七,手臂交叉并反复用双手摩擦肩膀。随着危险(压力)增长,相关的面部或颈部的微反应就会越多。所以,在盘查过程中,巡逻警察应特别注意观察可疑人员的微动作,如果涉及一些敏感问题时,可疑人员做出摩擦前额、抚摸颈部摸一摸脸或玩弄一下头发、衣服、珠宝、抽更多地烟、嚼口香糖等动作时,说明他比较紧张,害怕事情暴露,需要巡逻警察进一步跟踪和观察。除此之外,脚的微反应也不容忽视。脚的指向、摆放和变化也表明了一个人的思想。当可疑人员的双脚并非正对巡逻盘查人员,而是朝向其他的方位,则反映了一种希求离开的信号。当警察盘查时,如果可疑人员渐渐地、或突然地将他的双脚从一侧移开或者一个静止的脚(如平放在地上)会突然转换到一种预备起跑的姿势,即后脚跟翘起,重心全部转移到脚掌上,说明这个可疑人员准备逃跑*乔·纳瓦罗,马文·卡尔林斯.FBI教你读心术.吉林文史出版社:徐潜,2011:81.。而当其手突然放在身体的某处,疑似在找什么东西的时候,要特别加以注意,可能他会随时掏出工具进行袭击。因此,加强知觉预判训练,使巡逻盘查警察的心理资源多,速度快*魏毅.知觉预测能力在警察高等职业教育中的探索性研究.职教论坛,2013,(29):22-25.,综合反应时缩短*魏毅.反应时在高中学生报考军警院校体育测试中的探索研究.现代中小学教育,2013,(9):62-65.有效地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三)巡逻盘查中利用知觉预判对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预判后的处置
在巡逻盘查中,由于潜在犯罪嫌疑人处于暗处,其采取反抗行动的时间,空间等条件完全是由其掌握着,所以嫌疑人的行为具有突然性。而在盘查或者逮捕中,嫌疑人反抗行为的方法很多,拳打、脚踢、掏取凶器行凶、抢夺警察武器捡拾地上的物件攻击警察或者转身逃跑等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如何利用知觉预判,对外界环境以及潜在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可能出现的状况进行先期预防,并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置,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
在巡逻过程中,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准备、正在或者是终止了扒窃行为,行为人有可能转销赃物或者逃跑,需要进行逮捕的,首先应当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危险加一理论,合理分配注意力,不仅观察周边是否存在同伙,地理环境是否利于逮捕,同时也要对比双方体能条件,判断警力是否存在优势。如果不适合逮捕,则应进一步跟踪,并及时请求支援,尽量调集同志到场后再实施抓捕行动。在抓捕过程中,巡逻警察要动作利索、出其不意。
对于没有确凿证据,无法进行逮捕,需要对其进行盘查时,应当进行盘查。在对单个犯罪嫌疑人进行盘查时,需要至少两名人民警察,并且与被盘查对象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相互配合,根据上述特征,利用知觉预判,时刻注视被盘查对象行为,对可能出现的反应进行先期预判和预防。若在盘查的过程中,发现其已具备逮捕条件的,则应及时进行控制;特殊情况无法控制的,则需对其进行跟踪,待时机成熟,再予以逮捕。因此,不论是巡逻盘查,还是逮捕犯罪嫌疑人,都应该将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不仅要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更要保证人民的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刘敏)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057(2015)01-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