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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故事”中辨味道
——教学文言小说《狼》的新思路

2015-02-13江苏省如皋市磨头镇磨头初级中学

语文知识 2015年8期
关键词:屠户屠夫聊斋志异

☉江苏省如皋市磨头镇磨头初级中学 顾 建

读出文言小说的味道与妙趣来,学生才会真正热爱文言作品阅读。

许多教师从“文言文”学习的角度,将《狼》的教学目标确定为“翻译课文,积累文言词汇”,即“理解古今异义、一词多义、词性活用等古汉语现象”“认识狼贪婪、凶残和狡诈的本性,懂得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这种“翻译+归纳”式的文言课堂仅仅针对语言积累,非常单调、枯燥,一篇典型的微型文言小说的意趣被教没了。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狼三则》的《狼》是一篇文言小说,教学时的确要触及以上两个目标,但如何在“达标”的过程中,读出一篇文言小说的味道来?

笔者在第一次设计《狼》的教学方案时,初读课文后,写在题目下面的疑问是这样的:课文是写屠夫杀死了狼,为什么用“狼”做题目?可不可以用“屠夫”做题目?最近笔者在听我校老师教学《狼》时,产生了这样的疑问:在人物性格概括时,老师认为屠夫“善于”斗争,才实现“人胜狼”的目标,而屠夫的动作行为是“善于”吗?而如果故事是“狼胜人”,那又将是怎样的教学情景呢?苏教版教材是将《狼》放在“狼专题”中的,《狼》与“狼文化”的距离到底有多远?……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对《狼》文本的正确解读问题。

以课文为解读单位来阅读《狼》,许多教师的理解偏差并不大。《狼》的情节的确惊心动魄,曲折动人,读后每每有柳暗花明之感。而《狼》的主旨似乎也就是赞扬屠夫“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我以为,要正确解读课文《狼》,首先要放在《聊斋志异》的“狼故事”中比照、辨别,我们才会品到课文《狼》独特的味道,才会理解作者的创作意图,才能较好地领会《狼》与“狼文化”的关系。

《聊斋志异》中的“狼故事”比较多,典型的是《梦狼》。

故事讲的是河北白姓老汉,大儿子白甲在南方当县令,两年没有消息。忽然有一天,白老汉梦见与丁某“同游”南方。他们先见到了白老汉“蝉冠豸绣”的外甥,后又去了白老汉公子的衙署———

窥其门,见一巨狼当道,大惧不敢进。丁又曰:“入之。”又入一门,见堂上、堂下,坐者、卧者,皆狼也。又视墀中,白骨如山,益惧。丁乃以身翼翁而进。公子甲方自内出,见父及丁良喜。少坐,唤侍者治肴蔌。忽一巨狼,衔死人入。翁战惕而起,曰:“此胡为者?”甲曰:“聊充庖厨。”翁急止之。心怔忡不宁,辞欲出,而群狼阻道。进退方无所主,忽见诸狼纷然嗥避,或窜床下,或伏几底。

《梦狼》笔法具有魔幻性,故事虚虚实实,浪漫色彩浓郁;但主题非常明晰,即“巨狼当道”。蒲松龄出身底层,曾经“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正是这样,他在《梦狼》中,才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贪官污吏们的大吃大嚼,才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梦狼》中,白老汉公子的衙署中“白骨如山”,白老汉公子作为朝廷命官,其身边“皆狼也”。可见白老汉公子是怎样的一只“头狼”。这样,蒲松龄借《梦狼》的情节,揭示的是官场“皆狼也”“巨狼当道”的主题。因此,对豺狼式的封建官员,作者认为,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杀死他们。这就是排在《梦狼》之后的《狼三则》的主题。

相比《梦狼》,《狼三则》的现实性、写实性更显著,主题也更进了一步,即要“打狼”,要“杀狼”。因此《梦狼》与《狼三则》在主题表现上是有一定“承接”关系的。《狼三则》中,作者借三个系列小故事,聚焦了“狼性”,审视了屠户“打狼”的差异。三个故事又各自成篇,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然而又紧密相关。这具有真实生活特征而又完整统一的三则“狼故事”,从不同侧面阐发了共同的主题取向——“打狼”。因此,《狼》的味道还在各种“狼故事”的比照、辨别中。也就是说,要正确理解课文《狼》的滋味,还必须弄清《狼三则》的侧重点在哪里。

《狼三则》中,三位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打狼,三只狼也终被打杀死。在揭示为什么要“打狼”时,作者是有所侧重的:第一则写的是贪婪的狼。我们看这个小故事——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歘一狼来,瞰担中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亦可笑矣!

这篇文言小说共187字。屠人货肉归时“日已暮”,而狼“瞰担中肉”,亦“尾行数里”。屠夫“姑悬诸树而早取之”,结果是狼“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这里作者着重表现的是狼的贪婪本性,屠夫“打狼”的形象还不是十分鲜明。第三则中的屠夫“打狼”形象就非常鲜明生动,屠夫“为狼所逼”,便进入道旁“夜耕者所遗行室”,当“狼自苫中探爪入”,屠夫立即捉住,并用小刀“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结果“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这则着重表现的是狼的爪牙锐利,当然屠夫的勇敢也跃然纸上。

而第二则即课文《狼》,意趣非常深刻。作者先张本——“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于是自然地发生了屠户遇狼的事件,而且两只恶狼“缀行甚远”。因为“晚归”,所以行人断绝,孤立无援。这样,屠夫惧狼,迁就妥协的形象就出现了。他先“投以骨”,满足狼的贪欲。但“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甚至发展到“并驱如故”。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说明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屠大窘”之后,屠夫想到的便是背水一战:杀狼。他“奔倚”积薪,“弛担持刀”,到趁机“暴起”,以刀劈狼首,写得非常精彩。当他“转视积薪”,发现狼“身已半入,止露尻尾”,便“亦毙之”。行文至此,作者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这样,狼的欺诈就非常令人玩味。

课文《狼》十分形象地揭露了狼的吃人本性,凶狠狡诈的特性。作者重点要表现的也是狼“亦黠矣”,而不仅仅是表现狼的贪婪。故事中,“一狼径去”是另有图谋;而“一犬坐于前”是为了牵制屠户,可见狼之狡诈。而其“目似瞑,意暇甚”,似乎气氛有所缓和,但危险却在增加。所以,屠户不为假象迷惑,他“暴起”“刀劈”“毙之”。他“转视积薪”,发现“一狼洞其中”,便“断其股,亦毙之”。此时的屠夫已非“止有剩骨”时的屠夫了。因此,《狼三则》中,尤以课文《狼》中之狼的“狼性”更加突出,而这恰恰也是官场上官人们身上的丑恶性之所在。当然,屠夫形象也可点可圈。课文《狼》中,屠户初遇狼时的形象是作者所否定的,他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当他继而奋起杀狼,则转危为安。这时的屠夫“杀狼”形象,是作者也是读者所希望看到的。所以,在《狼三则》结尾,作者称赞道:“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

其实,课文《狼》的取向与《梦狼》《狼三则》一样,作者的目的是揭示现实的丑恶,鞭挞贪官污吏。当“群狼遍地”时,课文《狼》中的快意恩仇,是作者的梦幻与超越,是作者的浪漫与遐想。如果屠夫们与狼斗争的结果是“狼胜人”,又将是怎样的社会情景呢?事实上,《梦狼》中不就是最好的例证吗?“狼胜人”以后,“堂上、堂下,坐者、卧者,皆狼”,墀中“白骨如山”。即使是善良如白老汉与丁某“辞欲出,而群狼阻道”。可想而知,其下场要么是被狼吃掉,要么变成“窜床下,或伏几底”的“狼”。而这恰恰不是幽愤的作者所期望的。所以,在《狼三则》中,故事的结局只能是“人胜狼”。从“狼专题”层面看,蒲松龄对狼的生物学认识还比较传统,还停留在“狼”恶毒、“狼”凶残上。这种寓言式的“狼”形象,和当代生态学视野中的“狼存在”相去甚远。

《聊斋志异》中的“狼故事”寄寓了作者深刻鞭挞贪官污吏的时代追求。《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是对《梦狼》的有效补充。如果说《梦狼》是魔幻版“狼存在”,带有夸张性、荒诞性;而《狼三则》是现实版的“狼存在”,所展现的情节带有现场性、生活性。也就是说,《聊斋志异》中的“狼故事”是互为表里的,教学《狼》时,对照阅读,可通妙趣。

笔者教学时是将课文《狼》放在《梦狼》《狼三则》等《聊斋志异》的“狼故事”中比照、辨别的,当我设计教学时,课堂教学环节上学生们很快就发现了《狼》作为一篇文言小说的独特意趣。因此,教学设计《狼》时,不妨把《狼》放在《聊斋志异》的“狼故事”中比照、辨别,放到小说滋味的品评与领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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