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领导干部形象管理的科学化
2015-02-13王敏敏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70
□王敏敏(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70)
浅论领导干部形象管理的科学化
□王敏敏(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70)
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富的国家,在当前中国所处的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特定阶段和公共资讯日益发达的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归纳和研究领导干部形象管理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本文探讨了当前我国领导干部形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剖析了当前领导干部形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从建立领导形象评价标准的角度提出领导形象评价的针对性对策。
领导干部;形象;科学化
一、领导干部形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领导干部形象管理是指应用符合公众需求的科学方法,妥善防范和应对领导形象危机,全面提升和优化领导整体形象,并逐步针对领导干部形象实施全局化管理、启动精细化管理、开展动态化管理。[1]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形象就是各级政府形象的具体化,领导干部形象的管理和完善直接关系到政府整体形象的管理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看,领导干部形象,体现了公共性和社会性,它是一种附着了公共要素的社会形象,是社会公众对于执政党和各级政府的整体印象和综合评价。而政府和党的形象都是体现在具体的人物和事件上的。领导干部形象作为社会公众对党和政府最直观和最深刻的印象,是党和政府形象的核心代表和标识,是国家形象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内容。纵观历史上各朝代,伟大的人物和伟大的时代几乎是同时出现的,杰出人物的形象,很多都是我们现在称之为领导干部的形象,往往代表了那个时代政府的形象。
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的重要转型期,也是众多经济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期。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问题将无法回避,由于很多矛盾并非一日形成,解决这些矛盾也非一日之功,因此当政府直面公众时,公众势必会跟政府博弈。由于博弈双方的各自角度问题,就很容易产生政府形象与民意思维的碰撞甚至冲突。政府形象表现为“得分难”、“失分易”的特征,而民意思维存在着主观判断严重、非主流意识抬头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若要提升形象,就需要全方位的考量和系统的思维,一方面需自身加强形象管理,另一方面需要积极引导社会和公众,在博弈中寻求彼此谅解、达成共识。但客观而言,当前我国领导干部形象管理远远达不到科学化的程度,领导干部遭遇了较为严重的形象危机。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研究管理中心发布了《领导干部形象危机2012报告》,列举了村干部、基层领导干部、高层领导干部、执法领导干部以及准领导干部等五个高危领导干部群体,将其面临的五大形象危机描述为:不雅事件成贪官标签,露巨富触犯公众,“被牵连”事件有增无减,“误伤”、“恶意中伤”增多,“被危机”成为新焦点。领导干部形象危机从一个侧面凸显出领导干部形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当前领导干部形象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民主法制成为时代发展潮流,社会问题日益增多、社会管理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出现各种新问题、难问题成为常态。作为各种事务的决策者,领导干部的角色和责任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一旦个别领导干部的行为和作风出现问题,领导干部整体形象首当其冲成为被攻击的“靶子”,而公共资讯日益发达的社会状况又使得领导干部形象危机易发、高发。当前领导干部形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误区有:
(一)缺乏针对领导干部形象的分类管理
对领导干部形象进行科学分类是领导干部形象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对领导干部形象进行客观评价和规范化管理的关键。个别领导形象危机必然会严重损害领导整体形象,当前领导形象危机已蔓延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国企、军队及高校和科研机构中。据全国领导干部形象危机典型案例库资料,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形象危机频次最高,占74%;党委部门次之,占10%;高校及科研机构占5%;人大与国企分别占4%和3%;政协与司法领导干部形象危机频次最低,各占2%。同时,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形象危机应对研究报告》对2012年典型案例库的分析,目前领导总体形象危机可总结为违法犯罪、违规违纪、行政问责、负面影响、家属问题、“被影响”6大类共21项。此外,党中央提出领导干部存在的“四大危险”,即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也明确指出了当前领导干部形象危机最为严重的四项风险点。可见,领导干部形象危机的类型较为复杂,存在的风险点也各不相同,不同性质的机关事业单位,其领导干部发生形象危机的情况也存在较大差异,对领导干部形象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成为促进领导干部形象管理科学化必不可少的一环。
(二)问题领导查处方式欠科学
当前针对问题领导的查处方式欠科学,尤其是在大众传媒和网络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背景下,习惯于针对极个别问题领导进行内部调查和逐步公布查处情况的现象却仍然存在,这不仅忽略了社会公众的感受,更容易因“暗箱操作”引发质疑和滋生谣言,使得社会公众不得不采取一些“倒逼”的方法,寄希望于通过媒体和舆论,甚至不惜通过一些造谣传谣的方式,来给政府施加压力。“社会倒逼”表现在:一是用谣言要求举证倒置,而从“谣言”证实为事实的个例极大地激发了造谣的热情;二是用感性思维压制正常程序,不考虑客观情况和法律程序,单方面催促快办和速出结果;三是用“舆论”干预司法,通过“舆论”造势要求法外严办或法外开恩。[2]
(三)“破多立少”导致领导干部整体形象受损
近期,党和国家针对严厉打击领导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和政治道德缺失的失节者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极大地凝聚了党心、民心,但不可否认,当前严查极个别的问题领导与宣传整体领导形象的工作仍然存在相互割裂的情况,当前领导干部形象整体上呈现“破多立少”的格局,领导干部的负面评价较多,而正面形象塑造较少。实际上,塑造领导的新正面形象是一件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政府在形象非常负面的领导干部的领导下会出现好的成果。领导干部形象“立少”是当前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领导干部作为各个层级重大事务的决策者和践行者,肩负一个地区和部门的发展重任,其作为可能关系到该地区和部门未来几十年的发展成败,关系到数以万计人口的生计。要保证其作为的有效性,仅仅依靠硬权力的行使是很困难的,必须有软硬权力的结合方能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领导形象的“立”正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目标要求的基础上。笔者强调的领导形象的“立”,即是通过树立领导干部的正面形象来提高领导干部软权力的能力。党的十八大之后,各级领导干部逐步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努力塑造其“平民化”、“互动化”、“透明化”等公众形象即是很好的例子。
毫无疑问,领导干部塑造正面公众形象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这是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有利于提高其执政水平。然而,从当前情况来看,效果还不甚理想。社会公众对某些做法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误解乃至质疑。究其原因,一是总体来说,领导干部主观上特别重视塑造正面形象的做法还不多,而且由于极个别领导干部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不良印象太深,导致当越来越多的官员开始走亲民务实路线,反容易被认为这些做法违反“常态”而持质疑态度。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尚不懂得什么是正面形象,遑论建立。因而其所作所为缺乏针对性,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一些做法让群众产生了形式化的印象。
三、完善领导干部形象管理标准的对策
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形象管理危机及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形象管理的科学化,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形象危机的分类识别方案,通过不同类型领导干部形象风险点的识别以及“领导干部形象风险地图”的绘制,来预告预警领导形象的可能危机,并供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自查自检和主动规避,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形象风险的分类解决制度。另一方面,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问题领导的公正查处,逐步建立较为科学的问题领导查处方式;一手还要抓科学回应社会倒逼、重视领导干部正面公众形象的塑造。其中,领导干部形象标准的科学化是进行领导干部形象管理的基本条件和重要环节。笔者在此拟对完善领导干部形象管理标准的问题与对策进行重点探讨。
当前通过打分的形式来进行领导形象评估的做法,具有很大的通用性,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创新的方面。比较普遍的问题有:评估标准不统一,具有随意性,某些标准可能做出多种解读,且和评定主体的主观感受密切相关,甚至还存在评估主体无判断条件和能力的问题,导致所谓“客观”的评估往往是偏差较大的主观感受;没有充分考虑职能、岗位差异,统一用服务标准评估不同部门和岗位的领导。完整地评价领导干部形象,需要形成一个系统的评价标准体系,而这个体系本身应该具有科学性。
(一)公信力水平是确认领导干部形象的重要底线
作为受公众委托行使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公众的信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人与人之间彼此的基本信任是一个社会能以较低成本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由于领导干部拥有支配公共资源的强大权力,其受社会公众的信任程度,也就决定了这些公共资源运用成本的高低,因而要特别强调领导干部的公信力,要求领导干部形象的底线是一定程度的公信力水平,这是降低社会运行成本的要求。公信力水平是领导干部形象的重要标准,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道德的角度看,公信力都是检测领导干部形象优劣的有效标准,通过领导干部公信力的受损或提升来检验,就可以判定领导干部形象的优劣,进而决定领导干部所能适合的岗位,避免德不配位现象的出现。公信力水平也是领导整体形象的反映,通过衡量领导整体的公信力水平,可以判断这个地区、部门或者具有同一属性的领导干部群体形象,比如“裸官”群体的公信力是非常低的,而“裸官”治下的民众普遍对政府行为持质疑态度,不合作现象往往比较多,这都说明公信力水平是衡量领导干部形象的重要标准。公信力水平是一个动态指标,我们可以用领导公信力的增加或减少程度来衡量领导干部形象的改善或恶化程度。
(二)“三严三实”是衡量领导干部形象的重要准则
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是领导干部应该遵守的各项行为规范的原则体现,对于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也是党和国家通过启动领导干部形象公共关系管理来进行领导干部形象扭转和形象优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克服社会公众对于领导角色的思维定式,通过持续的、全面的社会认知和社会心态的引导,推动领导形象的整体改观和优化。“三严三实”是衡量领导形象的重要行为标准,这是多年来执政党在总结治国理政经验所得出的重要结论。我们在制定各项领导形象标准时,务必要遵循“三严三实”的重要准则,这是提升领导干部形象、走执政为民之路的必然要求。
(三)社会评价是衡量领导干部形象的重要办法
领导干部形象的社会评价工作是“以群众为中心”政绩观的体现。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领导干部的形象也应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始终是衡量领导干部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领导干部的形象评价亦如此。以上级部门的考核作为评价领导形象的唯一标准,既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形象,也会导致某些领导干部“惟上是从”,领导干部“眼睛总是向上看”的陋习难以消除,以上级部门的标准作为自身行为的唯一标准,难免就会至人民群众所想、所思于不顾。领导形象的社会评价工作对一个地区的领导者会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迫使领导干部不断改善形象,以良好的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在更大的程度上获得民众的认可。
[1][2]唐钧.官员形象管理亟待科学化[N].中国教育报,2013—4—12.
□责任编辑:周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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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5
王敏敏(1957—),男,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